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永康男子怀疑同居女友出轨,用电线将其勒死,并抛尸至小竹林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你怎么看?
不得不说,死刑的减少,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太多的冤假错案 可能在死刑之后,案主也就永远失去昭雪机会。
严刑酷法并不能减少犯罪的比例
更多应该是法典的完善
配套机制的健全
文明意识提高
就本案而言,嫌疑人因情杀人
死缓不为过,
虽然我们接受千年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
但这也只是法典不健全之下
通过意识形态的机制约束老百姓的手段之一罢了
为什么贵州男子在缅甸被判死刑,而不引渡回来呢?能不能引渡?
理论上是可以引渡回来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刑法》总则中关于管辖权规定: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中国藉在缅甸任何一个邦派地区,触犯缅甸联邦共和国法律规定条款,和自治区,特区,邦州,除了犯罪嫌疑人在中国犯有余罪的,其它罪犯必须适用缅甸国家法律规定及邦派基本法量刑!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都没有引渡权,政治罪犯根据两国司法协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判死刑后再杀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