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内蒙古驾车失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子内蒙古驾车失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有53人失联,内蒙古一煤矿坍塌,露天煤矿为何还有矿难?
什职业最危险?第一打仗,第二煤矿。这不,2023年2月22日13时许,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一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五十多辆工程车被埋,井下被埋工人人数尚未清楚。到现在为止救出的只有6人,估计剩下的生还希望渺茫。
人只要被封住呼吸几分钟就会死亡。就算有驾驶室,空气稀薄也撑不了多久。除非埋得不密实,外面有空气补充进来。但人在没吃没喝的情况下只能坚持六七天,因此事发后的三到五天是抢救黄金时间。
但现在已是事发第四天,如果在这一两天内抢救不出来,生还的机率几乎为零。但一千多万立方的泥石清理起来谈何容易?其实这么多的泥石压在驾驶室上,早已把驾驶室压扁。抢救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没有太多实际意义。但即使如此,还是希望奇迹发生。
其实这场矿难完全可以避免。上午的时候就有司机发现山坡上不时有泥石滚落,只是出于麻痹大意没有报告。加上矿上忙于进度,监管不力,终于酿成了大祸。这是人为因素,更多的是天灾,即大自然对人类过度开采的惩罚。人类贪得无厌地开采大自然,把地球挖得千疮百孔。地下早已挖成空城,所能承受的压力极其薄弱,一旦稍超负荷或有小的震动就会坍塌。
地球上所有的灾难都可以说是人类自作自受。事故的发生是在提醒你该收手了,否则会有更大的灾祸等着你。但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警醒,继续着危险的行为。哎!愚蠢的人总是心存侥幸,一次次挑战大自然的底线。殊不知你的狂妄只会给你带来切肤之痛,甚至是灭顶之灾。
露天煤矿容易发生边坡坍塌事故。
在市政修路时,会挖很深的排水沟,这种沟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发生坍塌,露天煤矿的坍塌事故就与这个类似。
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国家制定了相关安全标准,对边坡的高度、角度、防护措施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次内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矿发生事故,大概率现场安全管理没有做到位。
内蒙古26岁失联女孩谢璐确认死亡,凶手为三轮车主,你怎么看?
笔者前两天看到女孩失联的新闻,根据多年查办案件的经验,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因为这跟中国留学生章莹颍大白天在路上搭车失踪案有相似之处。笔者宁愿自己的预感是错误的,只要女孩能平安无事回家。可现实就是如此冰冷残酷,赤裸裸地展示其丑陋的一面。
事发经过
事发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月21日,大年初六上午10点半,26岁的谢璐从祥和家园外出,准备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据监控显示,谢璐在路边搭乘了一辆红色三轮车。11点半,家人发现其手机关机,失去了联系。下午4点左右,家人报警。2月24日下午,公安机关找到三轮车主王换换,其承认杀害了谢璐,并抛尸于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
禽兽不如
综合网友提供的信息,可以大致勾勒出案件的过程:谢璐上车后,王换换见其穿着时尚,起了歹心,又了解到谢璐不认识路,于是假装自己手机忘在家里,提出顺道回家拿一下手机。为了迷惑住谢璐,同时表示诚意,王换换主动提出少收10元钱车费。就这样,谢璐就跟着他回家了,事毕之后被其杀害抛尸。
据了解,王换换,男,1967年7月22日出生,甘肃省陇西县菜子镇旧庄村下进中社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农村人结婚早,王换换孩子的年龄估计都比谢璐大,而且看王换换的照片,眉宇间颇有一点正气,没想到却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来,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警惕之心
谢璐虽然26岁了,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但是在王换换这种老江湖面前,无异于小羊碰到了大恶狼,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有人说,谢璐是因为十元钱而丢了性命,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理由是谢璐不认识路,心想既然顺道,让人家回家拿个手机也没有什么损失,就跟我们平常坐出租车一样,司机看到路边有顺路的打车者,会主动提出少收点钱,让他带一下客。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拒绝其要求,但考虑到人家生活不易,所以才答应的,根本不是为了少收的几块钱。
谢璐的一片好心,没想到却为自己招来了灭顶之灾。2月13日,大同一17岁少女在街上被犯罪分子以刹车出问题为由骗上车,然后被性侵杀害;2013年7月,黑龙江一17岁女孩,送孕妇上楼,遭遇孕妇丈夫性侵,反抗时被捂死在床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每一起案件都让人触目惊心,让人感受到某些人人性的邪恶与丑陋!
人生在世,不害人是底线,但也要防着被人害,无论男女,皆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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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王换换现场)
99随便语:沉痛教训,为了10元钱而落入凶手的圈套。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1,今日(2月25日)凌晨1时许,失联女孩谢璐被找到,她的尸体被丢弃在一处排污沟内。
凶手:王换换,男,1967年7月22日,甘肃省陇西县菜子镇旧庄村下进中社29号。
【太可惜了!当这条消息被证实后,哪怕所有人早有预感,也会为这个不幸的女孩子哀伤。自从22日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失联女孩谢璐的生死,一直令人揪心。】
2,三轮车夫王换换,为何会杀死素不相识的谢璐?
一名知情网友透露了以下消息:王换换在谢璐上了三轮车后,半路见色起意,谎称自己的手机落在家里,要求回家拿手机。为了让谢璐答应这个要求,王换换提出少收谢璐10元钱。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10元钱!让谢璐掉进了凶手的陷阱!事发当时,谢璐所谓位置位于市区,又是临近中午时分,大街上都是人,这也是人们疑惑之处,在那样的环境下,谢璐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失踪?现在看来,假如下面这条消息属实,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疑问。】
3,另有网友作出如下猜测:因为这段猜测,与上述内容基本吻合,现提供如下。
该网友称,谢璐上了三轮车后,由于不认识路,就随三轮车夫王换换怎么走。于是,王换换见有机可趁,临时起意。在将谢璐拉到自己租住处后,将谢璐嘴封住,手脚绑住。
【这两段内容相互印证,比较合理地得出了谢璐失踪,自愿跟随王换换,来到其租住地的原因。假如这一事实属实,真的应当被所有的女孩子引以为戒。】
4,案件大致过程。
引以为戒,所有的女孩子在单独外出时,一定需要随时提高警惕。
疏忽大意,轻信他人,是遇害女孩子们最容易犯的错误。
通常来说,女孩子的同情心更强,当一个50余岁的人,装作可怜求她帮忙的时候,女孩子往往会同情心泛滥,轻易同意别人的请求。
殊不知,这种同情心,却成了害了自己的原因。
假如以上遇害过程属实,谢璐至少犯了几个错误:其一,单独一个人外出,又不熟悉周围地形情况下,事先应当做好准备,向熟人打听路线,或上网查找,让自己心里有数;其二,不要太相信陌生人,把自己对于周围环境不熟悉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人;其三,不要因为小恩小惠,让自己处于可能的危险中,尽量不要和陌生的异性去往不熟悉的陌生环境。
这个教训是惨痛的,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被扼杀了,51岁的王换换,即便被千刀万剐,也无法赎清她的罪孽。
但我们所有人,从这里事例中,必须吸取足够的教训,不能重蹈覆辙。
这起案件的性质恶劣之处在于,白天,闹市区,一名年轻女子就这样失去生命。
结束语:逝者已逝,愿谢璐在天堂安息,但也请所有的女孩子们,一定要记住教训,须知,犯罪分子是残忍的,一旦落入他们的圈套,没人会给你机会。
春节期间本是万家团圆的欢乐时刻,在我的家乡内蒙古却发生了这起残暴的凶杀案,让红颜殒命,让谢璐家人万分悲痛,让世人叹惋。愿逝者安息,愿其家人节哀。
先简单回顾一下事件情由:今年正月初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6岁的女孩谢璐外出拜年,让人揪心的是,她搭乘了一辆黑三轮车,就是这个不经意的选择,让这个美丽的花季女孩被51岁的王姓车主见色起意,用取忘在家中的手机为借口,将善良的小谢骗回住所惨害,尸体被扔进排水沟。这起惨案的发生,在让我们感叹生命无常的同时,也留下了一系列思索。
一、安全意识不可丢。巴彦淖尔市是内蒙古下辖的一个紧靠黄河的地级市,我去过多次,民风淳朴,治安状况是非常好的。但这次意外的发生也为大家提了一个醒,风险防范意识的弦要时刻绷紧。这次小谢搭车外出是在白天,看得出这个女孩太单纯了,警惕性不够高,以致酿成杀身之祸。如果能结个伴,如果选乘正规营运车,也许就避开祸端了。
二、出行时对交通工具的选择一定要有原则。三轮车是很多城市已经取缔的载客工具,这类车稳定性差,因结构过于简单,也几乎无安全保护性,本身就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而且这类车的营运人成份复杂,很多人都是在偷偷跑黑车,存在管理死角,所以能不坐还是尽量不去搭乘。说到这点,我认识的一些人为了安全,连公路上夜间运行的长途卧铺客车都不敢坐,我觉得这就是原则性的体现,这种理性还是有道理、有价值的。
三、谢璐这次遭遇不幸最该反思的是她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这个方面,学校没有讲授,父母没给培训,结果单纯善良的人让无耻残暴之徒得逞。应该通过学校、社区、物业、公共场所宣传平台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结合案例提认识、增阅历、习得灵敏的风险嗅觉和临危处变的机智才是当务之急,能让孩子们学点拳脚也会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四、本案的凶手丧尽天良。人要有戒畏心才能知行止,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次案件中的凶手以50开外的年纪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自己要杀人偿命不说,还让家族后代蒙羞。作为在内蒙谋生的外乡人,本应感恩养育自己的异乡水土,本应感恩馈你资财的衣食父母--客户们,本应结善缘、存正念、走正路,结果却生恶意、起夕心、自寻死路,罪有应得!!!
如今,小谢已经下葬,她的意外离世,让家人悲恸,也让全社会痛心。出殡那天,有数十辆出租车打着双闪灯自发送葬的场面让人动容。愿人间充满美好,愿社会不再有杀戮!
导语:一个风华正茂!一个却餐残烛晚年!你怎么赔得起这青春年华!
- 21日(正月初六)上午10时30份许,26岁女子谢璐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祥和家园外出,租乘一辆红色三轮车准备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11时30分许,其手机关机与家人失去联系。
- 21日15时50分,谢璐家人到公安局报案。接到报警后,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调查,经过走访摸排、缜密侦查,于24日15时许,找到谢璐租乘的三轮车并将车主王某某控制。
- 经讯问,王某某(男,1967年生,甘肃省陇西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供述了杀害谢璐的犯罪事实。25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找到受害人谢璐的尸体。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受害人仅仅26岁,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也刚交了男朋友,而行凶者1967年出生,今年也已经51岁了!这恰恰就是受害人父亲的年纪!
不知道你怎么忍心下得了手,这个女孩子可能和你自己的孩子差不多大!你即使被判死刑也改变不了这女孩子青春早逝的悲剧!
据说王换换在谢璐上了三轮车后,半路见色起意,谎称自己的手机落在家里,要求回家拿手机。为了让谢璐答应这个要求,王换换提出少收谢璐10元钱。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可能谢璐再也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因为好心答应了这位师傅的所谓回家拿手机的要求,便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二、女性单独外出请务必提高警惕!
结合本案来看,行凶者系在白天作案,而作案地点就是在自己家里!先后采用捆绑的方式将谢璐强奸后,抛弃在河渠里,这也再一次警示我们,即使是白天,也不排除犯罪分子行凶的可能性,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单独出门的女性切记:
- 1、出门要告知家人,去哪儿;
- 2、保持和家人、朋友的联系;
- 3、手机设置快捷拨号键,方便紧急情况时争取联系上家人,哪怕拨通不说话都可以,让家人知道自己的情况即可;
- 4、不要轻易跟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由其是其住处,偏僻的地方!
最后,王换换刚被抓获,已被刑事拘留,即使这个人被判死刑也改变不了死者死去的事实,一个51岁的人换一个青春年少的生命,真的是死不足惜!
三、王换换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应当严惩!
通过新闻可以知晓,王换换先行诱骗被害人到家中实施强奸行为后,另起犯意捆绑谢璐后抛入河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故而结合本案来看,王换换并没有自首情节,并且犯罪情节恶劣,先强奸被害人后在进行杀害的行为已然构成两罪,应当数罪并罚,加之目前并未发现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可能会被判处重刑!
谢谢邀请!看到这样的提问和报道,感觉好痛心,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就怎么被一个三轮车夫所害,香消玉损。死在一个跟她父亲差不多年纪,见色起意的色魔手上,真的太不应该,也太不值得了!
一个女孩子,单独出门办事,起码应该要有点自我保护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孩,防范意识应该要比别人想得更多一点才是。
没有想到的是,女孩为了省下10块钱的费用,竟然被一个三轮车夫所迷惑而走上了不归路。那么在这一段时间里,她就没有看出一点三轮车夫的动机,或者有什么不对劲吗?可见这个人真的是太有心机也太可怕了。他这么可以对一个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下得去手的呀!
虽然这样的报道前段时间在网上也经常会有,可是还是会有这样意想不到的悲剧出现。真的感觉很是悲哀!现在悲剧已经发生,让犯人也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但却再也无法挽回一个年轻的生命。只能提醒人们,尤其是单独出门的女孩子,多长个心眼,多加强保护好自己的防范意识。生命可贵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内蒙古驾车失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内蒙古驾车失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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