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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下河救人,下去一看原来是仇人,拒绝施救,你怎么看?
人之初,性本善。看到有人落水你义无反顾下河救人,这就是你的善良,说明你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可下去发现是曾经的仇人,你拒绝救助。你转身走了他溺亡了。但是,从此你会良心不安,内心焦灼备受煎熬。带着沉重的负罪感过日子,你的日子也不好过。只要是人都有双面性,而且对突发事件你遵从来自内心的反馈也没错,但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和你的仇是不共戴天之仇吗?我认为只要是罪不该死,你就应该施救,因为这事让你碰上了,也许是上天给了你们一次偶遇相见,给你们两个一个和解的机会,让你的仇人从今对你感恩戴德,感激涕零,同时也是上天对他的一个惩罚和灵魂拯救。而你救人一命也是灵魂的又一次升华。对你今后的人生、家庭及孩子都非常有帮助。以上是我的观点。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首先男子看到有人落水,就直接下河救人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但是在施救过程中发现落水的竟然是自己的仇人从而拒绝施救,如果按照法律法规来说,你已经下水,只要抢救及时,这个落水者是很有可能生还的,被救的几率很大,可是你选择拒绝施救,那么就是眼看着他在水里挣扎,等待救援或者死亡。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多大的仇,就算是天大的仇人,你也应该去救他,如果他确实有错你可以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举报他,但不能这样子就扼杀了他生存的希望。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如果你拒绝施救从而让他发生意外,你的心理不会不安吗?午夜梦回你不会自责吗?就因为一点恩怨就看着一个大活人丧命!
另外咱们换一种说法,如果他被你救上来对你心存感激来和你化解恩仇,那不是一桩美谈吗?好好考虑吧!
这就有些尴尬了,仇人相见格外眼红,颠回来说,仇要用恩解,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放下恩怨,胸心开阔,度量大些,我想通过这次血的教训,他会有恩必报的,救命关健时,争分夺秒,失去机会,难以挽回,这是个决佳机会,对方会铭记于心,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人是个高级动物,头脑发达,有情有义有良智, 僵直下去 ,仇恨越深, 解铃离不了系铃人 ,让他了解你人品端正,有容人之量,不记前嫌,一切都是君子所为,他有什么理由,斤斤记较,叫人耻笑, 怨怨相报何时了 ,将恩不报反为仇呢?除非他是个傻子,痴呆有精神病的人,否则苍天必有报应。
救人一命,胜似七级浮屠。这从很古老的年代就从人类的秉性屡屡说起。不管是有仇与否,过路人遇见,伸出救援之手当是路人的高风亮节。假定是仇人也必须救啊,这不正好化解恩怨么?如果在这种情境下,路人拒绝施救,只要路人具备这种援救的能力,但路人拒绝了施救,这就从性质上存在故意,溺水人淹死,说难听一些,路人还得担责,追究起来还得判刑呢!
所以说,不管溺者与路人仇再怎么深,施救是必然的,从佛教上说,路人是在积德,功德无量啊!
此后溺者也会对路人的施救感恩戴德啊!岂不一笑泯恩仇!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有些人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刀切的认为,既然已经下河去施救了,则应该尽弃前嫌,先救了人再说,即便是仇人,也应以人为本,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云云。对此,恕我直言,不敢苟同!
我觉得,要看和这个仇人是什么仇。自古以来,老祖宗就告诉我们,有两种仇不共戴天,即“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当然还包括凌辱别人的亲娘,抱别人的孩子投井等等。这些仇恨都是无法化解的,释怀的。或许会有人说我度量小,格局低,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应当都是这个态度,这是中国传统道德理念要求我们必须这么做的,惩恶方能扬善,否则就会被人戳脊梁骨 唾骂!
可能有些和事佬,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会说什么“怨怨相报何时了”,不如救了人“一笑泯恩仇”,既做了善事又落得个美名,岂不两全其美,善莫大焉。其实古人早就说过:“人在做事,天在看人,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说白了,这是落水之人作恶多端,罪大恶极,老天爷在惩罚他,罪有应得。
当然喽,假如仇恨不大,还是应当施救的,毕竟见死不救不但道义上说不过去,就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言,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就大可不必了;假如实在不愿施救,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理当报警或知会路人施救,至于救不救的上来,那就看他的造化了。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以人生在世,还是要多做善事,行善积德才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
我是笑看春秋14,一名退役军人,中年大叔,疾恶如仇之人,有共同观念的友友欢迎关注,共话漫漫人生路。原创不易,发表个评论,点个赞赞再走哟,先谢谢了![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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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跳水救人婉拒酬金,回家后却“反悔”,你怎么看?
六旬湖北魏师傅,长期打工浙江居,早出晚归劳作苦,电动三轮专拉布。一日行走到桥头,忽听有人大声呼,有人落水快抢救,迟了肯定性命无。
老魏打小江边长,练就一身水功夫,当即停车撒脚步,桥头见女上下浮。来不及了脱衣裤,毫不犹豫跳水入。奋力快速向女凫,很快就把女抓住,抱着就向岸边游,女子得救心里舒。
上岸女子把谢道,百元大钞两张出,老魏连忙把钱拒,众人称赞竖大拇。女子匆匆急离去,姓名地址电话无。老魏也没深处想,开着车子又上路。
回到家里换衣裤,老魏才知己糊涂,袋里手机没掏出,江水浸泡也难呼。无奈只得新的买,一月又做白功夫。越想心里不舒服,认为此钱应女出,于是寻人发启事,企盼女子能面浮。
老魏行为是义举,救人胜造七浮屠,手机损失要女出,合理合法不无辜。救命大恩岂可忘,一台手机又何如。若是没得老魏救,奈何桥上已迈步。滴水之恩涌泉报,忘恩负义不如畜。唯愿女子快现面,早让老魏心里舒。
救人不受要谢,此乃大丈夫。手机被水泡,索赔也正当。此事说明魏师傅是个拧得清的人,什么事该怎样做非常明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水性好,救人是举手之劳,不要酬劳展示了见义勇为高风亮节。但是自己手机损坏,是救人导致,总不至于让见义勇为的人出了力不说还赔钱买手机吧。
无独有偶,最近,网爆69岁的老陈晨练时听到有人呼救,老人二话没说跳入水中救起了投河的女子,哪知救人起来后竟被女子弟弟暴打,说是救人时触碰了女子胸部。看来,社会上确有人象《东郭先生和狼》中的那东西一样狼心狗肺。
估计被救的女子应该不似那狼辈,生命危急关头,被人救了,理应感恩,区区一部手机和一条命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希望被救女子,早日赔偿老人手机,再带上礼物去看望看人家。大恩不言谢,但感恩之心要有,否则就成了上面的那个狼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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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18年3月29日,在柯桥区轻纺城精品广场边的杭甬运河上发生感人一幕,一名女子落水,外来务工人员魏师傅挺身而出,将女子救上了岸。当时,魏师傅还婉拒了女子拿出来的200元感谢费。可魏师傅回到家后心情不太好,原来他的手机因为救人进了水,已无法正常使用,只能买新手机。魏师傅求助媒体,希望帮忙找到这位落水者,能“报销”他买手机的钱。
魏师傅救人进水的手机,是一年前花200元买的老人手机,不能使用,找落水者报销,个人表示理解,外出务工60岁的魏师傅,家里情况不理想,如果魏师傅家里情况好,也许就不会这样,他既然可以冒险救人谢绝报酬,那他就不是贪小便宜的人。
但生活不易,他也是靠微薄收入养家糊口,个人觉得他比较有正义感,具有侠义之风,救人不顾自身安危,为他点赞!
下面是网友的评论!
英勇救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见义勇为也不是用金钱来衡量,见义勇为是一种崇高的精神。
你对这件事情是怎么看待的呢!把你的看法写在评论区。
首先,为魏师傅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有女子不慎落水,魏师傅顾不得脱衣服就跳下水救人,这是善良者的本能,关键时刻人性的光辉!
魏师傅就是一个普通的60岁老人,平时以电三轮拉布为生。经济上并不富裕,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底层。但是当被救女子拿出200元钱感谢时,魏师傅却断然拒绝了。因为善良的魏师傅目的只是救人,他觉得这是应该做的。用不着什么金钱的报答。在现如今的社会,这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啊。满满的正能量,难道不是吗?
但是回家以后,魏师傅发现手机进水坏了,于是重新买了一部。但希望被救的女子能够给予报销。我想魏师傅这么做也无可厚非,毕竟手机是因为救人才坏的。但细想之下,我觉得魏师傅也是深有苦衷的。如果不是因为经济条件十分不好,魏师傅不会请求媒体帮他寻找获救女子报销手机钱。以魏师傅救人的毫不犹豫和事后的拒绝酬谢行为来看,他平时一定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但凭空多出的一部手机的开销可能确实令老人心疼,令老人为难。所以老人才不得不这么做。不要责怪魏师傅,可能他的经济特别拮据。
希望被救女子能够感谢魏师傅的救命之恩,并体谅魏师傅的难处,给予报销手机费。让好心人能有好报。让我们看到救人者的善良的同时也能看到被救者的感恩。让社会因他们的救助行为和感恩行为而洋溢着暖暖的春意!
对于老魏让媒体帮忙寻找那名被自已救了一命的落水女子及家人,要想让她们帮忙解决一下因为救她而损坏了的手机费用,应该表示理解才对。本人觉得老魏当时在救人现场曾经谢绝过二百元钱的酬谢费,而后来又要找人家买手机还他。感觉他并不是后悔了,也不是反复无常的行为,而是可能因为他太穷,家里负担太重了,根本没有能力再买部手机,而手机对于他来说,又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找工作联络必不可少的工具,否则我想他肯定不会产生这种想法和举动。
尽管老魏是位乐于帮助别人的人,而并非一个能舍去一切去救人的真心英雄,但获救者还是应该毫不犹豫地拿给老魏一些能够重新买一部手机的钱,毕竟老魏是她的救命恩人。千把两千块钱能比生命更重要么?给他就是了,就当作报答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人小哥婉拒股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人小哥婉拒股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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