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不慎横穿马路?
孩子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平时对孩子可以宠爱甚至纵容,都还好说,横穿马路也许一百次都没事,但是如果有一次被车撞了就是生命危险,生活中有多少例惨痛教训,可以想象孩子没了基本上就是一个家庭毁了,所以,千万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熊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8次被撞,司机被判全责,家长应该承担责任吗?
我只想说:这孩子的家长是死了吗?放任自家孩子在川流不息的大马路上嬉闹奔跑,是考验司机师傅的车技呢?还是打算好用孩子来碰瓷致富吗?
两小孩在马路上3分钟来回穿梭13次终出事
事情是这样的,5月7日,安徽铜陵枞阳县的2个熊孩子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短短3分钟两男童来回横穿马路13次。驾驶员杨某途径该路段时,因避让不及,将其中一名6岁男童撞倒,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完全是小孩子自己跑过去的,这个司机已经在努力避让了,结果还是撞上了,司机全责。真的为这个司机鸣不平,前面避让过的司机都好幸运啊!躲过了一起飞来的横祸。
监护人何在?
出了这样的事故,人们肯定都会奇怪:两个小孩子在马路上横穿了这么多次,家长在哪里?干嘛呢?为什么不看护好自己的孩子?
说孩子没人管吧,一出事就立马跑出来管了,怕不是藏哪看着呢吧?难道是别有用心?
我想肯定不会,但作为小孩子的监护人,不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让孩子跑到大马路上这么危险地方玩,心也太大了。
家长难辞其咎
这个事故虽然说判司机全责,但我想大家看了视频后都会谴责孩子的家长吧。
- 监护不到位
毕竟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玩起来得意忘形,压根就不知道危险,他们的行为举动都需要家长来监护,而家长如果马虎大意,放任孩子胡乱作为,那么出事情了就会后悔莫及。所以家长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2.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人常说“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家长,不仅有监护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还要时常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告诉她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行为是对的,什么行为是不对的!只有让孩子自己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能够明辨安危,才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
养育孩子,父母责任重大,希望各位家长都能尽到自己的责任,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锅子哥观点:看到这个新闻,我纠正题主两个问题:一是孩子横穿马路13次,二是尚未对司机作出处罚,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司机的全责!
对于这个事件,锅子哥既心痛,又生气!
- A、心痛的是:年仅6岁的小孩子就“遭此一劫”,多么可怜!
- B、生气的是:一、孩子的父母去哪了?自己的孩子就任由社会上的车辆决定生杀大权吗?
二、我们小孩子的安全教育,平时都教到哪里去了?
一、事件背景
5月7日,在安徽铜陵,有两名小男孩在城区主干道上奔跑玩闹,3分钟来回横穿马路13次!
一次次的车辆在身旁呼啸而过,有些踩了急刹躲避了。但最终,还是有一辆路过的轿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6岁男童撞倒。随后男童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二、网友热议
虽然大家都很同情孩子的遭遇,但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
“家长去哪了?家长应该判全责!”
“救救司机吧,这哪是车撞孩子啊,明显是孩子撞车啊!”
当然,孩子的行为的确不对,况且孩子已经6岁了,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道路规范总应该知道吧;但他毕竟是爱玩的年纪,对这些情况的忽视也可以理解。
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家长的行为,难道说6岁的孩子,家长说交给一个更大点的孩子来照顾就放心了?就说一句:哥哥先看一会弟弟,就能心安理得的走开了?
- 对此,我认为,家长的责任绝对是最大的。
三、孩子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最近,有几个孩子的安全事件都非常令人关注。
5月,南京汤泉9岁女童被性侵致死。
5月,江西峡江县一废弃矿坑捞出3具童尸。
多么触目惊心!
孩子的安全教育一直是被忽略的话题,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文化课才是教育的核心,记得锅子哥上学时,很多时候生理课、思想品德课都被语文课、数学课所占据,而这些关乎于“孩子一声”的课程,都被无情的剥夺了,安全教育也只是在临放假前的班会上简单提一句。
所以,现在交通发达了,社会发展速度更快了,孩子的活动领域也更广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没有生命安全为基础,其他都是浮云。
- 所以,学校、家庭一定要携起手来,共同把好孩子的安全关!
但说到底,我挺为司机鸣不平的,等待交警的处理结果吧!
这是谁判的的啊?是不是和被撞孩子是亲戚啊?很明显,不是司机全责,因为小孩子未成年,家长未尽到看管的义务,导致孩子来回频繁横穿马路。所以家长也有很大责任!司机可以法院起诉撤销交警的判决。
家长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事实是,家长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他们愿意,还可以小小地讹诈肇事司机一回!
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孩子把车水马龙的公路当作游戏场所,3分钟横穿马路13次,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在哪里?不说孩子真有个三长两短,家长到时候后悔莫及,就说孩子的这种行为,给路过的司机们,增添了多少的麻烦?这是属于纵容孩子妨碍公共秩序!
最让人无语的就是,我国的交通法规、以及很多交警的现场执法习惯,总是偏向于保护“弱者”。对方是小孩、是老人、是妇女,是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基本上都是倾向于让机动车承担责任,最不济给你一个理由:你有保险嘛!
这种为了息事宁人,不愿追究真正的责任人的执法方式,实际上,和纵容孩子3分钟横穿马路13次的家长一样,是在纵容更多的所谓“弱者”,在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的习惯上,更变本加厉!
真心希望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这个应该怎么说,司机撞人压人肯定是不对的,但什么事都有前因后果。
从图片上看,该处的车流量还是很大的,熊孩子横穿马路,监护人为什么不制止或者跟着?任由孩子穿来穿去?并且在短短3分钟横穿18次,这难道也是司机的责任?因此,个人觉得,在判罚时,这些原因是不是要考虑进去?如果什么事都由司机来承担,以后会不会造成任由孩子在公路上跑来跑去?就象现在老人倒地没人敢扶一样。
骑电动车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孩子是谁的责任?
骑电动自行车在单行道撞上横穿道路的儿童责任划分如下:一般是骑车电动车的行为人负主要责任,儿童负次要责任哦。
孩子横穿马路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年纪小,认识能力较弱,一般来说,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你怎么看?
奶奶违反交通规则带孙子横穿马路,导致孙子被撞身亡。
3月14日,四川德阳一位奶奶在骑电动车带孙子外出时,横穿马路时被过路的汽车撞飞,孙子在被撞后从作为掉落,又被汽车二次碾压,导致死亡。
从视频截图我们可以看到,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老人汽车带孙子横穿马路被路过的汽车撞到,孙子被撞倒后又被碾压致死。在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对面还有一辆车已经驶过了斑马线,而且涉事车辆后方还有一辆车。所以,我不认为涉事车辆在闯红灯。也就是说,是老人违反规则横穿马路导致的事故发生。
近年来常有老人骑车带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发生车祸的事件发生,现在一家基本上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说,这个孩子是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最疼爱的一个。也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但是,因为老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孩子身亡,我们可怜孩子的同时,对老人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遵守交通规则,非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吗?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你赌的起吗?
婆婆带孙横穿马路被车撞,孙当场死亡看着这条消息,太心痛了。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只能劝告带孙孑的爷爷奶奶千万切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宁可慢三分,不可抢一分。吸收痛心的血的教训,在则电动三轮车也太坑人,速度快,不好掌握,老年人反应又慢,小心小心再小心吧!爷爷奶奶们,再不然我们的后半生永远生活在阴影中。
这种事,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故责任划分:
1、假如这个婆婆是闯红灯,而机动车是正常行驶,那么这个婆婆负主要责任。
2、电动车如果是横穿马路(非路段口、斑马线),而机动车正常行驶,则是双方同责,但假如属于学校路段,机动车的责任可能要大一些。
3、在责任划分的时候,即便是电瓶车违规全责,那么机动车同样要进行“人道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电瓶车的“马路杀手”称谓名副其实,对于很多无视交通安全规则的人来说,不仅仅是道德低下,且害人害己。
很多人都觉得电瓶车属于弱势一方,总感觉其他机动车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结果呢?一旦出了事,悔之晚矣!结果通常都是电瓶车出现人员伤亡,机动车很少负刑事责任。
既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电动车的责任划分这么明确,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不在乎个人安危和他人的行驶安全,非要违反规则呢?其实无非就是心存侥幸和驾驶技术不熟。
出现这种事,我一点都不同情这个婆婆,但是可怜那个孩子,还那么小,生命才刚开始,就被自己亲人的麻痹和无知断送了性命。一时的侥幸心理毁掉一个完整的家,可悲有可恨!
说到底,还是电瓶车的门槛太低了,太多的人,还没习惯上路行驶,甚至对交通规则都不太了解,就敢骑上马路横冲直撞,这完全就是对公众的不负责,管理机构也没有监督到位。希望交管部门能严格监管审查,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虽然婆婆带孙子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是事故的起因,但遗憾的是,机动车司机依然要承担责任,而老婆婆的责任也不可避免。
2018年3月14日,四川德阳广汉。
老婆婆骑电动车载着孙子横穿马路,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
撞飞后,孙子从电动车后座弹出倒地,后又被车辆碾压,当场死亡。
老婆婆痛苦的嘶声嚎叫,但是却无济于事。
同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行人不按交通规则,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身亡。
看这件事故中,婆婆骑车带着孙子,可能图方便,尽管斑马线就在不远处,他们却选择横穿马路,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后又碾压。
事故虽然惨痛,但也必须划分责任人,让死者安息,也不能委屈的任何一方。
按照以往的经验,车撞行人,车辆负全责,但现在别在抱有这种侥幸心理了,不是没有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案件。
去年在万州就有一起相似的案件,一名男子为了抄近路,从马路中间横穿,被来往的车辆撞伤,后来经过交警侦查,判定行走的男子负主要责任,车辆因未能及时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
反观今天这起案件,婆婆骑车载着孙子,也是横穿马路,导致过来的汽车没能及时反应过来,直接把他们两人撞飞,最终致孙子死亡。
当然了,这件事故中的小孙子死亡,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汽车的车速很快,明显没能及时观察路况,现在判断谁要担主责,为时尚早,一切都等交警的调查取证。
不过,也为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在道路交通法规中,明确了行人通过路口、横穿道路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人类社会就要遵守规则,不光是为人的规则,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一样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牢记于心。
不要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就藐视交通法规,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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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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