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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美团官宣退出网络互助平台,相互宝9000万用户怎么办?
相互宝本来是一件让用户很满意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大部分交不起保险的人,可以满足被宝的一种心里。
第一:据调差中国还有百分之60以上的人没有购买保险服务,绝大分居中于乡村中小城市,所占没有购买保险服务人群绝大部分,因为每年所交保险费不低,给贫困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困难。
第二:保险公司给予我们客户的一些条文框框太多,很多被保险者被坑太多,很多中途退出保险的,这个也展取很大一部分,
第三:相互宝最开始是一件让人很为之感动的项目,让广大网名都认为这是一件让交不起保险的人群可以相互赞助,账户解决看病付不起钱的问题,可是资本就是资本,做到一定程度之后还是以自己收益最大化来作为标准,还有就是很多骗取相互金的问题,让很多人慢慢不相信相互宝,当然我也退出了,
最后总结:本来相互宝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最后资本变初心,相互宝客户相互骗取,导致最后大家不相信相互宝,总之大家能够购买最基本的保险的还是购买一下,
这就类似于我们公司的紧急救助金,每人每年交点钱,谁家遇到难事了就从里面抽一部分给他们补助。这个救助金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目前看还可以长期持续下去,它与相互宝的几大明显区别就能说明相互宝注定长不了。
1.救助金每人交的金额固定,总金额相对固定,年底所有申请补助的人员按比例得到补助。相互宝可能按实际支出在理赔,所有理赔人的总金额无上限,导致分摊人的金额也可能不停增长;
2.一个单位的,都是熟人,对方家庭状况多少有些了解。相互宝都是陌生人,不说骗保吧,为了不降低生活品质的人肯定是有的,反正有钱赔不要白不要,这就失去了原有的初衷;
3.救助金金额不大,理赔的人也不多,都是公司同事兼职在弄。相互宝如此大金额,如此多的案件,肯定是需要不少人专职来干。先不说专业水平比不比得上保险公司,这些人员至少要发工资吧。工资谁出?公司本身?从互助金扣?公司不是搞慈善的,运营成本太大也是一方面。
仅是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指出。
夫妻骗取低保与房补共计16万元,认罪认罚后是否会从宽处罚?
首先对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骗取国家低保、房补”共16万元的公正判决,由于认罪方积极主动退款,并接受罚金3万元,被从轻判处“夫妇”有期徒刑二年、三年,缓刑三年,应该说合情合理;全国各省市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对所在地辖区内骗取低保、房补的家庭,进行一次突击大检查,应该学习“北京西城区”法院的经验,让那些“开宝马,经商做买卖、外城市购房者”隐瞒不报,仍在骗取国家贫困家庭低保者、无房户房补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国家实施低保政策,是针对那些因病致残,因病返贫,老弱病残者家庭,以及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户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的家庭成员,个人首先向所在地社区(村委)申请,逐项填写家庭成员、收入、住房面积、无车、租房户、致贫原因,有无大额存款、有无房屋、门面出租、有无股票股份、债券、工商执照等……十几项,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致贫原因。
经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评审组,评审工作人员,实地家访调查,如实申报,核对,再经民主评议,核对,申请者签名承诺事实,并公示一周,审评批准后,有所在地市县财政、民政统一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年一报一审。次年收入达到平均生活线水平的,应主动申请退保,把有限的救助金,投放到更需要帮扶的贫困家庭。
房屋补贴:
房屋补贴是在“低保户家庭”内,而实施一行惠民工程,是对那些“低保”困难户,人多买不起商品房,租房居住,而给予的一项货币化补贴。社会上就有些人,家中有房,(门面出租)仍在隐瞒不报,骗取房补,发现者应举报其违法行为,举报后必究这违法行为。
记得去年我地,根据现行“低保户”评定条件,民主评议,对已达标返评户,购车户,有“工商营业执照”户,购房户一一审批,不合规的,全部取销低保户政策,次月停发低保金。对一些确实困难的家庭户,给予审核认定,发放低保金。并且提高了“低保户”家庭月补贴金,有原来的每人45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一月。真正把国家低保资金,落实到需要帮扶的家庭。
当时现场有哭闹,甚至打斗的人,后公安介入,经劝导,讲解政策,都一一服从了。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人,我认为这样子处理了是不合理的?我是认为应该要加重处罚,给他们的家庭造假的,制造假的人,给予重罚,?将他们的造假的要罚款16才元钱?应该罚款到有权有势,能批准的干部们头上.才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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