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前夫女儿盗走4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被前夫女儿盗走4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们自己签订离婚协议书原件被前夫偷走了?
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制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即为有效的。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老公离婚前拿走婚后买的房产证和户口本我该怎么办?
该案例中拿走户口本和房产证的行为,属于其私人行为,或者是一厢情愿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双方离婚或者共同财产分割不能产生任何影响。 第一,该案例不适合协议离婚,必须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二,女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并且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并递交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材料明细,并向法院说明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去向和男方的态度。 第三,法院在立案后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男性当事人,并带齐所需材料。 另外,在离婚案件诉讼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130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小偷入室盗,偷走了所有的戒指,和老公写的情书,怎么理解?
答:有的时候金钱也不能买到一切呗!精神上的,情感上的都是独一无二的,有可能是个女小偷,喜欢浪漫,香水和情书都代表浪漫,她也不差钱,他一看你有的,她没有,就拿走了!
有的时候女人不光是喜欢钱,而是喜欢男人对他好,她有所依赖,钱也买不到一切啊,真的!
现在的社会,尤其是女人越来越独立了,他不会依附男人,像寄生虫一样,男人会的,男人能做的工作,女人也一样,但是女人在情感方面就不如男人那样刚烈,女人的情感丰富,爱胡思乱想,为啥现在不婚的对,她宁愿轰轰烈烈,也不平平淡淡,女的甚至找到真爱,可以嫁给比她大的,异国的,有感觉的,时代不痛了么,过去父母那个年代,结婚要3大件,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现在结婚谁还要这些!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哪个男孩能用心的去写一封情书,为你诉尽衷肠,有那时间他还玩游戏呢,所以说这个社会现在不缺吃,不缺喝,也不缺那么几顿饭菜,缺的是独一无二!
首先考虑别人只拿些对你重要,.对他人豪无一用的东西没有必要,所以问题要从内部着手,从多方面来考虑,家人各人之间感情如何,这是个微妙的问题,当然个人见解,只当闲谈
说明他现在谈了一个女朋友,但是文化水平太低,不知道怎么泡妹妹,所以先看看情书,至于那个香水瓶肯定是高档的,所以他在淘宝买一瓶便宜的香水然后灌进这个香水瓶里就OK啦!
房产证、离婚证、户口本被前夫偷走,对自己有没有影响?
不是,你可以到派出所,凭离婚证申请重新立户,办理单独的户口薄。
单独申请分户,领独立的户口簿,首先要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上);其次要有独立的房产(房产证)。如果没有独立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风险是存在的。至于影响,要看你前夫偷走这些证件的目的,如果他出于非法目的,可能会拿这些证件办理抵押贷款,擅自出售房产等等。如果他只是不想让这些证件在你手里,就没什么大问题。所以是否有影响主要看你前夫的想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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