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尾随女生摸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老人尾随女生摸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你觉得责任在谁?
首先说,这个坠亡事件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就是当时,3岁的小女孩儿是跟随外婆去给曾外婆祝寿。两个老人领着这个3岁的孩子乘坐电梯,之所以形成一个女孩儿自己滞留在电梯里的情况,是因为年迈的曾外婆由于行动迟缓,没有跟上先进电梯的孩子。
而她迟缓的行动不仅使自己被关在电梯外,还阻挡了自己的女儿,小女孩外婆进电梯的脚步。这两个老人的行为是小女孩儿自己一个人留在电梯里的主要原因。而小女孩儿一个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在那一层找到曾祖母的家,结果在8层出了电梯,并且爬上楼道的窗户,从那里钻出去,坠楼死亡。显然,这个楼道窗户可以让一个3岁的孩子自由的爬上去,物业方肯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因此,这个事件家长和物业都有责任。
1、现在,事发小区的物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家长已经对物业提出索赔,物业也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是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也会积极承担。也就是说,物业会服从相关部门的裁定。
那么,我倒是想说,难道这个楼道窗户的规格没有一个标准吗?这件事当中的楼道窗户没有护栏,窗台到地面的高度没有超过90厘米。也就是说,这个窗台太矮了,才让女童可以爬上去。这个标准显然不对啊,楼道是一个楼的公共区域,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安全。这个高度,不设护栏,显然就是容易造成一些人群的危险。比如孩子,比如智障人员,比如自杀轻生的人等等等等。
2、很多网友也提出,家长自身的责任也不低。是的,家长在这件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最大的是孩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中的曾祖母是高龄老人,孩子的外婆岁数也不小了。同样需要照顾的两个老人带着一个更加需要照顾的3岁孩子单独外出,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因素。
曾祖母生日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两个老人和孩子。孩子的父母应该同在,至少应该把孩子安全的送到家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完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照顾不能单独处理事务的孩子,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应该首先为自己的错误后悔。
3、作为孩子的父母,现在首要的做法应该是安抚好老人。因为孩子已经去世了,就不能再因为这件事伤害了 老人。三辈人,因为老人有一定的疏忽,致使幼小的孩子离世,老人的心理会有很大的自责。
所以,我认为,现在孩子的父母应该把重点放到照顾老人身上,而不是向物业索赔。因为钱不能买回孩子的生命,而自己的疏忽也是一大部分责任。没有照顾好孩子,也同样没有照顾好老人,现在就不能再错上加错了。应该赶快对老人进行安抚才是正道。
总之,老人和孩子都是需要我们照顾的。这毋庸置疑。发生这样突发的事件,谁也不愿意看到。孩子的父母在节哀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老人的工作。最后才是和物业协商赔偿的事宜。
对于这件事的赔偿,物业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尽到规范标准的保障义务。但是,究竟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还需要专业的判定。我认为,如果协商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的责任,裁定所需承担责任的百分比的。
3岁女童坠亡,家长认为8楼窗台太矮是导致孩子坠亡的主要原因,而我却认为主要责任在父母。
事情起因
湖南株洲,一3岁女童随家人来为曾外婆祝寿,小孩先一步蹦蹦跳跳的进入电梯,随后身后带着她的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没跟上来电梯门就关上了。
女童拍打着电梯门,期间电梯门开过一次,女童出去看了一下又跑回电梯里,第二次电梯门开了后女童就跑了出去,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坠亡。
责任在谁
因为坠楼地点是8楼楼梯间窗户,所以家长质疑是窗户太矮的缘故,才会导致后面的悲剧。
窗户限高,要高于900,不满足的均设置栏杆,栏杆高度要大于900,所以,如果那窗户的设计高度不满足900,又没有设置防护栏的话,确实有一定责任,可是如果窗户各方面都满足规定,那么还能怪窗户吗?
出了这种事情,家长们最先应该检讨的是自己,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带着孩子的是家里的老人,而且明显看得出老人腿脚不方面,走路期间还用手扶着腰,所以遇到任何突发事情时都别指望这些老人能好好的保护到孩子。
老人自己都需要照顾,父母怎么还能把一个三岁孩子交给需要照顾的老人带着呢?这就是父母的大意了,家长对孩子的看护不到位。
警醒家长
发生了很多类似的悲剧,各位父母应该从中吸取到教训,小孩一旦交到了年迈的老人手里,就必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父母就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后果,不要一发生意外就把责任往其他人和东西上推。
还有,带着小孩子上电梯的时候,最好拉着他们的手一起进去,若让他们先进去,或者后进去,就有可能发生这种电梯门先关上了的情况。
做父母的很辛苦,但是不能大意,因为在大人眼里很平常的事情都有可能威胁到还不懂事的孩子的安全。
这是一个很不幸的事件!从画面中看出是大人带孩子坐电梯,孩子进去后大人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孩子惊慌失措,随便按楼层寻找大人,在4楼出来没有找到大人,于是又进入电梯到了8楼,出了电梯爬上楼梯间的窗户意外跌落。
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悲剧,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有人来对她负责。
我觉得负责人的可能有:
1.大人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
画面中看,孩子可能跟她的奶奶或者姥姥一起,由于老人岁数大了,腿脚不方便,没有跟上孩子进入电梯的步伐,导致电梯关门。
孩子太小,没有安全意识,惊慌失措之下乱按电梯寻找,导致意外发生。
如果大人先进入电梯,或者现在电梯门口稍等孩子,都不会导致悲剧发生。
2.楼梯间的窗户有设计缺陷负有次要责任。
楼梯间的窗户设计有缺陷,高度忽略了儿童,太低的话很容易让没有安全意识的儿童爬上去。并且窗户的窗扇关闭方面也存在漏洞,如果不是推拉式或者敞开式的,直接是关死的,不容易让孩子打开,就会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3.电梯设计上也觉得有点责任。
电梯设计上也许通过这个事件暴露出它的缺陷:比如电梯门关的速度有点快,孩子进去后,老人走的慢,没等快到门口,门就立即关上了。楼层按钮位置靠下,孩子不大,伸手就能够到,如果她够不到按钮,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电梯门关闭感应不敏感老人都快到电梯门口了,电梯门还关门,没有感应到有人要进来。
当然,责任的大小还要有警方调查,我们也相信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通过这个事件,在家长看护孩子的问题有几个注意事项:
1.大人带孩子出去玩,孩子绝对不能脱离大人的视线,如果孩子太小,更不能撒手,一定要不离手,预防孩子乱跑出现意外。
2.如果家庭中有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看护的,作为父母也要叮嘱好,同时老人的身体不便时,最好不要让老人看护孩子,以防看管不好发生意外。
3.家长带孩子坐电梯时,切记不要让很小的孩子单独乘坐,比如一些小的细节问题也都要考虑,不要让孩子先进去电梯,不要让孩子乱按按钮,不要让孩子爬窗户…一些具有潜在危险的事都要叮嘱或者家长提前预判,把危险消除掉或者做好预防。
总之,希望家长一定要重视看孩子的事,甚至一点点的大意疏忽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看到这个问题,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作为!
我就纳了闷了,小孩在饭店被桌子撞了找饭店索赔,滞留电梯找家长时坠亡了怨电梯,怨物业,父母都干什么去了?监护人都干啥去了?孩子到底是饭店的孩子还是物业的孩子?
为人父母,是上帝派来守护孩子的。孩子有了危险,第一个要找的人肯定是父母。
父母忙,忙什么?忙工作,忙挣钱。忙工作忙挣钱干什么?不还是为了家人幸福,孩子健康成长。
像这样本末倒置,不管孩子,让行动不便的两个老人带着孩子,任由孩子跑来跑去,脱离自己的视线,先进电梯,没法控制,你说是物业的错吗?
有人说怨电梯关门太快,我看视频里,电梯门关闭时,那个姥姥还在观望,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带着老人孩子上电梯,你不能一手扶着老人,一手拉着孩子?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这个孩子平时肯定没有受到该有的安全教育,大人看孩子也没做到寸步不离。
看孩子决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坐电梯、扶梯拉着孩子这是基本常识,告诉孩子到陌生地方,一定要远离窗户,远离边缘平台,过马路拉着孩子,最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
网上有很多安全儿歌,比如这句:“小盆友,像小狗,出门拉紧妈妈手。别忘穿上大花衣,人群一眼认出你。”如果对孩子上点心,如果平常教过孩子遇到不知道怎么办的情况别乱走,别乱动,等大人去找你,那这悲剧也不会发生。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原谅我又情绪激动,孩子太弱小,保护孩子是大人的义务,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你的每一点疏忽,都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
不管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一定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大人视线,危险往往都在不经意间发生。让我们当好孩子的守护天使,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愿小姑娘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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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不敢肯定,首先家长在这件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正常人都知道,三岁小孩不管是乘坐直梯还是扶梯,都要由大人牵着手行走,就是为了防止突发的意外事件。
而株洲的这个三岁小姑娘,虽然后面跟着外婆和外曾祖母两个人,但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监护作用。
从监控视频来看,在电梯门打开后,小姑娘一溜烟跑了进去,后面步履蹒跚往里走的可能是她的外曾祖母。
电梯门的右边有一男士,左边好像也有人,只露出半个塑料袋,大概率可能是小女孩的外婆。
小女孩外曾祖母明显年事已高,自己走路都非常吃力,当老太太走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正好在关闭。
可以看到,外面的两个人并没有帮忙重开电梯门,这位男士可能是外人,自身并不负有开门的义务和责任。
而左边貌似小女孩外婆的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最起码在老太太进电梯前,应该用手摁着电梯按钮。
大家都知道,老太太行走的那个速度,自己坐上电梯的难度很大,必须要有人先进入按住按钮,才能让老太太进。
不知道视频中出现的老太太和小女孩,谁有能力监护照看谁?外婆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尽到任何监护责任。
在电梯门关闭后,小女孩显得很着急,下意识去按了两次楼层按钮,电梯在4楼停下,小女孩跑出去后又进来。
她显然是在找外曾祖母和外婆,发现没人后又赶紧跑进来。当电梯运行到8楼后,小女孩又跑出去,悲剧就此发生。
几分钟后,小女孩从8楼电梯旁边的窗户上坠下了楼,当急救人员到来后,发现小女孩早已经没有气息了。
小女孩父母随即报警,他们承认自己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但他们还认为开发商与小区物业也负有一般责任。
小女孩父母给出两个理由,一是每层楼的这个小窗子都是打开状态,有安全隐患,因此物业要对此负责。
二是这个窗子的窗台设计太低,不能有效阻止小孩攀爬,因此开发商应负责任。
那么,这个责任到底怎么来界定呢?
按照相关规定,楼层窗台的设计高度应不低于90cm,这就是窗台到地面的最少距离。而事发窗户的高度为92cm。
从设计角度来讲,这个高度是不存在设计缺陷的。
再看这个窗户性质,如果窗户所在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则窗户是可以开启的。如果处于半公共区域,则需要加护与关闭。
但据现有信息来看,这个窗子可能处于公共区域,但是否能一直开着,目前还没有找到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如果几方无法协商出结果,那么就需要走法律程序,物业有没有责任,就得法院来裁定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应该没有责任,窗台高度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这件事可参考去年的一起类似裁决,当时北京的6岁小女孩在楼道玩耍时,通过凳子爬上窗户后坠亡,家属向物业索赔。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窗户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家属未能制止孩子危险动作,遂驳回了家属67万的赔偿请求。
在本事件中,三岁小女孩更需要家属的贴身监护,然而我们在视频中只看到了走路都困难的外曾祖母。
她显然不具备看管三岁小孩的能力,报道中说的小女孩外婆,视频中并未看到,在整个事发过程中,小女孩全程无人看管。
父母怎能将3岁小孩交给没有看管能力的外曾祖母?就算是交给了外婆,那外婆当时在哪里?为何不牵着小孩?
其实现在说这些已没有多大意义,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至于物业是否有责任,就看法院如何来界定了,争议点应该是窗户能否开着。大概率孩子家属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酒店前台都遇到哪些奇葩的客人?
来了宴会厅后第一次遇见的发酒疯的中年老爹儿 他们吃完饭后 就有的人要打包 要塑料袋 我们几个暑假工都是在一块的 准备收碗筷的时候就有一个满脸通红的老爹儿 一直从我们喊 服务员 ×n遍 我就过去了 他说给我拿几个塑料袋他要打包 我就拿了一个给他 感觉他喝醉了我就赶紧走了 他就在后面喊诶 一直叫我就又过去了 又不说话 就拿个塑料袋 我就说 你要打包什么就自己打诶 然后他立马就一弹 你嘞莫斯b态度啊 你就是果里打暑假工的 吧啦吧啦的(后面就开始骂我 特别难听)当时我忍着给他打包了 他还骂骂咧咧的 转身我就走了 他就在后面吼 再给劳资拿几个来 我兄弟伙当时就问怎么了 我就跟兄弟伙说有病一样的 大概的说了一下 然后兄弟就去帮忙给我解决问题了 期间 那个老爹儿 一直说那个女孩怎么怎么 我兄弟为了打发他走 就说什么 这事是她不对 你年纪大些 她不太懂事 你就通融通融 理解一下 说回头开导一下她 替她向你道个歉 (话说我兄弟伙也特别憋屈)然后这个事就算了 后来收餐具的时候 我还有点没有缓过来 兄弟伙就跑过来 开玩笑说 细伢儿 冒骇到吧 就一直用那种搞笑的语气烘托气氛吧 真的是奇葩啊
强答一波
就刚刚发生的事情
一位男士,三十多岁,来前台问房价价格。
正常报价以后……
客人:"我要挂某某单位的账"(常来的单位会签合同,大概多长时间结一次账)
前台:"不好意思,挂不了"(挂账的都要有通知,免得跑单)
客人:"那你们附近还有住的吗"
前台:"不远处有一个某某某"
然后走了……
不出一个小时,又来了
客人:"开一间标间,是大床吗?"
前台:"标间是标间大床是大床哦"(会议酒店了解一下?开会居多,两人一间,大床房一个手都能数的过来)
客人:"有大床房吗"
前台:"报价之后"
客人:"我信佛的……"
前台:"嗯……"微笑ing
客人:"我跟你说我是什么佛(什么佛忘了)管钱财的,我出门从来不带钱……"
前台:微笑注目ing
客人:"你信不信我让你赔钱"
前台:微笑ing(脸上笑嘻嘻,心里MMP)
然后没走……
坐到大厅沙发上之后……
客人:"有烟灰缸吗,给我一个"
前台:"不好意思先生,我们大厅是禁烟区"
……
半个小时后……
客人:"有刀吗,什么刀都行"
前台:"不好意思,没有……"(这么吓人?!!??)
……
前台路过一位在店客人(长期合作的客人,在酒店有一块区域都是他们单位长租的,暂称这位客人为A)
……客人默默跟上A,跟了好久,出了自动门
以后,碰碰A的肩膀在说什么,但是听不见……A一脸懵逼……估计在借刀吧……
二十分钟后……
客人:"开个标间吧"
办完手续之后
正巧值班经理上来,问"有刀吗"
经理:"没有……"
(办入住之前跟经理们打过电话,也说了刀的事情……)
……………(通知客房安保多关注客人)…………
你觉得这不算什么?
接下来还有……
保安看到这位客人要去男生宿舍,拦下来了
还看到过她跟着上面说到的长住客人去了人家的区域……
娱乐部看见他在啪啪的拍长住客人区域的门,被制止……
收银小姐姐说昨天他也来了好几次,但是没住房……
同寝室小姐姐说昨天我们在酒店外面打游戏时,有一个人总盯着我们这一桌,当时没多想,今天看到他一直在酒店转悠…才发现是一个人……(酒店外是一个超市,超市边上很多桌椅)
同部门的小哥哥,出去遛弯被客人尾随,吓得赶紧回酒店……
……
……
emmmmmm
高潮又来了
此客人又去敲门了
正巧A出来,撞了个脸对脸……
还问人家是不是东北的???
A那边一大帮小伙子,站在院子里等客人再出来……还要打110……
好吧……那我们帮忙打附近派出所电话吧
……
……
……
一个年轻且漂亮的姑娘在酒店长住了2个月,但从来不允许保洁进入打扫,酒店因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而报警,结果警察来了确实如此辣眼睛的画面——一个十来平米的房间里,堆满了生活垃圾和凌乱的衣物;一张双人床上,半张床上是方便面盒、吃过的外卖、穿过的衣服和各种空饮料瓶;床头柜上,几个空饮料罐叠放在一起,一个开启的牛奶盒已经发黑霉变……
如此“奇葩”的房客,对酒店的工作人员来说也是冲击不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不打扫房间的事情)我们也很惊讶。”
工作人员还说,姑娘退房把自己行李带走后,酒店派出两个保洁员一起打扫了1个多小时才把房间收
拾干净。
这个问题,我比较有发言权。我在一家酒店做过两年前台。服务行业就是这样,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
有次有个人,喝多了酒到我们酒店开房,可没带身份证。在酒店大厅,当着好多人,嚷嚷自己认识我们这片区派出所所长。还非让我看他手机看所长的电话号码。给我们前台小姑娘吓够呛。。。可我不怕啊,我1米8大个。我说我知道你认识了,可认识不管用啊。不然你把他叫过来吧。结果这个人在大厅沙发上睡了一宿。。。
还一次,有个人看着斯斯文文的,还戴个眼睛。上来就问我们前台小姑娘有没有特殊服务,那我们正规酒店肯定没有啊。给他开了房去了屋子还不罢休。打电话叫我们前台的姑娘去他房间。。。
奇葩是真的很多,不过我们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好,热情礼貌,但也不必卑躬屈膝。咱也不欠他是不?
你好,我是活跃的大宝,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1.朋友在酒店前台工作,一天一男一女退房,服务员对讲机里说:用了个一次性小雨衣!男的当时不乐意了:我用了什么小雨衣了,天儿都没下雨我穿雨衣站喷头下淋啊?朋友实在没办法,尴尬的说:不好意思先生,是一盒。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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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闹洞房是不是不文明、开化的表现?
闹洞房是一种民间习俗,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驱邪避灾。
相传旧时,紫微星有一天下凡闲游,发现路上有一伙迎亲队伍,在队伍最后面却尾随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紫微星顿觉蹊跷,仙目看去,发现是一个魔鬼。这女子准备伺机作恶,到新郎家后,她躲进洞房。新郎新娘举行完婚礼,入洞房时,紫微星及时现身拦住,并说明详情。众人皆信,请教除魔之法,紫微星建议参加婚礼的人都留下来,魔鬼最怕人多势众,也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众人在洞房里嬉戏说笑,打发时间。果然,五更一过,魔鬼不能作恶,只得逃走。
当然,传说只是传说,闹洞房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新婚的喜庆气氛,增进新婚小俩口的感情和认识,毕竟古代中国人通常是盲婚哑嫁,不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谋面。双方特别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经验,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么跨越僵持尴尬气氛而亲近对方的困惑。闹洞房有着一个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过程和必须亲近依赖对方才能过关的感觉,而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实际上帮助了他们自己更快进入夫妻的角色。大家聚在新房中,祝贺新人,戏闹异常,多无禁忌,有“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的说法。
古人道德观念和礼俗观念强烈,人们之间的距离没有那么近,一般的闹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红耳热,所以不需要太恶搞。反而是现代人见多识广,因为闹洞房者触及不到临界点,才想出许多恶俗做法,常有人借闹洞房揩油,这就太过分了。闹洞房的人应该不能太出格,不能闹得太久,以免影响新婚夫妇休息。尤其不可粗暴起哄,引发不愉快的事。不能给新郎新娘带来身心伤害,更不能导致新娘受伤、瘫痪的事情发生,因为这样闹洞房就超过了限度,大家应当引以为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尾随女生摸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尾随女生摸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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