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大学教授和律师丈夫被儿子杀死,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
父母辛苦把孩子养大送出国,孩子却把父母杀掉了,这真是没有人性的事情。养出了这样一个儿子,太悲哀了!
儿子黄某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黄某的父亲是中均律师事务所律师,母亲是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因此,很多网友都感到不可思议。父母都是文化人,应该是非常重要教育的,为什么儿子却被教育成这样呢?
黄某此前在英国留学,回国后因要再次出国与父母发生矛盾。矛盾激化行凶后,将空调温度调低,拿到钱后潜逃,在柬埔寨被抓。
他的父母年收入百万,他有一个条件非常优越的家庭。该男子4号杀害父母后还在家呆了两天,6号才离开。
难以理解,在这样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中,为何孩子会做出这种事情?到底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就是一个恶人。
姑苏老师来说说我的看法:
1.父母会溺爱孩子。
先谈教育吧!虽然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但是他们并不懂如何教育孩子。家庭物质条件好,因而会溺爱孩子。
在黄某杀害父母逃跑后,警方在金边玛卡拉区一家大酒店将其擒拿归案,他们缴获了3部手机、1台笔记本、2个行李箱、17枚戒指、1个包、2张中国身份证、10张银行卡和2张手机卡。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谁会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一个人需要3部手机吗?还有17枚戒指,很可能是儿子找了女朋友。他一个人有2张中国身份证,说明造假了一张身份证。从这些物品中可以看出黄某是个贪图物质享受并且不诚实的人。
2.母亲太温和了,难以管教孩子。
他的母亲性格很温和。有一名陈教授的学生说:“我上学期上过陈老师的课,她的声音特别温柔。”从学生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她的性格是很温的。这种性格的人也很善良、软弱。从她的性格中可以推断出,她在管教孩子时,会缺乏坚定。容易被孩子牵着走。
他们的邻居说,黄某阳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比较内向的宅男样子,阴郁。黄某阳的一名高中同学称其性格偏激,极端,容易被一点点小事激怒。这种人在与父母发生矛盾后,很可能会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矛盾。母亲也管不了他。
3.他并不是天生就是恶人。
也许有的人天生就带人坏人的基因,一生下来就是坏人,但是他不可能。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温柔的人,性格很好。两个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有修养的,因此,孩子不可能一生下来就是这样。
最大的原因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可能父母平常太顺着孩子了,因此,在父母拒绝孩子后,孩子就会感到非常愤怒,他受不了拒绝。所以,一怒之下就把父母杀害了。他当时最大可能就是想要钱。父母都死了,他们的钱自然就都是他的了。
父母赚多少钱都是父母的,与孩子毫无关系。父母在物质上无底线的满足孩子的要求,对孩子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只会让他们变得更加贪婪。
把孩子送出国,孩子学到了什么呢?学到了自由,想杀谁就杀谁,真是太悲哀了!这个悲剧的发生,给多少家长敲了一个警钟?
与其说广西大学教授夫妇教子无方,缺乏对孩子必要的陪伴。
而我个人更倾向于一些孩子其实生来就“人性本恶”
基因总会突变,并且后天的教育无法从根本上重塑一个人。
事件回顾:
2020年8月4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为两夫妻。受害女子姓陈,系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导师。受害男子姓黄,系广西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犯罪嫌疑人则是他们的儿子黄某阳。
对于此事件的发生,究竟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
受西方教育的影响
很多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出了国门,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就渴望自由。
而这些孩子的父母从小就教育他们,海外有多自由,国内有多阴暗。
他们也只不过是接受父母从小灌输的教育观念罢了。
个人认为小孩子尽量不要在太小的年纪就出国。
不得不说,越是薄凉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越懂得感恩。
现实生活中:
大部分普通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就成为什么样的人。
个别天性好的人,无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都会是一个好人。
而有些天性不好的人,无论你给他创造多好的条件?他都是一个恶人。
比如黄某阳。
假如父母纵有千般不对,都不是被杀害的理由。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父母不合格
但是他们的孩子也不见得个个是杀人犯,个个杀害自己的父母。
假如父母以不正确的方式对待你,但这绝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请不要再说什么父母有罪论,原生家庭的影响等等。
现在的网络上似乎存在着这样一股风气。
假如被害人有一点做的不对,似乎他们就活该被杀。
而杀人犯总是有苦衷的,应该被理解。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为什么不能冷静客观的,不带情绪的好好分析一下呢?
杀人犯性格有问题,谁挨得近谁倒霉。
个人认为,黄某阳是典型的索取性人格和易怒易暴躁冲动性性格。
而这种人缺乏共性能力,是天生的恶魔。
刑法上有一种叫做“天生犯罪人”的理论。
大体意思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会注定犯罪。
并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的基因导致。
(被害夫妇案发现场)
现在这个社会总说,孩子难,孩子不容易,学业压力大。
而很少有人说中年人的不易,中年人的苦。
除了一些不配做父母的人,这世界上能够真心待你的也就只能你的父母了。
希望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好好读书时,不要一味的重视“才”,而忽略了“德”“孝”“廉”的教育,否则真的会酿成悲剧。
不得不说,黄某阳事件给我们的警醒就是:资源优越不能成为人心向善的助推力,反而成了邪恶堕落的一把火。
这是一件令人痛心万分的事:广西民族大学一名陈姓教授与丈夫同时在家中遇害。警方侦查发现,夫妻二人于8月4日遇害,其儿子黄某阳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7日下午一点,柬埔寨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逮捕。
母亲52岁,是大学教师,文学院博士,父亲是一名律师,儿子22岁,之前在英国留学,疫情期间才回来。儿子在家里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还用父母微信跟亲戚聊天,四五天后才被陈教授父亲和弟弟发现后报案。
据说他杀害父母后,把空调温度调至最低,还在家住了两天,才出逃到英国,再逃往柬埔寨的。
居然对生身父母下毒手,何等的残忍!居然跟父母尸体同居两天,何等的心理素质!居然想到调低空调温度,免得尸体腐烂,何等的心机!
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家庭年收入逾百万,英国留学回来,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家庭,简直称得上富二代,他完全可以不用过多奋斗,就能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可是,他却选择了这样为世人所不齿的人生,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现这样泯灭人性的悲剧?
有人说是儿子想继续去英国留学,他父母不同意。虽然陈教授跟丈夫年收入百来万,也算得上高收入家庭了,可是,儿子留学英国一年就要花掉一百来万,父母也觉得他太挥霍了。加上英国疫情还没过去,所以就阻止他再去。就为这个就杀掉生他养他的父母,这也太不是人了吧!
有人说是因为儿子染上毒品。这无疑是无底洞,怪不得一年要花一百来万。如果是这样,父母当然要阻止,或许还要断绝经济来源。毒品让他人性泯灭,才杀掉父母想得到他们的钱财。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都是表象,深层的原因是什么呢?
这件事,让我想起另外一个类似案件:2016年2月14日情人节,福州警方发现一名女子谢天琴死在一所中学教职工宿舍内,其22岁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犯罪嫌疑人吴谢宇就读于北大,在旁人眼里是个又懂事又乖巧的学霸,他弑母后,还以母亲名义向亲戚借款140万元。两年后被抓获,期间已将140万挥霍完了。
吴谢宇事件,当时引得舆论一篇哗然:学霸,懂事,亲戚朋友眼中的好孩子,大家百般分析,都找不到他弑母的理由。
每次看到这类新闻,心都凉了,孩子对亲生父母能下这样的毒手,而且这种事情还不时发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第一:父母由于工作的原因没时间照顾孩子,或者父母图省事从小就让孩子上寄宿学校,导致孩子跟父母没感情。有些孩子一出生基本就跟父母分离由爷爷奶奶或者保姆养育;有的家庭条件好,幼儿园开始就寄宿,一周才能见到孩子一次;有的图省事,高中开始就送到国外就读。这样的孩子,没有在父母陪伴之下成长,跟父母哪会有感情?
第二:计划生育下的独生子女,父母视掌中宝,这是情理之中。但是,过分宠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的甚至无条件满足孩子要求,最后导致孩子独立能力差,脾气特别偏激,处世冲动,只要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就走极端。
第三:单亲家庭的孩子,容易性格孤僻古怪,情绪极端。试想:孩子从小就在不和谐的家庭长大,孩子能健康成长吗?所以为人父母的男女,离婚需慎重。如果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也要照顾一下孩子的感受,尽量少给孩子造成伤害。
第四:父母对孩子要求过高或过严格,也会让孩子承受不住压力。孩子没有一点自己的空间,比如各种辅导和培训,白天晚上、双休日都淹没在学习当中,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压力过大就会太压抑。“跳一跳摘桃子”就很好,但是如果“桃子”放置得过高,怎么跳也摘不到,就会毁灭了孩子的自信。
总而言之,都是缺乏亲情呵护得结果!所以,父母们,百忙之余,尽量抽时间陪陪孩子,为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的家,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愿逝者安息!
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广西南宁惊现一起丧尽天良的弑父弑母案!警方与8月17日将嫌犯,也是被害者的亲生儿子,黄某抓获。
高知家庭夫妻双双遇害,嫌犯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妻子陈某为广西某大学教授,丈夫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据相关报道,该夫妇早在8月4日,就已经遇害,凶手行凶后,将空调温度调低后离开,8月10日尸体被发现。
经警方侦查,受害者亲属黄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黄某已逃往国外,通过国际警务协作,黄某于8月17日在柬埔寨金边某酒店被捕,并押送回国。
斥资百万送黄某出国留学,竟培养出了弑父弑母的恶魔
黄某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母亲为大学教授,父亲为一名律师,家庭年收入不菲,夫妻二人望子成龙,将其送到英国留学锻炼,每年学费百万,生活如此优渥,父母如此用心培养,最终却培养出了一个嗜血恶魔!
据一名接近黄律师的同行介绍,黄某曾在英国留学,因为回国后黄某阳想要回英国,但是父母以国外疫情严重为由制止了他,所以黄某与其父母发生了矛盾。
动物尚知感父母恩,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原本的天之骄子变成了恶魔
家庭教育的影响不可避免
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如果肯花足够的时间精力去培养孩子,想必孩子也不会走上歪路,由此可见,父母可能将大部分时间都用于事业发展,对孩子的陪伴太少,没有在人格成长的关键期,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黄某既然急于回英国,为何要逃往柬埔寨?
网上有人说,黄某被捕时眼睛浮肿,照片里仿佛还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猜测其可能吸毒,也有人说性格内向阴郁,也不排除在留学期间交友不慎的可能,具体原因,只能等待警方最终的调查结果。
无论什么原因,杀人,而且是弑父弑母这种大逆不道的罪行,一定要严惩不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同时,此次事件也给“留守儿童”家庭敲响警钟,事业固然重要,但是对子女的陪伴和培养,又岂能是金钱事业可以衡量的呢?
肯定是父母教子无方,毕竟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善良的,只不过后来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才让孩子变坏。
由于孩子吸毒没有钱,只能向父母要钱,而父母却不想给,于是他们产生了冲突,最终孩子一气之下就把父母给杀害。
杀人之后还把空调的温度降到最低,目的是防止尸体快速腐臭,在尸体还没被人发现之前就逃到柬埔寨,后来由于中国警察与国际警察合作才把嫌疑人给抓住。
虽然嫌疑人的母亲是大学的教授,父亲是律师,但是两个人都没有办法把自己的孩子教好。
这个家庭不是普通的家庭,他们家的年收入达到上百万,在中国算得上是富裕人家了,但是父母平时工作非常忙,很少时间照顾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把孩子寄宿在学校,甚至大学时候还把他送到英国留学,可以嫌疑人也算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了。
正是从小到大父母都把孩子放在学校里养,基本上他们之间是没有感情的,父母也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做人方面的道理,这孩子形成了性格缺陷。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失败的,大学还送他去英国留学,由于自己的内心觉得对孩子有亏欠,只要孩子有需求,只会用钱去满足孩子的欲望和纵容儿子,甚至让孩子走上了吸毒的道路。
这件事情表面上是孩子杀害了父母,根源还是父母平时对孩子关爱少,没有真正教育过孩子,才让孩子做出那么极端的事情。
杭州来女士被丈夫杀害,那么他们的女儿以后工作政审,能通过吗?
许某某在犯下如此滔天罪行之后,那么他的小女儿在以后参加公务员的考试的话,政治审查几乎是不可能通过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对她进行政治审查的话,要求她的直系亲属没有放过重大的刑事案件。可是在本案中,她的父亲许某某发下了滔天大罪,这对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啊。包括许某某的大儿子和许某某的小女儿参加公务员的考试,几乎都是不能通过政治审查工作的。对于这一点,我们表示非常的遗憾,因为其实许某某的小女儿其实很无辜。
因为许某某小女儿不仅仅是犯罪人的家属,同时他也是受害者的家属,所以它具有这双重的身份。在这里,我希望法官能够让许某某的小女儿政治清白,让他以后考公务员的或者是上学的话都不受到影响。因为它不仅仅是受害者的家属,同时也是来女士的女儿。
我觉得应该可以做特殊处理,然后实在过不了公务员的政治审查的话,人生还有许多路啊,不一定非要走公务员这条路。可以参加私营企业工作,也可以下海经商,也可以去教书。反正有很多工作可以从事的,不一定非要走公务员这条路。
虽然这件事情小女儿是无辜的,11岁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下辈子可能都在监狱里度过,甚至被判死刑。
11岁的小女儿也被他们拖累了,按照我国的法律,只要父母双方当中有一方坐过牢或被判刑都不能通过政审。
许某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他们的小女儿是不可能通过政审,他的儿子更不可能。
也就是说许某的小女儿以后不能当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的重要职务,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要洁身自爱,不要给自己的子女留下麻烦,不然以后子女将来可能会怪父母。
虽然我们为他们的小女儿感到可惜,可这是国家规定的法律,女儿长大以后可以去一些私企工作,如果在私企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是不能进入国企,国企对身份这种东西比较在意。
许某这次是把家人害惨了。他犯下的滔天罪行,会影响以后三代。
政审审三代
对于许某的孩子、甚至是孩子的孩子,以后参军、报考公务员、教师、工商税务人员、以及报考军校,政审都是不可能通过的,政审就是这么严格。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等,不予通过政审。
许某这都成了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所以,也影响了自己的后代。
许某女儿虽然无辜,但她却一生背上了“杀人犯女儿”的标签
在许某杀人碎尸案中,这个11岁的小女孩是最无辜的。失去了母亲,父亲极大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就算不是死刑,估计这辈子也得在监狱里老死 。
而这个小女孩瞬间成了孤儿,还要接受母亲是被父亲亲手杀害且碎尸这样的事实,这实无辜可怜。
但法律不会为她专门开绿色通道的,她的父亲是杀人狂魔,她这一生都背上了这个标签:杀人犯的女儿。政审不会通过,高考军工类学校也不可能了。
总结
一时贪念,害人害己。任何人都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你的后代都会抬不起头来。
成长路上会很艰辛,别说政审,学校念书怕是都没人敢太愿意接近。以后嫁人都可能会不尽人意啊。最好的办法是被国外好人邻养,离开是非地。
律师不全面,国家机关肯定不行的,入党也不行的,但凡事有例外,表现特别优秀还是可以的,过去有过这方面很好的例子,但人生道路上注定不会太顺!
自己可以洁身自爱,但一个人怎么能约束自己的父母呢,何况一个小孩呢,也许本来应该有个好的未来,却早早的被堵死了,不要说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法律也是一点点修正的,就这样的案例,对于小女孩的将来来说,法律公平吗?
虽说对孩子不公平,但我想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会扼杀很多想要犯罪的人冲动,想想自己的后代,还是踏踏实实的做人做事!穷一点没关系,别给子孙后代丢脸!这样的律法,也将让中国的将来的法制国家做得更好的,减少犯罪率!
那是肯定有影响,什么单亲,父母犯罪,老赖,都是有影响的。你们要不信没办法,国企,还是公务员,会问你父母情况家庭背景。你如果父母国企领导,就会择优录取,这就是现实。
我觉得这样虽然不好,但是对于服务于人民来说的职位,确实要严谨,就像欠钱一样,你拖欠银行的贷款不还,你被执行,你子女无法读书,参军,入党一个道理。国家肯定能想到你们所想的,但是既然这样实行,自然有原因和理由的。
我觉得挺好,比如一个杀人犯,他杀一个人至少影响两代人,父母,子女,如果就他一人受到惩罚,他的后代安然生活,那对受害人好像不太公平吧,先不说合不合理,至少让有些人在犯罪的时候稍微琢磨一下,你的一时冲动可能影响的是几代人,说不定就停止犯罪了。
规矩不能破,即使不能参加公务员,有其他的路可走,让哪些处于犯法边缘的人多少有点顾忌。虽说作用不大,至少有一点点牵绊。
来女士的女儿将来工作的政审是应该能通过的!持否定意见的朋友,我认为是为考虑到政审的形式大于内容了。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政审”这个考察条件产生的背景和作用。
政审起源于革命时代,是对参加革命的本人进行政治调查的一道程序。他主要目的是考察参加革命的人员是否是投机分子,甚至是被派到革命队伍里的间谍。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参加革命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一贯表现。当然,家庭背景也是考察内容之一,但并不是起到决定性作用。比如我们很多革命领袖都出自资本家,大地主的家庭。向贺龙,彭德怀就是出自于旧军阀。
其次,家庭成员的表现可能会影响参加革命人员的心理和思想状态。但这并不是主要的,还要考察家庭成员,在一起生活的时间,相互的作用和影响。如果认为父母是旧社会旧思想的人,那子女一定是落后思想分子,那不但是落后的“血统论”思想,即错误的“龙生龙、凤生凤,天生的老鼠会打洞”。且与社会事实相悖。因为按照这种理论,中国2000年以来都是封建社会的家庭,那么无产阶级革命分子从哪儿产生呢?
解放以后评定家庭出身,毛主席的老家给毛主席评定的是中农出身。毛主席知道后还说:我家是有即时亩地的,而且忙的时候还顾短工,应该是富农。伟大的毛主席都不忌讳家庭出身对革命工作的影响,也为以普通人员的政审指明了方向。
结合本例,来女士的女儿仅11岁。也是直起悲剧的受害者,甚至说是最大的受害者。而且根据其现有年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其父的性格和行为不可能直接对其人生价值产生直接和重大的影响。因此,按照当代社会“不株连”他人的法治价值,不应因为在其幼年,其父亲犯罪而影响她的发展前途。
试想一下,如果来女士的女儿在资格和能力上可以进入公务员和其他岗位,仅仅因其幼年时候家庭成员的一起犯罪而剥夺了她的资格,无疑是对她幼年的不幸而产生的第二次伤害。
如果说第一次是因为个人所导致的伤害,那她用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来填补心里的创伤,她可以通过消解她的父亲罪过而解脱。而工作的拒绝将会是社会带给她的弥天痛苦,那她该怎么办?仇恨整个社会吗?这肯定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追求和谐氛围所希望看到的!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正在完善。追求社会和谐、给每个人追求幸福的创造最大权利,是我们这代人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来女士的女儿今年11岁,参加工作还在十年以后。我们祝福来女士的女儿心灵健康,更祝福她有一个幸福的未来!
雅安3名未成年杀害48岁女店主,死者丈夫索赔80万,称2个孩子想妈妈,嫌犯家属:经济困难,只赔3万。你怎么看?
有些人主张判杀害女店主的三个未成年人死刑,我认为不妥,这只是一时气愤的说法,毕竟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的。但为了安抚受害人家属和加大惩戒这类犯罪的力度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美国,美国规定年满16岁即可判定具有完全刑事能力,同时美国有少年法院和监狱,并且这类犯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且不得假释。
我们完全可以学习美国的经验,可以把判定未成年人的岁数标准降低至16岁,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可以判无期徒刑并且不得减刑,让他一辈子受折磨,死在狱中也就是了同时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罪犯家属对受害人进行同等赔偿,如果确实无力赔偿的,可以申请国家救助。
人间悲剧,我店不远处就是一个初中学校,我店前,经常有学生打群架,或者几个学生欺负一个学生,我每次看到都去阻止。记得有一次,一个学生被一群学生堵在墙角,正推推嚷嚷,马上要爆发冲突,明显这个学生要挨打。我马上跑过去,一声大吼,瞬间,他们都愣住了,同事愣愣的看着我,停了有十几秒,才反过神来,我说:有话好好说,假如你们把他打伤甚至打死,你们有什么结果?你们害了你们自己,也害了你们父母,父母养你们那么大,你们就做出这些事情?假如他被打伤或者打死,你们同样害了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能绕过你们?你们认为这件事就可以不了了之?这个时候他们都停止了攻击,并且在那里摆事实讲道理起来,那个快要被打的学生,也是点头认同。我还在我店门前抓过初中生偷自行车的,后来教育了他,就放了他,其实我店门前经常掉自行车,自从抓住了那个学生,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掉自行车。
现在的孩子,到底缺失了什么?脾气大的很,动不动,就发脾气。走向社会,让家长真的很不放心。这次3个未成年人竟然有预谋的杀了一个女店主,他们害人害己害父母,而赔偿问题,又成为难以解决的壕沟。赔偿本身是对死者家属的最大安慰,而现在确实成了第二次伤害。让死者得不到安息,让生者更加痛苦与困难。这样的事情,应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救助。并且清查加害者资产进行强行赔偿。
对于孩子,应该修改法律,按照现代社会的节奏与孩子的成熟程度,进行适当修改,加强与加大判罚力度,并且做好学校宣传法律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孩子犯法一样会的到重判,这样才可以少些人间悲剧。
不能用未成年当护身符,父母的监管、教育跟孩子的行为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建议把未成年的年龄适度降低,因为现在的孩子生理、心里成熟太早,所以,以前的法律应该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
家庭教育存在一定问题,家庭经济困难不是理由,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大胆,难道三个孩子的家长平时就没有一点引起注意的地方吗,八十万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没有了,作为行凶者家属不论出于什么理由,都应该尊重生命,理解死者家属的悲伤,赔偿还是必要的,
未成年人有法律保护,即使杀了人也不负法律责任。家长也不会负刑事责任,这个是铁定的,我们先不讨论法律的合理性。但是,监护人必须负民事责任啊,赔偿经济损失那是必须的,困难不是理由,孩子的教育责任你没有尽到,人家要80万没有多要,你砸锅卖铁也得赔偿,不能因为你穷就不陪钱啊!国家应该对你贷款,你要是还不了,让你子子孙孙继续还贷,这是你欠下的。
广西高校一教授及丈夫在家中被儿子杀害,他们到底发什么矛盾?
广西民族大学教授陈某琴及其丈夫黄某普被儿杀害,儿子杀害父母后逃往柬埔寨。
8月4号下午4时许,两人的儿子黄某阳杀害自己的父母后,把家里的空调调到最低温度,然后拿着钱逃往柬埔寨。
8月10号晚上,时隔6天后遇害者的弟弟联系不到他们,到家中查看才发现已经遇害,随后报警。
警方怀疑遇害者的儿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知柬埔寨警方展开抓捕。
柬埔寨警方于8月17号在金边一家酒店将其逮捕。
据遇害者的同事讲述,其儿子出国留学刚刚回来。现在又想出国留学,造成他们的家庭矛盾。
也有其他的言论,有的说为了钱,还有的说遇害者儿子吸毒。
关于种种的家庭矛盾导致儿子杀害自己父母言论,做为旁观者的我们有待警方调查录口供。进一步消息等警方公布。
谢谢大家关注!
据说是父母拒绝了他再次去英国留学,导致双方矛盾争吵,然后下此毒手。
陈教授夫妇花重金送儿子出国留学,据说每年学费要100万。可见嫌犯从小生活条件是非常优越的,他父母也是非常溺爱他的!
嫌犯被抓时搜出17枚戒指,10张银行卡,还有其他贵重物品,可见他家真的不缺钱。当然了,以夫妇两人的职业家庭条件肯定差不了。
嫌犯曾去英国留学,在英国染上了很多不良习惯,估计这也是父母不再送他去英国的原因。本来寄予厚望,希望儿子出国镀金,可偏偏不学好,还染上不良习惯,还不如留在身边。
从小娇生惯养的嫌犯,以留学为借口找父母要钱遭到拒绝,心生怨恨,下此毒手!
有的人说他染上了毒瘾,这是有可能的。吸毒的人内心是扭曲的,为了拿钱买毒品,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看他拿了家里值钱的东西逃亡的方向就值得怀疑。
当然这些都是各个胡编乱造,具体事实请以官方通告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当儿子面被前夫杀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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