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工伤如果赔偿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去投诉?
如果认为劳动工伤的赔偿不合理,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负责处理劳动工伤事故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2.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是负责管理工伤保险资金的部门,如果认为赔偿方案不合理,可以向他们投诉。
3.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向该部门投诉。
4.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对下级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5.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人民法院: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或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劳务派遣工工伤不知道派遣公司在哪可以告用工单位吗?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由于劳务派遣工与实际用工单位正常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建立的。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只能以劳务派遣公司为被申请人。目前无法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也不提供确切信息,工伤员工如何维权?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借助权力机关的力量确定劳务派遣公司是谁!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必然应诉,应诉过程中会提供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证据,这样就可以确定劳务派遣公司了。
至于工伤认定后,是否应有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有工伤保险以及用工单位是否有过错,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员工维权的艰难程度可见一斑。员工为了维权有时需要“迂回”,需要技巧和“战术”。
作为用工单位,既然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法律风险,减轻用工成本,也得保险齐全、安全措施到位;发生事故后积极为工伤员工抢救治疗。逃避责任,只能激怒员工,放弃和解,用工单位没有任何好处。
1.你可要求用工单位联系派遣公司,然后,要求派遣公司申请工伤认定。
2.如派遣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你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若人社局认定了工伤,你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基金或者派遣工伤承担)。
3.若派遣公司不支付工伤待遇的,你可申请仲裁。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zhi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的规定,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具体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缴纳社保一方负责。
工伤赔偿不合理多长时间可以投诉?
工伤赔偿不合理,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的就私下调解的,那么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可以继续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然后要求进一步赔偿。超过一年了,就只能打民事损害官司了。超过两年的,那就没地起诉了!
如果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鉴定,那在离职后两年内可以要求补偿!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期限是3个月,劳动者申请期限是1年。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是6个月。
首先,公司与职工自愿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那么,该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该积极履行约定。
所以,职工有所反悔的,申请仲裁的也不能得到支持。
工伤赔偿不落实怎么维权?
工伤赔偿款执行不下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如果对方没有到法院起诉,你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强行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工伤赔付不合理能直接投诉吗?
无论是什么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针对整个国家的人民,不存在偏差。如果觉得低,再看下工伤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工伤的相关条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维权竟说不认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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