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杭州小伙穿越羌塘无人区,失联五十天,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搜救,大家有什么看法?
对于穿越无人区,想代表所有户外驴友提醒您,如果要穿越无人区,请把自己的出行时间,地点,坐标,所带装备峰信息,提前留给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并清楚的告知自己计划什么时间出发什么时间返回,告知亲朋间隔几个小时联络自己一次,一旦到了返回时间,亲朋还没能和你取得有效联络来验证你的安全,那就需要报警了,报警时候,亲朋嫩个更好的说出你的出行细节,这样也为你赢得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其实还是不建议之身前往,不到陷自己于危险境界,而且严重浪费有限的救援资源,总不能因为自己的探险想法,就去让别人来为自己付出更大代价,这样的行为无异于自私!
亲戚借了我50万人失踪了怎么办?
按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信息消失,有可能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隐匿,消失,可以找老孙我,从业十年,专业寻找被执行人,老赖;解决被执行人问题。
拉萨:非法穿越羌塘无人区被罚5000元,失联50天小伙嫌多,女友称一分钱都不交, 你怎么看?
首先穿越羌塘无人区就是对生态环境的一种严重破坏。其次这两个人对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及其不负责任,说穿了就是自己作死。处罚区区5000元太便宜他们了。我建议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儆效尤!
1.首先,政府的处罚,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就得必须交罚款了,这是行政行为,不交话,就可能会被列入老赖,很多行为都会被制约。
2.其次,政府明确规定无人区不可穿越,户外爱好者的违规穿越,如果不出事,基本不会做任何处理的。他们三位的穿越,因为出事后,出动了政府资源去搜救,本身产生一定的费用,占用了政府资源,买单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没有买门票,没有认可…………
3.三人穿越后,立刻就开群分享,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一场商业秀,而且这次穿越一直在分享,商业行为,更应该为这次搜救买单。
4.如果这次穿越的罚单不了了之,事实上会客观上促进穿越。无人区穿越,越来越变成名利场。
5.我也是户外运动参与者。我知道这么样,一定有很多谩骂……将心比心吧!
穿越无人区并失联50天的冯浩等将面临各5千元的处罚,女友表示不接受,你怎么看?
每个人有尊重自己生命和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哪怕有人不想活了,要去自杀,也是他的自由!
处罚方面,首先政府层面有些问题,即然规定不准进入无人区,违规进入也只是罚款500-5000元,那在中国,就会有大批不遵纪守法的人把这条规定当做放屁来无视它。
若政府制订法规:凡未经批准进入规定范围内的无人区者,一经发现,判3-5年,或罚款20万以上,你再看看,效果会怎样。在目前这个信仰和自律都比较差的社会,治国需要重典!
所以说,政府是事先制订了法律法规,进入无人区,罚款5000,只要有足够的证明,浙江小哥不交罚款,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制裁他的。
但是,如果政府说有出动人力物力来救援他,要他出救援的钱,这是不讲理的。因为政府也是依托社会公共资源生存的机构,解决老百姓的困难,这怎么可以收费的呢。这就闹笑话了,这跟被救援人违不违法在先没有关系。
比如说,一个人抢了东西,跳河里了,公安说,你自己违法了,给钱我去捞你,不给钱关我毛事。再或者说,居民不注意用火安全,自家房子给烧着了,消防队给你灭了火之后,找你要钱,这不闹笑话了!
所以,救助归求助,这是政府的责任,因为他们也是我们纳税人给养活的,当民众出现困难,出动人力物力进行救援,这属理所当然。然而,民众违法违纪,该罚当罚,这是两码事!
个人见解,非喜可喷!
穿越无人区,冯浩这哥们儿失联了50天,最后奇迹般地还生了,他经历了人生最重要的50天,让他生不如死,这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经历,这个经历是无价的,罚款5000块钱,算个毛线呀,直接给了就行了,理论上非法穿越无人区,可以进行监禁,拘留,行政办法。
女朋友是个毛线,你又没跟着去无人区,处罚的规定你说了又不算,你不同意怎么办,这个时候搞得很大,如果乱搞,后面的事情会非常的严重,包括今后不让坐飞机,不让你买高铁票,都是有可能的,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会要记录到,你的个人征信,而且有追偿的权利,逾期不缴纳罚款,还会有利息,所以这种事情,还是快快的交了完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他们心疼钱,或许没那么多钱,毕竟去无人区,也是穷游,但是这个事,必须得重视起来,无人区不是随便可以穿越的,目前开的罚单是,林业部门,假如是公安部门呢?
这个女朋友,真的不懂事,换作是我,赶紧悄悄的赶紧交了钱走人,还搞什么,不愿意,你这是要公开对抗,政策是死的,对抗的结果就是与政策对抗,你觉得自己会,有多大的胜算的把握,还是觉得林业部门,不够强硬,必须得公安介入,或者法院介入,还是拘留,别忘了有一句话说的很清楚,你是非法穿越。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关于到西藏旅行,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随时关注公众号,藏区自驾游,回复关键词,无人区,你就会了解到一个全面的无人区,祝你们好运吧。
女友不接受?那是不接受就可以不用罚款的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要去穿越无人区,那就要想到后果!既然无人区都敢去,那5000元的罚款又算得了什么?生死都不顾,钱还有那么重要吗?不接受也是自找的!
羌塘无人区失联50天的小伙找到了,关于小伙独自离队你们认为对吗?
其实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在集体活动中,脱离犯了大忌讳,一个人的脱离可能会导致整体性的伤害。但是对于个人,我们无法得知他真正的想法是什么。是怎样的想法趋势他离开集体。我作为这件事情的讨论者,不想轻易地下定义,只是希望下次去参加集体活动时,坚定不移的与集体在一起。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生活在信息化的现在,在你做出任何决定的时候,都应该想到其对应的后果,三思而后行,不是简简单单的五个字,选择就应三思,否则应为其负责!
此事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实属不应该的,无论发生什么状况不应该自己一走了之,更何况是在无人区,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体验,但是站在他家人和社会的角度来看,都应该量力而行,理性面对发生的状况。否则,浪费人力物力去寻找,可能还会让很多大众增加对类似旅途探险的不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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