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云南男子持刀捅刺新冠肺炎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致2死,一审判决获死刑,如何看待这一案件?
这件事发生后法庭会做出合情合理判决!对于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做出冲动犯法的行为,使防控工作人员死亡后果,必须作出严厉惩罚,相信都是大部分人都赞同!本人对此事也与大部分人意见一样,但是对于这次疫情的防控工作中有部分工作人员做出过度激进的行为也是不少!严防时候造成平常生活不便,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会造成人们的心理影响等等是一定有的!应记住我们抗的是病毒不是人,为了齐心协力对抗病毒我们应该做出更合理更人性化的防控!希望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理性防控工作非常必要的,尽量减少对人民群众平常生活带来的影响,病毒要防控但人们生活也不能不过,防控工作中多点为人民群众着想一下,和谐的生活需要多点理解与包容!相信大家都不希望看到太多的悲剧发生!希望我们国人共同团结一心早日战胜疫情!让我们一起加油吧,同胞们!
大家好!
我从媒体上看过这个报道,我来重复一遍这个血腥残酷的画面。大家知道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使得多少人身陷于病魔的血腥手掌之中,国家为了最大限度地扼制病毒发展,为了能够从病魔手中多抢一些生命回来,因此投下了史无前例的特大代价。
又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冲在了一线最前面?可是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就有那么几个眼高于顶、目无国法的跳梁小丑跳出来违法乱纪,给好端端的一个大中华添上了那么一点臭不可闻的老鼠屎。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0年2月6日18时20分,地点是云南省红河州石头寨乡么李村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的,一个叫做“咪卡”的疫情期间防控卡点。当时驻守卡点的是县极扶贫下乡干部张贵周和石头寨乡干部李国民。
黄昏时分时一辆面包车来到了卡点外,车上人员自行下车正在搬开哨卡栏杆,干部张贵周见状上前用手机拍照取证,不防车上下来的其中一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往张贵周胸腹部一连猛捅。这时乡干部李国民见状连忙上前劝阻,不料也被从胸腹部连捅数刀。两个被伤者全都不幸抢救无效而遇难。
根据有关报道这个杀人者名叫马建国,是一个有前科的,是当地附近人氏。看来他的父亲把他取名为“建国”,原来还是希望他对国家有所建设和帮助的,没想到建国的意愿却变成了误国,真是可悲、可叹啊!2020年3月1日该犯已经被法院判处死刑。
怎么看待这个事件呢?我堂堂大中华竟有这样的人,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真是一种饭养百种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当整个国家人民都在为国家前途和命运担忧的时候,当无数个医护人员、解放军战士、志愿者们不顾自身安危争着上一线的时候,竟然有人为了一己之私而去残忍地杀害工作人员呢。
这种人还真不能称之为“人”,真是令人不寒而栗而啼笑皆非。大家怎么看呢?
问题回答完毕!敬请赐评!谢谢!
云南男子持刀捅刺新冠肺炎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至2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怎么看?我觉得罪犯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以警示那些不拿疫情当回事的人们收剑一下自己违法行为!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同时有多少人还在我行我素。满脑子自私自利,私毫没有一点大局观念,更是对那些在战斗疫情第一线的人麻木不仁,没有半点崇敬之情。以前我们农村禁了几年酒席,一下为了疫情全都自动禁止了。有的结婚什么都操办好了,明天办洒席。当晚镇政府一通知。第二天全停了!如果人人都不舍小家顾大家。都象这个暴徒一样不遵守疫情规定。那全国不是乱套了。还拿什么来打赢疫情阻击战?所以非常时期严惩暴力犯罪是应该的,也太有必要了!愿大家引以为诫。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阻击战!
回答;对于这个事件,先看事件的发展和起因;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1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建国,男,1996年4月生,系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小学文化。2020年2月5日,红河县石头寨乡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该乡么索村委会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实施道路管控和限行。2月6日18时20分许,马建国驾驶车牌号为云GPN612的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克龙(另案处理)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马建国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贵周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1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贵周、李国民二人死亡。
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犯罪心理上来说;我们都知道,当前正是疫情防控刚刚进行了一个多月,全国大部分地区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好转和控制,全国多地多日无新增确诊病例。但是,因为这个病毒有潜伏期和传染性强,所以需要大家都积极配合防疫的要求。
对于道路卡点,一般防疫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对于进出这个地方的人员和车辆出示通行证和体温测量。
对于个人来说,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这是每个人在这个疫情特殊时期必须服从的命令和要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着想,如果感染了病毒那不是小事情。
强行冲卡,不服从,配合防疫要求,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疫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配合,才能打赢和战胜这场病毒,对于因为不配合疫情防控导致的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判得好!最好立即执行!这种社会人渣留着早晚是个祸害!这次没杀人,下次不定什么时候又有人遭遇不测。这种非常时期,不说为国家做点贡献,还捅出这么大的乱子,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彰天理!另外,还应判其家属民事赔偿!真真是岂有此理!!!
5名日本人持刀入室抢劫2名中国人,一劫匪在搏斗中受伤死亡,案件情况如何?
案件后续一时半会应该不会有结果,我们密切关注,期待结果。
世界大都会日本东京,发生5名日本人持刀入室抢劫2名中国人事件,看到这则新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日本上世纪已宣布脱亚入欧,社会早已进入他们自诩高度文明。人员素质、文化教养都是非常高,见人点头哈腰一副我受教了的样子。并且日本人守规在世界上声名远播的,对规章制度、条文规范的遵守,一丝不苟,造就的工匠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怎么现在都入室明抢了?难道历史要退回明朝,海盗毛贼祸患再现。
30年的经济停滞,造成现在日本青年人是躺平一代,御宅家中没有追求,没有社会交往,不愿谈恋爱,对家庭漠不关心。是妥妥的御宅族,不应出来祸害社会才对,怎么还是5名团伙作案?还好中国男同胞够血性真爷们,奋力反抗寡不敌众毛贼,击伤毛贼一名后被捆,屋内财物被洗劫一空,众毛贼丢下受伤劫匪落慌而逃,受伤劫匪不治身亡。警方在追四名逃犯,希望早日返还抢劫的抢物。
各国国情制度不同,制定法律也有各国的不同。只要法律不失偏薄,对于死亡劫匪和中国公民应对措施,应该在日本法律允许内。希望早日听别中国同胞安全回国的消息!
这几年日本人他们都以国家力量,有组织有部署的去大量深入中国政府,以及各层各业。值得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高度重视!公安和国家安全局赶快作为起来。全国人民都要团结起来,全民行动起来铲除敌对势力汉奸卖国贼,保护家园。提高警惕,保卫祖国!
不管案件情况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两名中国人是好样的,敢勇和歹徒搏斗,并打死一个劫匪,就值得点赞。
身处海外,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不做损害自己祖国的事情,不违法乱纪,靠智慧汗水赚钱,就值得尊重。远离祖国和亲人,保护好自己最重要,平安才是幸福的关键。
至于案情,如果站在公正的立场,这个案子并不复杂,确定死者的身份追逃就不算难,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相信很快就会破案。
不是听说日本社会很文明吗?怎么还是有这种事件的发生呢?看了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五名劫匪入室抢劫两名中国人,在搏斗中,一名劫匪被中国男人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吧?另外四名劫匪,在抢劫了一些钱物后逃走,现在日本警方正在缉拿逃跑的劫匪。
这个案件一点也不复杂,事实清楚态度明确,就是一个简单的入室抢劫案。虽然在博斗中一个劫匪受伤死亡,但对本案的定性,并没有什么影响,依然还是标准的一起入室抢劫案。日本警方也在着手缉拿劫匪,我想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提出这样的问题让人来回答,真的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每个国家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的,出点事也没必要过渡解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是江湖就难免发生一些风浪,这很正常的,实在没必要去大惊小怪的。
日本有日本的法律中国有中国的对入室抢劫的执行方案。案件进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希望日方按当地法律不分国籍给予圆满的处理结果。在慰问中国人的同时对他的行为有些不滿意的地方,为啥不把另外四人全放趴下呢!太遗憾了!
因购房增值报酬纠纷,济南一男子持刀砍人致2死2伤, 你怎么看?
谢邀
我是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说实在的,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心灵都被震撼到了极点,无论是什么结果,法不容情,人人平等,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事件调查的来龙去脉:先看看通报情况
嫌疑人仝某勇是购房者,而高某是卖房者,按道理,既然房子已经出售,整个房子的产权和是否增值都应与高某无关,可高某确协同全家人,还带上自己的两个侄子一起上门索要增值费用。
属于购房者的仝某勇,因为与高某多次发生争执,从买房的角度来说,肯定也是心情早已受到伤害,在这个高房价的时代,谁不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子越少越好呢,可增值之后,又要和别人分一杯羹。
这是一个高房价的时代,无论是卖房还是买房,都不容易颇为死者感到怜悯之心,但是从整个事件的情况来看,仝某勇确实是受到了很大的不公。
下面我来说一下购房增值的情况,购房增值相对于是自己买房之后,房价迅速的涨,比预期的长得还要快,比如15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半年之后,涨到20000元每平,其中5000元就是房子的增值。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炒房是很赚钱的,从这一点来说,无论仝某勇购买的房子增值了多少,但是这个增值肯定不少,而且很诱人,这就造成“提成”没有分到位。
个人观点: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个人认为发生这种悲哀的事情,其原因如下:
一是购房的时候,没有具体的说清楚,比如购房协议及购买合同中应该明确收益的条件限制,如增值分配率是多少,或许是购买之后,原来的业主无权过问关于房子的事情。
二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最好是有一定的权威的公正,比如找当地的有权威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各项购房手续。
三是理清楚购买合同里面的条款一定要写清楚,讲明白。
因此,从个人情感上来说,我认为,这些都是利益在驱逐自己,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最终破坏了三个家庭,当初何不想到找律师来解决问题,但是为时已晚,世间的事情得饶人处且饶人。
就像小时候父母教育我们一样,“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小时候能够做到,长大之后却难以控制,这或许是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欲望和利益吧!
但是话又说回来,就像古言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所以,我们还是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初衷是什么,一定要把“友善”与“利益”好好的分清楚界限,无论有多大的利益,关键时刻,理解什么是善才是最重要的。
大家怎么看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持刀行凶致2死1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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