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徽怀远一男子街头持刀行凶,致两死一伤,对此你怎么看?
不评论此事,但说几点。
1,自古杀人偿命,妇孺皆知。
2,贫富......
3,法制教育,爱国教育,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
4,精神病强行治疗,监护人要严家看管。
5,做任何事,不可冲动,想想父母亲人失去孩子的痛苦,孩子失去爹娘的无奈。
花一样的年纪,因为几个年轻人的一时冲动,5个家庭命运就此改变。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的大年初四,也就是2月19号下午,在怀远县唐集镇朱疃街道,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行凶案,酿成惨剧,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重伤,死者和伤者也都是未成年人。
事发的双方都是十四五岁,案发地点比较偏僻,平日里,一些年轻人会在此逗留,因为地处偏僻,过路行人较少。
(伤者小温)
街头行凶致一死两伤
事故中的死者,分别为小陶(化名)和小则(化名),伤者小温(化名)。小陶今年15岁,小则和小温今年16岁。
2月24号,记者在怀远县一家医院的病房里见到了,死者小陶的家人,因为接受不了小陶遇害的事实,小陶的奶奶病倒了。
在怀远县另一家医院,记者见到了遇害者小则和伤者小温的家人。
死者小则的叔叔告诉记者,小则的父亲去世的早,就靠母亲一个人把他养这么大,他母亲悲痛的不行。
伤者小温的姐姐说,他们的父亲在重症监护室门口,一头栽倒在地下,接受不了。
(伤者小温)
事情发生在2月19号,也就是大年初四下午两点左右,当时小陶和小温都在家里,被小则电话喊了出去,喊去帮忙,去见人。
可是这三个孩子没有想到,与他们会面的一方手里拿着凶器。据死者家属说是折叠的尖刀。
事件中,小陶和小则都因为身重数刀遇害了。小温也身重数刀,2月24号,记者在病房里见到小温时,小温刚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已经过了生命危险期,神情还是很紧张。
两名行凶者已被刑事拘留
好好的孩子,突然就没了,孩子的家长们都希望早日能查明真相。严惩凶手,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从怀远公安局确认,这起事故一共造成两名未成年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中的两名行凶者也是未成年人,其中一人辍学在家。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小侦探想说:
1:父母的教育是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可是有很多人生来就没有父母。我们应该给他们更多的爱和关怀。
2:十四五岁是最叛逆的时期,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我想被叫出去的孩子可能想到了是打架。但没想到这后果。
3:尽量让孩子多在学校待几年,少和社会闲散人员发生纠葛。
愿逝者安息,生者珍惜。
几个青皮、混不吝的斗殴,结果只能是非死即伤。我只想知道,现在的孩子怎么了?未成年人杀师弑母的,恃强凌弱的,脆弱自杀的,抢劫强奸的,结伴械斗的......是血气方刚?抑或是根本没弄明白生死的意义?是缺少教育吗?不!绝不是。是缺少教养。是缺少记性和悟性。但愿这起血案,能警醒世人,警醒那些还在迷途上的未成年人。
事件回顾
2月19号下午,在怀远县唐集镇朱疃街道,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行凶案,酿成惨剧。这起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重伤,事故中的两名死者,分别是小陶(化名)和小则(化名),伤者叫小温(化名),小陶今年15岁,小则和小温今年16岁。三个孩子的家人回忆2月19号下午两点左右,当时小陶和小温都在家里,被小则用电话叫了出去,喊去帮忙,去见人。可是,这三个孩子没有想到,与他们会面的一方,手里拿了凶器,凶器是折叠的尖刀。事故中的两名行凶者,也是未成年人,其中一人辍学在家。目前,两名行凶者,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看了一下报道,虽然里面没有明说,但看得出来(我在事件回顾里划了重点),这是一起由未成年人约架导致的悲剧。这些孩子之间有着怎么样的恩怨纠葛,我不清楚,在这里也不再过多的探讨。未成年人目无法纪、漠视生命的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后果,必须严惩。
在对罪犯进行法律严惩的同时,整个社会、学校、家庭必须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生命教育,要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三观!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在讲一直在说,但是现在的未成年人和当年的未成年人已经是两个不同的群体。14岁以下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真的是对未成人的保护么。
生命教育也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以下部分引用自《生命教育》。
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生命教育乃是一种全人教育,它涵盖了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和这一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既关乎人的生存与生活,也关乎人的成长与发展,更关乎人的本性与价值。生命教育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生命管理,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我自己”,都能最终实现“我之为我”的生命价值,即把生命中的爱和亮点全部展现出来,为社会、为人间焕发出自己独有的美丽光彩。
未成年人需要整个社会的关爱
少年强则中国强,在这个变革的时代,我们都有责任好好引导这群少年。原罪说,不存在的,祖国的花朵是向阳的!
疑似因感情纠纷,男子行凶造成未成年人两死一伤。场面骇人。
满是血污的伤者
嫌疑人约这几个孩子去一个“背道”,背道就是偏僻的地方,平时很少有人来往的地方,然后行凶。
报道中采访了一些居民,称那里经常有学生逗留,男女生都抽烟,学生斗殴滋事也发生在那里,应该就是所谓不良少年少女的“根据地”。
据死者和伤者家属介绍有以下重点内容
一、孩子家长受到巨大打击,一名孩子祖辈因此病倒住院,一名单亲妈妈精神恍惚
二、有人说嫌疑人是未成年,15岁左右,有人说稍微大一点(超过十五岁),莫衷一是
三、可能因为感情问题,也就是早恋
不少学生模仿社会人,抽烟,打架,堪比“古惑仔”,常找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聚众滋事。也有去室外厕所打架的情况发生。这些人的管理很是问题,正常的学校文化教育显然对他们来说不太够,某些特殊机构强制的处理方式对于情结恶劣的学生是不是更加匹配?
对于这些“混混”学生,他们的行为是不可预料又很难控制的,随时有隐患。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从小就要教育好,不能逃避也不能阻止,要“大禹治水”那样疏导才是上策。
番外篇
题主的问题主体和问题描述还有配图不是一起事件(实际上是三件事)。分别看看另外的事件是怎么回事吧。
先说配图的那起事件,配图案件发生在网吧门口,杀人者和被杀者都是高中毕业生,他们曾是初中同学,案发期间有人劝阻未果,事后嫌疑人还自残,后被警方控制,作案动机没有进一步描述。
问题描述的事件是另一起事件,一名未成年洗车工同店主亲属发生口角,酿成捅人惨剧,已经自首。
未成年人犯罪触目惊心,不知道是家庭问题,还是学校问题,还是孩子本身的问题。每个个体都不太一样,但暴力行为前都有不好的经历,耳濡目染了一些东西应该能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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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频截图和题问者配图
邯郸3名中学生校外持刀斗殴,造成1死2伤,行凶者仅15岁,会判刑吗?你怎么看?
会,为什么不会呢?既然做出了错事就得自己承担后果,因为年纪小就不判吗?他又不是不知道伤害别人是犯法的,可是他还是依然的伤害了别人,甚至还是死亡,因为年纪小就等到他成人了在判呗。我的观点
说实话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很痛心,很明显的结果是3个家庭都毁了,那么又是什么间接造成了这个结果呢?? 我认为跟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以及部分“不作为”有很大的关系;
中国的社会环境里“和稀泥”的惩罚以及教育方式普遍存在,如果这些学生在产生小错误的时候,学校或者家长都能及时严厉的制止跟批评,而不是差不多就行,那么这种严重的“错误”就很难会发生了。
感谢邀请!河青君也关注到此事:1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邯郸市大名县金滩镇中学下午放学时发生一起斗殴案件,3名学生参与,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行凶者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年仅15岁。
校外斗殴,1人死亡2人受伤
现场目击者证实,发生冲突的学生共有3名,年纪大约十四五岁,其冲突地点在校门口的小卖部内,至于因何原因发生的冲突,却无人知晓,现场有人使用了刀子,其中一名孩子倒在血泊之中。事件发生后,学校老师、校长紧急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将伤者送医,但其中一名伤者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4岁。
19日,当地公安局发出警情通报:
又是一起校园暴力!虽然是发生在校外,但涉嫌斗殴的3名孩子系同班同学,目前上初三。3年同窗情谊,却抵不过一时的冲动情绪,虽然不知道引发冲突的具体原因,但结果已经足以令人唏嘘!
类似悲剧已经发生太多:
2018年10月10日,沧州青县曹寺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殴打事件,一学生被打颅脑损伤!
2017年6月2日,河北固安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赵某(男,12岁)与本班同学王某某发生争执后打斗,感觉头疼,送进医院进行抢救两个小时后,赵某死亡。
2016年5月24日,石家庄49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25日伤者因脑部的伤太重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去世,年仅14岁……
一次次冲突,结果酿成的是几个家庭的悲剧,死伤一方亲情难以弥补,行凶一方却常常因年龄不足而逃过刑事责任。
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在关注校园暴力问题,但类似事件仍时有发生。在预防校园暴力的同时,也有网友反思,是否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限制太高了?
要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少年越来越早熟,不仅是身体成长速度远高于过去,而且心智也提前发育,在对社会、法律没有深刻认识的情况下,极易做出冲动的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河青君认为,这的确是值得国家立法部门讨论的一个议题。时代在发展,每一代人也在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如果不能与时俱进,造成的不仅是家庭的悲剧、社会的失序,也必将阻碍时代的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文/河北青年报综合
编辑/马小丫
必须严惩,十五岁已经不是不分是非的年龄,留下也将是更大的社会危害,不能因未成年而为杀人犯而轻绕。为治理校园暴力也必须枪毙并重判一批,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如何评价重庆一农贸市场摊主持刀行凶致2死?
我是根据一些新闻片段了解事情的,但真相没有去调查。发表个人关点:大慨意思是市场山头主义(即所谓我的地盘我作主),造成弱者结怨,长期结累一朝暴发!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
这种刑事案件如何评价。如果警方破案后,认为某些方面有警示意义的,定会公佈一些,一般讲不会予以社会公佈。在沒有确定真相之前,最好不在公众平台议论这类恶性刑事案件,没任何意义。
似乎今年的疫情导致收入不稳定,生活压力大了,各种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不管是年轻人,中年人或者说老人。看那些小年轻,跳楼的,我想多少根压力有关吧!那个八十多岁刺伤多人的老头,无不充斥着极端的心理!再看看这摊主,如果收入稳定,大概发生这种命案的可能性也没那么大吧!
因购房增值报酬纠纷,济南一男子持刀砍人致2死2伤, 你怎么看?
谢邀
我是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说实在的,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心灵都被震撼到了极点,无论是什么结果,法不容情,人人平等,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事件调查的来龙去脉:先看看通报情况
嫌疑人仝某勇是购房者,而高某是卖房者,按道理,既然房子已经出售,整个房子的产权和是否增值都应与高某无关,可高某确协同全家人,还带上自己的两个侄子一起上门索要增值费用。
属于购房者的仝某勇,因为与高某多次发生争执,从买房的角度来说,肯定也是心情早已受到伤害,在这个高房价的时代,谁不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子越少越好呢,可增值之后,又要和别人分一杯羹。
这是一个高房价的时代,无论是卖房还是买房,都不容易颇为死者感到怜悯之心,但是从整个事件的情况来看,仝某勇确实是受到了很大的不公。
下面我来说一下购房增值的情况,购房增值相对于是自己买房之后,房价迅速的涨,比预期的长得还要快,比如15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半年之后,涨到20000元每平,其中5000元就是房子的增值。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炒房是很赚钱的,从这一点来说,无论仝某勇购买的房子增值了多少,但是这个增值肯定不少,而且很诱人,这就造成“提成”没有分到位。
个人观点: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个人认为发生这种悲哀的事情,其原因如下:
一是购房的时候,没有具体的说清楚,比如购房协议及购买合同中应该明确收益的条件限制,如增值分配率是多少,或许是购买之后,原来的业主无权过问关于房子的事情。
二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最好是有一定的权威的公正,比如找当地的有权威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各项购房手续。
三是理清楚购买合同里面的条款一定要写清楚,讲明白。
因此,从个人情感上来说,我认为,这些都是利益在驱逐自己,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最终破坏了三个家庭,当初何不想到找律师来解决问题,但是为时已晚,世间的事情得饶人处且饶人。
就像小时候父母教育我们一样,“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小时候能够做到,长大之后却难以控制,这或许是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欲望和利益吧!
但是话又说回来,就像古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所以,我们还是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是什么,一定要把“友善”与“利益”好好的分清楚界限,无论有多大的利益,关键时刻,理解什么是善才是最重要的。
大家怎么看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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