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1名“班主任”落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11名“班主任”落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否涉嫌违法?
谢邀。
这个问题是我感到为难的一个问题,涉及教育的灰色地带。难就难在情、理、法的冲突。
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老师上晚自习和休息日补课应算作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因此,从法理上看,要判断本问题是否违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劳动合同是否有延长劳动时间的约定。如果有学校有权安排教师上晚自习或休息日加班的约定,学校不违法。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每个工作日延时不超过3小时,二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三是每月至少休息一天,四是支付相应的报酬。
2.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例如二个班英语作为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有些学校默认为早自习、晚自习都是标准工作量的内容,还有学校均将其计入绩效工资,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都以调整企业劳动关系为主的,而学校等机构都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因此劳动关系的特征并不相同,并不能完全按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学校违法。举个例子,医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抢救病人?警察能否拒绝在休息时间出警?公务员能否拒绝节假日无薪值班?环卫工人能否拒绝凌晨两点半扫大街?职业的属性决定工作时间。
另外,从情理的角度来看。首先,学校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必须的,是符合家长与学生利益和要求的。某省曾全省取消高中补课,并为此撤了多名校长的职务,但是效果不理想,不久后又逐步恢复,高中特别是毕业年级,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其次,一个人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某种程度上就是选择了清贫与付出。作为教师不能一方面试图与学校搞等价交换,另一方面又心安理得享受职业的安稳。第三,作为其实职业没有的寒暑假,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超时工作的教师们的时间补偿。
最后,我要诚肯地告诉这位提问者或有类似想法的青年教师们。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依次为理、法、情,法不唯一标准,学校的做法可能不尽合法,但如果合理、合情,作为学校的一份子,依理依情做事为人,才可能获得归宿感。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很多老师早上六点半上班,晚上十一点查完寝才能回家,我并没有听说有老师告学校违法,因为他们知道,一切都是为了学生,一切都是职业要求。
我是佛山市某公办高中老师,学生在课室时间就是我们上班的时间。高三每周只放半天假,高二放一天假,高一放一天半假。寒暑假有几个高中敢不补课?佛山市南海区所有高中补课都是全免费的,一分钱都不收,学生全部住宿。家长恨不得一年360天孩子都在学校!几乎每个知道我职业身份的人都来会一句:当老师好呀,有周六日放假,还有那么长的寒暑假。我开始时会解释几句,后来厌烦了,只是呵呵两声作为回应。若你的孩子有读高中,就知道高中老师的上班时间有多长了。
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应算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采用自愿或协商的原则,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第36条、第41条以及第44条规定: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根据以上三条规定,很明显高中学校强迫老师上晚自习和周末补课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学校方面给与老师一定的补贴,周末补课按加班算工资,并且老师是自愿的或者与老师协商了,这样就不是违法了。
其实高中上早晚自习、补课等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需要的,也是符合家长和学生要求的,毕竟高中三年对于每个家庭以及学生来讲都很重要,即使学校不组织,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在校外报辅导班,
所以适当补课是符合教育规律的。
对于高中上晚自习及双休日上课,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
社会上家长的态度是:希望补课不收费。
学生的态度是:既不想补课也不愿交费。
老师的态度是:补课一定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谁也不愿补。
学校的态度是:老师们双休和晚自习要下班但没有报酬和补贴。
教育局和政府部门的态度是:双休和晚自习都不上课高考质量怎么保证?
这就是当前高中教育的现状,一方面社会对教育希望很高,另一个方面教师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权被严重侵犯。
教师为了自己的一点尊严和权利而拒绝上课又被骂成唯利是图,甚至被领导威协下岗的境地,在这方面谁会替老师着想?
收费不允许,补贴又不合理,讲奉献也有个限度啊,这就是当今普通高中的现状没有谁会去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难道这个不是人民关注的问题吗?
回答这个问题,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一所在国内办学的国际高中,外籍教师几乎不布置家庭作业,对此,家长的意见特别大,纷纷给学校提意见,要求校方提高对外籍教师的要求,要多布置一些课后作业。校方给外籍教师转达了家长的意见,但外籍教师却拒绝了校方的要求,提出:一、我有自己对教学的判断,没有必要布置那么多的课后作业,中国家长习惯了多布置作业,而非让学生有自己的自主空间,我不能为此转变我的教育理念;二、我已经根据聘用合同完成了教学任务,如果要增加布置作业,就要增加工作量,那么必须提高薪酬。面对外籍教师的意见,校方最后作罢。而事实表明,教师的坚持是对的,既坚持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利。
我国学生的学业负担重,课后作业多,节假日还要补课,这一问题国家已经治理多年,但并不见效。除了评价体系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师难以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也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有效机制。面对校方明显违规违法的要求,学校老师很难拒绝。学校会把老师的表现和考核、评价挂钩,如果拒绝给学生布置过度的作业,或者拒绝补课,就很可能通不过考核,非但不能要加班工资,反而可能会扣薪。于是,学校违反教育规律,以及有关减负规定的要求,会畅通无阻。
外籍教师(以及国外学校的教师)为何能做到拒绝校方的要求呢?一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评价并不是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有较大的教育自主权,教师的专业教育事务,学校领导一般不能干涉,因为这会影响教育质量。二是学校有教师委员会,会维护教师群体的权利,对于校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教师委员会会代表教师维护教师的权利。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很多精力用于完成非教学事务,做自己认为并没有多大价值的事,改变这一局面,需要推进学校治理改革,简单来说,学校应该建立并发挥教师委员会的作用,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教育事务和教师评价。如果实行这样的治理,即便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不变,但学校会坚持教育的基本理念,而非完全围绕升学考试组织教学,让教师和学生都被应试所困。
十一岁孩子跳舞课摔伤老师负责哪些责任?
孩子跳舞课摔伤教师负什么责任?
这种情况要分几个方面来看待:
1、如果正在上课期间,老师教导学生不规范,或者不专业,指导不到位,防护措施不齐全导致你的孩子受伤。那么教师要负全责,
2、如果老师很专业,指导到位,防护措施也很到位,是因为你的孩子不听指挥,自己进行练习导致受伤,那么教师一点责任都没有。责任在于你的孩子。
3、如果孩子在上课的时候跳舞摔伤是受到其他同学的影响,老师又沒有及时制止,那么教师要承担监督不严之责。
4、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跳舞机构聘请的专业老师,那她们提前会有责任约定,会按照相关约定来确定责任。大多数培训机构都会给学生办理人身保险的。到时候也是保险公司给予责任判定。
总之,不能一句话定论,不过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在练习一些难度较大动作时,一定要专业老师陪练,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针对这个问题,一般机构都会私了。孩子给机构交费了,机构就有监管的责任,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机构要拿出有关预案和教案做为依据,如果内容中没有体现这一点,那就是全责。基本都没有。举个例子,之前有一个跆拳道班,班里的孩子骨折了,还是孩子没有按要求绷脚完成的,最后机构赔了医疗费和营养费,幸亏买了保险减少了损失。总之,还是要协商的,孩子受伤是都不愿看到的事情。
铜川11名小学生作业没完成被老师挨个打,部分学生有大面积淤青,学校要求家长不要闹事,涉事教师被停职。你怎么看?
我是长风,我来说几句。现实是大众娱乐至死,学生是快乐教育。可惜社会是残酷的,只记得快乐忘记了残酷,人能走多远?这样培养出来大多是无心无肺之人。快乐是追求生活的方式,乐观是面对社会的心态,这样才是健康教育。现在的教育环境,很难教育出合格人才(小小年纪遇点难题就轻生的例子不少)。小孩子就像跳皮的小猴子,甚至是顽劣,靠说教能行吗?父母的纵容溺爱,校方的不作为,不敢作为,试问孩子成才吗?
那些说栾川老师被学生打的冤的,都他娘的给我站出来!
这个铜川这么多的孩子集体被打成这样,之所以能曝光,是因为我们现在的信息化高度发达,传播的速度极快,其范围也更宽广!
如果我们觉得,当年栾川老师不可能那样打学生,老师不可能虐待孩子;
那么看看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够发达文明的了吧,师资队伍的素质够高了吧,教育体系高完善了吧,不照样发生了多起幼儿园虐童犯罪案件?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不照样发生了猥亵、侵害女学生的犯罪案件?其更丧心病狂的,令人发指的是很多女学生还是未成年少女啊!
甚至是教授级别的老师潜规则女大学生的犯罪案件,还有校长级别的老师猥亵、侵害未成年少女的学生。
一年以前的不说了,最近刚刚发生了的,江苏泗阳的副校长和数学老师,一起猥亵和侵害了数名未成年女学生!这是中国教育界的奇耻大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扬大50多岁的老师,居然又在这个事情顶风作案骚扰女学生!一个50多岁的老师啊,可能只骚扰这一次吗?
一例例血淋淋、活生生的犯罪案件,摆在你面前,都能在今年如此高度信息化和文明的社会发生,如此令人窒息的犯罪程度,该怎么样才能让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老师警醒?
你们现在要做的是,坚决地和全国人民一道,统一战线,共同把自己的队伍里,那些相当多的,披着受世人敬仰、社会尊崇,国民爱戴的切神圣不可侵犯的伟大使命感的外衣的老师,从你们教育事业中驱逐和清除出去!而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
让全国人民看到,感受到你们是真心的高度负责维护老师,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光荣伟大的使命身份和象征!!!👿👿👿👿
维护栾川学生打老师案件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你们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好的例证!
你们没有廉耻心,没有正能量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有的只是维护自身的利益!
这是整个教育界的耻辱!更是对老师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光荣使命事业的身份,肆意的践踏和凌辱!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老师不得体罚学生,这是作为老师最基本的常识。然而,铜川一老师,竟然将11名小学生给打了,原因是他们没有完成作业。
这位老师也够“辛苦”的,什么样的怨气能让他连打11名小学生,而且每一个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据家长透露,孩子被打部位主要集中在腿部和胳膊上,最多一位学生的胳膊上留下七八处印痕,孩子们大都不敢说,多为家长晚上帮孩子洗澡时看到的。
对于这样的老师,老穆很难将其和“责任心”联系在一起了,说严重点,就是在“泄私愤”。
目前,该老师已被停职调查,学校与家长进行调解,希望家长不要把事情闹大……
事情还没有结束,相信用不了多久,官方就会给个说法。
我们在看完整个事件后,不免会陷入沉思,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11名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布置的作业是否合理?
一个班最多四五十个学生,近四分之一没有完成,作为老师,难道不该反思自己的作业是否合理吗?如果是强权压制,那就更不合理了。
老师下手如此之狠,是不是超越了“惩戒”的界限?目的何在?
即便放到以前,老师惩戒学生,也往往是点到为止,可该老师的做法,是否太狠了点?
老穆小时候也被老师打过,但老师不会下手这么狠,也就意思一下。
究竟是谁给了他的勇气与权利呢?
学校要求家长不要把事情闹大,学校的做法是想掩盖老师的行为?还是为了学校声誉?
学校这么做,必然有学校的目的,但学校忽略了一点,现在是网络时代,有些事情是你不想闹大就不大的吗?
遮遮掩掩解决不了问题,倒不如大方承认,错就是错,改了不就行了?
年轻老师如此行径,是学校管理不到位?还是其个人行为?
老师敢连打11名学生,而且打得很重,个个留下伤痕,难道他就不怕家长知道吗?难道他就不怕学校知道吗?
我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学校疏于管理,还是老师突然间失去了理智?
【结束语】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老穆真诚地希望学校能派来心理医生,尽快帮助孩子解决心理问题,不给童年留下阴影。
老穆希望这样的事情永远不要再发生了……
如果你觉得不错,记得关注“老穆说语文”,并点个赞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1名“班主任”落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1名“班主任”落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