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一家长带孩子横穿马路,致5岁女童被轿车撞飞5米远,你怎么看?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沈阳在交通管理方面还不到位。在对司机礼让行人教育还是缺失的,在对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还有待加强。这个问题的出战現是一个悲剧,司机有过错,大人领孩子随便横穿马路也有错。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需要政府部门有作为,个人的素质要有定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
这起事故电视里也播放了,机动车全责真的冤枉,如果是死亡事故,轿车司机肯定不会同意这样的责任划分的,老人带孩子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孩子突然挣脱猛跑导致事故发生,监护人负有责任,只是因为是受伤,无生命危险,为了保险赔付方便让车主担了全责。
我有时候过马路也会贪图快点通过,遵守红绿灯走路却不走在斑马线上,一次和老公一块出门,他看到我又是这样过马路,把我骂了一顿:“你过马路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走斑马线?”“走斑马线,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百分百全责,不走斑马线,出了事,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命是自己的,还得自己为自己负责,外出就应该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尤其是身为家长外出要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别贪图一时快,而置安全于不顾。
每次看到此类新闻都觉得很遗憾,先不谈责任问题,只想说,在我们生活中确实有很多这种因为父母、长辈带头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的事故。
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每天都会看到各种交通违规,主要包括:
1、带着孩子的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在车流中乱穿,逆行,超速(很多电动车车速比轿车快多了)。每天看着他们乱穿,车里的孩子都替他们着急。
2、和汽车抢道,不管是不是该他走,他就一副你不敢撞我的样子,你一个急刹车停下来让他,他还能对你骂骂咧咧。
其实,我们的幼儿园、学校一直在给孩子灌输安全交通知识,可是,我们很多大人却一直在打破孩子的正确认知,给他们做很差、很坏的示范。
在交通安全上,容不得任何一点马虎和侥幸心理,一但发生什么,真的就是不可挽回的。做家长的,还是先从自己做起吧!
本年各大城市都出台了关于“礼让斑马线”的规则,我作为一个一般的司机和行人,说下我的看法。
另一方面行人有必要恪守交通规则,许多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不恪守交通规则引起的,像这位妈妈带着女儿横穿马路最终还责备车主车速过快,没有躲避他们导致发作的交通事故。幸亏这个孩子无大碍,如果不幸死亡,这位妈妈懊悔都来不及了。这儿多说一句,许多家长真是由于自己不恪守交通规则,最终导致孩子发作生命危险,请家长们不要由于自己的行为而害了孩子,这最终的伤痛是没有办法来补偿的。
所以“礼让斑马线”,不只需求广阔的机动车主自觉恪守,也需求我们行人自觉恪守交通规则,不能让这个"礼让斑马线"变成一方的霸王条款。城市的交通安全,需求我们一起的尽力和保护。
一个孩子突然横穿马路,撞上了我的车,责任在谁哪里?
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子和行人都没有违章,那车子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行人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或者有闯红灯等过错行为,可以相应的减轻机动车责任。
如何看待江西崇仁3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孩子奶奶被判承担主责这件事?
这个事故认定的非常好。
现在我们这种依法依规的裁判是越来越多的,这是让我们感到非常欣喜的,这是我们的进步,我们能够感受到每个案件背后,越来越法治思维的表现。
影响我们一个案件处理的因素有很多的,以往那种谁穷谁有理,谁弱谁有理,谁可怜谁有理的裁判原则,是很多的,因此一些案件在这种人性化和道德感的胁迫下,往往背离法治,现在越来越多的案例,让我们看到法治的力量。
一名3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倒受伤送医院救治。据肇事司机黎某某介绍,当时她在中山路正常行驶,当行驶到中山路撞倒一名横穿马路小孩和妇女。
随后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当天15时38分,一名男童从店铺出来,突然从人行横道小跑横穿马路,一位妇女发现不妙紧随其后想一把拽住未果,就在这一刻,黎某某正好驾车行经此地,把他们撞倒。
警方认定,由于男童监护人监护不当,男童突然小跑横穿马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肇事司机黎某某因注意力不够,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这个案件要是在以前,这个司机就倒霉了,而现在次要责任的认定是非常稳妥的,对于监护人的主要责任也是充分考虑了法律和事实的关系,做出了一个堪称典范的案例。
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这个监护人不能承担全部责任,这个问题也挺好,假设这是高速公路的话,监护人就要全责了,但这是一个三级马路,司机小心谨慎驾驶是理所应当的,司机注意力不够,忽视安全,所以承担次要责任,这个认定也是非常准确的。
这个判罚没毛病!
3岁的孩子没有足够的危险意识,奶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以孩子和奶奶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司机虽然属于正常驾驶,但注意力不够集中,并没有做到及时的安全保障措施,所以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这样的判罚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也从侧面提醒那些粗心大意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肩上的责任最大。不要再妄想出了问题就得讹诈别人,是谁的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
有别于以往“我弱我有理”的事例,这种尊重证据尊重事实的判罚充满了法治精神,值得点赞!
希望今后类似的判罚能够越来越多,那样才能逐渐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
最后,再说点儿题外话,要是能够严格执行此类判罚,那些依靠碰瓷为生的人就要有所收敛了。
唉,孩子和奶奶一起出门,孩子横穿马路被撞,奶奶没来及拉住、自己也被撞了,但还是要说交警这么判没毛病,孩子不懂事、不遵守交通规则,看护的大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6月24日15时53分,在崇仁县中山路开心蛋糕店路段发生一起小孩被撞交通事故,一名3岁男童横穿马路被撞倒受伤送医院救治。据肇事司机黎某某介绍,当时她在中山路正常行驶,当行驶到中山路撞倒一名横穿马路小孩和妇女。随后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当天15时38分,一名男童从店铺出来,突然从人行横道小跑横穿马路,一位妇女发现不妙紧随其后想一把拽住未果,就在这一刻,黎某某正好驾车行经此地,把他们撞倒。
被撞的男童熊某某今年3周岁。画面中追着他跑的妇女是他的奶奶周某某,当天下午她带着孙子逛街游玩,刚刚从商铺出来,他突然小跑横穿马路,由于自己照看疏忽大意,没有及时拽住他而发生事故,所幸受伤不严重。
崇仁交警依法对此事故调查取证和鉴定,由于男童监护人监护不当,男童突然小跑横穿马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肇事司机黎某某因注意力不够,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熊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黎某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其监护人承担民事主要责任。
带小孩出行,一定要紧紧抓住小孩手,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酿成后果,悔之晚矣!
孩子过马路被车撞了一下车子跑了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一般的交通法规,如果孩子在过马路时被车辆撞到,责任通常会归咎于车辆驾驶员。驾驶员有责任保持足够的注意力和安全距离,以避免与行人发生碰撞。然而,如果孩子在过马路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动或突然冲出,可能会对责任的划分产生影响。此外,当地的交通法规和法律也会对责任的划分有所规定。因此,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来确定。
1、如果小孩不存在过错的,则由汽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小孩也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划分双方的主次责任;
3、如果小孩存在过错,汽车司机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汽车司机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划分责任可能会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交通信号灯: 孩子是否在绿灯、红灯或人行道等地安全过马路。
行人权益: 根据交通法规,行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优先权,如斑马线。
司机行为: 车辆驾驶员是否有过错,如超速、违章等。
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地点等也会影响责任划分。
如果孩子在合法的过马路的地方,有绿灯或在行人优先通行区域,司机应该对事故负有更大的责任。建议及时报警,记录事发经过和目击证人,保护好孩子的权益,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帮助。
如果孩子过马路时遵守了交通规则,如在斑马线上行走且绿灯亮着,那么车辆驾驶员应该为事故负全部责任。
如果孩子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如突然从路边冲出或在禁止横穿的地方过马路,那么责任应该由孩子部分承担。无论如何,驾驶员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停车并提供必要的救助,同时报警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在处理责任划分时,应该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生命为首要考虑。
根据交通法规,行人在过马路时应当尽量遵守交通信号灯,并确保安全。如果孩子在遵守交规并按照信号灯通过时被车辆撞到,司机应当负起一定的责任,因为车辆必须要够注意并尽量避免与行人发生事故。
然而,如果孩子的行为存在违反交规的情况,如突然冲过马路或擅自闯红灯,那么责任可能会部分转移到孩子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划分将依据双方的过失程度来做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带孙子横穿马路被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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