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列车上铺跌落砸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列车上铺跌落砸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火车卧铺上铺的乘客掉下去重伤,铁路方有救治和赔偿责任吗?
假如有乘客从列车卧铺上铺,不小心掉下来了,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这个乘客都会在第一时间找到列车员,以及列车长来解决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铁路行车部门,对乘客的摔伤在第一时间内,有救治的义务与责任。因为,乘客购票了,又乘坐列车了,双方就有一个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但是。如果这名乘客真的摔成了重伤?而乘客的亲属就会要求铁路行车部门,赔偿受伤者的各种治疗及其它费用?而铁路部门会以法律上的判决为依据,由此双方只能走向法庭,让法律来说话。而并不是说伤者家属要多少赔偿金,就能得到多少赔偿金的。
说实话,乘客乘车不注意从上铺摔下来,自己本身就有很大责任,因为,从乘客上车时就会有列车员专门提醒,要各位乘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要求。听不听,做不做到是乘客的事情,一节车厢乘车人员那么多,行车时间又那么长,谁也无法预料列车在行驶过程中,有谁会发生意外事情?而乘客本身是正常人,对自己的乘车安全应该有一个人身安全常识,即使是一个特殊者,也会有亲属陪同的。所以,乘客的责任应该占百分之八九十左右吧?
那么铁路部门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真要究其责任的话?理由多的是,至少上铺,中铺在床边上没有一种有效的安全隔离设施!这就是最大的缺陷!
其实这样的事情吧,有点类似一些社会现象?比如说?有个人上别人家的树摘水果吃,结果摔到地上摔坏了,摔死了!于是,其家属就把这家起诉到法院说,谁让他们家裁植这棵果树来,而且也没立禁上摘果牌子,还没有人管?否则,自己的家人就不会上树去摘果,就不会摔下来。道理都是一样的,就看碰到什么样的人了?
乘客王先生从火车卧铺车厢的上铺下来时,从扶梯上摔下导致多处骨折,造成九级伤残。王先生将中铁北京局诉至法院,索赔59万多元。法院一审判决中铁北京局赔偿王先生14万元,北京局不服上诉,记者今天从北京四中院获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乘警巡视卧铺车厢 资料图 新华社发(曹阳 摄)
从上铺扶梯摔下 致九级伤残
乘客王先生今年44岁,2018年1月11日22时,他从邯郸市乘坐中铁北京局运营的T253次列车,目的地为郑州站。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火车运行过程中,王先生从上铺准备下来时,从扶梯上摔下导致不能活动。列车到达郑州站后,王先生被送至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后又前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
王先生被诊断为胸12椎体爆裂骨折、腰2椎体压缩骨折、腰3椎体骨挫伤。一审期间,王先生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伤残程度属九级。
一审:中铁北京局赔14万
一审法院认为,王先生乘坐中铁北京局运营的列车,双方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中铁北京局有义务将王先生安全运送到目的地。考虑到卧铺车厢上下卧铺之间的扶梯较窄、火车在行进过程中会产生不稳等状况,一审法院认为中铁北京局对本次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同时认为,王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人身应负有安全注意义务,但是他在从上铺下来的过程中,没有做到踩稳、抓牢,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中铁北京局按一定比例赔偿王先生14万元。一审宣判后,中铁北京局上诉至北京四中院。
被告不服上诉 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中铁北京局上诉称,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列车运行平稳,王先生是从上铺下来的时候没有抓住扶梯,也没有蹬住扶梯,造成摔伤,王先生受伤完全是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中铁北京局依法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北京四中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免责,但应由承运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且只有因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伤亡,承运人才可免责。如果旅客对伤亡的后果只有一般过失,承运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本案中,中铁北京局未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实王先生受伤系因其故意、重大过失或自身健康原因所致,据此,北京四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旅客购买卧铺票、检票后登上卧铺车厢后即与铁路客运部门形成了铁路客运合同关系,铁路客运部门有义务确保乘客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旅客从上铺摔下来造成重伤,列车乘务人员有义务将摔伤的乘客送到下一站医院抢救治疗。
根据摔伤乘客、铁路客运部门各自的责任,由乘客与铁路客运部门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摔伤乘客可以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有乘客在乘坐火车时从上铺不慎掉下受伤了,请问火车是负全责吗还是乘客自己负责?
首先,要看事发前火车的上铺有没有损坏并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乘客受伤,火车运营单位就需要负责任。如果事发前火车的上铺完好无损,是乘客自身不小心摔下受伤,火车无责。
这事看良心了!如果自己的问题你硬要赖火车!铁路也会赔偿!不过你良心过的去就行!如果是火车上设施问题铁路也肯定会赔偿!这个是应该的!我老公就在铁路工作!遇见的什么人都有!有些跟车上没有任何关系还硬要赖火车的!你知道你就算赖去钱了!能花多久!列车员和车长都要被处罚!人家委屈不?
这个应该看你乘坐的火车是否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铁路部门作为公众场所的组织者与管理者,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到,并且履行了相应的安全告知义务,由于你自己粗心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而导致自己受伤,则由你负责任。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火车上铺很差吗?
硬卧上铺主要是上下麻烦一点,所以上铺的价格比中铺和下铺都便宜,但是上铺也有上铺的好处,在铺上休息受到的打扰比较小,因为列车上免不了有工作人员和旅客过路,下铺受这些打扰大一些。如果是上了卧铺火车就想睡觉的旅客可以选择上铺。
从火车上铺摔下来,铁路局承担责任吗?
小孩从火车上铺摔下来导致右眼角破裂,铁路局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铁路局没有过错,错在小孩的父母没有监护好小孩,导致小孩从上铺摔下来。《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睡火车上铺是一种什么感觉?
一是爬上去太高,害怕,不好上去。
二是直不起腰。
三是睡着了怕掉下来。
四是上上下下的不方便。
五是空调口对着吹,噪音大,又吹的冷,盖着被,被的外面都吹凉凉的。
六是有一个好处,拿行李箱里的东西方便,伸手就够到。哈哈。
出门在外,火车卧铺的确是憋屈了点。
1.硬卧那你就只能忍了,特别是上铺。
2.软卧还不错,条件稍微好点。
3.农村有句话,穷家富路。在路上别省,也省不来,睡舒服了整天都舒服,不影响第二天精神。
前些年常常坐长途火车,最渴望的是买到一张卧铺,当然买到下铺是最理想的。每次为了买到一张卧铺可以说是费尽周折,早早的在开售时间的那一刻就上网买(抢票),可恨的1***6官网,根本就买不到,家里的电脑不行,第二天更早一点还是不行,办公室也不行,只能大清早的去网吧,还是不行,最后还是网管给了建议:去其它网站买。至此我基本上就没有在1***6上买票。但我没有买到一张/次下铺,也许是因为在网上买的,所以买到的不是上铺就是中铺(一直以为自己年纪轻,十多年了我已年过五十还是买不到下铺)。哪怕是买到坐票也是提重背轻的在10号或8号车厢排队挤着补张卧铺,那时只求买到一张卧铺,不讲究什么铺位。
现在想想,上铺或中铺只能勉强睡觉,无法坐起身。白天下来既可以坐到下铺和同路人聊天也可以在中间的小桌几上吃饭还可以坐在旁边的靠窗的小桌几上聊天、吃食物。虽然上铺不是很舒服,年轻人坐上铺还是少点吐槽多些理解。
我只想说:长途列车应该多两节卧铺车厢,长途火车有卧铺休息睡觉就不错了,但是,铺位应该按照年龄分配(又要吐槽一句: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就不去做????)常见老年人爬到上铺,年轻人买到下铺,这纯粹是不作为!!!如果铁总或1***6网站的设计、维护的人的老爸老妈也坐硬卧,也买到上铺,就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应该设计成55岁以上优先考虑下铺,还可以更人性化(不多说了)。
我说它是垃圾网站还是有很多原因的。
虽然上铺比较低,坐立时有些憋屈,但是上铺相对来说是最安全最安静,空气最好的铺位。要是说起来高铁和普快的区别 我想是各有各的好处,就比方说广州到温州 我感觉还是普快更方便一些 因为广州到温州没有直达的高铁,需要在福州中转,而福州站附近的宾馆真的实在不敢恭维,鱼龙混杂。但是广州到温州的普快就可以直达,在火车上睡一夜就可以了。我想在火车上睡一夜总比在鱼龙混杂的地方待一夜安全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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