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性别争议冠军为男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性别争议冠军为男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世界上最伟大的男女台球运动员分别是谁?
1.改变
在斯诺克领域中,就伟大这件事情而言,亚历克斯希金斯不得不提。在斯诺克发展的前期,整个行业水平普遍偏低,别说单杆过百,就连单杆70 80的都很少见,严重影响比赛质量和观赏价值。亚历克斯希金斯洒脱的打法,与现场观众打成一片,人球合一,从根源上改变了斯诺克,这是非常不易的。同时具备着高尚的奉献精神,比赛绝不是为了自己而打,而是为了观众而打,所以就一定要把比赛打得漂亮,而不是为计较个人的输赢打出低效的击球。所以,飓风亚历克斯希金斯将斯诺克这项运动带向了一个更高的高度,这是斯诺克运动发现至今以来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后,每年四月底至五月初克鲁斯堡座无虚席。
2.延续
飓风之后,出现了更多的优秀球员。在这里着重讲亨得利戴维斯,两位球员真正打破了斯诺克技术上的瓶颈,戴维斯打出第一杆147开启新篇章,亨得利则在90年代傲视群雄,与达赫迪英锦赛决赛抢10的比赛中打出7杆过百,令观众拍案叫绝。随后,75三杰横空出世,制霸台坛至今。其中,火箭奥沙利文最为突出,他扎实的技术,华丽的打法,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放荡不羁的性格,以及运动生涯上长生不老的超能力,奔5的路上依然保持着当仁不让的超强竞争力,自强不息的火老师,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亨得利所保持的记录。147数量,破百数量,三大赛数量。相信不久的以后更多记录都会被打破。正因为如此,火箭收获了超高的人气,他延续了斯诺克的光辉,有他在的每一天,斯诺克都是新鲜的,都是未知的,都是充满希望的。尽管他总是会不间断的发出些隐退的观点,但其实他从未离开,他是爱斯诺克爱得深沉。虽然他总是选择性的参赛,但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每一场都是人山人海,每一场都是无与伦比。有一句话球迷们总是争议不断,奥沙利文如果离开斯诺克票房损失一半。我觉得这话绝对正确,热爱台球的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谢邀。
最伟大的男女台球运动员,还真不好说。这样吧,我把他(她)们分别罗列出来,让大家来评一下。
男性运动员:戴维斯,亨德利,奥沙利文。
女性运动员:艾莉森·费雪。
一个一个的来看看他们的职业生涯,你们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哪里了。
可以说,戴维斯算是斯诺克前期发展的延续者。
亨德利。前面说到,戴维斯延续并重新赋予了斯诺克生命。那么,亨德利就是一位推广者。
稳重的球风,极为绅士的风度,精湛的杆法,教科书般的围球。横空出世的亨德利出道以来,便创造了无数的记录,直到今天也显有球员可以打破(奥沙利文已经超越了一部分,后面会讲)。
斯诺克球坛在上世纪的最后十年里,是被皇帝统治的十年,亨德利就像一颗恒星。几乎所有人都以在比赛中胜他一局为荣。
我还记得刚接触斯诺克时,在家里看比赛。电视里面是亨德利以前的比赛记录,球员出场时,后期解说的话至今犹在耳边。接下来出场的选手是:斯蒂芬........亨得利....。现场观众的掌声穿过电视喇叭冲撞着我的耳膜......从那之后,我时常拿起球杆。钻进球房就是一整天。
奥沙利文。说到罗尼,大家都比较熟悉了。现如今,在众多斯诺克爱好者里,百分之九十都是火老师的球迷。
而罗尼的事迹更是不用我多言,现球坛唯一一个天才型球员。更是一个左右开弓无差别的神人。而且无论是进攻、防守、围球、准度还是心态,全部满数值。
直到现在,2018年12月。罗尼参加的五项赛事里已经收获了三个冠军。这在其他的运动中是很难出现的。43岁,正常来讲的话,已经过了一个球员职业生涯的巅峰期了。准确的来说,已经到了下坡路的后期。如罗尼这般的人物,基本没有。即使像亨得利这样的选手,才过了32岁,成绩便开始下滑。而已罗尼现在的样子,打到五十岁都没问题。各种记录更是阔手可得。
所以,罗尼·奥沙利文。是斯诺克球坛现如今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好了,男性运动员都说完了。你们一定很好奇怎么还有一位女性选手。
讲真,熟悉费雪的人现在都已经是个三四十岁的大叔了。
我也只是前期看九球比赛的时候注意到了费雪,当时有些惊讶于这么有气质的女人打球也这么厉害。后来在网上搜寻费雪的职业生涯成绩,当时真的被吓了一跳。素有毁灭女公爵之称的艾莉森费雪,是十一次女子斯诺克世锦赛(这项赛事也只举办了十一届)冠军得主,当时就惊为天人。要知道这可是世锦赛十一连冠,在女子斯诺克运动中的重要程度不亚于男性斯诺克里面的三大赛。
到了职业生涯后期,状态的下滑,让费雪不得不转战难度较小的九球项目。而费雪依然能在九球中掀起腥风血雨。而今,已年过半百的费雪。仍然活跃在球坛上,续写着她的传奇人生。
OK,我所知的就是这些人。大家有什么看法?
男运动员个人比较喜欢奥沙利文。奥沙利文打出很多杆147,而且他的心理素质常常能在下风中反败为胜。打球速度快,“火箭”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女运动员潘晓婷的名声最大,“九球天后”,而且自己颜值又高。
个人认为奥沙利文极具斯诺克天赋,潘晓婷是了不起的女运动员
如何评价浙大强奸案,浙大怎么会成为这个样子?
首先 题主不该在提问中先入为主地把事件超越法庭判决而定性为强奸,从而误导舆情和妨碍国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在努某某已被网络舆情判为强奸犯的前提下,善良人肯定会认为法庭已经判得太轻了使努某某没有受到实质性惩罚,于是转而向浙大施压,希望浙大给予努某某实质性惩罚以使正义得到伸张,但浙大仍然罔顾民意只做出了和警告差不多的仅仅相当于缓刑的处罚。所以 呢 大家就像没得到满足的孩子一般群情汹汹 不依不饶 继续声讨。
此案事实真相是,努某某是在缺乏物证和第三者的证词的情况下,仅仅根据自己的口供和女方的控诉被判以强奸未遂罪(猥亵罪?)的,而不是强奸罪。
那为啥法院判的是缓刑呢? 这和最近暴露出来的一些冤假错案中被判死缓的当事人是一个道理,证据不足,所以法官顶住了压力 留住了当事人性命。此案也是如此,这个努某某据说是因女方声称报警而在没有第三人出头阻止的情况下自己中止性行为的,也就是说没有实质上强奸女方 女方体内肯定没有努某某精液。通常男女交往中发生的肢体接触,一般都是在私密场所中男方首先试探性接触女方身体,如果女方不明显反对,男生一般才会逐步得寸进尺,直至遇到女方强烈反对才罢手的。所以强奸未遂罪或猥亵罪在法律上很难认定的。大家还须留心一个事实,努某某是在酒吧这类男女交往场所搭识女方的,而且女方不是在烂醉如泥完全丧失意识的状态下被努某某抱回自己的租住地的。她应该明白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意味着什么...也许她在心理上已准备接受除实质性进入以外的其它两性行为。
所以,此案在缺乏过硬证据的情形下, 如果法院判的是实刑,当事人势必肯定会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很大。因此,目前的结局是最好的。
由于当前的扫黄除恶运动,此案考虑到政治因素应该已经属于重判了啦 因为即使双方间发生了女方所声称不愿意的性行为,够不够成强奸和强奸性质的认定在没有医学鉴定的情况下对于司法实务也是一个难题,有的时候女方半推半就怎么认定对方强奸?
如果此案真的按现在的主流舆情重新翻案处理,那么以后在男女关系中,为了打消男性顾虑,女性的任何羞答答的半推半就行为都成为不可能,而且女性最好在接触的一开始就直白地告知对自己有性意向的男性 他可以对自己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并形成白纸黑字以免事后纠纷? 这样的话,达到的结果恰好与目前舆情所愿望的相反,剩下的就仅仅是赤裸裸的性,而一切其它的两性相互探索的乐趣都消失了。
浙大强奸案从一定程度上也反应出了我国高等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浙江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大学,能够到这里读书说明这些学生的成绩应该不错。但是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我想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
近些年来,我国很多高校的学生有不少优秀的学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当中有不少学生的学习成绩都很好。就像我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也有一些学生迷恋网络,经常晚上上网吧,白天回宿舍睡觉,整个学期都见不到人,后来有些学生就中途退学了。说实话,对于这些学生我感到挺遗憾的,他们本该在大学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来能够从事更好地职业。
相对于高中来说,大学的学习时间要宽松很多,学生可以有更多时间自主的进行学习。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比较重要的,比如奖学金,优秀学生的评价都要以学习成绩为准,对于学生思想教育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缺少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关注。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都应该加强对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既要让学生掌握好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又要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价值观念,提高学生的自身素养,同时也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正确的处理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成为一个发展全面的人。对于学生学习的评价也应该更加的多元化,科学化,我们当然要看学生学习成绩的变化但是我们也要更加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重视学生学习历程的发展变化。
总而言之,我国的教育发展还是需要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我也相信随着我国的不断进步,我们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也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慈孝坊1011
不止浙大,还有法院的判决也让人匪夷所思,当事人发言努某某有下药情节,即便中止犯罪也是情节恶劣,根据校友爆料,该名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相关机构为什么不启动对其以前案子的调查,自首情节是否属实?一年半缓刑,是否有纵容罪犯的嫌疑?这些都是需要相关部门给出解释,否则恐怕难以服众,在21世纪的今天,强奸罪被如此轻判,实在让人胆战心惊,如果每个罪犯都下药迷奸女方,中途自己停止犯罪就可以获得如此宽容的处理,如何保证被害人的权益?纵容此类事件发生的后果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强奸对受害者造成的生理心理伤害都是不可估量的,可能留下一辈子的阴影。浙大的处理更加让人震怒,简直是刷新三观,难以想象这是全国前五名的大学作出的判决?浙大的校纪校规是否存在极其不合理的漏洞?
其实从程序和法理依据上看,法院和浙大的判决都是有理有据的,因为法院和校方都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由量裁权,双方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从轻处理?是否涉及少数民族的特权和纵容问题?全国人民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件事让我们在校大学生,让我们非少数民族震惊不已,希望法院和浙大可以在裂痕彻底形成以前做出一个公正合理,不偏不倚,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判决。
7月20日晚,浙江大学在微博热搜里乘风破浪,原因是一个学生犯强奸罪。
浙大学生众多,出一两个幺蛾子本不足为奇,然而令网友们吃惊的却是校方仅仅给出了留校察看。
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按法律来说,强奸罪起步三年,怎么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律上认为,如果犯罪行为中止,且没有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可从轻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想强奸,没强奸成,然后向公关机关自首,可从轻处置。本案判决质疑声不大,引发公众不满的在于浙江大学的处理。
然而校方可能会觉得自己冤枉,因为学校明文规定:
“学生违法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学校规定,浙大的“研究决定”似乎完全符合程序正义。
有网友说法很有意思:浙大以为自己占了“缓刑”,但吃瓜群众觉得浙大站了强奸犯。
真正的问题在于,网络时代人们对“实质正义”的情感诉求,强奸毕竟是重罪,即使犯罪中止,很多人认为应该从重处置。包括很多浙大校友也对母校此举深感羞耻。
同时期的“哈工大开除作弊学生”的决定更是引发网友热议,但其实两件事情还是有所区别。
学校作弊是学术大忌,但并不会收到国家法律的惩罚,因此学校承担全部的处理责任,出手应该重些。放在浙大,作弊也是要开除的。而强奸犯已经收到了法律道德惩罚,学校只是居于次要的角色,比如教育改造。
在我看来,处罚不能过重,也不应过轻,重了会相对降低其他犯罪成本,造成犯罪事件增多,轻了起不到良好的惩处警告效果,针对该学生是否还有教育改造的必要,学校应该认真调查,不能挂上偏袒少数民族的帽子,我们不能对学校规定一棒子打死,只能说学校可能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方面有失公当。最后且听浙大校方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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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失联女子遇害,确认凶手是前夫,女性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首先,我说一下事件回顾:杨女士和前夫今年6月份离婚,在8月14日去前夫家里为孩子过生日,15日凌晨被害,已确认系其前夫所为。
哎,最近这样的事件一件接一件,不禁让人对婚姻充满了恐惧。其实在我看来,完全没必要,毕竟是个案。女孩子在与异性交往的时候,擦亮双眼,有些悲剧还是可以避免的。
1.该女子在明知其前夫酗酒暴躁,没离婚前就有暴力倾向的情况下,还独自去前夫那里,待到凌晨,不得不说,自我保护的意识太薄弱了。
2.任何人作出极端事件之前,人品劣迹都是有迹可循的。
该案中的男子在离婚前就有家暴倾向了;上海杀妻藏冰柜中的男子常年无业,也是经常打骂妻子,提前购买冰柜等作案工具;还有泰国孕妇被推下悬崖案等,丈夫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无业,家暴,脾气暴躁。
所以,女孩们遇到这样的另一伴一定要及时远离。实在不行,可以寻求家人或警方的协助。
3.特别是被家暴过的女孩子,不要事后别人道歉了,说点甜言蜜语就原谅了。有很多次自救的机会,不能因为心软就放弃了。
最后,希望所有女孩所遇皆是良人。
我是心晴,写世间温情,聊百味人生,更多精彩,欢迎关注@心晴不忧伤 一起讨论。
这件事一个月前就有遇害女子的妹妹在网上呼吁,姐姐失联,可能被害,但是大家都在关注南京女大学生遇害的事,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失联的杨女士是去前夫家里给两个孩子过生日的,安排孩子睡觉后,就没有了消息。但是手机还在用,杨女士的妹妹多次与这部手机聊天,发现了问题,因为姐姐没有文化,聊天时都是用语音的,但是杨女士的妹妹,每次与这个手机微信聊天,对方都是打字的,妹妹好几次叫对方语音,想确认是不是姐姐的声音,但是都被对方拒绝。所以杨女士的妹妹怀疑姐姐遇害了,手机在嫌疑犯那里,而那个人很可能是姐姐的前夫。
因为姐姐的前夫赌博,又家暴,上个月提出与姐姐复婚,被姐姐拒绝了,是不是他怀恨在心,趁孩子睡着了,把姐姐给杀了。
现在确认了凶手真是前夫。这几个月来,大家还没从两顿水把枕边人冲到化粪池的惊恐中消失,又传来了南京女大学生被男朋友杀害的消息,这段时间,杨女士的妹妹不断在网上呼吁姐姐失联很可能被前夫所杀的消息。现在被确认了。所以,我们女人都会考虑一个问题,女人要怎样保护自己?因为女人是弱者,遇到身边最亲的人想害你,很可能会防不胜防。
找男朋友或者嫁老公,一定要看清楚,男人的素质比金钱重要,要远离渣男才能保护自己。
杭州许某某杀害二婚妻子,南京洪某雇凶杀害同居女友,如今玉林陈某又杀害离婚前妻。凶案一个接一个,惨不忍睹,令人痛心。那么女性应当怎么保护自己呢?
一:不能自投罗网,送肉上砧板。
杭州来女士顾念初恋,执意离婚嫁给许某某,最终惨遭杀害并分尸碎尸。南京李倩女痴情男友洪某,乖乖前往云南勐海县,也是被雇凶杀死埋尸山林。如今梧州杨永兰陪伴孩子过生日,又被前夫残忍杀害。从主观上看,都是防人之心一点无,自投罗网,送肉上砧板。因此,女人一定要提防着有问题的丈夫或男友或前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驶得万年船。
二:分手、离婚了的女人,最好不要与前男友或前夫有单独相处一屋过夜的举止。
俗话说得好:多数男人心里都有人性的另一面,不要把他的那一半惹出来。许某某为存款房屋,洪某为杀人灭口,如今陈永兰为感情矛盾,猜测多半是为要发生关系或复婚遭拒引发激情杀人。如果杨永兰不在前夫家歇息,也许事情不会发生。所以,分手或离婚的女人,一定不要与有问题的男人同屋过夜。过去农村有一句俚语说得好:牛拴在禾田里,没有不吃禾的牛。
三:硬要留宿,最好喊人作伴。要么就通晚不睡着,准备好防身工具。遇到危险不硬碰硬,随机应变,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一点不用过多解释。主要是不留可乘之机或好女能知弯上转。
总之办法很多。但关健的还要防人之心,不制造相处过夜的机会。没有可乘之机,就没有危险发生。人心叵测,且珍且惜吧。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梧州失联女子被前夫杀害,这是又一起悲剧,让我看的心里很难受,真心的希望女性能够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直入主题,我简单的说一下,女人该如何保护自己?只是个人观点,不对之处,欢迎指正!
首先,女人要懂得生命最可贵。
无论何时,遇到何种突发事件,都要明白生命最可贵,其它一切都可以抛弃,甚至是身体的清白,先保命要紧,只要活着,你就能报仇,就能惩治欺负你的坏人。
其次,为了保住生命,灵活机智是关键。
对方提出的无理要求,先答应了又何妨,机智的和他回旋,把握每一个活命的机会,一定想办法稳住坏人,让他放弃要你命的想法。这时的你不是懦弱,而是聪明的在活命。
不要自傲,更不能故意激怒坏人,这种做法是最愚蠢的,试想,你面对一个暴徒,还以为自己很厉害,几句话可以吓退对方,殊不知你一个弱女子,根本就体会不到一个发了狂的男人,会做出如何恐怖的事情,他会拼了命的杀了你。
其实写到这里,我觉的已经不必再多说了,都已经看明白,再提醒一下女孩子们,你们有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柔弱,一定要表现出来,尽量麻痹坏人,让他们放松警惕,你才能寻到机会脱离危险。
最后总结一句话,当遇到危险的时候,要冷静下来,多动脑筋,找出对方的弱点,稳住对方,不要激怒对方,一切都是身外之物,保住生命才是关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性别争议冠军为男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性别争议冠军为男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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