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杀欲离婚妻子判死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杀欲离婚妻子判死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九江男子与人积怨将对方儿子割颈杀害,赔偿55万获谅解死缓改无期,死者父亲:妻子正在保胎想早点了结。你怎么看?
如果说五十五万从死刑改死缓或无期,那我要喷一下父母的无情,可是本来就只是死缓,在中国死缓是怎么回事大家还不知道吗?无非就是等个两年变无期而已。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他杀了,我恨不得他死,可是他死不了,我又不能自己动手去杀他,就算要杀他也得等他放出来,怎么让他付出更多的代价呢?收他五十五万真不一定是为了钱可以不管孩子的仇恨,可能恰恰是想为孩子争取更多的公道。
而且孩子已经没了,大人的悲伤没有办法缓解,可是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再生一个也是无奈中的选择,这件事真的没有必要去喷人家,换做是你们也多半是一样的选择。
让我看没说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面对无辜的孩子手段残忍,罪犯死有余辜。
金钱虽然重要,但相比骨肉亲情,它只不过是张纸!换个人若拿着用儿子血淋淋的生命换来的钱用消费,心会滴血,头会发晕,身会颤抖!
身未迟暮儿遇害。虽现今社会不能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替儿报仇。但在法律面前,坚决利用法律的尊严为儿伸冤,罪犯再多的钱不稀罕,就要命相抵,以告慰不谙世事可怜无辜的魂灵!
人死灯灭,已成事实。对于死者之父来说,着眼未来,无可厚非。但我奇怪的是,他的未来离不开这五十五万么?他的愤怒与悲伤以及他儿子的生命,就值五十五万么?我也是为人父者,我觉得不可理解。又怀了孩子,要保胎,要让这个孩子以后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未来。这是对的,也是每一个父母拼尽全力要去做的。可是,那应该是他们自已去努力做的事呀。怎么会?说难听点,怎么会用那个他们也曾全力呵护努力为之拼搏的人的卖命钱?这个正在孕育出生的人他能承担生命如此之重吗?有些评论说没血性。有点。很残忍。太现实。
这是种悲哀。
还要说到的是法。我不太懂法律。但若是故意杀人之罪,那就不应该有谅解有减刑。如果我国法律有可以谅解减刑的规定,那么我也希望今后在完善法规的时候,改正它。因为,对于被害者来说,死者已死,谅解有时是不得已的对于得失的选择。但对于凶手来说,法律对于有钱人留了一条可以如此杀人却不一偿命的缝隙。
人生而是平等的。人命是不可以金钱衡量的。
我们要平等,要更好的安全,就要掐死那些胆敢犯罪者的侥幸之心。不论有多少钱,多大权。
看完案子,几点感想:
1、游永进父母还是输给了现实。为了区区55万元,跟现实妥协了。
2、儿子在天堂,心安吗?正在上大一的儿子,为了父辈的结怨,成了牺牲品,如今,父母为了钱、为了所谓的另外一个肚子里的孩子,竟然放弃上诉,原谅了凶犯,让对方死不了,我想,游永进在天之灵,能安心吗?会怨恨父母吗?
3、这55万,你拿的安心吗?你拿到了55万元的赔偿,后半辈子,日子是好过一点,可是,这可是儿子的命换来的啊,为了你们上一辈的矛盾,被割颈,如此惨不忍睹的事情,做父亲的,竟然为了钱,放弃了,实在没法理解。
4、值得吗?55万是拿到了,自己打算要孩子,但也胎停了,这说明,为了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不想再去纠缠这个事情,并没有得到回报,还是没有怀上,值得吗?
5、杀人偿命,仅仅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就可以不判死刑?这种案子,过于恶劣,深夜割颈,还是针对一个大一学生,性质非常恶劣,我觉得,即便死者家属获得一百万赔偿,即便死者家属原谅凶手,也不应该减轻,从轻判决,因为,这种行为太严重了,还是应该杀人偿命才对。
6、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应该分开来。也就是说,这个案子,该如何判刑,根据性质来决定,不能因为凶手积极赔偿了,就可以不判死刑,这不是拿钱买命了吗?55万,就可以从死刑变为死缓,再到无期徒刑。我个人觉得,即便凶手赔了55万,依然应该判处死刑才对。
7、虽然是别人的事情,没法知道他的无奈,他不想再深陷案子中,让自己痛苦,但我还是要说,这种事情,真的不可原谅,你原谅了,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父母,你有你的理由,你想过你儿子的死吗?虽然旁人没法指责你,但社会的正义、正气和良知,让人不得不痛心,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儿子死的冤啊,不想再说了,想到这个一对父母就气。
这世上本就没有感同身受。
我们都是旁观者,不在其中不知其苦,虽然很难理解死者父亲的做法,但也不应该过多的指责。
17岁的儿子被人残忍杀害,做父亲的最终选择了收下55万元赔偿谅解了凶手,而凶手也因此从死缓变成了无期徒刑。
这件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能得出不同的理解:
1,站在个人的角度看,我和大多数网友一样,真的很难理解这位父亲的做法。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自己的孩子被人杀死,做父亲的应该很希望让对方付出应有的代价吧。收了钱减轻对方的处罚,还用老婆的意见和尚未出世的孩子做借口,的确很难令人信服。但凡有血性的男人,恐怕都不会接受弑子仇人的私下调解,因为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
2,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看,杀人赔钱减轻处罚,总让人感觉难以接受。照这种思路来看,有钱人杀了人是不是就能通过金钱免于死刑呢?杀人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不应该有调解的余地,只有严格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持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3,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看,人已经死了,凶手被判死缓和无期的差别并不大。收下55万元,可以改善生活,为第二个孩子奠定更好的经济基础。如果不收,凶手也不会判死刑,也不会做到杀人偿命。这个结果只是满足了旁观者的想法,对自己并无益处。权衡利弊,他选择了收下55万元,把希望寄托在第二个孩子身上了。
总而言之,无论我们这些旁观者怎样看待,最终做决定的还是当事人。或许这位父亲的做法不符合旁观者的想法,但旁人也没有道德绑架他的权利。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旁观者清,但有时候却是当局者清,这位父亲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应该也有他的理由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杀欲离婚妻子判死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杀欲离婚妻子判死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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