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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女人吃饭不拿刀吗?
拿。因为蒙古人的饮食习惯多数是吃牛羊肉,他们带刀是为了吃饭时方便。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那时他们的农耕技术并不发达,主要是认放牧为主,因此并沒有多少粮食,他们主要是以肉食为主,带刀吃饭是长时间养成的习惯。另外在放牧在草原山地也容易碰上狼或其它野兽,带刀也可以起到打猎防身的作用。
内蒙古三男一女跨年夜KTV狂欢,一男子持刀捅死同行男子,你对这事有什么看法?
能喝不喝也不对,对不起革命老前辈,
从古到今多少位,喝伤脾来喝坏了胃。
朋友聚会对瓶吹,瓶吹看不起拿小杯,
你一杯来我一杯,马路上闹事警察追。
喝点小酒就想飞,从早到午再到天黑。
摇摇晃晃见人吹,迷迷瞪瞪不认识谁。
冲动导致不计后果的行为太多太多。当时不冷静。事后后悔莫及。
应验了一句老话 何必当初
本来说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出来唱歌消遣 因为小事发生争吵 冲动之下 返回理论。更要命的是途中竟然买了一把水果刀。不管作为防身也好 有意想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也好。为悲剧的开始埋下了巨大隐患。
老朋友没有隔夜仇。见面 说开了。就应该没有多大事情。可结果令人失望。一言不合 动起了刀子。刀子无眼。一刀子下去 冲动之下 一方面使出浑身力气。另一方面不知道刺下哪里。一旦刺到要害部位。有性命的忧虑。这几个老兄根本没有考虑到后果吧 挥刀就来几下 结果闹出狼人命关天的大事
现在是法治社会。每一个成年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有一句老话说的是杀人偿命。目前法律制度下虽然已经趋向文明。大大减少死刑判决 虽然不一定承担极刑 但是也会遭遇严厉的惩罚。无期徒刑是很正常的
这一鲁莽的行为 伤害的是三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死者家属承担巨大的痛苦。行凶者家庭岂能例外。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司法责任 牢底坐穿。
面对突发事件 我们需要冷静的思考。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有了纠纷。尽量采用司法途径解决。不要采用拳头解决 拳头不能解决全部。只会加大纠纷的处理难度
回顾这起事件,好友在一起跨年这本来是大家常态的一种方式。一起热闹热闹,庆祝一下这没毛病。但是却把喜剧演变成了悲剧,这真的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幕。这样的事件该理解为交友不慎?还是酒精惹的祸?恐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而另一位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个人觉得这与酒精的刺激有一定关系,再者就是年轻人的气盛冲动,这应该是主因。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单得自己来买。恐怕这一刻犯罪嫌疑人已经追悔莫及,但显然为时已晚!这也再一次给大家敲个警钟。酒可以喝,但是得适度。事儿可以做,但切莫冲动。一个闪念,一个行为,有时候会付出一生的成本。
三男一女?不是三男三女?这严重失衡了吧?!还是女的是三个男人AA租来的?!一个持刀捅死同行男子,是捅死一个?还是两个都捅死了?放眼望去,貌似是雄性争夺交配权的自然法则啊!一开始这个组合就有问题,优胜劣汰!
先根据新闻事件推理一下(人物为化名):小王邀请朋友小杨及仨朋友唱歌,小杨及其朋友欣然赴约,谁知没唱多久,小杨带着仨朋友全跑了,原因是因为小李叫他们去另一个地方唱歌。小王于是很愤怒,感觉被抛弃了,尤其其中有一个是自己想泡的姑娘,于是打电话给小杨。
“我请你们喝酒唱歌,你们唱一半跑了是什么意思,不想来开始就别来嘛!”
“你那唱歌没什么意思,玩得不开心就走呗,你说话这么横干什么。”
“……”
“……”
省略号是代表双方都在酒精的刺激下说了难听的话,各位可以自行脑补,反正后面是小杨带着一朋友拿着刀返回KTV与小王理论,最后捅死了小王。
几个关键词可以形容他们的所作所为:愚蠢、冲动、情商低。有了这些特点,即使这次不发生悲剧,在下一次也肯定会发生。
试想一下,如果小杨要走,好好跟小王解释,获得同意再走,或者,小王好好询问小杨,不要带着怨气,又或者,小杨不带刀,回去也只是好好沟通,又怎么会发生这种悲剧呢?
现在的情况是,悲剧已经发生了,这些人肯定都很后悔,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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