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获刑被开除仍缴社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获刑被开除仍缴社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被判刑,被单位开除,以前交的养老金会不会受影响?
影响有以下几种:
1、实际缴费开始前判刑并开除的,因为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费,工龄不能视同为缴费;
2、实际缴费开始后判刑并开除的,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做为退休时的计发依据;
3、判刑前缴费年限够15年,刑满后可以办理退休;判刑前缴费年限不够15年,需补齐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
被公司开除公司不承认社保继续再缴纳?
劳动者被辞退后社保是终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开除公职单位缴纳的社保还存在吗?
事业单位买了社保,是在社保局买的,买了就与单位无关,被开除后社保依然存在。但是要看单位是否买了社保。
1、要看有没有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果有,而且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就属于实际缴费,社保的缴费年限要计算。
2、如果没有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只是记载你的工龄,那么你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年限应该称为视同缴费年限,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被开除、除名的连续工龄是不能计算的,也就是说你在行政机关工作这些年不算社保。
被公司开除然后自己购买社保,对以后领退休金有影响吗?
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不交养老保险,是享受退休金,根据工龄和档案工资核定的开除公职,工龄作废,退休金是没的了现在是否可以自己补交企业的养老保险和续交医保,得咨询当地社保明确了公积金是肯定不能自己交的
没影响。无论什么原因被原单位开除后,就要及时把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转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灵活就业人员账户,按规定标准由个人继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等到自己符合办理退休手续条件时,就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只要自己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标准不低于原单位交纳标准,其退休金也不会降低。
想旷工被单位开除领取失业金,可是单位不但不开除还给交社保,该怎么办?
现在的人呐,为了钱可以不折手段,为了领一千来块钱的失业金,想利用旷工来达到目的。虽然因旷工被辞退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手段着实有点不光彩。
前几天单位一位老员工问我,按照他现在的情况,领失业金能领多少年,我问他干嘛,他说自己干不动了,就想着领两年失业金,然后直接退休。
我看了一下,这位员工在公司待大概十五年,交了差不多十年的社保,、要是交满十年社保,也能领两年的失业金,但是单位不会帮你开这个证明,因为单位帮你开了这个证明,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同事还是不死心,说要找机会和老板谈谈,让老板给开个证明好领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也就说,参保人不管是因旷工被单位辞退,还是单位原因被辞退,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参保人在失业前累计缴费已满一年不足五年的的,最多可以领12个月的失业金;参保人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多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参保人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十年以上的,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最后,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是自己有能力,还是踏踏实实地找份工作上班的好,把失业金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员。
那不正好吗。
单位已经给你交了社保,你又可以不上班,自己想去干嘛就干嘛,真的是进可攻、退可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失业保险金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就业意愿的,可以到社保部门登记,申请领取失业金。
所以你就想以下上班旷工来逼迫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你,然后你就可以去领取失业金。
但是你工作的单位却不配合你,只是停发你的工资,而继续给你交社保,让你的打算不能得呈。
不知道你工作的单位是什么想法,就是不发工资,每月社保费个人加单位也有一千多,要是你过段时间再去找他要工资,单位要是拿不出证据来,可能还得补发你的工资,你再来个未足额及时发放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赔偿,那单位更是有苦说不出。
你明显的旷工而不上班,单位却不依法辞退你,难道单位有把柄在你手里,一旦辞退你后,你反过来再找单位就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单位只好对你如此宽容。
因为这种情况就是国营企业也不可能是一矛再再而三的纵容,你不上班,会下通知,采用邮寄或签字的方式,做实证据后就可以依法辞退你,而单位也不用担任何责任。
你这就是以前国企“减员增效”时的“两不找”,关系挂在单位,社保单位交,自己出去自谋出路,这种情况比拿失业金划算,就是不知道单位能跟你维持多长时间,你就先这样维持了,等到单位要你办手续时再谈,那时再要单位辞退你,你去申请失业金也不晚。
思维方式不正确,多好的用人单位呵,好好上班,努力工作,不要三天打魚两天晒网,吊儿郎当。旷工是违反劳动纪律,因为个人原因被开除,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题主旷工想让企业开除领失业保险金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员工旷工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用人单位绝不会允许也决不会容忍员工旷工的。因此,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每天的八小时工作时间和在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并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员工旷工就是随意不上班,或者叫在岗不干活儿,这是被严格禁止的,是违反了劳动纪律的行为。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行使中止劳动合同、辞退和开除劳动者劳动资格的权力。
员工受到开除处分没有资格和权力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社保法规定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缴纳失业金、非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和有就业愿望这三条,缺一不可。旷工是员工个人不干活,不是用人单位不让你干活或没有活儿可干,个人旷工被开除,就不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所以没有资格和权力领取失业保险。
建议题主务必分清是非,劳动者必须好好劳动。旷工了还给你缴"五险一金",这等用人单位很厚道,不仅尊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还善解人意,给劳动者以改正错误的机会。
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好与不好,这不是员工管的事儿。员工就是干好自已的活儿,按月领工资,享受"六险两金",万事大吉。如要关心企业发展,务必努力工作,积极奉献。
管见了。
想要旷工被单位开除领取失业金,我劝你还是提前打消这个念头。单位不会这么傻,也不会随意开除人了。开除员工还要支付补偿金,工龄长的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何况你说的公司效益也不好,更不希望有多余的支出!
如果公司真的想要开除某个员工,也会想尽办法让你自动离职。只要你个人离职了。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如果是公司方面的原因违法,员工可以维权!但是我们要有证据,证明!只有这样才可以选择被迫自动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正常情况下,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只有公司破产了,关门了,违法解除合同,被迫失业才能够领取失业金。通过故意旷工让公司开除,那么这个办法是行不通的。劳动法也是不支持的。
做为员工应该安分守己,做好自己分内之事。而不是想着钻空子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话,一个月也没有多少,也就1000多块钱。上班的收入远远不止这一点。
如果公司的待遇真的是太低了,我们可以选择辞职,另谋高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自己双手去努力,才能挣更多的钱!
旷工单位都不开除你,还为你缴纳社保,这说明你单位是一个比较宽容的企业。你的本意是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想通过旷工让单位将你除名或主动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承担赔偿金的,一般一年一个月工资),然后申请领取失业金。不知你是否知道失业金领取时间只有一到两年时间?失业金本就不多,你再自己缴纳社保,真的不划算!既然,你单位效益不好,对职工管理也不严,为何不利用这有利条件,在外兼一份职,日常两头兼顾。这样既解决了生活问题,又有人为你缴纳社保。我觉得这比用旷工来逼单位开除你更好。而且,一旦你现在的单位渡过了难关,经济效益转好了,那时你也不会后悔当初的莽撞行为了!
附:《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获刑被开除仍缴社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获刑被开除仍缴社保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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