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务派遣工工伤不知道派遣公司在哪可以告用工单位吗?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由于劳务派遣工与实际用工单位正常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建立的。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只能以劳务派遣公司为被申请人。目前无法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也不提供确切信息,工伤员工如何维权?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借助权力机关的力量确定劳务派遣公司是谁!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必然应诉,应诉过程中会提供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证据,这样就可以确定劳务派遣公司了。
至于工伤认定后,是否应有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有工伤保险以及用工单位是否有过错,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员工维权的艰难程度可见一斑。员工为了维权有时需要“迂回”,需要技巧和“战术”。
作为用工单位,既然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法律风险,减轻用工成本,也得保险齐全、安全措施到位;发生事故后积极为工伤员工抢救治疗。逃避责任,只能激怒员工,放弃和解,用工单位没有任何好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zhi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规定,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具体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缴纳社保一方负责。
1.你可要求用工单位联系派遣公司,然后,要求派遣公司申请工伤认定。
2.如派遣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你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人社局认定了工伤,你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基金或者派遣工伤承担)。
3.若派遣公司不支付工伤待遇的,你可申请仲裁。
劳动局投诉老板不报工伤有用吗?
工伤纠纷是劳动纠纷的一种,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工伤纠纷,而找劳动局反映是有一定用处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员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未向员工提起工伤认定,现过两年怎么维权了?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导致工伤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提起侵权责任诉讼,参照雇员受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雇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这是最令人头疼的事情:交通事故,医疗保险是不能够报销的,单位也不给解决医疗费的!如果不是对方负全责,自己还要承担医疗费用!
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公司向员工提起工伤认定,而是由自己,或者与自己相关的家属,亲朋好友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到现场调查,确定属于工伤!
上下班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就是要确定是属于工作范畴!在电视中,看到过这样的案例:是否是在符合上下班的时间,是否是必经之路,是否遵守交通规则……
如果公司领导,不关心你,会给你找许多麻烦,找到你想不到的细节!
就是你自己购买了意外保险,也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我们村就有一个人,是医好以后,才拿着医院的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超过一个月的上报时间为由,拒绝赔付!
员工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两年了,没有向公司提出工作时间的认定,是很严重的问题!
如果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是属于工作范畴之内,这是需要提供证据!
如果公司已经确定了是在工作范畴之内,认定了是工伤!问题要简单得多,根据工伤,申请去鉴定,工伤的级别!
超过了两年,要公司承认你在工作范畴之内,这个问题,你得请律师啦!
其中有一个案例:就是工人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方,一个是偏离了必经之路一百多米,另一个是离斑马线五十厘米……
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你必须要走斑马线!离斑马线五十厘米,就成为了不遵守交通规则……
所以,你不请专业的律师,是很难达到目的的!
工伤鉴定后赔偿金不合理但企业方不提供所有资料自己的怎么维权?
今年五月一日之后,国家颁布新的民法,自己取不到的证据可以让法院代为取证,使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权力得到保证。
法院代你去有关部门取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公开性能体现公开、公正丶公平,这样的话法院执法的透明度增加,腐败的丶不公正的行为会受到监督,可以终身负责。
法院就是要三公,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有国家替你做主。
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你可以凭借个人身份证去医院调到自己的医疗材料,同时去社保机构拿身份证去调取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根据你调取的材料去判断工伤赔偿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可以起诉维权,注意一年时效问题。
工伤赔偿不落实怎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工伤赔偿款执行不下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如果对方没有到法院起诉,你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强行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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