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民拉红绳拦车收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村民拉红绳拦车收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严重的城市狗患,沒有有效措施,建议将无人牵菅的狗一律看成无主狗,认为有效吗?
还真挺难,不信听杨角风给你谈谈小区发生的一件事:
小编小区最近又不太太平,有一家刚刚搬来的人家,养了一只大型犬,每天傍晚喜欢遛狗,但是很少栓绳,小区多个孩子受到过大型犬的骚扰,并有一些受到了惊吓。
由此在业主群里吵开了锅,大部分业主一致强调遛狗可以,但是必须拴好绳子。尤其是小区内还有很多儿童,万一伤到孩子那谁都不想见到。并且必须做好检疫,办好狗证!
有些养狗的家庭不愿意了,强调自己是村里来的,自古以来家家养狗,从来没有听说过养狗还要办狗证,并且自己的狗是不咬人的,完全放心,只有咬人的狗才栓绳子,自己家的不咬人,没必要栓绳子。
家有孩子的父母当然不愿意了,很多人讲述自己的孩子被狗扑倒身上的惊吓,虽然没有咬孩子,但是孩子心理有了阴影,看到狗狗过来,吓得就大哭,求抱,再也不敢下来走路。而遛狗的主人,还笑嘻嘻的说,自己的狗不咬人,不要害怕!想起来就生气!
甚至有脾气火爆的邻居直接下战书:由于自己的孩子受到过惊吓,自今日开始,只要在小区发现不栓绳子的大型犬,一律默认无主,直接打死!并留下自己的房间号,实名声明。
养狗的人家肯定不愿意,越吵越凶,最后吵的最凶的养狗的一个邻居直接退群了,退群前扬言:谁有能耐来打打试试!我记住你家门号了,我现在就在物业等你来!搞得那个扬言打狗的邻居也非常没面子,最后也不知道有没有去物业,倒是大家劝劝就算了。
气话归气话,后面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再发现遛狗不栓绳子的。像小编一样的做父亲的,也非常担心不栓绳子的大型犬会伤到自己的孩子,也是支持遛狗必须栓绳,不管它咬不咬人!并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做好定期检疫!
办证四步曲:
1、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2、居住社区委盖章、街道盖章( 随带身份证 );
3、定点注射疫苗( 随带身份证 );
4、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交钱办证。
备注:办证交钱的时候带5 样东西: 1、身份证;2、户口簿(养犬地点不在户口所在地的带上房产证); 3、《申请养犬登记表》; 4、《犬类免疫症》; 5、还有狗狗一寸照两张。
办证费用:第一年,1000米;其后每年,500米(含每年1~2次,免费狂犬疫苗接种,每年3月周末集中检疫,平时也可以自己去办)。
检疫单位: 当地具备资质的部门。
希望小区的养狗业主能真正的按照要求去办证,遛狗的时候一定要拴好绳子。当然作为有孩子的业主,也不要过于激动,国家有法律规定的,如果有邻居遛狗未遵守规定,可以向物业反应。也可以向城管反应,城管有权没收狗狗的!
你们小区也有这样的事情吗?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我叫杨角风,针对社会问题发表最独特的见解,喜欢就关注吧!
当然有效!
很多狗主,散养狗,遛狗不牵引,将狗养在公用空间,还觉得理所应当很正常。
若是将这些狗视为无主狗并抓捕收缴,那可以有力有效的唤起这些不文明养狗者的法律及道德意识!
爱狗人士常常说什么《动保法》(实质上将《动保法》歪曲成《狗保法》只保护狗,成为爱狗人士无法无天的借口而已),而爱狗人士对早已出台多年的《养犬管理条例》都无视不遵守,上高速拦车抢狗,人肉搜索诅咒迫害他人,这样的爱狗连法律都不遵守,就这还有脸扯《动保法》?
狗一生忠实人类 在生的时候为人类忠心耿耿!搜救,缉毒,导盲,陪伴……就连有人看不起的中华田园犬为主人忠诚守园!再说那些可怜的流浪狗也是主人的背信弃义的抛弃造成!建议首先将抛弃者绳之以法!
不知道小编所在哪个城市到处都是无主狗,这也侧面反映出这个城市的人的素质如何了。全国一线至五线包括县级市大概600多个,不知道小编所说严重城市狗患的结论从何得出。不如你举个实地的城市名字让广大网友讨论,这样才更有说服力。
无人牵菅的狗、散养狗、流浪狗一律看成无主狗,这措施应该非常有效,因狗患的本质是人患,治人患才能治狗患,而狗患的直接元兇是流浪狗、散养狗、无人牵菅的狗,因此将此三类狗看成无主狗,人人可处置包括占有或由公安、城管、獸医站联合捕捉处置,这样社会上就沒有或很少这三类狗因此婴幼儿、孩子、学生、老人、路人就安全了,也不用担心突然冲出一条咬人的狗,传染不治之症——狂犬病,路上也不会有狗乱窜,为避狗引发车毁人亡的事故,撞死狗,因无主,不用赔也不用停车报警,担误时间,另外狗主人带狗外出,出于爱心,你不叫他不牵他也不会不牵,原散养的狗也不敢散养,否则将失去所有权,除非狗主人不爱不养而弃狗或纵狗,……为防止弃狗之害,弃狗者不仅要以虐狗,违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並罚款处理(爱狗人士应该不会反对吧?)……再加上,持证养狗,人狗邦定,交五万养狗风险基金(流浪狗咬人作医疗等用)每年交养狗税一千元,无证养狗为非法,狗沒收,並以违害公共安全罪受起诉罚款六万,另外必须加重对狗主人的惩罚力度,狗伤人既要负民事经济赔偿责任,还要负刑事责任,如狗咬死人,不安 过失罪论处,而是直接由狗主人负责,按一命抵一命判……,这样狗主人知道养狗的责任,知道养狗的份量,除非故意纵狗咬人否则你叫他外出不牵、不戴防咬罩他也不会听你的,按目前的有关法规,谁愿听你的,你请他不散养或牵菅,能起作用吗?再讲一点:狗不是野生的,也不是希有的动物,不是保护对象,也不应根据少数因喜好狗乐而特別保护起来,这是错误的,应看作与牛羊等同,吃狗肉牛羊肉,各取所需,吃狗肉对养狗者强加于多数不养狗者的狗患有很好的扼制作用,还可回收因养狗而浪费的社会优质资源!
四川剑阁小学校门口“恶犬”咬人,包括小学生有十多人被被咬伤,你支持城市禁狗吗?
并不是所有的狗都是会咬人的,比如宠物狗,有些狗狗对主人很友好的,还顺听主人的话,尽自己能力去帮助主人。所以没必要去禁狗,对于恶犬,只要大家不去招惹它,相信它不会去咬人的。或者找人把咬人的恶狗给捕回去圈养起来就行了。(个人观点)
1.凡事要循序渐进,更不能用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来处理,现在爱狗和恨狗都在对方刺激下走向极端,这是合理管理犬只最大的障碍。爱狗不等于纵容(不文明养狗)和违法(拦车救狗、私放狗贩的狗这种傻事),相对于此,故意虐狗、肆意毒狗也够恶心的。
2.禁狗必须要禁,我指的是流浪狗,至于宠物犬怎么办,下一条说明。国内很多城市都曾经或正在整治流浪狗,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收容,然后凑合着养,收容所条件差,而狗还源源不断送进去。只有极个别城市引入安乐死制度,有进有出,领养和人道毁灭并行,这是目前最合理的流浪狗收容制度,也是欧美主流,希望中国的城市可以推广普及。
3.街上的流浪狗,绝大部分是弃养的宠物犬,在中国,有关宠物的动保相关法律法规几乎不存在,宠主想养就养、想扔就扔,这才是造成流浪狗成灾的原因。爱狗人士总是揪着欧美宠物保护的法律说事,但没有单方面的义务或权利,只有对等存在的二者。伤害宠物和不文明养犬、遗弃宠物犬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中国的宠主有这份觉悟吗?
4.恨狗人士又巴不得世界上的犬类都消失都下锅才好,但一刀切是最为致命和无效的,只堵不疏并不能解决问题。狗作为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时至今日确实有伴侣的作用,也是人类情绪转移的对象,全部禁养,不现实也不合理。恨狗人士以犬只伤人为最大理论支撑,希望狗狗全部消失,这不过是一种情绪对抗的不理智想法。
5.存在即合理,但万物必须有法度。矛盾的根源不在双方,而在城市管理者和法律制定者,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犬只伤人概率才会将至最低。在法律的高压线下,宠主才会文明养犬并从一而终,犬类的生命才有最大的保障。同时,狗肉爱好者和无辜路人也会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四川剑阁小学校门口“恶犬”咬人,包括小学生有十多人被被咬伤,我支持城市禁狗。
禁犬令有利于大家的安居乐业。中国任何一个城市的狗患都非常严重,再不禁狗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现在好多人,大狗带在路上都不能用绳子拴着的。真的路过的时候是我的心脏蹦蹦跳。还有好多是2只狗一起带出来。
应该多接触一些关于禁狗令的知识,理解禁狗令好处很多。用逻辑思维的框架来认识和理解禁狗令。我们所身处的这个世界,不能沦为恶狗横行霸道的世界。实际上,禁犬令对社会的正面影响很大。禁狗令的重要性很强。
对一个社会来说,迫切需要禁狗令。必须强化禁狗令的观念。养宠物狗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固化社会矛盾。有兴趣对狗患问题深入研究的朋友会发现:文明养狗是谎言,只有禁狗令才是真心话。
养狗的公共属性就是危害社会。对养狗的监管很难,因为狗咬了人就逃走了。所以必须从源头上禁止养狗。
狗狗确实可爱可怜,对主人的陪伴让人感动。问题是大城市人满为患,空间狭小,道路、绿地到处狗屎,甚至被弃的狗狗到处流浪,还要执行安乐死,所以应该少养养好,没条件不要养,恶狗伤人就不谈了。
狗咬人了报警有用吗?
可以打110,责任是狗主人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首先打110报警,由警方出面协调,如果协商仍不行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因为自己没有任何过失行为,所以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的主人赔偿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首先,这里涉及动物致人损害,你应当找狗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来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其次,具体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条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只是起备案的作用,保定的小女孩被狗咬死据说赔了65万,所以国家应立法改变有钱就可以任性的局面,狗咬人狗主人负刑事责任才能使爱狗人士真正重视起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狗咬了人,应该报警,最起码警察取证后,是个证据,任凭狗爸狗妈跑了,跟着狗也能找到它家去,如果狗主不出现,打狗,狗主肯定出来护犊子,再打官司,
天天不牵绳子,大狗前面跑,狗爸后面跟的场面,小县城,也没有人管这些事,往往狗咬住人了,才有人出来调解,小县城人际关系复杂,倒楣的人也不少,沒办法呀!
恐怕没用,不要看平时有多少爱狗人士,堵截运狗车辆,围攻狗肉饭店,咒骂狗肉食客,这些都是狗在劣势时他们表现“爱心”的投机行为,因为这些行动他们不会付出什么,看到有人受损失还能得到一丝快感。而一旦狗咬了人,需要他们负责任时全部逃之夭夭,狗主人也消失的无踪无影。如果没有人负责,警察又能怎么样,最多安慰一下伤者,再量力掏腰包资助一点。如果狗的主人愿意负责,报警也就失去意义。所以说,如果人打了狗,狗的主人一大群。狗咬了人,此狗无主人。
到西藏旅游一般会遇到什么问题?
本人14年西藏游,在西藏呆了约2个月,主要活动地点是拉萨,其中与他人包车去珠峰大本营往返4天。
1.小孩。我亲身经历2次。一次在羊湖边的雪山景点那里,小姑娘很热情的合影,随后告知合影一张5元;当时很生气,没给钱只给了一盒巧克力。虽说不高兴心里能理解,去之前网上很多人告知不要随便合影,自己一高兴便忘记了;要钱时还有抱着娃娃的大人一起,我们说您应该提前告诉我们需付费时,大人已明显表现出歉意。第2次是在去大本营快到搓板路的乡道上。小孩要东西,拼车的朋友拿了一点小东西(没那盒巧克力贵)便过去了,返程时又遇到,车开的快,没给东西小孩也没追,更没丢石块等。
第2次遇到的小孩给我们的印象,更多的像是不懂事的孩子以为好玩的玩耍活动而已,一车人并不觉得有多恶劣,只是教育不到位。
2.卫生间。我在西藏印象最深的,在拉萨市区不出三分钟你一定可以找到两样东西,派出所和公共卫生间。在去大本营往返的路上,会遇到检查站、测速点、边防岗,这些地点都有卫生间,只是里面的卫生不好。途中羊湖景点那里也有公共厕所。拼车4人中两位女性,她们一路并未因厕所问题发愁过。
3.抢劫钱财我没听说过。有人坐火车去拉萨的路上与乘务员(北京人)聊天,他并未提醒需要预防抢劫;同车的外地援藏道路施工人员(在日喀则呆有数年)也没说那里治安混乱。火车上遇到的五路人马事后都未反馈相关被劫财经历。包车司机提醒过一些注意事项,未提醒小心劫财。倒是劫色听到一次。一美女阿里转山,走了一天因身体不适一人在屋休息,有流氓躺她身边、偷吻她,其他事情并未发生。包车司机讲,在拉萨不论遇到什么事儿,打110,好使。
路上有藏民拦车,孩子拦车要吃的可以给一些,大人拦车要钱就不要给了。当然对方人多的话就说没现金了,给一些吃的和药吧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把车停在路边或者某个国道观景台有人跟你要停车费,别犹豫麻溜儿的赶紧给了走。还有拦车卖虫草的,尤其说可以用手机药什么的换的,如果你看不出真假就不要买~不要和可爱的小牛小羊小狗等拍照~我们走318进藏,青藏出。
转转悠悠玩儿了2个月,不知道被拦了多少回~当然也遇到了很多很热情友善的藏族同胞~经常排队过卡修路什么的旁边儿的村民和孩子就过来和你聊天儿,中午在一家藏民家休息吃饭,我们带了高压锅和方便面午餐肉什么的,好多小孩子带我们去采那种超级白的蘑菇,加上他们给的肉干和菜乱七八糟炖了一大锅,但是出奇的好吃,出奇的香。
当时我们8个人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些礼物,笔啊本啊衣服啊,我买了5斤糖。很多时候麻烦了藏族同胞我们就会作为送一些。但是吃饭的时候,就是那顿超级好吃的面条,一些游客闻着味儿就过来了说饿了要一起吃,结果拿起我们的碗就乘上吃完就走了,WTF。
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快到理塘的时候车陷在坑里了,另外一辆车去拉我们所有的绳子都断了也没出来。加上搭车的那两个人1个人开车9个人推怎么也推出来了吧。结果那两个人拿上行李就自己走了。在理塘的客栈里又遇上还想和我们一起吃饭再搭我们的车走[捂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民拉红绳拦车收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民拉红绳拦车收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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