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亲放弃继承儿子遗产和债务的承诺书怎么写
承诺书可包括父亲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表达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和债务。具体内容可包括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签署日期以及法律条款。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下起草,以确保合法有效性。
放弃继承儿子遗产和债务的承诺书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我,甲方,郑重声明并承诺,我完全了解我放弃继承我儿子(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债务的法律含义和后果,我自愿放弃对我儿子(被继承人)遗产和债务的继承权。
我声明,我的这一决定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对我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诱导。我完全明白我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含义,即不再分享我儿子(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债务。
我进一步声明并承诺,我这一决定是我个人独立做出的,与我儿子的其他继承人无关,并且不影响他们各自对遗产和债务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我的这一声明和承诺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我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本声明和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我对我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意:以上内容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继母在父亲过世一百天后,让我们放弃房产继承权。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应该按法律办,这是基本的规则。
继母可以有各种想法和要求,但是必须要经过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同意。继母有超过法律范围的诉求,不能是她对其他人的要求,应该是她对所有财产共有人的请求。
所以,主动权在你们手里,至于你们自己想怎么样,完全看你们各自的心情。
继母在父亲过世一百天以后,让我们放弃房屋继承权。我们该怎么办?
对这件事我是这样想的,不知你父亲在世时继母对父亲怎样?你们几姊妹现在多大?和继母住在一起没有?
我们先说你父亲在世时继母和你父亲关系就一般,我也是这么看待的,为什么?首先父亲才过世一百天,做为家中的人都还沉浸在痛苦中未走出来,做为长辈的继母如是给你父亲关系很好,我想她比你们更痛苦,那里会想到房子的问题上去,所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提出房产问题。我觉得即然对你父亲一般,现在她主动提出到还是好事呢,为什么?因她不提出来你们还不好提,房子就只有给她住,现在提出来了那按国家继承权的比列,按二手房的价格计算的费用给你们,如不懂可请侓师。
说实话做为继母,孩子们的父亲才走,你是长辈应该好好关照她们,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其实他们都大了,都懂事了,但是她们必竟还是孩子,父亲在世时有什么可以给父亲商量,现在父亲走了你是家里唯一的大人,你应该拿出母亲的形象关照她们,关心她们,把几个孩子叫在一起开个会,明确告诉他们,父亲走了还有母亲,让他们跟以前一样随时回来,有什么事和需要帮助的都要给她讲,想吃什么随时说,要把自己当成亲生母亲。人都是重情重义的人,你只要是真心对待她们,她们也会真心对待你的。你想你爱人走了,你会多寂寞,陪你说话或者生病谁来关心你,你必竟是她们的继母你有什么她们也是要管的,根本不应该去想到房子的事,如是聪明的根本不会去提。现在即然提了‘’住房‘’你即要给钱,还把几个孩子都得罪了,你想是不是?你对孩子们好,孩子们都大了经常回来看望你,住房还不花钱而孩子门都在你面前,不是一样其乐融融的吗。你这么做真的得不偿失。就曹植:"本是同很生相煎何太急"!
父亲去世100天,继母让亡夫儿女,放弃父亲财产继承权,这位继母要求太过了。
屍骨未寒,竟然提出违反继承法,对亡夫的儿女,提出此无理要求。
若她与老父生前,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者,也只能获取财产一半的权利。
余下另一半部份,均有双方儿女,共同分摊继承。
我有一位亲戚生前是离休干部,与一位老太办过结婚登记手续,她想独吞所有财产。
亡故一方子女不服,上诉法院经判决,就是这样分摊继承的。
父亲去世妈妈要继承房产,没尽一点赡养义务的不同意,怎么办?
首先父母的财产是父母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母亲独自拥有父母共同财产的50%,另50%属于父亲的遗产,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及其子女和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共同继承,对父亲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给他,但这个需要有相关事实证明。
你母亲对你父亲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你这问题问得真够奇怪的。
你父亲的遗产,本来就跟你母亲共同所有,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减掉一半以后再分割。如果你还有爷爷奶奶兄弟姐妹也就是你爷爷奶奶,你母亲,你和兄弟姐妹平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放弃继承亡父房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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