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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孩阻止母子插队被脚踹,打人者被拘十日,你怎么看?
社会上总是存在那么一些神精病莫名其妙的发作,什么话对她们来说,都是挑战和寻衅,必得出手教训一顿对方才能显得自己是个人。
她们都已经病入膏肓,且易于传染,必须得以毒攻毒,方能见疗效。
跟她们讲道理、讲道德、讲将心比心,就是对牛弹琴。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他之身,一报还一报,得让她们明白明——任性妄为必须得付出代价。
然面,人世间却捧高人道主义,妄求教育感化,殊不知,教育感化的力道与扭曲的心灵相比,轻如鸿毛。
任何和平时期,总有黑暗和混乱,治理她们就是要用重典,社会契约是不容许任何人践踏的,而一份不带剑的契约是没有多大效力的!
素质低下者还蛮横无理,是什么给这位打人者的“勇气和胆量”,我想是我们整个社会环境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
对这样的不遵守规则还动手打人者就应该“零容忍”,同样那些“他们年纪大脑子糊涂的不遵守规则者”“他们还小只不过是个孩子的不遵守规则者”,都应该零容忍。
是警戒、警示,这种警戒对更多的各种蛮恨无理者一定有震慑作用,下次再各种不遵守规则时,也许会想起这位被处罚的女子。
父母的高度是孩子的起点,很可惜这位家长给自己的孩子做了极差的示范,负面的典型,有这样的父母又怎么能期待他们的孩子能够“积极、善良、努力、认真、有责任”呢!
拘留应该进她的档案,不管她在哪里工作,以后的职称评定、评优,甚至未来很多年后她的孩子考公务员(或者各种需要政审的工作)时都会受到影响,看她到时候会不会后悔,对这样的蛮恨无理者,甚至可以限制他们出行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看她还敢不敢这样嚣张!
只能说这个母亲的素质不如一个9岁的小女孩,给自己的孩子做了一个非常严重错误的榜样。还动手打人,受到应有惩罚非常的必要。
先来回顾一下事件,4月19日。湖南9岁女孩和同学们在湘潭贝拉小镇进行春游活动,在一个游乐设施前排队玩耍时。
这时刘某带自己儿子插在了9岁女孩前面,这时女孩与这位母亲理论了几句,并说不要排队,可能中间双方呛了几句,这位母亲来火把女孩打出了队伍。
九岁再怎么不对,大人也不能小女孩动粗,当时可以老师,但是这个大人有错在先。还动起手来是绝对错误的,太沷了。有监控是无可狡辩。社会对坏人是零容忍的。拘十日,惩罚一千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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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十天,只能说惩罚太轻!扰乱公共秩序,恼羞成怒殴打儿童,假称怀孕受伤,造谣诬陷扰乱视线,哪一条不是拘留的理由!
一个人有没有教养和素质看他对待一个比自己更弱者的态度。带着孩子插队,还底气十足,被指出错误还施以暴力,这样的三观把自己孩子的三观早给带偏了!幸亏被拘留惩罚,不让她自以为是地为所欲为,否则她的孩子会认为他老娘做得很对,对待批评就应暴力回复,这样的家庭怎么会培养出正直良善的孩子!
文明需要倡导,但仅靠教化不能解决问题,对待违法就应施以雷霆手段,不能一味和稀泥,让人人对挑战规则有所畏惧,文明行为才会逐渐养成!
感谢邀请:一个九岁的孩子尚切知道排对,而且还廷勇敢的阻止别人不文明的行为,只能说这母亲连个儿童的素质都没有,自己不觉着愧脸红吗?其他人会用什么样的目光看她?有的人认为小孩子就可以欺负往里插对,哪知这孩子头脑清醒,是非分明,敢说敢做阻止这位母子的行为实在是难能可贵,直得点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制止插队遭男子猛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制止插队遭男子猛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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