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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意外身亡,一岁娃百万债务压身,父债子偿,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题目有点儿过于的误导大众了,本来大家对于父债子偿这种概念就是模棱两可,再这样一说,大家更会觉得真的有父债子偿的这种现象了。
其实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当是不存在父债子偿的这种行为的,或者说这得看具体的情况。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谁欠下的债务就应当由谁来承担,与他的家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既然是父亲欠下的债务,那么就应当父亲来偿还,即便现在父亲去世了,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是用他的遗产来继续清偿,如果他没有遗产,那么也轮不到他的子女来替他偿还债务,除非子女也是共同的债务人。
所以子女如果需要偿还的话,只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假如父亲的债务还没有还清,子女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来偿还债务,如果偿还完债务之后还有剩余遗产,剩余的部分子女可以继续继承,假如遗产都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足的部分子女也不需要额外的补偿。
所以所谓的无缘无故的父债子还的这种说法只是旧社会的一种说法,在现在法制社会当中应当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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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的判决不是父债子偿,而是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的遗产中偿还债务,本质上还是父债父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父母双亡的继承人是未成年人,而且还很幼小,成为孤儿必将面临生存困难,因而不能够教条运用继承人应当用所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法律规定。应当首先从孩子继承的遗产中留下足够这个孤儿至少成长到十八岁自食其力时候的全部生活学习费用,其次才是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司法判决不能有悖于人道主义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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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法律上就不存在“父债子偿”的说法,跟这个有点联系的是《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父母的百万债务,只能由父母来偿还,现在父母不在了也只能在父母的遗产里偿还,并不会强迫孩子偿还父母的债务的。
不过在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孩子是需要继续偿还父母的债务的,不过偿还的债务也以自己继承的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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