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2岁失踪女童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通报2岁失踪女童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漳州28岁母亲朋友圈留绝笔信后带2个孩子失联,疑因与公婆有矛盾;救援队上百人搜寻,仍未找到母子3人。你怎么看?
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你何必和一个死去的人叫劲,你也不要骂人家,你这样骂人家对吗?她虽然把小孩带去一起自杀很残忍,不应该断送小孩的生命,你又知道多少她的心疼???有哪一个人会把自己小孩和命就这样结束了,你有想过这些问题(O_O)?
最早厦门这边本地论坛上就已经有这个寻人消息,也一早就看过她留的遗书,概括下就是石春梅,也是带两孩子出走的女人,说她公婆无中生有到处跟人说她坏,说她对公婆不好,而她的老公听到别人这样讲,知道自己老婆不是这种人,没有出面维护过她,她绝望了
按理来说她有娘家,她给她姐姐也留了信,说因为她跟公婆家的事,娘家人也觉得没面子,甚至相信她公婆说的,没顾虑她的苦和委屈
她绝望了,带着孩子走了,死了,5月1号早上快九点先捞到她大儿子的尸体,而后她的她小儿子的尸体分别在不同地点捞出,已没有生命体征,愿来世做个幸福的人吧
这个母亲是杀人凶手,她杀害了两个孩子,自己也自杀身亡。这个母亲是不配做母亲的,她就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她死了是自己解脱,她杀了两个孩子,就堕入万劫不复的魔道。
虎毒不食子,有些人连畜生都不如了。如果你想死,请放过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也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你没有资格剥夺他们的生命。你想死,自己就悄悄的去死,不要祸害别人了。
这个新闻,让我看到了太多沙雕,一个母亲亲手杀了两个孩子,竟然被那么多人理解支持体谅,真是日了狗了。连最基本的是非观都没有,请你们记住一句话,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无论什么理由,真担心你们的儿女将来会不会这样的遭遇。
你自己想死,你就自己去死,这个杀人犯,别想安息了,我骂这帮沙雕是沙雕已经感觉对不起沙雕这个词了,你要是想死,就一个人悄悄的去死,别伤害孩子,你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还能做肥料,别祸害别人。
看了所有评论,总结了这个女人无大志,公婆的不是,那你选择报复心理用死还要带孩子一齐死,太自私了,孩子养到这么大,希望在后啦,可以自己出去工作,留下孩子在家给公婆带,难道公婆对小孩也计效能整死小孩,反而你出去工作会带来的情况会更好的,这女人这样帶小孩自尽,带来全家覆灭,真无知喽,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心死了,元全无救了
这次的悲剧第一感觉她不该生那么多,公婆不好,娘家又没依靠,老公又不给力,生一个就知道不能再生了,再往下生就是把自己往绝路逼。可退的后路又少了。最后已经生了那么多生活实在不如意做个泼妇或者暂时跑了也比带着孩子死的好,说不定熬过去了生活又有希望。
11岁女孩离奇失踪,2天2夜后遗体被找到,凶手就住同一小区,你怎么看?
看到这样的事真的让人气愤之至。
最恨的两种人,一种是人贩子,一种就是这种无缘无故杀害别人小孩的人,对这样的人必须重判。
被害的小女孩今年11岁,在开学的第1天发生了这样的惨剧,11岁了,该上六年级了,小女孩妈妈生病住院动手术,小玲的爸爸去医院看望妈妈,请舅舅和隔壁邻居帮忙照看小玲和弟弟,妈妈还让后面的大姐帮忙看一下。
爸爸到家后,舅舅把饭做好了,叫小玲吃饭,小玲说不饿过会吃,但是到了中午爸爸发现女儿不见后就到小区里找,她妈妈一听到孩子出了事也出院一起寻找,小玲妈妈拜托照看的大姐告诉她,中午还看见小玲和房东的小狗在玩,也喊过她,让她回家吃饭,但小玲说不饿。
据家人回忆,小玲爸爸在小区找女儿的时候,发现房东的小狗被拴在另外一幢房子楼下,小玲爸爸去敲门,门没开,第2天再去敲门,有人说小玲早走了。
9月1日13:00许,民警在海昌街道双冯二里某租房内找到失踪女孩尸体,并在该租房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某良(男,47岁,河南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于某良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和小玲家没有接触过,更谈不上有什么过节,小玲的妈妈哭着说他怎么下的了手啊!
小玲的爸爸妈妈在海宁打工,在这里也是租了别人的房子,人生地不熟,尤其是对于出租户,这里的人物关系很复杂,什么人都有,而且都不熟悉,或许平常见过面,爸爸看孩子还是心太粗,到吃饭的时候,无论孩子饿不饿都应该让孩子回家,或者说当孩子长期在外面,不回家时一定要去找,尤其是到吃饭的时候或者说天快黑的时候。
孩子与狗玩耍,对于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就有可乘之机,也有了与孩子接触的机会,我们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小狗将小孩子骗入房内实施犯罪。
这件事再一次为孩子的安全提高警惕,尤其是女孩子或者这个时候也是处在危险期,成为坏人的实施目标,一定要告诉孩子,放学后及时回家,离家的时候以及什么时候回来?在哪里去?都要告诉父母,不要相信那些因为经常见面,就因为是熟人,危险往往就出现在这些人群之中。
对于孩子的安全绝不能大意,对于残忍杀害小孩的人必须受到重判,绝不姑息。
这是这几天发生在浙江嘉兴海宁市的事情,目前案子已经破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但具体为何要杀害11岁女孩,不得而知。
从媒体公布的信息来看,当时是女孩王某玲妈妈生病,父亲去医院看望照顾母亲,舅舅来家里照顾她,期间,舅舅把饭做好后,去叫爸爸来吃饭,王某玲出去,经过小卖部,最终被害,最后警方在犯罪嫌疑人于某良家里找到,但女孩已经被害。
从现有的信息来看,可能女孩之前认识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犯罪嫌疑人诱骗去他家后,杀害的,究竟什么原因,为何要杀害女孩,不得而知,此事暴露出了几个问题:
1、女孩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到位。11岁了,应该有自我防范意识气,但是,还是被骗去了这个犯罪嫌疑人家里,说明父母对于女孩自我防范意识的这一门课,没有做好。
2、监管不到位。也不能完全怪舅舅,但确实是他疏忽大意了,你叫女孩父母吃饭,其实一个电话就可以了,不必过去,如果真要过去,需要快去快回,并交代好,一旦快速回来,发现女孩不在了,立即报警,如此,在短时间内,可能还能挽回生命,但是,各方额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
3、社会总有一些阴暗的东西,隐藏在某个角落里,某一天,当他有机会的时候,就出来危害他人,这个于某良也如此,属于社会灰暗的渣子,对于这种故意杀害女孩的凶手,必须重判,立即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里。
浙江海宁11岁女孩在失踪2天2夜后,
尸体在出租屋被找到,凶手47岁。
8月30日下午16时56分,警方接到王某龙报警称,
其女儿(王某玲,11岁)不见了,需要帮助,
9月1日下午,民警在海昌街某出租屋找到失踪女孩的尸体,
并在该出租屋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于谋良(男,47岁,河南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身为河南人的我,举双手赞成支持判此人死刑立即执行,
怎么舍得对一个孩子下如此惨手。
即便是有某些方面的需求,为什么不花几十元钱去找低价服务者,
而偏偏要去祸害小朋友,祸害别人家庭,孩子好可怜,
年纪轻轻就遭此不测。
这个罪犯让我最“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真的要重新理解一下了,
不知道小女孩到底犯了什么错,
要遭受如此毒手 。
她还没有看过世界的美好,经历美好的人生,
就被这个世界的肮脏夺取了生命,
希望每位家长,特别是女孩子的家长们,
都能意识到危险,对孩子,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关心,
同时,也一定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不要随便跟陌生人,
还有就是一个熟人打招呼,过于亲近。
教会孩子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的同时 ,
还要知道这个世界也有一个丑恶,
人,不可以伤害别人,但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这是一件让人悲痛的事情。11岁的女孩读5年级了,可是却在较为安全的小区里被害。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王某玲失踪当天,她的母亲住院动手术,所以请舅舅周先生帮忙照看王某玲和她的弟弟。当天上午,王某玲父亲去医院照看妻子,王某玲就带着弟弟在家中玩。中午,周先生做好饭,叫回了王某玲的父亲吃饭,没想到,王某玲却不见了,一家人赶紧四处寻找。
周先生说,王某玲身高140cm以上,体重60多斤,身穿蓝色背带裤,白色长袖套头衫,脚上穿白色板鞋,头发长,扎马尾辫。警方在查看监控后得知,王某玲当天早上曾去小卖部买过东西,所以确定了女孩当天的衣着等信息。9月1日21时多,海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小女孩不幸被害。目前凶手已抓获,并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这件事情当中,两个孩子都属于未成年人。在他们的身边,应当由看护人进行看护。本来父母是请了舅舅周先生来照看孩子的。可是,周先生却因为去叫王某玲的父亲来吃饭而离开了家。其实要叫孩子的父亲来吃饭,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了,并不一定要离开两个孩子。就算孩子的父亲没有带手机在身上,但是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孩子的父亲自然会回来吃饭的,不一定要离开孩子们去叫他。因为看护两个孩子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安全第一!
王某玲本来是呆在家里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出门了。凶手与王某玲是在一个小区里,不排除他们之间是认识的。因王某玲缺乏防范心理,于是就离开了家,而导致悲剧的产生。
每年都有很多儿童意外事件发生,我们来看看网上的数据统计。孩子因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发生悲剧,其实家长是有很大的责任的。当然,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去指责家长。家长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发生这种事情。但是家长朋友们一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自己要有安全意识,同时也要教会孩子要有安全意识。
我们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从幼儿园就开始了。掌握了这些基本的安全知识以后,能让孩子具备初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这些安全常识有:
3—4岁的孩子:
【1】知道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他们能够听懂一些简单的道理。如果有陌生人跟孩子说话,不能相信陌生人。如果陌生人要拉孩子走,一定要大声叫喊。
【2】能够在提醒下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情。比如,不能把一些危险的物品放在嘴里,我吞下去。比如一些小珠子,小玩具等等。不能边吃饭边说笑。
【3】孩子要知道自己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信息。预防万一走失后,能够向警察说出家长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不能告诉陌生人。
4—5的孩子:
【1】知道在公众场合不能离开成人的视线。当父母带孩子外出时,孩子不能离开父母太远。
【2】孩子能够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标志也能够让孩子避免发生危险。
【3】能够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还是在有危险的时候知道如何报警,或者是向身边的人求救。
5—6的孩子:
【1】大人不在的时候,不能够给陌生人开门。
无论是谁敲门,都不能随便开门。当有人敲门时,孩子要打电话告诉父母,让父母早点回家。
【2】能够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知道不能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要靠旁边走。
【3】懂得玩火的危险,能掌握一些自救技能。如果发现有火灾,要及时离开现场。
如果孩子能够掌握一些安全常识的话,他们就能够避免一些危险的发生。有一些人对孩子来说并不陌生,就像在此件事情当中,凶手是住同一个小区的,大家应该都经常见面。因此让孩子放松了警惕。虽然是住在一个小区里,但是孩子并不了解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孩子没有辨别能力。别说孩子,连成人都有上当受骗的时候。我们父母还应教育孩子除家里人以外,任何人都不能相信。特别是不能跟别人走。成人在看护孩子时也不能粗心大意。有的父母边看护孩子边玩游戏,当发生了悲剧时自己又悲痛不已。
在坏人的脸上是没有写“坏人”两个字的。尽管我不喜欢给别人贴标签,但是人身安全的大事,不得不重视。无论那些陌生人对你笑得有多灿烂,说得有多好听,都不能相信。 真心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孩子,愿你在天堂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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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做妈妈后每次看到这样子的意外都特别心痛,首先为这个小女孩感到不幸,然后我们再来说这件事。因为可能这样子的新闻最容易让各位家长惶恐了,会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小区里玩耍的安危。我想说这也是个例,我们不会因为有人在马路被撞了,我们就一直不去马路了吧。
同意的道理,凶手是小区的,可能是以前结仇了,然后有些人本来心理不知道怎么说,这个不排除的,然后本来小区的安全措施也很重要的,一般正规的小区都是有监控,第一时间能查看的,然后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平常父母孩子在小区与人为善了,我们家孩子四岁开始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下面玩的,很多邻居看见了都是会打电话通知我孩子一个人在下面玩了,我一般会客气的和他们说孩子可以一个人下去玩了,不过一般到快天黑了,就让孩子自己回来,晚上我会陪他出去玩了,白天他在下面玩,我在楼上都可以看到的,晚上就看不清了,然后白天都是他的同学在一起玩,也不会出什么事情了,晚上就不好说了。
反正每个孩子都不一样了,根据自己的孩子来吧,有些孩子太调皮的,会招别人厌烦的也很多,这个也跟平常父母的家庭教育有关系的。希望尽量少看到这样子意外发生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报2岁失踪女童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2岁失踪女童死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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