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岁男童家门口失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1岁男童家门口失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因停车位与保安冲突家门口暴毙,物业:保安失踪,你怎么看待此事?
此时不失踪,更待何时?
诗云:社区售罄,房子净。千百车位未售。故令物业,说辞是,未买车位别进。乱招频出,常年吵闹,引 起老人丧。小区如家,一时多少官司。
公历2017年12月21日晚8时,扬州罗俊先生接到派出所电话,他父亲亡于医院。说辞是住在另一个小区的老父亲在门口与保安发生争吵,突然倒地身亡。
这是监控画面,其父亲被三个保安从车上拉下来,与保安有肢体冲突。
这是记者
调查知道的物业公司的资料。
下面是物业公司的回复
从新闻的描述看来大概的脉络就是,小区房子卖完了,但是车位卖掉很少,为了让车位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于是物业公司来了一绝招:没有车位的车子不允许进入小区,探亲访友都不行。而从新闻上看来,罗俊先生已经花钱15万买了车位,只不过没有来得及录入门禁系统而已。
现在保安“失踪”了,物业公司拒绝采访,扬州警方也介入了调查。
现在的物业公司已经替代了以前的居委会,增加了很多功能,也减少了很多功能,而且物业公司的隶属名义上是业主们的服务单位,却成为了开发商的“工具”,不但有建筑质量后遗症善后的功能,现在又多了“逼迫业主买车位的功能”。不止如此,还可以直接拖业主父亲下车,让人发病身亡的巨大功能,简直无所不能。
买个衣服可以挑选,吃一餐饭也可以挑选,就是物业公司,他们可不需要你们业主同意,只要搞定开发商,业主们同意不同意都一样,进驻以后就开张营业。
买房子都有公摊面积,而且百分之几十的比例,几万几十万的钱花了,竟然来个客车子都不能进入,业主的开车出入也被拉下,啥时候自己花钱买的地方被物业公司给收购了?
要解决这些明显的问题很简单,物业公司必须由业主们挑选,以服务取胜。
“失踪”的保安们麻烦了,要是你们的老板一个念头给你们卖了,牢狱之灾免不了的,平时威风凛凛的风头再也找不回来。
最后,请罗俊先生节哀,人已经去了,回不来了,尽量讨回公道。
上饶县:1岁多男孩家门口走失,在附近河里发现孩子, 你怎么看?
我们村有一个小女孩7岁,跟奶奶出门玩,奶奶认为孩子大了,不用看着了,就去打牌了,结果小女孩,掉到附近工厂的热水池中了,等父母找到孩子,小女孩的腿上的肉都掉了,,,,,,小女孩的母亲几乎崩溃,非让奶奶给小女孩一命抵一命不成!
1岁宝宝家长不应该形影不离的看着孩子吗?怎么会让意外发生的孩子身上,太折磨人了!大人该多伤心!!伤心与绝!!!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然后悔都来不及了!!希望家长能好好的招呼好孩子,不然没有后悔药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岁男童家门口失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岁男童家门口失踪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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