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垃圾桶旁发现男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垃圾桶旁发现男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厦门市一男婴被遗弃垃圾桶,嫌疑人已被抓获, 你怎么看?
我刚好是厦门人,严重谴责,多大的苦衷无奈都不能成为伤害孩子的理由!刚出生的孩子有什么错,肯定是大人的原因,没有母爱,没有责任心,自私只考虑自己,吃不了苦。就是可怜了孩子,投错胎,来到一个不完整的不爱他的家!
希望法律上也要从重处罚!
首先,这个生孩子的女孩蛮可怜的,从怀孕到孩子出生,都没有得到孕妇应有的待遇,她一定知道自己怀孕了,不想打胎,她想利用这个逼男友结婚,结果男朋友跑路了。或者之前她打过几次胎,不能再打了,不得不生下来,不管怎么样,女孩要自重,男孩要有责任心,不要玩了就跑,自以为占便宜,到头来老天会收你。
真心的不知道遗弃小孩子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首先遗弃肯定是犯罪的,建议国家加重对遗弃小孩的人的惩罚力度!
小孩子是多么的可爱,怎么忍心将他遗弃
不管怎么样,她是你怀胎十月生的,怎么舍得,于心何忍!那些遗弃小孩子的人何曾想过,你放弃他,他会有多么的难过,小孩子其实什么都知道!别以为他不知道!
汉中一垃圾桶里现早产婴儿续:父母已经联系上,遗弃孩子的是外婆, 你怎么看?
不管怎么样了,孩子也是个生命,也是10月怀胎才来到这个世界,现在的人不要再有过去的那些封建思想了,男孩女孩都一样,有人说过,生儿子是名气,生女儿是福气,不知道丢孩子的人良心何在,这种人永远都不会原谅。
湖南怀化一垃圾桶内发现一名死婴,警方监控发现弃婴者,怎么看?
看了这样的新闻,简直是难受!不能呼吸的痛。我的宝宝也才几个月,看到这个一点大的婴儿,真是好心疼,小婴儿有什么错,投了个这样的人家。希望国家能建立一个收弃婴的地方就好。那些不能生的,可以好去领养。
我关注的是到底是弃婴,还是弃尸?
这是两个概念,估计在刑法上也是不同的。
如果是弃婴,那选择垃圾桶来弃婴,这就是谋害生命,那么脆弱的新生儿,你直接用塑料袋装着扔到垃圾桶里,这么大冷的天,这不是谋杀是什么?
如果是弃尸,那就有的调查了,新生儿百般呵护还来不及呢,真的因为意外死亡,怎么会这样草草处理?如果不是意外死亡,那有没可能是故意杀人了呢?
不管是哪一种,都觉得很是匪夷所思,不论其背后有什么故事和目的,都是在草菅人命,真的很残忍和冷血。
唉,既然不想养,为什么要生呢?
可怜的婴儿,刚出世就去世…
对弃婴事件,警方正在调查中,在未公布调查结果之前,不能仅凭死婴谈承担法律责任。
监控发现弃婴者,被弃时的婴儿是死是活,还有待分辨和医学解剖的权威发布。
弃婴人是不是婴儿的母亲,精神是不是正常。
在不了解真相前,我们可以作些假设:婴儿有可能在未生下来就死了,监控弃婴人有可能是捡到的快要死了的弃婴,被弃的婴儿可能天生残疾,又快要死了,只能偷偷丢掉。一个活婴儿应该会啼哭的。有可能是发育早而未成的学生,也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生下来的。
当思考之后,会发现不少嫌点。婴儿为什么会被丢弃,而且在寒冷的冬季,没有任何旧保暖措施,婴儿与母亲发生了什么,一个母亲为什么没有爱,世上有几个母亲会去杀死自己的婴儿。如果养不起婴儿,或者有关未婚而育的名声,可以偷偷送别人,也不至于死婴。再说,十月怀胎,旁人都知晓,为什么就偏偏走上杀人之路。这些都不符合逻辑。人命关天,杀人偿命,谁人不知。
湖南怀化,2021年1月6日早晨,环卫工人开始一天的工作,在区域打扫卫生的过程里,突然发现垃圾箱里,赫然有一个用塑料袋包裹着的婴儿。没有任何的保暖的衣物,把婴儿像扔垃圾一样丢掉,环卫工人马上喊来周围的人,并且拨打救援电话。医护人员赶来现场后,婴儿早就没有生命迹象。在婴儿的肚脐上,还连着脐带,这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根据监控也找到遗弃婴儿的人,具体事件还是等后续的通报。
通过这件事引发几个思考,首先现在放开二胎,甚至专家还鼓励生三胎。但现在有些生育年龄呈现低龄化,却是值得警惕的。比如有年纪尚小就结婚生子,甚至是做人流的。虽然现在零零后已经长大,最大的一批已经二十出头的年纪。可有些未成年,年纪尚小就怀孕。
前些年有个母亲带女儿去做人流,手术前医生需要亲属母亲签字,女儿大声说道:“你赶紧签字,我只请到两天假,回家去就要模拟考试。”母亲则安慰和心疼的看着女儿说:“宝宝,你听听医生说的话好不好。”女儿更是吼道:“你不签,我就把它生下来。”医生也花一段时间给她讲人流的危害,又教给她如何保护自己。结果她却说:“大清都亡几百年了,你们还是遗民思想,这样的医生真可怕。”
通过这个事,让我想起最近某职院女生宿舍生子,丢弃在储物间导致婴儿死亡,尸体发烂,发臭。也让我想起还有个女子,养活不起婴儿,喂婴儿吃过期奶粉,最后丢在警察局。这名丢弃婴儿的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这点得进一步消息出来后才知道。通过这几则例子,可以看出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该在知道“养不起这个孩子”时,做好安全措施。尤其是要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知道才懂得保护自己。而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甚至连怀孕都不清楚。
其次用塑料袋装婴儿,甚至是刚出生的婴儿,对于生命的淡漠程度,已经和职院那个生下孩子,放在储物间的女人没什么两样。同样都是漠视婴儿的死亡,这样的漠视,是一个母亲的失责。是快乐过后的不负责任,是遇人不淑的自食其果。这怨不得任何人,女人要自尊,自爱。这四个字,女人一定得牢记于心。如果女人都不懂得保护自己,爱自己,那么男人怎么会爱你呢。
最后是弃婴问题,基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弃婴的情况发生。各种弃婴是层出不穷,有放在纸箱里的,有公共厕所里的,有在路上的,有公司午休生完孩子,弃婴后继续上班的等等,总结这些弃婴的人物群像,引发我几点的深思。
1.弃婴人群越来越呈现年轻化趋势,新一代年轻人沉迷于享乐,不懂得责任的重量。甚至有的连基本的性知识都不了解,不懂也不查。
2.普遍没钱,或是学生,或是普通的上班族。学生不敢跟家里人说,普通的上班族工资低,更不能辞掉工作照顾孩子。尤其是和前任分手或者决裂的情况下, 越看孩子,心底里越是恨得牙痒痒。
3.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可怕,再者因为疫情原因,一些人连活下去都得拼尽全力,更别提继续照顾一个婴儿。在2020到2021年这段时间,弃婴的数量有所增加。
弃婴的大部分都是用毯子,以及厚衣服包裹着。而用塑料袋,听说是超市的购物袋装婴儿。这样的母亲,以及父亲,看待这个孩子,可能就像随手可以扔掉的垃圾样。遗弃者的行为就是在故意杀人,需要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处罚。最后,希望法律一定要严惩他们。
一个人,一旦从母体分娩出生,即是一个享有包括健康和生命权在内的自然人,他(她)的生命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包括其父母,都无权非法剥夺他(她)的生命权!
任何人,任何行为,造成刚出生的婴儿非自身健康原因而死亡的,均应当由按犯罪论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就这起垃圾桶内发现死婴案来说,
公安机关应当会依照“疑似命案侦破机制”展开严谨细致调查,追踪抓获疑凶,
目前首先,法医要对婴儿进行尸检,确定婴儿真实致死原因,是被遗弃后冻死?还是因病死亡或出生就是死婴之后被丢弃?
如果经法子鉴定,婴儿被遗弃或丢弃时是活体,是被冻死的,那么遗弃或丢弃他的人就涉嫌故意杀人罪,
如果经法医鉴定,婴儿属于自然因病死亡或出生就是死婴被丢弃的,逐不属于刑事案件。
镇安一保洁员在厕所垃圾桶内发现新生儿,目前还未度过危险期, 你怎么看?
回答问题之前让我先摘抄一段华商网的报道:【11月8日早上6点多,镇安县红会医院保洁员卢付荣像往常一样到医院打扫卫生,在打扫完过道后,她到二楼准备打扫公共厕所。此处的公厕蹲位用隔挡隔着,“我刚打开一个隔挡,看到蹲位上到处是血迹,我吓了一跳。”紧接着卢付荣在垃圾桶内发现一个新生儿,当时孩子并没有哭闹声。】
读了这段新闻,我感到震惊!丢弃婴儿的凶手是谁?差点杀害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令人发指!人性中杀害任何一条无辜的弱小生命都是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何况杀害人类自身!我想问凶手你忍心吗?到底为什么?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让人不能容忍和原谅的!从新闻报道得知,这个婴儿是不幸中的幸运者,感谢这位保洁员让婴儿得救了。
如果婴儿还没有度过危险期将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婴儿幸运获救,二是尽管医生做了最大的努力,婴儿还是遭遇了不测离开了人世。不管哪种结果,我都会谴责弃婴的凶手,第二种结果会加深人们对凶手的谴责程度。最好是让司法机关介入,对弃婴原凶进行法律惩处,第一种结果依法惩处较轻,第二种结果惩处较重。总之,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
其二是这件事必须引起全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道德教育,深入调查研究事件发生的根源,找到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三是要表彰抢救婴儿的好心人和医护人员,弘扬正能量。同时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二者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让全体公民在享受到国家富强带来的物质享受的同时,也享受到精神文明的成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垃圾桶旁发现男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垃圾桶旁发现男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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