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火车学生票新优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火车学生票新优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坐火车学生票优惠规定?
1、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3、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不能发售学生票。
4、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不能发售学生票。
5、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不能发售学生票。
坐火车学生票优惠规定如下: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地,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后换车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不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有列车长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8)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依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9)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依次乘车次数。
扩展资料:
不能发售情况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期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火车票学生的具体优惠政策?
如果购买硬座车票可享受5折优惠,例如正常票价200,学生硬座100。硬卧火车票可减去该车次硬座票的一半价格,硬卧正常票价260,学生硬卧价260-100=160,购买软卧票不享受优惠。
购买动车组二等座车票可享7.5折优惠,商务座、一等座车票不享受优惠。
此外,当铁路运输企业对全价票实行折扣票价时,可能会出现学生优惠票价与全价票价一致这一现象。学生票与全价票一样在公布票价的基础上实行减价优惠,而不是在折扣票价基础上再实行优惠。。
火车票学生的优惠政策就是普通列车硬座票可以优惠50%,普通列车的硬卧票可以优惠25%,高铁动车的二等座可以优惠25%,高铁的一等座和商务座不优惠,普通列车的软卧不优惠。
火车学生票优惠区间?
火车学生票的乘车区间通常根据学生家庭居住地与学校所在地来规定,一般会选取离学校、学生家庭居住地最近的火车站作为区间的起始点和终点。
学生票优惠时间为春冬季12月1日至3月31日,夏秋季6月1日至9月30日。
在这个优惠区间内,学生可以享受优惠价格购买火车票。如果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可以分段购票。
学生火车票优惠?
学生票的优惠额度并不相同。
如果购买硬座车票可享受5折优惠,例如正常票价200,学生硬座100。硬卧火车票可减去该车次硬座票的一半价格,硬卧正常票价260,学生硬卧价260-100=160,购买软卧票不享受优惠。购买动车组二等座车票可享7.5折优惠,商务座、一等座车票不享受优惠。此外,当铁路运输企业对全价票实行折扣票价时,可能会出现学生优惠票价与全价票价一致这一现象。学生票与全价票一样在公布票价的基础上实行减价优惠,而不是在折扣票价基础上再实行优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火车学生票新优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火车学生票新优惠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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