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灵川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39岁男子当场捅死两老人, 你怎么看?
这人不知是什么原因导致持刀杀人,而且是两位老人,不管怎么说也不致于这样呀?遇事冷静,沉着才能解决根本原因,这下好了你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从法律角度讲,你犯了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是要判死刑的。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市一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两女子1死1伤,现场无人敢奋勇制止,你怎么看?
提倡见义勇为,但没有法律义务
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2女子1死1伤,现场无人敢奋勇制止,我这么看:
1,路人明哲保身。过往行人赤手空拳或身单力气小,难以对付持刀行凶,担心自已被害。保护自已的生命,不愿做无谓的牺牲。是无可指责,无可挑剔的。
2,提倡见义勇为。见到对2个女子持刀行凶,不顾自己的安危,勇敢向前奋力夺刀,宁肯自己受伤以至被害,也要救下这2名女子。这人可能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或是岁数不算大的退伍战士,也许是人高马大有点功夫的人。
既使无力奋勇制止持刀行凶,一面大声呵斥歹徒"放下刀!",一面挂110报警,绝不冷漠,麻木不仁,袖手旁观"看热闹"。
3,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去施救。一般群众没有法律职责奋勇制止持刀行凶。《警察法》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警察去施救。
出现这种情况,分析后认为也属正常。遇到这种情况没点功夫的,搞不好自己也会被砍伤,若出手后被砍伤了恐怕倒霉的还是自己。这个应该是在场人的心理吧。
问题的关键是怕出现另一种的意外,一旦把这个老头致残了或咯嘣了,这个责任谁来付是大问题。近几年出现防卫过当的有些被治罪了,有些是因迫于网民和舆论的压力才没有被治罪。
再有这个老头与被砍伤的女子,到底哪方为过错在前的一方。一旦老头是正当防卫属于正义的那一方呢,若是打了英雄不就更麻烦了吗,这也许是在场人员没法出手制止的一个原因吧。
社会确实需要正义,同时对正义之后出现的问题怎么解决是个大问题。
警察被打、公交车司机被打,对这些的处理已经非常明确。
而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出手去参与一个无头无脑的事件,恐怕确实有很大的顾虑,在这一点上不能用“事不关己”来定义,也不能用“见死不救”来谴责。
面对这个持刀行凶的疯狂老人,不禁要问: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啦?
案件经过:
2020年8月12日11时多,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了一起命案,6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街持刀行凶,结果造成两名女性一死一轻伤。受害人均是女性。
案件后续
刘某某被警方迅速控制。经医院鉴定:刘某某无精神,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8月13日,刘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在刘某某杀人案件中,也许我们会觉得围观的群众为什么没有人上前制止?是不是人心太冷漠?为什么没有见义勇为的人站出来?
笔者认为:
一、刘某某太凶残,太疯狂。
刘某某,当街杀人,是蓄意杀人。凶手手持利刃,疯狂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围观的群众,无法近身,制止犯罪。
二,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
刘某,专挑女士下手,两名女士一死一伤。我们非常非常同情她们的遭遇。但是,面对疯狂的凶手,无论是处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还是理性的趋利避害的原则,都不能冒然上前制止。
如果,面对手持利刃的凶手,一位冲动救人,就有可能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受害女子的命是命,围观群众的命也是命。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值得尊重!
三,见义勇为,弄不好会惹火烧身。
诚然,见义勇为,扶困济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提倡的传统美德。
但是,这些年我们看到了很多见义勇为反被讹的例子:
善良的中学生,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诬陷是肇事者。
快递小哥, 送餐途中看到老人犯病倒地,好心送老人去医院,被家人讹诈;
去年九月,河南信阳,老人与男童相撞后试图离开,目击者孙女士在小区门口阻拦。争执期间,老人心脏骤停倒地,她拨打120抢救,老人不治身亡。11月21日,孙女士收到法院传票,赔偿老人家属40万元。
行善者,转眼成了被告,还要赔偿巨款。难道这就是做善事的报应吗?
这一桩桩事件,让善良的中国人迷惘:都说好人有好报,为什么见义勇为的人, 时常官司缠身,好人没有好报?
不要谴责那些围观的群众,太麻木,太无情,太冷酷!
严惩凶手,减少犯罪,这是司法部门应该做的事。
让我们的社会更公平,让我们的人民更友善,这需要整个社会一起努力!
看了这个事件确实让人痛心,许多网友谈到,如果真的见义勇为,一旦把老人打伤了,自己可能染上官司,自己的生活可能不知道会啥样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很多人不敢出手,也许行凶的老人正是看到社会上人们的这种心理,所以才如此大胆。
无论什么原因,老人持刀行凶,让人震惊和气愤。据警方通报,老人是无缘无故上街行凶,众人应该群起制止,悲剧也许不会发生的,关键时刻没有带头的,还有这种情况,如在公交车上,有人与犯罪分子搏斗,其它人只是旁观,这也是让人心寒的事,假如有人带头制止,而没有人相应,那么,带头人出现了意外,又是让人心寒的。
由此看来,社会需要营造见义勇为的氛围,需要重奖见义勇为的人,如果见义勇为的人受伤或出现意外,社会应该给予物质待遇,总之,只要是真的见义勇为,就应该给予激励和鼓励,那怕见义勇为出现意外,也应该不能让他们心寒。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关注和点评。
看来生死抉择面前,不是人人都敢站出来的。一个67岁的老人持刀行凶,如果有一个壮年男人能站出来制止,就算是伤,也不会有亡的问题。
无论什么年代,英雄人物都存在,但你不一定幸运,也许一辈子和他们都无缘一见。再加上现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也造就了许多人不敢轻易出手,怕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说不定还会给自己惹来一身的官司,在加上各种各样的赔偿问题。
所以,多数人都会考虑自己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比救人的风险大许多,最后别人甩得一干二净,自己的责任反而是最大的。
比如说,疫情来时,多数医生都选择自告奋勇的上了前线,他们能承担最大的风险就是把自己命搭进去。他们就算牺牲了,国家会有相应的赔偿,家人以后的生计也有着落,还能有个好名声。
如果说是出手救这两个女人,一不小心防卫过当,失手把对方搞残或者对方有病一下死了,可能得把自己所有积蓄都陪进去,说不定还有负刑事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的见义勇为,比去做国家守护神,风险大许多许多,有可能搭进去的不只是你的一生,说不定一家老小的一辈子的幸福,就因为你一时的冲动而毁于一旦。
广东汕头一男子在店内持刀连捅2人数刀,男孩中刀后捂住胸口跪地, 你怎么看?
每每看到这种新闻,心里都会隐隐作痛。搞不懂 ,现在的人为什么这么浮躁,动不动就拿刀捅人,还连小孩都遭殃。当然我们也不知所谓何事,值得用刀去捅人。看样子他也是考虑了很久,最终理智没有战胜厌恨,酿出了这出惨剧。可怜了孩子,为什么大人犯的错要孩子承担。呼吁大家以后遇事千万要冷静,一错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叫我怎么说,我不清楚怎么会引起杀人呵。啥事
怎么说这悲恨,那来的冤仇,要杀人了?又想:
该死的应该死去了,不该死的还条命。
还有没有替天行道的人?
独厚的专利,引起更多欺负人的人带冠人渣。
专四面八方还有何良方解人之恨?
云南男子持刀捅刺新冠肺炎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致2死,一审判决获死刑,如何看待这一案件?
回答;对于这个事件,先看事件的发展和起因;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1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建国,男,1996年4月生,系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小学文化。2020年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该乡么索村委会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实施道路管控和限行。2月6日18时20分许,马建国驾驶车牌号为云GPN612的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克龙(另案处理)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马建国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贵周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1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贵周、李国民二人死亡。
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犯罪心理上来说;我们都知道,当前正是疫情防控刚刚进行了一个多月,全国大部分地区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和控制,全国多地多日无新增确诊病例。但是,因为这个病毒有潜伏期和传染性强,所以需要大家都积极配合防疫的要求。
对于道路卡点,一般防疫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对于进出这个地方的人员和车辆出示通行证和体温测量。
对于个人来说,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这是每个人在这个疫情特殊时期必须服从的命令和要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着想,如果感染了病毒那不是小事情。
强行冲卡,不服从,配合防疫要求,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疫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配合,才能打赢和战胜这场病毒,对于因为不配合疫情防控导致的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云南男子持刀捅刺新冠肺炎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至2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怎么看?我觉得罪犯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以警示那些不拿疫情当回事的人们收剑一下自己违法行为!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同时有多少人还在我行我素。满脑子自私自利,私毫没有一点大局观念,更是对那些在战斗疫情第一线的人麻木不仁,没有半点崇敬之情。以前我们农村禁了几年酒席,一下为了疫情全都自动禁止了。有的结婚什么都操办好了,明天办洒席。当晚镇政府一通知。第二天全停了!如果人人都不舍小家顾大家。都象这个暴徒一样不遵守疫情规定。那全国不是乱套了。还拿什么来打赢疫情阻击战?所以非常时期严惩暴力犯罪是应该的,也太有必要了!愿大家引以为诫。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阻击战!
这件事发生后法庭会做出合情合理判决!对于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做出冲动犯法的行为,使防控工作人员死亡后果,必须作出严厉惩罚,相信都是大部分人都赞同!本人对此事也与大部分人意见一样,但是对于这次疫情的防控工作中有部分工作人员做出过度激进的行为也是不少!严防时候造成平常生活不便,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会造成人们的心理影响等等是一定有的!应记住我们抗的是病毒不是人,为了齐心协力对抗病毒我们应该做出更合理更人性化的防控!希望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理性防控工作非常必要的,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平常生活带来的影响,病毒要防控但人们生活也不能不过,防控工作中多点为人民群众着想一下,和谐的生活需要多点理解与包容!相信大家都不希望看到太多的悲剧发生!希望我们国人共同团结一心早日战胜疫情!让我们一起加油吧,同胞们!
他想死,就成全他。杀人偿命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难道他不知道?何况杀死两个人呢。
如果分析他的犯罪心理,说明他早就具备这个潜质,这次不发生,也会在其他的场合发生。冲动是魔鬼。
大家好!
我从媒体上看过这个报道,我来重复一遍这个血腥残酷的画面。大家知道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使得多少人身陷于病魔的血腥手掌之中,国家为了最大限度地扼制病毒发展,为了能够从病魔手中多抢一些生命回来,因此投下了史无前例的特大代价。
又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冲在了一线最前面?可是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就有那么几个眼高于顶、目无国法的跳梁小丑跳出来违法乱纪,给好端端的一个大中华添上了那么一点臭不可闻的老鼠屎。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0年2月6日18时20分,地点是云南省红河州石头寨乡么李村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的,一个叫做“咪卡”的疫情期间防控卡点。当时驻守卡点的是县极扶贫下乡干部张贵周和石头寨乡干部李国民。
黄昏时分时一辆面包车来到了卡点外,车上人员自行下车正在搬开哨卡栏杆,干部张贵周见状上前用手机拍照取证,不防车上下来的其中一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往张贵周胸腹部一连猛捅。这时乡干部李国民见状连忙上前劝阻,不料也被从胸腹部连捅数刀。两个被伤者全都不幸抢救无效而遇难。
根据有关报道这个杀人者名叫马建国,是一个有前科的,是当地附近人氏。看来他的父亲把他取名为“建国”,原来还是希望他对国家有所建设和帮助的,没想到建国的意愿却变成了误国,真是可悲、可叹啊!2020年3月1日该犯已经被法院判处死刑。
怎么看待这个事件呢?我堂堂大中华竟有这样的人,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真是一种饭养百种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当整个国家人民都在为国家前途和命运担忧的时候,当无数个医护人员、解放军战士、志愿者们不顾自身安危争着上一线的时候,竟然有人为了一己之私而去残忍地杀害工作人员呢。
这种人还真不能称之为“人”,真是令人不寒而栗而啼笑皆非。大家怎么看呢?
问题回答完毕!敬请赐评!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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