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伤残鉴定不服最终到哪里投诉?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投诉、并申请再次监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投诉,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赔付不合理能直接投诉吗?
无论是什么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针对整个国家的人民,不存在偏差。如果觉得低,再看下工伤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工伤的相关条例
农民工工伤维权难吗?
如果一切手续健全,比如有劳动合同有工伤认定有工伤保险,那解决起来就很容易。但如果上述东西不全,那恐怕就有一是困难。遇到工伤这种事情,第一位的是工伤认定,注意:单位申请是三个月内,个人申请是一年之内,不能超过这个时限。有了这个认定才能谈赔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谈不拢,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相信会得到很快解决的!
劳动工伤如果赔偿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去投诉?
如果认为劳动工伤的赔偿不合理,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负责处理劳动工伤事故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2.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是负责管理工伤保险资金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3.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向该部门投诉。
4.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对下级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5.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人民法院: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或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交通事故工伤,签有私了协议,超过一年未申请认定,如何维权?
维权困难因为签订私了协议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未申请认定,则很难再次针对此事进行维权。
此外,如果没有保留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也会对维权造成困难。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及时保留证据,并在法定时限内申请认定,以保证自身的权益。
此外,在签订私了协议前,也应该了解自己的维权渠道和权利,避免因为不了解维权方式而遭受损失。
工伤鉴定时间过了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赔偿不落实怎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工伤赔偿款执行不下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如果对方没有到法院起诉,你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强行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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