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拆迁,父亲过世,我的户口早已经迁出,我必须签署放弃父亲遗产的声明吗?
父亲过世,其房屋拆迁,虽然你的户口,早迁离该房,但不应影响你的继承权利。我国房屋拆迁规定,必须对所拆房屋给予拆一还一的补偿和居住户的有关补助,你不居住其内,自然没有拆迁人口的有关补助,你亇人没有要拆迁的房屋,当然也没有拆一还一之说,但你父亲有房,而父亲已去世,你作为父亲的子女应和父亲的配偶、父母及其他子女有共同继承父亲所有的房屋部分的继承权,除非父亲生前已处分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只要父亲仍存有自己的房屋,就有你的份。由于拆迁,新安置的房屋面临接受房产人的登记。接受新房产的人需给每位有权继承你父亲房产的人相应继承份额的补贴后,才取得新安置房的全部产权,可进行产权人登记。如你们没拿到房子的,但已获继承房的变现款,可声明不再享有原房屋产权(而不是声明放弃应继承的产权),这样安置房的新主人可顺利获得产权登记。因为你已得到继承房的分割款。当然,你如真的自愿放弃该继承的部分,或将自己应继承的部分赠与了接受住房的亲人,自然可以签署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声明。
你说的情况太简单了,无法准确回答你。
按你说的情况,房子所有权好像是你父亲的。
你母亲还健在吗?有没有继母?你父亲有没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不是你,你就没戏了。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名下的房子,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理财产的权利,你父亲不在了,你母亲可以全权处理。
如果她要你放弃,你同意不同意都没用。
除了她,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你的权利。
谢谢邀请!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践经验直接通俗的解答下这个问题。
是否放弃继承是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的事情。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放弃,也可以选择不放弃。
如果你不想放弃有人叫你放弃,你可以选择不放弃。
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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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遗产,原物权人没有遗嘱约定。你是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主动放弃,自然要签署放弃声明,这也是您的义务。
至于拆迁安置问题。一是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建筑物,而是集体建设用地或宅基地建筑物。都有不同的赔偿补偿标准。以县级以上出台的补偿或安置办法实施细则为准。大题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建筑物以赔付面积或货币为主,家庭成员有安置过度搬家费 ,通常不享受按人口分房。
集体的土地建筑物的原居民,一般享受分房货币政策。有的外嫁女还会享受2人的待遇。具体查看当地政府公布的文件。
子女放弃父亲遗产继承给母亲声明?
父亲去世,按照民法典中的继承法,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此为母亲),儿女,父母亲(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现实中,一般都已全部去世),子女为了避免麻烦,全部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转而全部留给母亲继承,发个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在法律上根本没有作用,必须要到法律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拿着公证书,才能分别去银行、房产中心办理有关继承业务。
父母亲有一方病故或老去。就涉及到逝去一方的财产继承。第一继承人是妻子和子女,一般父母亲有一方去世,分遗产的情况很少,特别是房子活着的人还要居住,没有办法分隔。
子女都考虑把过世一方的财产放弃继承,留给在世的父母辈。要使活着的亲人继承有效。必须有几个条件。子女立下放弃继承文字l材料,所有子女都要签名。在世一方的妻子或丈夫,所有子女,带上签名的放弃继承文书到法律公证处公证才有效。
父亲去世,儿子放弃财产继承权,儿媳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吗?
您好!
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没有权利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题主描述,推测延伸出三个信息:
- 不存在转继承问题。因为儿子放弃继承权,说明当继承发生之时(父亲去世),儿子健在,已经做出了放弃声明。那么,儿子放弃继承,意味着儿媳妇、儿子的儿子等,均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 不存在儿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问题。题主描述的情况,父亲必定早于儿子过世,所以,不存在诸如“儿媳妇代替去世儿子,对公公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能。因此,儿媳妇不能成为公公的法定继承人。
- 不存在父亲生前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由儿媳妇继承的问题。题主提到“儿子放弃财产继承权”,推测在大概率情况下,父亲生前不会订立遗嘱、把其个人财产指定给儿媳。
再结合我国有关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儿媳(女婿)并非公婆(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从法定继承角度,他们是没有继承权的,相应地,也就不会涉及到诸如放弃、主张分割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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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放弃继承父亲房产,母亲继承后卖出需交多少税?
你好,不知道你所在城市是哪里?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方式和流程全国各地都一样,只需要确定继承人和其他享有继承权成员放弃继承即可。但关于税费问题各省市并没有统一。因为不动产继承意味着产权人变更,所以继承人名下原先有无房产也会影响税费的多少。比如一般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税费,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不动产均视为共同财产,那么妻子继承遗夫的房产就是百分之十。另外如果该继承人名下没有房产,部分地区会有免税政策,详情需咨询当地房产机构。
父亲病逝,欠银行20万贷款。我如果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还吗?
在正常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是不承担偿还责任的。但是如果是虚假的放弃继承权,或者是在放弃继承权之前,儿子与父亲的财产混同,在这种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恶意躲避债务。其实我国继承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即使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偿还债务也是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所以继承与还债在并不冲突。
为了躲债,可以放弃继承
你父病逝,你有权继承遗产,你也可以放弃继承,这是你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父亲欠银行20万贷款。你如果继承父亲的遗产(农村的老房子),你就得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你继承的房产实际价值40万,你必须还银行20万贷款。如果那房子也就值10万,就还10万给银行,超过你继承的那份债务,你可以还,也可以不还,以你自愿为原则。
不继承他的遗产,这20万贷款,银行愿管谁要就管谁要,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你得真不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是假不继承,暗地里真继承,让银行发现,会找你算帐让你替父还贷,这个银行没毛病。你既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就有偿还父亲债务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相等的。那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好事"呀,没有。当然也没有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事。继承多少遗产,还债以实际继承价值为限,在继承范围内,超过部分是否偿还全凭自愿。
如果偷偷继承了遗产,银行让你还贷,你以不是我的债为由,拒不认债拒不还贷,甚至说父欠的贷,你找他去,人死了让找他呀这样无理的要求。银行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不会支持你,会支持银行。法院判决生效后,银行会申请法院执行,会将你继承的房产及其他遗产拍卖,抵银行20万贷款。
先来亮明我的观点,你父亲病逝,欠银行20万贷款,如果你放弃继承的权你就可以不用替你父亲偿还贷款。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你只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你父亲生前所欠的20万银行贷款。如果你放弃继承,那么就可以依法不负清偿责任。因为,你和你父亲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但是自然人,钱是你父亲借的,应该有你父亲负责偿还。你既没有借钱又没有实际用钱,因此让你偿还你父亲的借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那么怎么放弃继承权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你如果想要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方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那么如果你放弃继承,你父亲遗留下来的房屋会怎么处理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留下的是农村老家的房子,因此你放弃继承以后,上述房屋就归所在集体所有制所有了。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是的,放弃继承权后,你父亲的所有债务就与你无关了,同样他的财产也就归债权人所有了,他的所有遗产将拿来偿还债务。放弃继承权从法律意义上讲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无须担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你如果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你父亲所欠银行20万元的贷款你无需担责!
另外,如果你父亲遗产的价值超过贷款,亦可代父偿还贷款后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你放弃继承遗产,同时,你亦不替父还贷!对于你并无其它影响!如银行提起民事诉讼,你亦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无需承担民事偿还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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