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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脑梗瘫痪在床,两个儿子可以轮流照顾,还应该不应该请保姆?
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有一个核心的问题俩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时期长了身体吃不消因为他们还要工作。请保母的目的应该是照顾老人减轻两个儿子的身体负担如果不是这个原则那请保母就没有意义。
老人不能自理,儿女要求轮流照顾有错吗?
看过你的描述,才发现事情不简单!
虽说,老人不能自理。儿女轮流照顾,最公平。但万事要看情况而定,灵活运用。
你母亲九十多,大姐也应七十多岁。也是正需要人照顾的时候,让她去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立的老人。确实力不从心,大姐的儿子也承诺出钱。念在亲情的份上,相互体谅一下。她出钱,你出力商商量量把事办了。
九十多岁的老人,还能活几天来。一大群儿女,一人伺候一天。几天就过去了,都好说好量把事办了吧。
谁都会老,给自己的儿女做个好榜样吧。绐自已的晚年留条后路吧!
俗话说,老人对孩子的情有天来长,孩子对老人的情有线来长。一天一线,天壤之别。
作为中国的老人,从生下孩子,到他们而立之年,精心照顾,需要二三十年。等他们老了,但只要能动弹,就不会清闲。干这干那,尽量自己养活自己,不给孩子增加负担。等到他们倒下了,不能动弹了,其实也就是苟延残喘,活不了几天了。拖累孩子的时间,有的几天,有的几个月,最多的也就是几年。
就是这短短的时间,做为儿子儿女,还要分你几天我几天,听起来真的让人心寒。
不过,老人不管养几个孩子,下的辛苦基本上是一般大的。孩子们轮流去照顾,也是无可非议的。
所以,父母老了不能自理的时候。孩子们要求人两个照顾,让每一个人都出出自己的孝心,照顾几天自己的老人,也是必须的,也可以说是比较公平的。
如果你的大姐有毛病,无法照顾你母亲的话,我想让她出一本分钱。并不是不可以。出钱请人照顾,也算是尽了自己的孝心了。
如果她不出钱也不出人,这就说不过去了。孝顺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任何人都无任何理由去拒绝。你们可以通过法院去起诉她,让他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事真是一个不太好处理的事,各家有各家的实际情况,但对老人来说轮流照顾是比较多的办法。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其实众人都知道其涵义,说真的如果老人要是就在一个子女家里养老,久而久之是得不到应有照顾,因为每个子女都有自己的事情,要是老人不能自理的话,这更需要子女加大付出量,要是子女一时在时间和精力上不能及时到位,他对老人的照顾就会有疏忽的。所以子女轮流照顾比较好。但子女在经济、身体、时间上是有很大不同的,一刀切地平均主义也不实际,所以,子女们首先要知道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或责任,在实际操作上应该本着有钱出钱,无钱出力,更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对老人照顾,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不对老人进行照顾或不尽职尽责,否则会使自己后悔莫及的,等老人离开了,自己就是哭的再痛,或有心弥补,那己经没有机会了。所以,子女无论自己有多大委屈或意见,绝不能在照顾老人方面耍性子,否则最终得到的是颜面尽失。
这种做法并没有错,也不是儿女中某些人不尽孝道,而是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家庭和生活,如果老人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单纯让某一个子女来照顾老人生活,生不说累与不累,时间久了会拖夸这个家庭,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如果儿女之间关系相处不错,至于谁多伺候谁少伺候这都无所谓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尽力皆欢。
没有错,而且还很合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儿女的有义务也有责任照顾老人,特别是兄弟姐妹多的家庭,更应该要起到照顾老人的责任,要一起共同的承担,不要因为在照顾老人的问题上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分歧,不要让老人在晚年的时候觉得心寒。
从你的问题描述可以知道看出,你们在照顾父母的事情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你们之间出现了分歧,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我觉得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肯定还是需要你们兄弟姐妹来轮流一起照顾,只是每家情况不一样,对待老人的照顾上会不同。
我们说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了,作为儿女的这时候就要对老人以后的生活负责,有的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就要合理的安排好照顾老人的任务。对于兄弟姐妹比较多的,该怎样更好的起到照顾老人的责任呢?
1.大家轮流一起照顾老人。
你家兄弟姐妹比较多,可以每家轮流的照顾老人,可以合理的分配一下时间,每家先照顾一段时间,然后再换另一家来照顾。
这样对每个子女来说都是比较公平一点,心里也不会产生不平衡,至于你大姐身体有病,但是也能自理,可以在时间上相对其他人少一点也行,大家相互理解一下,齐心协力把老人照顾好,不要因为不同的家庭出力不一样,就心里感到不平衡。
2.根据自身情况来照顾老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我觉得通过你的描述,你小弟同意自己照顾老人,只要每家能出钱就行,我觉得这个方法相对来说要好一点,如果没有时间去照顾老人,不能出力的,就把钱给小弟来照顾。
所以在给钱的事情上,几家人一定要好好的商量商量,看每家的情况来给,家里相对富裕的就多给一点,家里比较困难的就少给一点。
不要因为钱的问题再去闹出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要因为每家给的多点就觉得不用怕,正因为你们家兄弟姐妹太多,没有在一条心上,每家都不想多付出,才会导致最后意见不统一。
3.如果每家都不想照顾,只能请保姆来照顾。
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这样做,毕竟你们家兄弟姐妹比较多,这么多人都不想照顾,请保姆来照顾,我觉得多多少少都会让人说闲话。
如果非要这样,大家一起商量一下,每家就出点钱请保姆来照顾,但不要就这样不闻不问了,还是要经常来看看老人,一方面看照顾的怎么样,如果实在照顾的不好,还是要自己来照顾。
总结
我们说不要因为在照顾老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到最后还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让老人多寒心,照顾老人是我们作为儿女应尽的责任。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就出力,大家一起来分担,我想再难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只是你们作为儿女的没有在一条心上,每家都不想多付出,才会导致今天这样的结果。
农民年老后,已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照顾父母?
我是风景在线,很高兴为你回答这个问题。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有所养老有所依,不管是儿是女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养儿防老,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这是永久的世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似乎赡养老人与嫁出去的女儿无关系,世俗的旧关念,好比“几千年的大树能够一次连根拨起吗”?所以在农村没有儿就断了香火,以至于有生养女儿三四个,也要生到儿子才干心,就是为了“继续香火”“老有所(儿)依”。
父母含辛茹苦把儿女养大,送读书,盖房,直到儿女们成家立业,脸朝黄土背朝天,劳苦一辈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一生都是为了儿女,宁愿自己挨饿受冻,缺衣少食,也不愿儿女受到委屈,儿女们长大成家立业,各奔东西,老家又留下父母种庄稼,带孙子,“春蚕到死丝纺尽”,直到老去。
那么我们作为儿女的更应该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我们就是孩子的好榜样。即然农村有儿子继承家业,赡养老人的世俗,儿子就更应该义不容辞。作为女儿虽然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也应该尽到自己的一片孝心,如果是儿子在没有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况下,女儿就应该挑起这份重担,不能推诿。
总之,我个人认为:按世俗在农村作为儿子不管继成财产的多少都必须应该赡养老人(在女儿没有继成财产的情况下),义不容辞。如果是女儿和儿子一样对待,都分有家产,那么儿女平等,都应该一起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让老人过个幸福的晚年!给下一代树立言传身教的好榜样!
大家好我是仲山青年,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说农民年老后,已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照顾父母,在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人,认为老了有儿子养着。在这种观念下,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未婚子女,也包括已婚子女,并未将外嫁女排除在外。外嫁女仍然是父母的女儿,这种血缘关系并不因出嫁而改变,因此外嫁女仍然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外嫁女可以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吗,答案是不可以。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的子女认为如果自己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相应地也不用承担赡养的义务,因此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而免除。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大家好,我是珍姐,农民年老后,己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照顾父母,我的回答是,儿子,女儿都是父母所生,都是父母养大成人,成家立业,父母老了,儿子女儿都有照顾父母的义务,都是应该照顾父母,是儿,女的应尽之责。
谢谢
视频加载中...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显然不是。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养儿为防老。这个“儿”不仅指的是儿子,同样也指女儿。所以孝顺不分男女,每个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具体在农村,出嫁的女儿要不要轮流赡养老人,农村有这么几个情况:
一,你是否有兄弟或者哥哥?在农村的观念里,一般都是认为,儿子才是赡养父母的人选。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呢?有句俗话叫做“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以后,家里的土地和财产是不会分给女儿的。既然没有分到财产,所以女儿不赡养父母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如果家里只有姐妹,且姐妹都出嫁了。而且你也分了家里的财产。那毫无疑问你当然要赡养老人。
二,个人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有没有分到财产,每个人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当然也是为人儿女应该做的。
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你们觉得在农村嫁出去的闺女,应该轮流照顾年迈的老人吗?请评论说说你们的观点和看法吧!
老板娘长期出差孩子无人照顾,老板要求女员工轮流照顾工资翻倍,你愿意做临时保姆吗?
愿意啊!这是助人为乐的好事 再说老板娘又不是白带的! 个人觉得这个世界很美的 ,心肠好的还是很有多的 通过这个平台愿这个世界上的好人一生平安!
其实仔细想想老板娘也不容易一边又是事业一边又是自己亲生儿子只能选择一个,那只能选择事业为的儿子更好的生活下去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凡有办法也不会给儿子放在自己员工哪里带个几天 毕竟母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爱!
再者说老板娘之所以选择给你带 肯定相信你的 觉得你可以把自己孩子照顾好的 将心比心的想一下是可以理解的!
最好不要
首先,老板和女员工私下就不应该有太多交集
其次,孩子对一个家庭是很重要的,如果孩子出了问题,那你不仅要负重责,还会失去工作,总之,得不偿失
最后,照顾孩子还要双倍工资,老板给,你也不好意思要啊,浪费休息时间去给老板照顾孩子,最后孩子和工作任何一个有失误,老板没有想法才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6户轮流照顾20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6户轮流照顾20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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