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骑电动车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孩子是谁的责任?
骑电动自行车在单行道撞上横穿道路的儿童责任划分如下:一般是骑车电动车的行为人负主要责任,儿童负次要责任哦。
孩子横穿马路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年纪小,认识能力较弱,一般来说,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8次被撞,司机被判全责,家长应该承担责任吗?
这个应该怎么说,司机撞人压人肯定是不对的,但什么事都有前因后果。
从图片上看,该处的车流量还是很大的,熊孩子横穿马路,监护人为什么不制止或者跟着?任由孩子穿来穿去?并且在短短3分钟横穿18次,这难道也是司机的责任?因此,个人觉得,在判罚时,这些原因是不是要考虑进去?如果什么事都由司机来承担,以后会不会造成任由孩子在公路上跑来跑去?就象现在老人倒地没人敢扶一样。
我只想说:这孩子的家长是死了吗?放任自家孩子在川流不息的大马路上嬉闹奔跑,是考验司机师傅的车技呢?还是打算好用孩子来碰瓷致富吗?
两小孩在马路上3分钟来回穿梭13次终出事
事情是这样的,5月7日,安徽铜陵枞阳县的2个熊孩子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短短3分钟两男童来回横穿马路13次。驾驶员杨某途径该路段时,因避让不及,将其中一名6岁男童撞倒,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完全是小孩子自己跑过去的,这个司机已经在努力避让了,结果还是撞上了,司机全责。真的为这个司机鸣不平,前面避让过的司机都好幸运啊!躲过了一起飞来的横祸。
监护人何在?
出了这样的事故,人们肯定都会奇怪:两个小孩子在马路上横穿了这么多次,家长在哪里?干嘛呢?为什么不看护好自己的孩子?
说孩子没人管吧,一出事就立马跑出来管了,怕不是藏哪看着呢吧?难道是别有用心?
我想肯定不会,但作为小孩子的监护人,不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让孩子跑到大马路上这么危险地方玩,心也太大了。
家长难辞其咎
这个事故虽然说判司机全责,但我想大家看了视频后都会谴责孩子的家长吧。
- 监护不到位
毕竟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玩起来得意忘形,压根就不知道危险,他们的行为举动都需要家长来监护,而家长如果马虎大意,放任孩子胡乱作为,那么出事情了就会后悔莫及。所以家长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2.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人常说“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家长,不仅有监护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还要时常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告诉她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行为是对的,什么行为是不对的!只有让孩子自己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能够明辨安危,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
养育孩子,父母责任重大,希望各位家长都能尽到自己的责任,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锅子哥观点:看到这个新闻,我纠正题主两个问题:一是孩子横穿马路13次,二是尚未对司机作出处罚,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司机的全责!
对于这个事件,锅子哥既心痛,又生气!
- A、心痛的是:年仅6岁的小孩子就“遭此一劫”,多么可怜!
- B、生气的是:一、孩子的父母去哪了?自己的孩子就任由社会上的车辆决定生杀大权吗?
二、我们小孩子的安全教育,平时都教到哪里去了?
一、事件背景
5月7日,在安徽铜陵,有两名小男孩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3分钟来回横穿马路13次!
一次次的车辆在身旁呼啸而过,有些踩了急刹躲避了。但最终,还是有一辆路过的轿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6岁男童撞倒。随后男童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二、网友热议
虽然大家都很同情孩子的遭遇,但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
“家长去哪了?家长应该判全责!”
“救救司机吧,这哪是车撞孩子啊,明显是孩子撞车啊!”
当然,孩子的行为的确不对,况且孩子已经6岁了,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道路规范总应该知道吧;但他毕竟是爱玩的年纪,对这些情况的忽视也可以理解。
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家长的行为,难道说6岁的孩子,家长说交给一个更大点的孩子来照顾就放心了?就说一句:哥哥先看一会弟弟,就能心安理得的走开了?
- 对此,我认为,家长的责任绝对是最大的。
三、孩子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最近,有几个孩子的安全事件都非常令人关注。
5月,南京汤泉9岁女童被性侵致死。
5月,江西峡江县一废弃矿坑捞出3具童尸。
多么触目惊心!
孩子的安全教育一直是被忽略的话题,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文化课才是教育的核心,记得锅子哥上学时,很多时候生理课、思想品德课都被语文课、数学课所占据,而这些关乎于“孩子一声”的课程,都被无情的剥夺了,安全教育也只是在临放假前的班会上简单提一句。
所以,现在交通发达了,社会发展速度更快了,孩子的活动领域也更广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没有生命安全为基础,其他都是浮云。
- 所以,学校、家庭一定要携起手来,共同把好孩子的安全关!
但说到底,我挺为司机鸣不平的,等待交警的处理结果吧!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安徽铜陵枞阳县的一条交通主干道上,有两个熊孩子在城区的主干道上奔跑玩闹,在短短3分钟内就来回横穿马路13次,路过的车辆纷纷躲避,但在第13次时,小孩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一辆速度不快的SUV正常行驶,可能没有注意到小孩,于是撞倒了一名6岁的儿童,事后,司机将受伤儿童送至医院,索性小孩没有生命危险,司机在此次事故中被判全责!
舆论风评变了
按理说,大家会批评这名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但舆论这次风向完全不一样,网友1表示:这不是车撞人,而是人撞车。网友2:该打的是父母,不是孩子。
孩子也许不懂什么是危险,也许只是觉得好玩,总以为车会让人,但家长在家庭安全教育中,应该给予孩子足够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如何过马路,如何看车流,车辆穿行的道路绝不是孩子们的游乐场。就如很多人说,也许家长教了,只是孩子太小不懂,而且司机也没有及时注意路面情况,双方都有责任。
那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话,那司机是不是就没必要负全责呢?对于网络上所说的,觉得司机无责,孩子家长应该担负全责,这需要看具体的细节才能决定。
此前在西昌市就有行人全责的案例
行人吉某某准备跨越中心隔离护栏横穿马路时,被由唐某驾驶的小车撞到,造成吉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此次交通事故中,行人从道路的右侧窜出,以较快的速度跑上行车道,在即将抵达中心隔离护栏时,被行驶中的小车撞到。
交警表示:小轿车驾驶人唐某在看到行车道上突然出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如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应当说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
所以,也不是完全存在车祸肯定是车辆方全责的案例!
各位,意下如何?
谢谢阅读,祝您心明眼亮~
题主信息有误,应该是13次,而且是不是判司机全责还没有确定,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判司机全责。
安徽铜陵的这起事故,从视频上看,孩子从侧面冲向车子,开车的人都知道,车子是有盲区的,特别是侧面的盲区。而且孩子个子矮,很容易看不到。这孩子从侧面冲向车子,哪个车主能反应过来啊!如果在前方,还能减速停下,侧面过来的,你根本不知道孩子要冲向哪个方向!这个司机的反应已经够快,看到孩子已经减速,但也没办法阻止孩子冲向汽车。
孩子横穿马路被撞,如果判司机全责肯定不合理,而且会让横穿马路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今后有恃无恐,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3次,说明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缺失的。一般的家长都会教育孩子,不要横穿马路,这不仅是为了孩子的安全,更是为了路上其他人的安全着想。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看管好孩子,孩子出了事,家长是有责任的。
假设司机为了避让孩子,孩子没事,但车主撞了其他的车或者人,或者撞到栏杆车子损坏,孩子及孩子的家长不要负责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你怎么看?
奶奶违反交通规则带孙子横穿马路,导致孙子被撞身亡。
3月14日,四川德阳一位奶奶在骑电动车带孙子外出时,横穿马路时被过路的汽车撞飞,孙子在被撞后从作为掉落,又被汽车二次碾压,导致死亡。
从视频截图我们可以看到,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老人汽车带孙子横穿马路被路过的汽车撞到,孙子被撞倒后又被碾压致死。在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对面还有一辆车已经驶过了斑马线,而且涉事车辆后方还有一辆车。所以,我不认为涉事车辆在闯红灯。也就是说,是老人违反规则横穿马路导致的事故发生。
近年来常有老人骑车带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车祸的事件发生,现在一家基本上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说,这个孩子是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最疼爱的一个。也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但是,因为老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孩子身亡,我们可怜孩子的同时,对老人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遵守交通规则,非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吗?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你赌的起吗?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看着这条消息,太心痛了。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只能劝告带孙孑的爷爷奶奶千万切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宁可慢三分,不可抢一分。吸收痛心的血的教训,在则电动三轮车也太坑人,速度快,不好掌握,老年人反应又慢,小心小心再小心吧!爷爷奶奶们,再不然我们的后半生永远生活在阴影中。
这种事,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故责任划分:
1、假如这个婆婆是闯红灯,而机动车是正常行驶,那么这个婆婆负主要责任。
2、电动车如果是横穿马路(非路段口、斑马线),而机动车正常行驶,则是双方同责,但假如属于学校路段,机动车的责任可能要大一些。
3、在责任划分的时候,即便是电瓶车违规全责,那么机动车同样要进行“人道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电瓶车的“马路杀手”称谓名副其实,对于很多无视交通安全规则的人来说,不仅仅是道德低下,且害人害己。
很多人都觉得电瓶车属于弱势一方,总感觉其他机动车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结果呢?一旦出了事,悔之晚矣!结果通常都是电瓶车出现人员伤亡,机动车很少负刑事责任。
既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电动车的责任划分这么明确,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不在乎个人安危和他人的行驶安全,非要违反规则呢?其实无非就是心存侥幸和驾驶技术不熟。
出现这种事,我一点都不同情这个婆婆,但是可怜那个孩子,还那么小,生命才刚开始,就被自己亲人的麻痹和无知断送了性命。一时的侥幸心理毁掉一个完整的家,可悲有可恨!
说到底,还是电瓶车的门槛太低了,太多的人,还没习惯上路行驶,甚至对交通规则都不太了解,就敢骑上马路横冲直撞,这完全就是对公众的不负责,管理机构也没有监督到位。希望交管部门能严格监管审查,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虽然婆婆带孙子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是事故的起因,但遗憾的是,机动车司机依然要承担责任,而老婆婆的责任也不可避免。
2018年3月14日,四川德阳广汉。
老婆婆骑电动车载着孙子横穿马路,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
撞飞后,孙子从电动车后座弹出倒地,后又被车辆碾压,当场死亡。
老婆婆痛苦的嘶声嚎叫,但是却无济于事。
同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行人不按交通规则,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身亡。
看这件事故中,婆婆骑车带着孙子,可能图方便,尽管斑马线就在不远处,他们却选择横穿马路,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后又碾压。
事故虽然惨痛,但也必须划分责任人,让死者安息,也不能委屈的任何一方。
按照以往的经验,车撞行人,车辆负全责,但现在别在抱有这种侥幸心理了,不是没有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案件。
去年在万州就有一起相似的案件,一名男子为了抄近路,从马路中间横穿,被来往的车辆撞伤,后来经过交警侦查,判定行走的男子负主要责任,车辆因未能及时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
反观今天这起案件,婆婆骑车载着孙子,也是横穿马路,导致过来的汽车没能及时反应过来,直接把他们两人撞飞,最终致孙子死亡。
当然了,这件事故中的小孙子死亡,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汽车的车速很快,明显没能及时观察路况,现在判断谁要担主责,为时尚早,一切都等交警的调查取证。
不过,也为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在道路交通法规中,明确了行人通过路口、横穿道路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人类社会就要遵守规则,不光是为人的规则,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一样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牢记于心。
不要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就藐视交通法规,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你有什么看法,留言讨论一下,欢迎关注李阿冰。
一个孩子突然横穿马路,撞上了我的车,责任在谁哪里?
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子和行人都没有违章,那车子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行人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或者有闯红灯等过错行为,可以相应的减轻机动车责任。
孩子不慎横穿马路?
孩子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平时对孩子可以宠爱甚至纵容,都还好说,横穿马路也许一百次都没事,但是如果有一次被车撞了就是生命危险,生活中有多少例惨痛教训,可以想象孩子没了基本上就是一个家庭毁了,所以,千万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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