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企密集转让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企密集转让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企股权转让给民营?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到个人名下,是否合法,要看是怎么转让的。 如果是企业改制,通过正当和正常的程序转让的,那么该转让是合法的。 反之,则是违法的。 你可以要求上级审查部门对该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看是否在转让中有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格力集团拟转让格力电器15%的股权,由此引发国企混改的遐想,这是国企混改方向吗?
从直接管资本到管资产,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改变,其中对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国资委对混改提出了明确方向和具体目标。要求混改要有利于优化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要明确投资者的选择原则和标准,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要有合理的股权结构和股权比例;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清晰界定管理关系;要强化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对于关系战略资源和完全市场竞争企业的改革,也提出了不同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由珠海国资委控制的格力集团,是格力电器公司的控股股东,占比为百分之18.22。在格力电器前十大股东中,共有5个国有法人股东,其中第二大股东中国证券金融管理公司股份占比为百分之3.48,中国汇金资产金融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占比为百分之1.4。显然格力集团无论在公司股东还是在公司国有股东中,都处于实际控制地位。
众所周知,格力电器在中国是家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在世界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在业界有口皆碑,这一切离不开管理层的努力,也同公司不断改制发展有很大关系。
在格力电器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有二次。其一是1996年换股上市,使企业从一个地方国企转变为国有上市公司,其后不久公司就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其二是2006年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上市以后,格力集团经历了若干次战略减持,每一次都带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资源配置的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这次格力集团的大幅度减持,是大股东有意退出控股地位的明确之举,是地方政府对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混改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把格力电器推向市场,进而推向世界。也符合国有资产逐步退出完全市场竞争领域的有关规定。
现在问题的核心是,通过公开征集,协议出让的方法,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为格力电器选择一个合格的战略投资者,而不是一个投机者,这关系到此次混改能否成功,也关系到格力电器的未来发展。
不是混改方向,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18.2%的股份,转让15%的股份,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的股份只剩下3.2%,都按照格力电器的改法,那国资持有国企的股份只有3.2%,国资等于一个普通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国资变成大散户,比如,中国石油,按照格力的混改方案,国资持有中国石油81.03%的股份,如果按照格力办法混改,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只持有格力电器3.2%的股份,国资也只持有中国石油3.2%的股份,那需要卖掉81.03%-3.2%=77.83%的中国石油股票,这样接手的资金需要10840亿元资金!中国石油就会彻底变成私有公司,国资只持有3.2%的股份!这不可能。所以,格力不会成为国企混改的方向,格力的混改相当于清仓。有人讲格力会成为混改的标杆,那是完全不了解乱写文章。
我的观点是否定的,格力集团这是清仓式出局,而不是混改!! 你查阅格力电器的股份构成,你会发现格力集团现在持有18.22%的格力电器的股份,现在出售15%,出售后只有3.22%(估计后面会全部清掉),这不是混改,而是私有化改制。这就是前十几二十年前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国企私有化改制的延续。
这一次的格力混改将是国企混改的新样板,也将是竞争性领域国企混改的风向标。珠海国资委愿意将格力电器的控制权转让给新股东,意味着未来国企混改中,在竞争性领域国资委将不再追求对原有国企的控股权或控制权;这也符合国有资本要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的战略安排。只要有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将国资做大,各级国资委或者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就可以允许社会资本控股混改企业或拥有混改企业控制权。
具体到这次改革中珠海市国资委为何要出让格力电器的控制权,应该是出于如下考虑:一是释放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家用电器领域属于充分竞争领域,需要企业灵活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由于国有企业决策链条长、决策速度相对较慢,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对企业快速反应的要求;而将企业控制权出让给社会资本则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格力电器目前所面临的决策时效性困境,增强格力电器的快速反应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二是为了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将更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从而投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新领域,打造与强化珠海国资发展的新动能。
不过即使是在珠海市国资委出让了15%的格力电器股份以后,珠海市国资委仍然保留了足以确保提名格力电器董事的资格,可以继续通过提名董事对格力电器施加影响,确保国有资本的运营安全。
格力集团拟转让格力电器15%的股权,这是在寻求实现国退民进,国企退出竞争性行业,这当然是国企混改的方向之一。
格力集团在格力电器的发展和崛起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今格力电器已经成长到国内空调界的绝对霸主,家电范畴的行业巨头,格力集团抽身离场,让出大股东的宝座对于格力电器而言并非坏事,只是变现规模达到400亿元让各方眼红罢了,相反,还将有利于格力电器未来的发展。从接下来接盘这15%股权成为格力电器新的大股东的潜在力量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势力:
一方是,如果接盘的是实力强劲的民营企业资本,比如BATJ,将为格力电器带来更多的企业活力和带来庞大的线上战略合作的资源,有助于格力电器在未来发展道理上更上一层楼;
另一方是,如果接盘的是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的管理层和经销商联盟,那么格力电器将相当于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员工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大大激活管理层和经销商积极进取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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