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阿里性侵案王某被判无罪,那么周某应该如何处理?公司会开除她吗?
一切依据法律说话。看公司合同怎么规定的了,如果确实违反合同有关解聘规定,直接解聘不无不可,如果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却因为王某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而想解聘他,那就私下商量给予一定补偿后离职。
里滕豪斯被判无罪,陪审团民主裁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美国人抗议?
里滕豪斯被判无罪,本身就说明美国的司法严重不公!
尽管审理里滕豪斯的法官是根据陪审团民主裁决的结果作出判决的,但陪审团成员就能公正地对待里滕豪斯案吗?
据美国有关媒体报道,在里滕豪斯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有很多疑点让人不得不怀疑此案判决的公正性!
一是主审法官在遴选陪审团成员时很草率,或者就是他精心挑选了支持对里滕豪斯无罪判决的人士出任陪审员。
二是支持持枪权的团体和里滕豪斯的支持者为他募集了超过200万美元的捐款用于脱罪。
这些用于脱罪的200万美元,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什么人身上?这还用得着人们深思吗?我想但凡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会知道这笔巨额脱罪款用在了什么地方、什么人身上!
所以,尽管该案件看起来程序正义,裁决民主,判决合法,但是,该案的判决实际上是很不公正的。
因此,这一案件被许多人视为“美国司法种族主义的标志”。美联社11月22日报道称,约有1000人在芝加哥市中心游行,标语上写着“停止白人至上主义”“抗议种族不公正制度”。抗议者表示,“如果里滕豪斯是黑人男孩或男人,判决就会完全不同。”《洛杉矶时报》则评论称,“审判已经被种族主义的味道所玷污”。
△里滕豪斯
‘’五周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若有所思的看!为何这么说?看理由:
表面看最像凶手的,真凶往往另有其人!
表面看最像凶手的,真凶往往另有其人!!
表面看最像凶手的,真凶往往另有其人!!!
普法君以亲身经历的事来说明此观点。
2004年,我接到报社安排的采访任务:某县城发生该县建国以来首起枪击案,当地首富的儿子被人持枪杀害。
接到线索后,我跟同事马上驱车前去采访。
当我们到达这个山区小县城时,发觉气氛很是奇怪:有辆面包车总是跟在我们采访车后;我们每到一个街口,总有一些人把我们盯着。
后来我们来到被害人家中,主人L先生(化名)其儿子遗体还摆在冰棺中,我上前看到,其子眉心处有个小红点,L先生告诉我,他儿子是被霰弹枪打死的,眉心、胸口被枪子击穿后丧命的。
在冰棺里,还放了小伙子一套军装,这套军装是他退役时穿回家的。
据L先生介绍,其子遇难他已有预感,因为生意原因,他们家族与县里另外一个家族发生过严重暴力冲突,对方甚至用自制手雷炸他们的厂房。
L先生在县城外面一座山顶修了一栋别墅,平时一家人就住在别墅里。
一天,L先生要出差,临行前他警告儿子,晚上任何人叫门都不要开,千万不能开!
他儿子当时当兵刚刚退伍,对于父亲的话没太放在心上,不过晚上睡觉时,他还是拿了一把大砍刀防身。
结果,在L离家第二天晚上就出事了。
据其家族的人分析,凶手晚上摸上山顶后,持霰弹枪叫门,L先生儿子提着砍刀走到别墅二楼阳台向下招呼,结果被凶手一枪击中……
普法君在别墅还看到,二楼墙体、玻璃都被散弹穿了几个洞。
事后,L先生怀疑此事肯定是与其有仇的那户家族有关,痛失独生子的他立马回家,召集家族所有人,带上能拿的武器,浩浩荡荡全城寻找仇人,欲与其决一死战!
反正当时L先生家族的人开了几辆面包车,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电影院,到处找那个仇人,但一直找不到。
当事对方当事人吓坏了,想方设法到处躲藏,警方当时也出于保护他的意思,将他以嫌疑人身份弄到刑警队,同时也警告L先生一家不能乱来。
说实话,生意上有竞争打架斗殴很正常,但一方若是独子死去,当爹的那种报复之心可想而知……
好在警方及时介入,没有导致事情进一步蔓延。
当事普法君第一阶段采访完后,赶紧赶回了报社,特么太吓人了:因为那个小县城几十年没发生过类似案件,突然发生在首富家中,整个县城感觉氛围都变了。
前面说过,我们采访车进了县城就有面包车跟着,到外面吃饭、买东西也有人跟着,并且车一开里面都是一窝人。看到我们吃饭,他们会说要不他们请客,我们哪敢啊……
晚上住旅馆的时候,我们没办法了,只好住到县委招待所里面,心里算是稍微踏实点。
在警方压制下,L先生暂时没有动作,但其对普法君说过,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如果凶手一直找不到,他绝对会将对手干死。
其实,后来这个案子还是被警方破获了,结果凶手还真不是跟L先生发生暴力冲突那家人,而是另外一个仇家。
那个仇家看到L先生跟另外一家闹得那么厉害后,就想趁机干点事情,嫁祸与人,在知道L先生出差后,将目光对准其独子。
行凶当晚,该仇家请了一个凶手,持霰弹枪到别墅去敲门找茬,结果L先生孩子没开门,只是提着砍刀在二楼阳台对枪手对骂,估计是年轻人火气大,也没想到对方拿枪,他在二楼一直喊对方“你有本事上来啊”、“你上来我就砍死你”之类的话。
枪手最后特么也干脆,摸黑冲上面就是一枪,然后转身跑了,没想到这一枪要了一个年轻人的命……
其实,据凶手后来供述,如果那个小伙当时不站到阳台上来,他敲不开门也就转身走人了。
唉,只能说,这就是命里劫数啊……
啰嗦半天,我其实想说的是,有些事情,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实;有些结果,猜想的未必是正确…
今日头条号《普了次法》,法律界的清流,有态度的脱口秀,关注就有好看。
“人命关天”
只要涉及人命的事,就如天般重要。任何人、任何环节马虎不得。作为执法者,更应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不仅要对死者负责,追查真凶,更要对生者负责,准确的认定真凶。不能“糊涂官断糊涂案”啊!
“证据为王”
世间万事,只有“老天爷”最清楚,可是他不能“出庭”作证啊!怎么办?还是要依靠证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这是我们定案的原则,必须要坚定的坚持,绝不能动摇。摒弃“罪行供定”,坚持“证据为王”,才不至于使案件偏离正轨。
“排除干扰”
我觉得办案只能是四个字“事实、证据”,而对办案的要求也只能是四个字“客观、公正”。除此之外,都是浮云。什么“100%破案”、“当事人一方压力”、“社会舆论压力”、“业绩考核压力”等等,统统不要。一旦被过多外在因素困扰,办案的思路、方向、目的就会发生错乱,刑讯逼供、急功近利、瞻前顾后就会成为主导,案子真格就“悬了”。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五周指的是五个姓周的人,分别是: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他们五个人在22年前被卷入了一场杀人案。所杀之人是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村民周继顶一家五口,周继顶女儿当场身亡。
警方通过调查认为他们五个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理由是,周继坤、周家华两家,因与在计生办工作的周继顶存有积怨,后又因计划生育问题产生矛盾。故二人预谋后分头找到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三人,后五人行凶。但是对于这个说辞和理由,警方并没有找到相关的客观证据。
据周家华回忆,1998年,该案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当时经过法院的反复讨论,本来是打算判他们五个人无罪释放的。但是后来,该案唯一幸存者,受害人周继顶,冲进了时任审判长巫继成的办公室,喝下一瓶农药自杀身亡。他的死也改变了他们五个人的命运。1999年3月29日,阜阳中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五人犯故意杀人罪。其中周继坤、周家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周在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但是该五人对判决结果并不服,坚持上诉,经过不断的努力 ,在2000年2月,阜阳中院对该案再次开庭,这一次,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周继坤、周家华死缓,周在春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华有期徒刑15年。5人再次提起上诉,后被安徽高院驳回,终审维持原判。 从此五人便走上了漫漫服刑路~~
直到近日,终于换来了青天白日,洗雪了冤情法院,最终判决无人无罪释放,还了五人的清白。
对于这起案件,真的不想说太多,因为说多了都是痛,每次看到这样的案情都会感叹,还好,他们五个人坚持下来,还好,他们还活着。可是20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20年?只是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泰国宪法法院宣判新未来党无罪,塔通纳凭什么可以躲过一劫?
泰国宪法法院在本月21宣判,塔纳通所领导的新未来党的颠覆君权罪名并不成立,这样一来新未来党随即免于解散。
在泰国颠覆君权是违反现行宪法的重罪。根据泰国宪法第49条规定:
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推翻以君主为元首的民主制的权力,任何人都拥有向总检察长检举并制止这种行为的义务,总检察长应在收到检举后做出判定拒绝或者在15日内应向泰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认定相关组织从事了推翻民选政府的行为,那么该组织将面临解散,并且组织成员轻则被剥夺政治权利,重则甚至处刑判处监禁。
(塔纳通庆祝)
塔纳通的新未来党是被一个叫做顾问纳塔鹏·道巴云的前国家监察顾问以个人名义直接向泰国宪法提起的诉讼。他认定塔纳通以及毕亚卜等新未来党高层的言行涉嫌“颠覆君权”,该党的党章并未标明拥护“以君主为元首的民主制”,该党的标志倒三角与中世纪西方秘密社团“光明会”有关联。所以基于这些原因认定新未来党涉嫌颠覆“君主制度”,应判令其解散。从这些诉讼主张来看,本身就特别牵强,而且明显是故意在刁难塔纳通以及,新未来党。开始的时候舆论认为,塔纳通以及新未来党比完无疑,然而泰国宪法法院还是“秉公”认定了新未来党无罪。
(漫画讽刺)
法院方面公开给出的理由很充分:
首先程序上不合规,政党违规判令解散,应由最高选举委员会提出,而不是个人。很显然纳塔朋应针对塔纳通个人,而非针对新未来党,而且即便针对塔纳通也应向总检察长检举,不应直接提告。
其次证据不充分,纳塔朋收集了很多有关新未来党的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很多都是网上传言,无从查证,关于该党的标志与光明会有关的问题,很显然是他主观强行联系,没有事实根据。
(最高宪法法院)
其他的原因
当然除了法院给出理由之外。外界也认为巴育执政当局考虑到国家稳定,有意放新未来党一马。这个新未来党在去年的大选中拿下了80个议席是泰国第三大党,而且该党的支持者都是不够稳重,且好斗的年轻人,所以如果治罪,那么可能会引发学生运动,进而引发广泛性的群众运动,尤其是会让“红衫军”卷土重来。新未来党和塔纳通虽然威胁很大,但是并不是主要威胁,为泰党才是当局的头号劲敌,而且塔纳通本人已经被免去了议员资格,该党还不足为惧,想要收拾信手捏来。还有一种说法坊间认为泰王希望军方政治势力与民粹主义政治势力之间应该保持平衡,不能让一方过于强大,所以故意做出平衡。
(泰国军方)
结语
泰国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经历过完整工业化的国家。其现代化过程是由君主自上而下通过改革推动的,所以带有很多前现代君主专制的残余。泰国虽然是君主立宪制度,但是却并非是虚位君主,君主是掌握实际权力的。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案子的原因”。然而告塔纳通想要谋反很显然是说不过去,塔纳通针对的是军人政治势力,而非针对君主,虽然某种程度上将其反对实权君主,但是君主制度是完全可以改良的。本身就是泰国实业家的他,其实跟他信一样,代表了那些并不依附于军方和王室的自由派资产阶层的利益。
(泰王哇集拉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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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媒1月21日报道,泰国宪法法院 裁定,泰国新未来党领导人塔纳通企图颠覆君权罪名不成立,该党无需解散;理由是,原告纳塔鹏在诉状中所列证据均为网络资料,属于无法证实的证据,因此新未来党塔纳通,毕亚人等一干被告言行不构成颠覆君主制之罪名;
自从泰国2019年3月,举行大选以来,当红政客塔纳通和他领导的新未来党,一直都备受关注,尽管是刚成立的新政党,不过,塔纳通以及新未来党却很快崭露头角,成为泰国议会中,当仁不让的反对派联盟领袖,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塔纳通本人和新未来党,却成为了泰国政坛中的所谓“另类”,也因此,塔纳通以及新未来党,成为了泰国政坛斗争的矛盾中心;塔纳通本人2019年11月,被剥夺国会议员资格,而且,新未来党 还被指控涉嫌“颠覆君主制”的罪名;
此前,新未来党于2019年7月份,被控涉嫌颠覆泰国君主立宪制度,应予解散,泰国宪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新未来党政纲,以及新未来党高层在记者会,演讲时发布的言论,并不存在反对或破坏君主立宪制度的情况,因此而驳回起诉,不过,泰国选举委员会随后以塔纳通在登记参选后,仍持有媒体股份违反宪法,和选举法为由,对其进行起诉,泰国宪法法院于11月20日,判定塔纳通罪名成立,并撤销其议员资格;
至于说泰国宪法法院判定新未来党无罪,塔纳通为何可以躲过一劫?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可能是,泰国宪法法院,并没有支持纳塔鹏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泰国宪法法院认为,纳塔鹏提供的证据不足,他提供的所谓证据,均为网络资料,无法证实,而且,他的起诉 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为,泰国宪法规定,要求解散政党,必须有选举委员会,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个人以及其他组织,没有权利要求解散政党,也就是说,纳塔鹏完全没有资格,上诉宪法法院要求解散新未来党;
从这个角度来看,泰国宪法法院的最终判决,还算公正客观,纳塔鹏的起诉,存在两个硬伤,那就是证据不足,和不符合宪法程序,这样一来,泰国宪法法院,也就不可能认可纳塔鹏的上诉请求,这也就是塔纳通 以及星未来党,可以逃过一劫的真正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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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纳通于2018年3月15日创建新未来党,并宣布参加泰国大选。结果,2019年大选,新未来党在议会中一举拿下下议院500个议席中的80席,成为国会下院27个政党中的第三大政党。正是新未来党的异军突起,在泰国政坛引起了不小震动。并且在大选期间,为泰党还准备和新未来党组建联合政府。这些都让巴育政府感到紧张,像对待为泰党一样,巴育也对新未来党进行了打压。
2019年11月20日,泰国宪法法院就撤消了塔纳通的议员身份。纳塔鹏还向宪法法院控告新未来党试图颠覆君主制。如果这一罪名成立,新未来党不仅要被解散,塔纳通本人和新未来党骨干分子也将面临牢狱之灾。在宪法法院宣判前,舆论大都认为塔纳通和新未来党难逃一劫,很可能会遭到被解散的命运。不过,让人很意外的是,在1月21的宣判中,宪法法院判定不解散新未来党。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新未来党和塔纳通逃过一劫呢?上面提到了,新未来党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却很有民意基础,再加上为泰党等在野党的支持,其实力不可小觑。在宣判前,塔纳通发动支持者集会游行,结果,数千名民众响应。另外,塔纳通因为极力推崇西方民主政治,也深受西方国家的看重,这些国家多次派专人和塔纳通接触会谈,支持他的倾向非常明显。这些,无疑都给巴育政府施加了很大压力,是促使宪法法院判新未来党无罪的重要因素。
巴育自去年成功当选总理后,地位是相当稳固的。为泰党、新未来党在这个任期内不太可能会威胁到他的执政地位。为了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也让泰国各党派的关系走向缓和,巴育也不会一直搞什么政治追杀。毕竟,巴育作为总理,也想让泰国国泰民安,从而得到更大发展。而如果取缔新未来党,极有可能会激起新一轮抗议示威浪潮,这对国家、巴育都是非常不利的。如果局势失控,还很可能导致巴育下台。巴育当然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他放弃了之前对在野党非常强硬的立场。
除了巴育自身因素,泰国国王哇集拉隆功很可能也干预了这件事。哇集拉隆功登基没多长时间,为了树立自己良好的亲民形象,同时也为了阻止军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家独大,他都会过问这件事。况且,取缔政党不是什么小事,巴育和宪法法院事先肯定会向国王汇报,征求他的意见。
当然,泰国宪法法院只是没有做出解散新未来党的判决。由于泰国多种势力并存的局面并未得到改变,以国王、军队为首的权贵阶层还掌握着大部分权力,所以,泰国今后的政治斗争还会继续下去。而且,宪法法院在判决中也声明,若选举委员会再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可以继续递交上来,宪法法院会随时受理的。可见,不取缔新未来党只是暂时的,如果一旦威胁到权贵阶层的统治和政治利益,不论是新未来党,还是为泰党,都有可能随时被取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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