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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晋三的袭击者会被判死刑吗?
时间回到1960年的7月14日,被称为“满洲之妖”的甲级战犯岸信介首相,在参加自民党新任总裁池田勇人招待会时,被右翼团体“大化会”成员荒牧退助行刺,遗憾的是,岸信介只是腿部受伤,并没有一刀毙命。
如今在62年后,岸信介首相的亲外甥安倍晋三首相,也遭遇了行刺事件。
刺杀安倍首相的凶手是一位42岁的中年男子山上徹也,他于2005年从日本海上自卫队退役,当天持自制枪支对着安倍首相的后背开了两枪,打中了颈部和胸部,已经毙命。
显然,安倍晋三的行刺结局与他外祖父岸信介被人持刀捅伤相比,要严重得多。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枪击案凶犯的山上徹也,究竟会面临什么样的结局呢?到底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亦或死刑?
对此,我们应该从安倍晋三的生命状态、行凶者的态度、日本死刑标准、日本法务大臣的态度等多方面进行辩证考量。
可能有人不太清楚,在日本的司法体系中,执行死刑是非常谨慎的,甚至是拖沓的。
比如1999年杀害一对母女的福田孝行,过了13年才判处死刑。当时刚满18岁的少年福田孝行企图强奸一位年轻的家庭主妇,遭遇强烈抵抗,将被害人杀害后,强奸了尸体;身旁的被害人女儿才11个月,因哭泣不休,又被福田勒死。
如此重大的罪行,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却在一审和二审中判处了无期徒刑,而且福田每次针对被害人和检方的死刑上诉都被予以回绝,也进行上诉,就这样一桩性质恶劣的杀人案纠纠缠缠,耗费了13年时间,直到2012年日本最高法庭才做出死刑的终审判决。
还有1995年东京地铁毒气事件的元凶麻原彰晃也是一样,作为日本奥姆真理教创始人的麻原彰晃在东京地铁3号线故意释放“沙林”毒气造成12人死亡,虽然麻原彰晃当时就被逮捕了,可是经过一系列的上诉过程,硬是用了23年才由日本最高法院判决死刑,不得上诉。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福田孝行和麻原彰晃都背负了2条人命及以上的恶劣罪行,都没有立即判处死刑,那么枪杀安倍晋三的凶手山上徹也,当然也存在不立即被判死刑的可能,时间说不定会长达5年、20年、甚至更久,即使免于死刑也是有一定概率的。
因为枪击案管辖地的奈良县警方已公布了消息,说:“枪击安倍的嫌犯重复着说让人难以理解的话,正在慎重调查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或许可以理解为凶手精神有问题,一旦被认定,山上徹也就很有可能免除死刑。
但是话又说回来,由于山上徹也枪杀的安倍晋三并非日本普通平民,而是在日本政坛有重大影响力的政治人物。安倍晋三是日本第1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生的首相,也是战后最年轻的首相、日本任期时间最长的首相,其政治影响力举足轻重。
要知道安倍虽然卸任了首相职务,但仍然身兼国会众议院议员,属于当前日本执政党自民党的最大派系“清和政策研究会”会长,俗称“细田派”或“安倍派”,在决定未来首相人选上拥有更大的幕后影响。比如日本自民党政策调查会长高市早苗、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安倍亲弟弟)等人都是安倍的人马。
不排除日本政府会速判速决,以震慑那些心存侥幸,企图犯罪的人。
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长崎市长伊藤一长枪击案,凶手很快就被判处了死刑。
2007年4月17日,四度竞选连任长崎市市长的伊藤一长,结束竞选演讲行程返回竞选办公室时,刚下车就遭到一名59岁的男子城尾哲弥持枪射杀,凶手随即被逮捕,只过了1年时间,城尾哲弥便被判处了死刑。
日本法院过去很少因为杀害一人而将没有实施抢劫、没有前科的罪犯判处死刑,但这个例外就用在了城尾哲弥的身上。
现在安倍晋三的政治能量远比长崎市长伊藤一长要大得多,只要奈良县法院对枪击安倍晋三的凶手山上徹也判处死刑,我想他很快也会被执行死刑。
因为安倍晋三在遭受枪击后,已经不治身亡,和长崎市长伊藤一长是一样的命运,此事引起日本政坛强烈反响。在日本自民党执政的背景下,肯定不会宽恕凶手,定会为本党大佬的安倍晋三报仇雪恨。
根据日本死刑制度,如果要执行死刑,都必须经过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才能执行死刑。
现在的日本法务大臣是古川祯久,属于日本自民党内部仅次于安倍派、麻生派之后的第三大派阀竹下派的一员,同时也是安倍的老下属,他曾在安倍晋三的第一个首相任期担任日本法务大臣政务官职务,在安倍晋三第二个首相任期担任财务副大臣一职。
古川祯久没有理由拒绝对山上徹也签署死刑令。
安倍晋三的袭击者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小,但是能活多长时间就不确定了。不会被判死刑,不表示不会死,因为他杀了一个日本前首相,影响太大了,整个世界都关注了,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为什么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小呢?
一是据了解日本对犯多重命案者才适用死刑。而这个人若只杀了安倍晋三一个人,那就不符合多重命案的条件。再说,适用死刑,有很多程序,最后,还得管法务的人签字,而这个人因多种原因,很少签执行死刑的命令。很少有人被判死刑的。
二是这个人杀了日本前首相,影响太大,会有很多人关注,在适用法律上很严谨的,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炒作。而依日本法判死刑的概率很小。这样,很多人盯着,被判死刑的概率就小了。
如果单纯因为嫌疑犯个人造成的这起命案,被判死刑的概率小。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因素,若有其他人指使,就不好说了。他能活多久,就看他的造化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一切依侦办结果为准吧。
应该不会,按照日本的法律,杀死一个人都不一定死刑,至少得杀死两人或者以上才有可能。安倍晋三虽然是离任的国家领导人,但在法律上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大可能因为身份特殊而差异化对待。更何况现在他还没死呢。
他等不到审判的那一天,幕后的指使者会派另外一杀手把他干掉灭口,然后再派一个把杀他的那个杀手干掉灭口,再派一杀手把杀他杀手的那个杀手干掉灭,在派一个把杀他杀手的杀手的杀手干掉,就这样一直杀下去,过不了多久日本人灭绝。
他等不到审判的那一天,幕后的指使者会派另外一杀手把他干掉灭口,然后再派一个把杀他的那个杀手干掉灭口,再派一杀手把杀他杀手的那个杀手干掉灭,在派一个把杀他杀手的杀手的杀手干掉,就这样一直杀下去,过不了多久日本人灭绝。
枪击安倍嫌犯山上徹也会被执行死刑吗?
7月8日早上11点半,日本前总理安倍晋三在奈良县附近的大和西大寺车站遭枪击,当时他正在那里讲话,虽然事情发生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下午传出消息,安倍晋三已经不治身亡。
安倍晋三被刺杀过程也很简单,当时就是被一名枪手拿着枪从背后连开两枪导致死亡的。
而这名枪手在开枪完之后他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从容地在原地等着被抓。
那为什么这名凶手这么淡定呢?有可能他对安倍晋三怨恨很深,本身就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开着枪的;还有另一个方面是,就算他杀死安倍晋三也不一定被判死刑。
虽然目前日本还没有完全废除死刑,但基本上想要判处一个人死刑很难,在现实当中就算一个人穷凶恶极被判处死刑了,但要真正执行起来还需要法务大臣签字才可以,但是法务大臣很可能都不会签字,甚至为了避免死刑而辞职,所以过去几十年,日本真正被执行死刑的人很少。
当然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被开枪打死,这次事件影响非常大,如果处理不好甚至可能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的反响,所以至于这名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处死刑那就很难说了。
但不管最终会不会判处死刑,我相信这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无所谓了。
根据资料显示,这名犯罪嫌疑人山上彻原来是一名前日本海上自卫队成员,日本警方初步分析山上彻是利用职务之便取得了一把手枪,并利用两个截断的钢管作为简易的消音套筒安装在了开枪的手枪上
至于为什么这名凶手要刺杀安倍晋三,目前没有确切的答案,但从他的供述来看,他肯定是对安倍晋三不满,据说他目前处于失业的状态,生活过得并不如意,估计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而安倍之所以被刺杀,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
自从安倍担任日本首相之后,他的心思并没有放在改变国内经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事情上;比如中日两国的贸易本来就比较密切,中国跟日本的经济往来对于促进日本国内经济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但是自安倍晋三上台之后,他却做出各种事情让两国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相反,在担任首相期间,日本安倍晋三把更多的心思用来拉近跟美国的关系,甚至试图让日本摆脱束缚,成为一个拥护战争的国家。
早在2012年自民党就曾计划删除日本宪法第九条,2014年时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就“解禁集体自卫权”内容做出了重大修改,很大程度上深化了美国和日本的军事同盟关系。
除此之外,安倍晋三一直要求增加预算、强化自卫队的进攻作战能力,放弃不使用武力发动战争的宪法条款,并增加军事投入。
当安倍晋升的心思没有放在日本国内,而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对外的时候,肯定会引起日本国内很多人的反感。
在安倍晋三担任日本首相期间,日本的经济并没有明显的增长,GDP近10年一直原地踏步,尤其是最近两年,在疫情影响之下,日本的经济甚至出现衰退,这进一步让很多民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太如意,所以积累了很多民怨,当这种民怨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总会有人铤而走险。
所以安倍晋三走到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不会执行死刑,理由有二:日本是个长寿国家,六十五岁左右为中壮年人,四十岁的应该属于小孩子,对小孩子执行死刑不符合国际法!其二、日本是个高度民主国家,罪犯有申请辩护人的权力,如能聘请到有国际影响力的苏贞昌这样的大律师,完全可以作无罪辩护,就冲苏贞昌从事律师行业多年,颠倒黑白无中生有是他的强项!
是不是死刑不重要了,他既然敢开枪,肯定也知道最差的结果,但还是选择了,那也自然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就是吧,看到这个新闻,突然就想到我老婆今天生了个孩子,开心。当然,任何时候故意杀人都应该谴责,就是老婆生了,忍不住想笑。
按照很多🇯🇵友人的逻辑:
1:事件已经过去,我们要向前看,不能沉浸于过去的历史。希望安倍及其家人能够理解并与嫌疑人友好相处,共同进步。
2:绝对不可能,绝对没有发生过枪击事件。
以上纯属个人扯淡。
对我而言反而更在乎网友们的看法,网上冒出很多圣人,有点糟心。
在他们对100多年前因为他们受苦受难的四万万中国同胞给出一个交代以前,我个人不可能对他们有任何同情心,别说就一个贝贝了。一群恶魔跑到你们家烧杀抢掠,后来逃回家里还不断冷嘲热讽各种阴阳怪气,我凭什么要关心他们的生老病死,凭什么因为他被别人打而同情他?
嗯,我不同情是因为我个人素质差,不代表其他任何人,更不代表我的国家。
本来是要保护小三哥的,结果因为近视眼没瞄准,不小心射中小三的。而且他还是个孩子!虽然长的着急了一点儿。人家也是为国家出过力的!是自卫队成员!让他鞠躬道歉就行了,况且当事人都不说话,大家也就散了吧。没啥好看的。
虽然日本是有死刑的国家,但是根据日本现在的法律,杀害安倍晋三的山上徹也大概率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日本当地时间7月8日上午11点半左右,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奈良街头发表演讲时,被人从后背连续开枪两次,击中颈部等要害,虽然当时没有昏迷,但是到了医院以后就“心肺停止”了,下午4点多医院就宣布了安倍死亡的消息。
安倍晋三被刺杀以后,行凶者被安保人员制服,经过审讯知道他叫山上徹也,今年41岁,是奈良本地人,曾经是一名海上自卫队的成员,他刺杀的理由是“我对安倍不满,我要杀死他”。
日本有没有死刑呢?
和大多数国家也一样,日本也是有死刑这个条款的。不过很多人传言说日本没有死刑,杀人最多被判无期,所以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曾经最著名的就是“江歌被杀案件”,凶手陈世锋杀人十分残忍,影响也是非常恶劣,但是也没有被判处死刑?
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11月24日,日本警方逮捕了陈世峰。
江歌妈妈征集了几十万网友的请愿书,要求判处陈世锋死刑,但是经过300多天的焦急等待后,等来的却是陈世锋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其实日本是有死刑的,一般来说,日本国仅对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执行死刑。所以一般可能杀一个人,情节不是很恶劣的话,是不会被判死刑。
在日本法律中,犯了以下几种罪都有可能被判决死刑:内乱罪、诱致外患罪、援助外患罪、对现住物等放火罪、爆炸罪、现住建筑物等侵害罪、颠覆列车等致死罪、威胁交通(加重犯)、水道投毒致死罪杀人罪、强盗致死罪、强盗强奸致死罪、使用爆炸物罪、决斗致死罪、劫持航空器致死罪、使航空器坠落致死罪、杀害人质罪。
这次山上徹也应该会被指控故意杀人罪,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但是因为日本对于死刑的判决是慎之又慎,这几年很少有判处死刑的案例,而且山上徹也的行为虽然恶劣,但是安倍晋三已经退休了是一个普通人,所以影响力看似很大,可能真的判不了死刑。
为什么说山上徹也很难判处死刑呢?
日本为了防止出现冤假错案,他们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会持续很长时间,最长的案子甚至需要二十年。
比如1972年、1974年发生的埼玉友人3人杀人事件,罪犯从被逮捕到判处死刑,花了25年。
不仅如此,日本判处死刑的案子非常少,从2005年到2016年,日本一共才判决了144起死刑,而从2012年开始,每年被判死刑的人数全为个位数。
在日本,衡量判刑的最重要的标准是被害死亡的人数,此外法官在具体量刑时还要参考罪犯的年龄、性质、动机,有无前科,被害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
根据以往的经验,杀三人以上才有比较高的可能被判死刑;而杀害两人,死刑、无期或者有期都有可能; 如果只杀了一人的话,很可能被判有期或者无期。 而因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上20年以下。
所以说山上徹也虽然杀害了前首相安倍晋三,但是只是杀害了他一人,以前也没有犯罪行为的话,很可能是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的,而不会被判处死刑。
如果山上徹也被判处死刑,会被立即执行吗?
即使被判处死刑,也不会立即执行的,因为日本死刑的判决和执行是分开的 。
死刑的终审判决由最高裁判所作出后,还需要法务大臣在死刑判决下达的6个月内签署死刑执行命令,再交给行政部门执行死刑。
但是很多时候法务大臣通常为了避免被人骂“无情”“冷血”“冷酷”等罪名,会对死刑执行命令的签署非常慎重,会在查清所有犯罪事实后再下命令,他们不会轻易的签署自己的名字。
而且为了保障杀人犯的生命权,避免出现冤案 ,无论任何时候,只要死刑犯不服判决提出申诉,只要存在一点能改变原判的可能,案子就可以进入再审程序。
所以说“6个月执行”的时间就会变得非常不确定。有的案子从死刑确定到处决,有可能长达二三十年都没有执行。
比如最著名的就是1966年犯罪的尾田信夫,他在1967年被捕,1970年被确定为死刑,但是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被执行死刑,而距离他被判死刑已经过了47年。
直到现在,日本的监狱里还有很多的死刑犯没有被执行死刑,所以说山上徹也很难判处死刑,而且即使被判处死刑,也不会执行的,因为日本是一个奇特的国家。
中国留学生江玥在美遭枪杀,检方被曝与嫌犯达成“减刑交易”,你怎么看?
法官拒绝理由不充分 美被害学生江玥家属或寻求上诉
当地时间6月12日上午,在美国亚利桑那州马里科帕县(Maricopa)高等法院举行的中国留学生江玥遇害案法庭听证会上,法官拒绝了被害人江玥家属的请求,维持“认罪协议”。律师事后表示,法官拒绝的理由并不充分,家属很难接受,也许会寻求上诉。
江玥案件的法庭听证会引起各界高度关注。除江玥家属外,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的汤长安领事、曹乾领事于当地时间6月11日晚赶赴凤凰城,出席当日听证会;一直全程跟进此案的亚利桑那州华人华侨联合总会(ACA)理事长杨文田也到场参加听证。然而,结果令大家非常失望,法官拒绝撤回“认罪协议”。
家属代表徐翔(中),亚利桑那州华人华侨联合总会理事长杨文田(右),前亚利桑那州州立大学学生会主席(左)在现场面向媒体,表达不接受“二级谋杀”的协议认罪,强烈诉求以一级谋杀罪起诉凶手。(图片来源:美国侨报网记者 杨文摄)律师邓先生在得知情况后表示,法官给出的理由中,第一说到要“防止受害人家属在审理过程中,受到二次伤害”,“但是,江玥的家人已经准备好,他们愿意面对伤痛,为孩子讨回公道”。
针对法官的“消耗法庭资源”,即开销大的说法,邓先生说,“虽然有9成以上的刑事案件都可能协议认罪,如果案件都走陪审团程序,法院确实会吃不消,但是一般杀人案件,不应该从经济角度来考量。”
邓先生表示,面对现在的情况,只能首先准备好下次开庭,以期重判;其次,如果轻判,考虑是否上诉;其三,是否考虑联系美国联邦司法部,要求调查马里科帕县检察院在这一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种族歧视或种族偏见的行为。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检方与嫌疑人达成“诉辩交易”是非常常见的,所谓的诉辩交易其实和我国的“坦白从宽”制度非常类似,即检方与嫌疑人达成约定,如果嫌疑人认罪悔罪可以向法庭建议从轻处罚他。
与中国的坦白从宽制度不同的是,美国的诉辩交易是检方与嫌疑人经过多次谈判反复斡旋的结果,为了使嫌疑人能够乖乖认罪,检方往往不得不开出非常优厚的条件。另外,美国的法庭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是受到检方量刑建议的严格束缚的,也充分尊重他们双方达成的诉辩交易。
为什么检方会选择和嫌疑人达成诉辩交易呢?原因在于某些案件检方根本就没有充分证据,如果嫌疑人不乖乖认罪,检方很有可能无法定罪。也就是说,诉辩交易是检方对于证据不足案件的一种妥协!
电影《守法公民》就描写了控辩双方的诉辩交易,一个男人的妻儿被两个歹徒先奸后杀,检方没有充分证据给两个嫌疑人定罪,于是就和歹徒A达成交易,让他对他和歹徒B的罪行供认不讳,然后对他只判处短短几年的有期徒刑。歹徒A同意交易,最后歹徒B被判处死刑,而歹徒A可以说是逍遥法外。
那么如今的江玥案,媒体爆出检方与嫌疑人已经达成了诉辩交易,如果是真的那么就意味着两件事,一是检方很可能没有充分证据,而是嫌疑人会被判处轻刑。但是,江玥家属为了反对诉辩交易发动人群情愿的行为,完全是不了解美国司法的结果。一旦他们阻止了诉辩交易,那么很有可能检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嫌犯有罪,很有可能嫌犯会被无罪释放。
正如电影《守法公民》里,检察官向男子解释为什么会和杀人犯做交易:“我为什么会和杀人犯做交易?因为根本就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他们杀了你的妻儿,如果我不做交易,两个歹徒都会被无罪释放,而你能接受那个结果吗?”
当然,江玥家属可能会不理智地说,不达成交易也可以继续侦查犯罪证据啊?我想说的是,并非所有案件都能被完美告破的,虽然残忍但却是真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射杀中国人嫌犯落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射杀中国人嫌犯落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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