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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广西玉林17岁男子持刀挟持前女友,扬言要同归于尽?
既然已经分手,给各自一条活路不好吗,相爱相杀的戏码真的很狗血。
一个男人最懦弱的表现就是在成长的道路上分不清是非,放不开手脚,是爱使他变得狂躁,还是爱使他变得极端?都不是,是自私和幼稚。
2018年2月22日,广西玉林。
事件经过:
1、因为吵架分手的17岁少年黄某,为了求复合,便携刀劫持走了前女友小雯,把小雯带回家中。
2、警方接到小雯母亲报警后赶赴现场,堵在黄某家门口。
民警制定的方案是:以确保人质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
而此时黄某竟然扬言,两次打开煤气罐要与民警同归于尽。
3、在民警和黄某父亲极其姑妈的劝说和思想工作下,几个小时后黄某终于开门放出小雯,而同时持刀要袭击民警,被民警当场制服。
做出如此极端出格之事,与其家庭教育和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互联网影响脱不了干系。
从图片上看,黄某的长相清秀,身材高挑,应该不愁找不到女朋友,而他和女朋友小雯因为闹别扭分手,也不是不可以挽回,完全没有必要如此极端的迟到挟持。
采用这种方式求复合,也只能遭到更多的反感。
而其最后出来后还想要持刀与民警一搏,这就更加明显的自暴自弃,一个17岁少年这般做派,不得不让人感到惋惜和遗憾。
1、他的家庭教育一定存在巨大缺失,也许从小娇生惯养,被父母捧在手里,宠到天上,不敢打不敢骂,所以在紧要关头也无法对其劝说成功。
2、胆子也太大了,自己的心智不成熟,恋爱观不完善,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来,我觉得与互联网的不良信息浏览脱不了干系,一个心智未成熟的少年有样学样,觉得这样做可以挽回自己的女朋友,却不知这样只会大错特错。
3、哪怕他有一点法律意识,都在站在尊重人格,敬畏生命的角度为别人考虑,可是他却持刀挟持,还要引爆煤气罐与前来解救的民警同归于尽。
建议从各方面教育改造他,17岁,花一样的年纪,人生充满了可能性,教育好了也是一个好苗子。虽然他做的事非常的荒唐无知,但还是不能放弃治疗。
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欢迎关注李阿冰。
小小少年,竟如此极端,是我们教育的错误,还是人格的泯灭,我们该如何教育小孩的情感。多少岁以后才不算早恋,你如此有想过父母吗?早恋真可怕。
事情概括如下:
,该男子系为了复合而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经视频侦查、调查走访,民警确定了男子的身份:黄某,17岁,家住城站路。接到案情后,玉州公安分局局长马上组织城西、南江派出所等单位展开解救行动。14时30分左右,民警去到黄某的家门口,根据现场的情况,民警制定了解救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期间,如有机会,伺机实行强攻。
一开始不管警察和他父亲怎样劝说,他都不听两次拧开煤气阀门杨言和民警同归于尽,在母亲的劝说下出来了。黄某出来的时候,用刀刺民警,被民警及时制止。
现在的小孩,随着网络的发展,情感越发早熟,可是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往往分手以后,无法自拔。家庭教育也很重要,我们为人父母并及时教育自己的小孩,情感方面的知识,让他能坦然的面对自己的情感,不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
记得我妈妈以前,在我读书的时候和我说,你现在还小可不能恋爱,人生路很长,在什么年龄段,就做你应该做的事。你现在年龄小就应该多吸收知识,如果你恋爱的话,你的心智是不成熟的。这样话是没办法得到爱的,只有在你心智成熟以后,能理解爱情的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真正的爱情是为对方付出,而不是伤害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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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如何看待广西玉林17岁男子持刀挟持前女友,扬言要同归于尽?”这个问题,我想说,这样的人真是无脑之人,不知轻重,只凭本能办事,害人害己。
据了解,事情是这样的,在大家都还沉浸在春节假期里时候,2月22日,广西玉林一小伙子黄某想和已经分手了的前女友复合,竟然走出了如此极端的一步,你如何能想想一个未成年的少年,黄某只有17岁,17岁的少年本应该在学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但现在17岁的他竟然敢拿到威胁前女友,要求对方和自己复合并跟自己回家。警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少年看到前来解救少女的民警,竟然还扬言要点燃煤气,和前女友同归于尽。但是,幸运的是在警察叔叔和家长的努力劝解下,少女最终得救,而这17岁少年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每每面对这样的事情,我总觉得很可惜。明明是阳光向上的年纪,却因一时冲动做出这样的事。而一个17岁少年,就敢做出此事,我认为应该好好想想是不是教育的哪一步出了问题。这种明显就是不知法,才敢如此任意妄为,也是各方面教育的缺失,值得深思。
事件回顾
1、2018年2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租住在广西省玉林市城西街道五联村的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走了。
2、警方调查得知,该前男友是为了复合才做出挟持他人的事情。民警调查得知了该男子的身份:黄某,17岁,家住城站路。
3、下午2点半左右,民警来到黄某的家门口,制定了营救人质的方案:以确保人质的安全为前提,先进行劝说、政策攻心。期间,如有机会,伺机实行强攻。
4、一开始,不管民警及其父亲怎么劝说,黄某就是不开门,而且两次扭开煤气瓶阀门,甚至扬言要与民警同归于尽。
5、后来在黄某的姑妈及民警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下。下午6点左右,黄某终于打开房门,让小雯出来。
6、最终,民警顺利制服了黄某,目前,黄某已经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个人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不是每个孩子出现错误都要父母埋单,哪位父母都希望提起孩子时是一脸的骄傲,都渴望孩子成龙成凤,再不济也是健康、阳光、快乐的,都不希望看到如今这个结局。他已长大成年,有自己的思维,应当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和女朋友的情感恩怨,俩个人的纠缠,不能拿生命来绑架爱情。
爱是美好的,即便闹矛盾分手,也要好好对爱情说声谢谢!彼此珍重安好,这样纠缠真的是弱智,哪个女孩会爱这种男人,其实社会这种心智不成熟的大有人在,无关年龄大小,无关文化学历,就是内心歪曲,总想着自己。曾经遇见过,一说分手就拿家人要挟,也出现过打开瓦斯罐要同归于尽的,他还是个大学生,做老师的呢。这真的是自私群体,自私,根本不懂爱,更不懂得尊重。其实,放手何尝不是一种爱。
他们爱的狭隘,内心没有别人,只有他们自己,他感觉不开心不安全,就极端狭隘,这类人本身是心态有问题,那就是说;他表面展现出的是正常人,一旦触及他的利益,就爆发出了复仇的欲望,可见他内心是歪曲的,绑架勒索爱情!心态扭曲,这与沟通交流很重要,年轻恋爱时,携手地狱都是美好的。真的不成熟,冲动是魔鬼。不同三观、没道德底线。其实事情出现也没必要一味的谴责。
各种原因,我们毕竟不是当事人,无法还原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只能说,世界很大你还太小,不说你给社会添什么贡献,别给生你养你的父母添麻烦就好,养儿不易,怎么就不涨点心呢,回头想想这个事情为何会发生,出现不可逆转的局面,对抗警察、法律,法盲还是无知,值得深思!!!
西门观点:年仅17岁,竟然这么嚣张,劫持人质,威胁民警,执行逮捕,严惩不贷!
2 月 22 日中午 12 时许,玉林市城西街道五联村租户女子李某向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女儿小雯(化名)被前男友持刀挟持。
接警后, 玉州公安分局局长李永志立即组织城西、南江派出所展开解救行动,政委陆建国、副局长陈圣东也到现场指挥。
初查得知,劫犯是因为要求前女友和他复合,但前女友不答应便劫持了她 。但报案者对女儿的前男友的姓名、家庭住址一概不知。经侦查走访,最终确定男子为黄某,17 岁,家住城站路。
14 时 30 分左右,民警来到黄某家门口,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解救方案:为确保人质安全,先用政策攻心,劝其放了人质。如果不听,再伺机抓捕。
但无论民警如何劝说,黄某不但不听劝告,还扬言如果民警强行冲进来,就会打开煤气同归于尽。最后,民警把黄某最信任的姑母叫来,经过耐心劝说,黄某才打开房门放了人质。黄某也被民警带走。
这个愚昧无知,胆大包天的家伙,你想和前女友复合没错,正确的做法是拿出自己的诚意,感化对方,得到对方的谅解和好感,也许还有希望。然而,你竟然用强盗的办法劫持人家,逼迫人家与你复合,实在是愚昧无知,胆大包天!
真正的爱情靠的是相互尊重,相互喜欢,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淫威胁迫岂能能得到真正的爱情?难不成你要学旧社会有钱有势的豪强抢亲?你以为现在的女孩子也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
根据现行法律, 劫持人质属于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黄某虽然年仅17岁,但根据现行法律,已经达到适用刑法的年龄,他绑架人质,但情节较轻,可能面临5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但也是咎由自取!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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