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4万天价停尸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记者调查采访“周至县人民医院收取天价停尸费”事件后被打,这是怎么回事?
奇葩的不是医院收天价停尸费,奇葩的是为什么医院敢收天价停尸费?
奇葩的不是医院敢打人,奇葩的是为什么医院敢打人?
奇葩的不仅仅是医院敢收取高价停尸费,还敢打人?奇葩的是为什么除了高价停尸费,其它地方还有高价拖车费::,高价这费那费的奇葩事?
这样多的奇葩事,还不是最奇葩的,最最奇葩的是,谁遇上了这奇葩事,那很难很难有一个令人满意答案,这个才是真的奇葩!!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人都死了还要索取高额的停尸费,挣死人那么多的钱、都不怕有损阴德、给自己后代也积点福吧、是谁给了此人的权利把都市热线记者打了,真是无法无天了,一查到底。
这是一起严重的以暴力手段阻碍破坏记者的正常采访事件,在西安追赶超的大背景下,暴露出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的法盲病态,以及严重不能胜任院长一职。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调查,结果未知。但此时,西安市纪委应责成周至县纪委介入调查。
为何这么讲?
一,从新闻看,记者采访完全符合规范,并在采访前出示记者证。
二,尽管天价停尸费已经妥善解决,但是,记者的追踪采访,是向公众进一步还原事件的解决过程。医院,作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机构,必须也应该接受媒体的监督。
三,记者被打屡有发生,但是发生在西安市下辖区的周至县人民医院,实在出人意料。但确实暴露了一些问题。
四,之前西安电视台的问政栏目,在电视直播中户县环保局懒政为民,被连锅端掉,赢得了市民和网民的一片赞誉。当官不为民,不如回家还能节省公粮。
五,希望西安电视台的问政节目来一期节目,让带领打人的周至县人名医院院长也上上电视,风光一下。同意的,赞起来。
六,被打记者所在的媒体机构,在公安机关介入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对打人着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社会良知的守望者,民众与政府的喉舌。
记者被打,如此被打,实在令人愤怒。
一日150元,一年零5个月共计10多万,这确实天价停尸费。
细节推敲
1、首先案件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而且有些细节我们可以仔细推敲一下。二审判决医院赔偿受害者50余万,强制执行,这个词有深意。说明医院方根本就不执行,而且肯定交涉很久无果,法院才强制执行。虽然简单4个字,但是内容应该有很多。
2、中国人都讲个入土为安。难道家属会愿意让遗体在医院一直留着吗?这显然不是。显然是由于很多次交涉想要回家人遗体,医院方以各种理由扣着,最后判决后,加之新闻曝光,不得不做出个了结,因此就有了上边一出,天价停尸费。
错上加错
不与家属进行沟通,不主动赔偿费用,天价停尸费已经是错了。竟然还把记者暴打,关进了太平间。这就是错上加错了。无论如何打人的责任他是推脱不了的。记者是本着弄清事实的目的去探访,或许医院方怕被探出事实,因此才初次下策,但具体如何,不得而知了。等有关部门的报告了。
这是态度问题
往往这种医患问题,都是患者处于劣势。经常出现的纠纷里,患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此案中法院对患者的权利进行保护,并强制争取了患者权益,不得不说,这是替人民在说话,值得称赞的。但医院方却气焰非常嚣张,不把普通患者放在眼里,这样的医院是会出问题的,不过好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
逝者已矣
我出示记者证和介绍信后,有人说,‘事情不是都解决了,你咋又来了’,我说,‘继续调查’。穿制服的男子就地对我围殴,并抢夺采访设备。之后又将我强行从四楼拖拽到一楼保卫科,楼道内仍继续殴打。在一楼保卫科内,甚至还有人手持木棍击打我的头部、后背部和胸部。还有人叫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管理者一起对我殴打。”昨日,被打记者躺在医院病床上说,”之后的事情更让人难以忍受。他们将我带至太平间,对我说‘你喜欢调查太平间,那就让你待个够’,然后将我拘禁了十余分钟。放了我后,又有人硬塞给我2000元人民币,并有人持手机拍摄,要求我笑着配合,否则还会继续殴打。”
周至县人民医院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多万元的“停尸费”。
三次殴打结束后,对方又强行将记者带至医院太平间,扬言“你不是要调查太平间吗?让你今儿在里面呆个够!”就这样,记者被强行拘禁在医院太平间里。数十分钟后,对方将记者放出,又拿着两千元人民币强行塞给记者。这期间,多人持手机拍摄视频,并要求记者“配合笑一下”,否则便是一顿毒打。
陕台记者调查医院“天价停尸费”被打,涉事院长被停职6人被行拘,对此你怎么看?
这种事能报道出来而不是捂着盖着,涉事6名人员能这么快被刑拘也算是一种进步!依法治国压力下艰难的进步!
再来看事件,医院敢于明目张胆的殴打侮辱记者的火气来源于'该赔的我已经赔了,该赚的又没赚到,还惹了一屁股骚的怨气',利益金钱损失;医院敢于明目张胆殴打记者的能力,应该是来源于全国范围整治医闹措施中赋予医院拥有的强制权力。医院把这种维护公正为基础的权力私有化了,强制力的滥用导致事件的升级;医院敢于殴打侮辱记者的底气应该是来源于'自我权力的膨胀'对媒体监督权的蔑视',甚至于对法律法规的蔑视,否则他不敢实施侮辱行为。问题来了,是什么原因敢于让院方实施如此嚣张的行为?除了以上三条是否存在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利益纠葛?该医院的各个科室的运作机制利益分配体制是怎样的,是不是该晒晒阳光?为什么连个看停尸房的看门人都有'资格'被邀请参与殴打泄愤?
事件过程整体除了表现出对社会秩序,社会公权力甚至法律的蔑视外,更表现出这些人的人性之可怕,权力一旦失去监管,在院方认为没外人知道的环境下,居然拿走记者300元,又在拍摄下塞给记者2000元,还要微笑着面对镜头,人性之恶表现无遗!指望这种人救死扶伤?有点不寒而栗!
另一面,死者家属获赔五十万,法院能支持五十万赔偿额度,说明肯定有充分证据证明院方存在过失,院方不是自检反思,反而把怨气撒给死者家属甚至扩大到记者!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相信,如果不加整治,在以后会有更多的院方在运营过程中,只会增加更多'合法'死亡,而会彻底杜绝'非正常'死亡?说到'合法'死亡,想再问一下,有哪个人敢说自己不会死亡?自己不死在医院的概率有多大?
呵呵…!头顶三尺有神灵,问心无愧最踏实。如果整个社会不能扭转'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价值观,不能尽快构建'命运共同体'意识,有公权力者不……!
呵呵…呵呵了!
陕西记者调查医院“天价停尸费”被关太平间侮辱,并遭多人殴打,你怎么看?
对于记者调查是一份工作也是一份责任,往往爆料一些真事而背后黑暗一面时就会伤害到他人黑心利息,所以导致了一系列的恶劣事态发生,对于把记者关太平间而且还多人殴打这是医院道德素质是有多么的低,医院本就是一个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地方却被他们利用来赚黑心利益的地方,可悲可叹可哀!
西安记者查医院天价停尸费被关太平间,已刑拘6人,这个结果可以令人满意么?
这个提问本身就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收到处罚,不会以个人是否满意为依据!打个比方,被打的记者不满意,要求把医院院长给枪毙了,可能吗,有法律依据吗?另外我不清楚是行拘,还是刑拘!如果是行拘,就是行政拘留,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基本结束。如果是刑拘,还要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经法院判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4万天价停尸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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