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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岁女童遭继母虐打致死案开庭。庭上有证言“孩子做梦都在叫:别打我”,孩子生母不要民事赔偿希望重判凶手,你怎么看?
继母无疑触犯刑法,不但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面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那么是不是赔了钱,就不用坐牢了呢?
并不是,继母虐待女童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除此之外,因侵犯女童的生命权,女童的近亲属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民事赔偿。
这两者并非冲突关系,而是可以一并进行,既要服刑、也要赔偿。
当然,如果履行民事赔偿,可以作为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对年幼的孩子下此毒手,作为网友都感到痛心,更不用说女童的生母了。
希望继母接受法律制裁,深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谢邀!
怎么看?对于影响社会和谐的刑事案件,只有希望从重从快了。
幼儿园的老师可以证实到孩子曾在睡梦中说道:“妈妈别打我”,可见孩子被虐打的心理影响有多重……
行凶者孩子的后妈廖某在法庭上把责任推到了孩子身上……
世间怎有这样的恶魔?
你不喜欢这个孩子,可以不管她、不理他,你有什么权利虐待她?
这个案件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对廖某处以无期徒刑,那么我希望再加一条:不得减刑!
孩子的父亲不能逍遥法外,他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监狱也是他的去处。
孩子的母亲也应该忏悔,深深的忏悔!
甚至社会都应该向这个无辜的孩子忏悔……
继母的行为到底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伤害罪亦或者故意杀人罪?这是该案最应该探讨的重点!
首先,我们来分析这几个罪名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是第一层加重法定刑,致人死亡为再重一层法定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规定:虐待家庭成员的,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加重情节是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规定,具体内容在我上个回答里,在此不再赘述,仅强调一点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最重法定刑为死刑。
由上述三个法定刑的具体规定不难看出,《刑法》对虐待罪的惩治程度远远小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但是实际生活上虐待罪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并不小于(甚至长期折磨致死或者致重伤、残疾等后果对被害人的肉体及精神的伤害更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从三个罪名包含的行为后果来看,都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或者加重情节,所以一旦出现被害人死亡时,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定性至关重要,这也是本案的重点。
再者,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虐待致死,行为人主观上应仅有虐待的故意而没有伤害或者杀害的故意,也即行为人虽实施了打骂等虐待行为,但这些行为都不应该具有致死性,对被害人的身体机能也不应有直接损害,另外,这种虐待行为应当是经常性的,且致死的结果是所有这些经常性行为累积所导致,否则不应当认定为虐待行为,而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行为。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一方面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仅仅是伤害的故意;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直接致死性。对于本案,被害人(杜姓幼童)已经死亡,根据尸检报告和其继母供述,其死亡是因为继母暴力行为导致其头撞墙致使其颅内受创造成死亡,其实这就很明显的是继母某次暴力导致你死亡后果,而不是长期虐待造成,因此不应判定为虐待罪,而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死亡为该罪的加重情节。
最后,刑事附带民事不会影响案件的定性,也即继母通过民事赔偿取得亲生母亲的谅解不会影响其罪名的认定问题,但会影响对继母的量刑。还有一点需要强调,被判死刑并不代表犯罪分子一定会被执行死刑,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期限一般为2年,在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没有新的犯罪,缓刑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只有死刑立即执行才是判决生效后交由死刑执行部门依法执行死刑。
才刚刚三岁的孩子,本应该在父母的悉心呵护下,健康、快乐的长大,却被继母廖某虐打致死。这个新闻实在是让人心痛!甚至孩子做梦都在叫:妈妈别打我!小小的孩子,何罪之有?却要遭受到这样的伤害?从法律层面,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廖某构成虐待罪。三岁的小浩浩跟随廖某共同生活,廖某经常以打骂、体罚等方法,对小浩浩进行虐打行为,三岁的孩子除了挨打,还能怎么反抗?廖某存在故意虐打小浩浩的行为,情节恶劣,而且其这一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三岁的小浩浩被廖某虐待致死,所以廖某构成虐待罪,因为其手段残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所以应该从重处罚。
其次,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廖某在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小浩浩,否则,她不会存在多次虐打行为,其对小浩浩是故意伤害,而且致小浩浩死亡的。尸检报告表明:女童全身多发性机械损伤一次暴力难以形成。死因是:颅脑损伤造成的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此外,孩子身上还有多处伤害。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所以,我的观点是: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与虐待罪一并处罚。
另外,小浩浩的父亲,也构成虐待罪。父亲是小浩浩法律上的监护人,在孩子多次受到虐打后,不闻不问,选择视而不见。其也涉嫌虐待罪,依法应对其定罪量刑。
最后,廖某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教育迫在眉睫,希望每一个父母都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成长。就算是给孩子创造不了更好的生活环境,也要用爱悉心呵护孩子长大。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也希望每个孩子都能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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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的孩子,美好的人生还没有开始。这个世界上太多太多的美好都没有见到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恶魔竟然就是她的后妈……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现在作何感想,孩子被虐待应该不是第一次出现,为什么不能在发现苗头后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严重的后果出现。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觉得虐待罪并不应该是本案的定性。虐待应该是长期持续的过程,虽然后妈存在长期虐待女孩的情况,但造成女孩死亡结果的原因是一次性的打击,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后妈的刑事责任。
如果孩子母亲放弃民事赔偿,法院会重判凶手吗?
不会的。放弃民事赔偿仅仅是减少了凶手一个减轻处罚的理由,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的是案件本身的情节,并不会因为被害人家属放弃赔偿,而对凶手重判。
事情已经发生,凶手自然有法律的审判,而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应该反思吗?事情的发生你们真的就没有责任?虐待的情况不会是一天两天,你们真的尽到监护责任了吗,我想没有吧。
希望孩子不会怪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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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多久下判决?
三个月。中国司法判决遵循两审终身制,也就是刑事、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立即生效。两审生效后,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并提交证据,可以申请上级法院进行再审,有人把再审叫做三审,再审民事审判期限为三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岁女童坠亡案开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岁女童坠亡案开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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