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约车撞死3名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网约车撞死3名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顺义确诊男子隐瞒行程,一家7口感染,这样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前段时间,一个英国BBC记者走上北京街头,随机采访北京市民,抛出的问题是“疫情后中国恢复的如何”
老北京人底气十足地回应,“那肯定比你们国家强。”
这个抱着胳膊得意洋洋的北京汉子,一定没有想到,说完话没多久,就被自己的同胞狠狠打脸了。
北京顺义一家7口感染,造成了高达432人的密切接触。前有沈阳毒太,后又七口北京毒窝,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凭以及之力霍霍的我泱泱大首都的?
因为这一家人,和那个沈阳毒太一样,报侥幸心理,将人性中自私的一面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个家里第一个确诊的人,在12月底就出现了头疼症状,但是不去大医院进行正规的诊断治疗。后来发烧了才去看医生。但是他身在顺义区,却非不辞辛苦的跑到昌平区看病。当然,首都任何地方的医疗机构都不是盖的,他当场被医院扣下,并告知了顺义区。
直到1月9日核酸报告阳性,这中间已经过去了10天。拖延不治的直接结果是,先祸害了全家7口人,上至62岁的老人,下至两个1岁和3岁的孩子,全部被感染。说实话,这名首发者这时的心理一定充满了懊悔。这种惩罚,不用外界的处理,也够他懊悔一段时间的。
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还不足以让人气愤,突然被医院强制隔离治疗,有人是不服气的。其中一位家庭成员,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把已经核实的轨迹信息,否认得干干净净。
好家伙,为了印证孰真孰假,防疫人员无端增加了大量的工作,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着她的行程单,彻夜难眠。然而无论是跨区治病,还是瞒报谎报行程,这都不是他们自私体现的额巅峰,一家人的工作曝光的时候,无数人倒吸一口冷气。
这一家人接触的人群那叫一个丰富多彩啊。儿子是开网约车的,父母是做小饭桌生意的。这一家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年初看到了那么多的病例,重症,应该是知道这个病毒的危害性的。结果也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他们不治不检,居然想要瞒天过海。2020的艰难谁都理解,确诊就意味着生意要停摆。
但是小孩子是什么抵抗力,有多少能和成年人一样时刻自觉戴口罩?你不配合防疫看病,孩子们感染了怎么办?最新消息,北京一个5岁的孩子确诊了,正是这一家人的密切接触者,父母心里该有多疼,多恨啊。因为信任把自己的掌心宝交托过来,但是在这家人的眼里看到的却是红红的钞票。
看到这样的新闻,心中难掩愤怒,但是愤怒过后又忍不住唏嘘和难过。在一些人的眼里,除了追逐利益,难道一点儿做事的标准都不复存在了吗?
价值6万多元的宠物狗独自乘滴滴死了,责任在谁?你怎么看?
个人觉得三方都有责任,但是司机的不负责任明显是主要原因。正常情况狗主人和司机交接肯定会详细说明狗的价值和情况 不然谁会脑残花这么多钱运条狗玩耍。当然赔偿问题肯定看法院法官怎么判了,碰到爱狗人士可能多赔点,厌狗人士那么狗主人自己倒霉吃亏多点。
我的观点是:宠物主人的愚蠢不应由司机买单,国人对于养宠物的科普教育缺失不应由顺风车平台买单
首先宠物属于动物,不是人,按照目前航空托运的赔偿价格是100元/公斤(暂且不讨论这个规定是否合理)。
其次,宠物没有自理能力,无法单独乘车,出了事故“监护人”应该负有主要责任。有人又说了,滴滴平台不是说了春运的时候运用了多少只宠物吗?请分清楚单独乘坐和陪同乘坐,两者有本质区别。
再者,宠物的价格比较虚,拿藏獒举例,前些年炒到几十万上百万一只,而如今呢?即使要司机赔偿,也不应该按照六万这个标准来赔偿,作为一名宠物医生,我自己也刚好养了一只法斗,抛开所谓的“血统证明”及卖家的溢价,市场上法斗比较合理的价格应该是在5000-8000水平(因为法斗产仔率低,而且需要剖腹产)。但是高出这个价格水平,那只能说买家当了冤大头,不可能要求司机去为买家的不合理消费买单吧。我觉得国家应该完善相关赔偿标准,而不是按照宠物的购买价格来算。
最后,我想说,滴滴顺风车(仅指顺风车)作为一个“共享平台”,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非要把它整垮麽?不管是这次狗的事情还是前段时间空姐的事情,另很多人也跟着起哄批判滴滴,借用车评人38号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非蠢即坏”。
三方都有责任。
主人应该自己送狗,而不是把狗当像快递一样交给兼职跑滴滴的司机。
司机虽然不是故意行为,但是结果还是导致了宠物狗的死亡。这属于让狗主人蒙受财产损失——精神层先不提了。即使狗作为主人的财产,现在狗没有了,司机应该做出赔偿。
平台也有责任,没有尽到事前说明和告知的责任。比如像饭店和电影院会有声明,禁止宠物狗入内。而滴滴没有这方面说明,意味着司机是可以单独拉狗的。但是宠物和人不一样,这方面是需要再进行规范的。
这个问题很简单,滴滴司机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网络预约出租车是没有从事货物运输资质的,擅自从事货物运营属于超出许可范围,非法经营的行为,对于滴滴司机来说,滴滴车不能从事货物运营属于必须知道的常识,因为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上面写的非常清楚,我们拿一张青岛市的证件照片为例
经营范围明确写明了,是出租汽车客运,而在各大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许可证上也写明了经营范围
神州优车的经营许可证
由于网络预约出租车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而道路货物运输需要取得单独的许可
所以在明确网约车司机不得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监管单位和平台对于私下超范围运营的司机应当予以处罚,而司机私自超范围运营,故意欺瞒监管单位及平台,属于典型的违法经营行为。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关于是否可以推定狗主人也有过错,需要分担责任呢?我个人的观点是,货物的托运方对于承运方的实际状况的了解,应当以承运方主动告知为基础,从事滴滴运营的车辆一般同时具备私家车和网约车的双重性质,实际上如果私下约定利用私家车偶尔进行一般货物的道路运输,在非长期经营行为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所以不应推定托运人应当对超范围经营行为知情,而不管是以网约车的形式,还是私家车的形式进行货物运输,都应当认定运输合同成立,司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仅谈谈一名网约车驾驶员的看法。
这件事应当由狗主人和平台公司负责。
网约车驾驶员并没有要求有养宠物的经验,并且收到乘客发出定单时,并不知道有宠物及单独运送要求。
虽然以滴滴为例的操作章程里有禁止单独运送物品要求,但没有涉及到网约车驾驶员拒绝乘客要求,停止运送产生的补偿说明,甚至面临乘客无理投诉。
这显然是不公平,是平台公司强加于网约车驾驶员的责任,是平台公司转嫁的责任。
乘客也违背了与网约车平台合作的协议,变相欺骗,要胁了网约车驾驶员。
郑州电动车、老年车拉客最高罚5000元, 你怎么看?
首先,赞成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规范客运市场,这是对行业和大众的一种出行保障!只有良好的运营环境才能提高大众出行的安全系数,只有加大力度查处黑车才能杜绝非法营运。
三轮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初衷是为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快捷。我国电动三轮整体标准比较滞后,生产厂家随意生产,造成产品质量层差不齐,又由于三轮车价格低费用少拉人多,最终成了某些人的拉客工具!不能排除有些地方确实交通不便,需要三轮车代步,但正是缺乏有效管理才使得人们以这类借口开始搞黑车的买卖,这类车没有正规的营运手续,流动性强,出现事故根本没有能力赔偿!所以必须严厉打击这类非法营运人员!电动车本身除了车架外剩下的都是塑料制作,一旦受到撞击就是大事故,所以出门办事绝对不能图便宜去选择三轮电动车!
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屡禁不止呢,其实根本原因是三轮车灵活性太强,而且都是些岁数比较大的人在从事这类工作,造成处理问题比较复杂!有些人今天查扣了,明天又买一辆继续跑,所以想要真正杜绝电动三轮必须从根源查处,就是销售电动三轮的,国家现在已经出台上牌政策,禁止这种车辆上路,慢慢地各地也会出台政策和解决方案!相信不远的将来,我们的出行市场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范!
没有任何可以驳斥的,规范营运车辆市场需要严法。
从载客营运运输的健康发展分析,对于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进行重处在合理不过,因为两大类出租车都不会同意这种车的存在。
出租车有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种,前者需要按月支出份子钱并且付出相当大的体力劳动,同时要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而且购买一台出租车的成本动辄数十万,回本都需要很多年;如租车营运则只相当于赚取并不非常乐观的工资,所以巡游出租车的营运的压力是相当之大的。
网约车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野蛮生长和非法营运后也在逐渐正规化,参与营运要办理网约车营运证、网约车驾驶员证,并且要将车辆转为营运性质,8年营运期一过则车辆仅剩下报废标准的残值;所以网约车也有很大的营运压力,这一行业的高红利期早已结束,这也是一份艰难的谋生的行业。
而老年代步车既不用缴份子钱、也不存在被约束管理、小车加铅酸几乎不考虑营运成本,营运时间和区域还不确定,如不加以管理则是天高任鸟飞的随心所欲经营状态,这样公平吗?
这些人以几乎99%的暴利绝对会扰乱营运市场的秩序,因其不用考虑成本则会随意的打破公共出行的价格结构,对于贪图小便宜的人而言是有可能被这些车吸引的;那么这些车每接一单就等于两类出租车手中抢走一笔钱,以完全不对等的价格营运则会抢走无数单,如果任其野蛮生长出租车和网约车一定会消失,那么在需要高效率和高品质服务的时候,出租车会从天而降吗?
从安全角度考虑,低速电动车也无资格参与营运。
低速电动车多为小作坊的产物,即使是一些大品牌也无非是“大作坊”标准,指导价不过1~3万元的低端电车完全不按照汽车标准制造,方管焊接几乎没有抗扭强度和防撞强度的底盘车架、塑料件覆盖的车壳、零主动安全配置的制造标准,决定了这类车的安全等级在CNACP测试中必然会是负分,但是这些车却普遍能达到40~60km的时速,这一时速如果发生碰撞后果如何可以参考下图汽车的碰撞测试状态。
低速电动车没有按照机动车登记上牌的资质,车辆无保险也无合法路权,这就导致了用车人频频出现违章驾驶;而在违章状态下车辆极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如与汽车碰撞则后果往往是低速车车毁人亡,由于没有车险和违法上路所以驾驶人和乘车人均不会得到任何赔偿;如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则低速电动车对彼方产生的损害必然要担责,乘车人也会有连带责任。
总结:如果任低速电动车肆意参与客运运输,则正规的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必然要出现大问题,同时该城市的事故率必然升高,事故处理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会非常之大;所以对非法营运低速电动车进行重罚是合理的,5000元的处罚标准并不算高,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非法营运收入按10倍计算如不满2万元,按规定应处3~10万元罚款,这是黑网约要承担的后果,低速车也不应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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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车拉客,摩的等车辆,之前郑州也有过类似的固定,但是似乎效果不理想,很多锚地该拉客还是继续拉客。针对这种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安全角度:其实类似的安全事故很多,比如摩的师傅的安全,人们形容肉包铁,并且一般来说,摩的速度过快,无论是对行人还是对乘车人员都是很大的安全隐患。
2、交通拥堵角度:现在郑州的拥堵问题很多,私家车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其中摩的以及老年人代步车也是导致拥堵的一个原因吧。
尤其是老年人代步四轮车,一旦占据一个车道,如果是早晚高峰期,很容易出现拥堵。
3、法规角度:对于摩的,没有营运牌照,不能说是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多,定位成非机动车吧,又有机动车的速度,所以现在直接取缔,并且严查。
5、盈利角度:和出租车相比,摩的风险大,但是营运利润却不高,并且事故多发。
其实电动车不单单是安全问题,交通等这些,很大程度上,还是有一定的需求,但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城市的管理,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无规矩真个社会肯定会乱套。
针对摩的,小编认为,有弊有利,但是整体上来说弊大于利,并且需要规范,尤其是一些摩的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私自改装摩的,乱闯红灯等,造成的隐患比较大,所以建议合理的管理。
对于市民的电动车,现在也开始严禁带人,为的都是安全。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保持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环境。
网约车跑三年就归属司机?才跑两个月车就没了,成都网约车以租代购调查, 你怎么看?
网约车的出现本来是时代进步的一件好事,对于人们出行方式带来了多样的选择,对于大众岀行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方便。网约车平台最初也利用了大众出行“刚需,高频”的需求而不断的市场扩张。这些上行业监管“不力”。在加上滴滴公司前几年一家“独大”几乎成为了行业垄断的“罪魁祸首”。现在大大小小网约车公司又突然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了,在加上还有出租车,整个出行业乱象再生。市场供需失恒,也就理所当然的平台只有靠挤压网约车驾驶员的利益来维持平台“难以为继”的生存空间了。
以一个在成都跑滴滴的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大家,滴滴以租代购是跟哪些家里需要车代步,或者迫切需要车的人准备的,还有选择租车公司很重要,比较小的,资质不全的,给你说注册不了滴滴账户,先注册其它平台的租车公司一定不要上当,那些公司水的很,小平台单很少,我选择的是成都租车协会会长单位的那家租车公司,还不错,大家一定不要听销售员吹说月薪过万,就算你很努力,跑一万的流水,那你的油耗,你的吃饭,你的开销除了,有五千就不错了,还有滴滴平台也喜欢你天天在线跑车给平台挣钱,跟上班是一个道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派单也少,给在公司一样,经常请假领导也不喜欢你对吧。这项工作最好的就是比较自由,需要请假的时候不用领导批准,直接收车回家,这是我个人觉得唯一的好处,谢谢,希望对你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约车撞死3名老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约车撞死3名老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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