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1名“班主任”落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11名“班主任”落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1岁女孩被老师打怎么办?
确认被打的轻重,以及事情发生的原委,如果老师因为自身的原因发泄到孩子身上,是不可以姑息的。
教育孩子,告诉他在学校要守规矩,上课要听老师话,不能影响课堂纪律,不能淘气,和老师沟通,表明自己的态度,希望在体罚的时候要注意度,能和老师达成一致意见固然是好,如果沟通不顺畅,把事情告知校方。
黑板上写着1、3、5、7、9、11、13、15、17共9个数,老师每次任意擦掉两个数,并把它们的和?
根据以上分析,计算过程如下: 8+9-1=16 16+10-1=25 25+11-1=35 35+12-1=46 46+13-1=58 58+14-1=71 所以最后剩下的这个数为71;或第一次擦去六个数,写下三个数,那么和减少了3,第二次擦去4个数,写下两个数,和又减少了2,第三次擦去两个数,写下最后那个数,和又减少了1,所以最后写下的数为: 8+9+10+11+12+13+14-3-2-1=71;故答案为:71.
教学十一年了,相当班主任,领导不让当,为什么呢?我该怎么做?
说实话好多教师不想当班主任,嫌累。而你相当,领导却不让,那就得找找自已的原因了。或许你上课时要求不严,不能管住学生,或许教学方法不行,没有教出令人满意的成绩,总之,好好找找原因。也可直接找领导谈谈,明确今后工作的方向。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对于高中上晚自习及双休日上课,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
社会上家长的态度是:希望补课不收费。
学生的态度是:既不想补课也不愿交费。
老师的态度是:补课一定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谁也不愿补。
学校的态度是:老师们双休和晚自习要下班但没有报酬和补贴。
教育局和政府部门的态度是:双休和晚自习都不上课高考质量怎么保证?
这就是当前高中教育的现状,一方面社会对教育希望很高,另一个方面教师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权被严重侵犯。
教师为了自己的一点尊严和权利而拒绝上课又被骂成唯利是图,甚至被领导威协下岗的境地,在这方面谁会替老师着想?
收费不允许,补贴又不合理,讲奉献也有个限度啊,这就是当今普通高中的现状没有谁会去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难道这个不是人民关注的问题吗?
谢邀。
这个问题是我感到为难的一个问题,涉及教育的灰色地带。难就难在情、理、法的冲突。
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老师上晚自习和休息日补课应算作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因此,从法理上看,要判断本问题是否违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劳动合同是否有延长劳动时间的约定。如果有学校有权安排教师上晚自习或休息日加班的约定,学校不违法。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每个工作日延时不超过3小时,二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三是每月至少休息一天,四是支付相应的报酬。
2.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例如二个班英语作为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有些学校默认为早自习、晚自习都是标准工作量的内容,还有学校均将其计入绩效工资,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都以调整企业劳动关系为主的,而学校等机构都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因此劳动关系的特征并不相同,并不能完全按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学校违法。举个例子,医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抢救病人?警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出警?公务员能否拒绝节假日无薪值班?环卫工人能否拒绝凌晨两点半扫大街?职业的属性决定工作时间。
另外,从情理的角度来看。首先,学校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必须的,是符合家长与学生利益和要求的。某省曾全省取消高中补课,并为此撤了多名校长的职务,但是效果不理想,不久后又逐步恢复,高中特别是毕业年级,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其次,一个人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某种程度上就是选择了清贫与付出。作为教师不能一方面试图与学校搞等价交换,另一方面又心安理得享受职业的安稳。第三,作为其实职业没有的寒暑假,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超时工作的教师们的时间补偿。
最后,我要诚肯地告诉这位提问者或有类似想法的青年教师们。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依次为理、法、情,法不唯一标准,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尽合法,但如果合理、合情,作为学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为人,才可能获得归宿感。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很多老师早上六点半上班,晚上十一点查完寝才能回家,我并没有听说有老师告学校违法,因为他们知道,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一切都是职业要求。
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公立学校中是严禁教师参与补课的,同样也不允许学校组织教师补课。对于题主所提出的强迫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这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休息权。
在当下中学教育阶段,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现象也存在,当然这种现象并不是很普遍了,从笔者上高中的时候,对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违规行为查处比较严格,一般高中学校是不敢要求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这种不允许学校组织补课的规定,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学校的遵守,很少有学校敢顶风违规。
其实,高中阶段让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学校也是为了让学生的升学率更高一些,让更多的家庭可以享受金榜题名时的喜悦。
在一些地方,虽然学校不再组织教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但是学校会要求老师在晚自习和周末时,给学生们进行实时辅导,也就是说让主要科目或者其他辅科的教师轮流到自习课上进行辅导,这种方式既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也是给学生们及时解答疑问。
在笔者看来,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这是不符合教育部门的严格规定,同时也是对教师休息权利的不尊重,同时也可能对学生的课业造成一定的负担。对于教师轮流到课堂上给予实时答疑解惑的做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倡,绝对不能盲目要求老师到岗辅导。
回答这个问题,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一所在国内办学的国际高中,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外籍教师(以及国外学校的教师)为何能做到拒绝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评价并不是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有较大的教育自主权,教师的专业教育事务,学校领导一般不能干涉,因为这会影响教育质量。二是学校有教师委员会,会维护教师群体的权利,对于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师委员会会代表教师维护教师的权利。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很多精力用于完成非教学事务,做自己认为并没有多大价值的事,改变这一局面,需要推进学校治理改革,简单来说,学校应该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教师评价。如果实行这样的治理,即便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不变,但学校会坚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围绕升学考试组织教学,让教师和学生都被应试所困。
我是佛山市某公办高中老师,学生在课室时间就是我们上班的时间。高三每周只放半天假,高二放一天假,高一放一天半假。寒暑假有几个高中敢不补课?佛山市南海区所有高中补课都是全免费的,一分钱都不收,学生全部住宿。家长恨不得一年360天孩子都在学校!几乎每个知道我职业身份的人都来会一句:当老师好呀,有周六日放假,还有那么长的寒暑假。我开始时会解释几句,后来厌烦了,只是呵呵两声作为回应。若你的孩子有读高中,就知道高中老师的上班时间有多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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