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紧急拨1.7亿救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紧急拨1.7亿救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征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故本题答案选A。
应急管理局救灾职责?
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协助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农村救灾款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
1、应急期生活救助标准。自然灾害应急生活救助资金由原来每人每天10元、救助期15天提高为每人每天20元、救助期15天。
2、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由原来每人每天10元和1斤大米、救助期限3个月提高为每人每天20元和1斤大米、救助期限3个月。
3、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标准。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由原来每户补助10000元提高到每户补助20000元(五保户、孤儿每户补助25000元)。
4、因灾“重损户”修缮补助标准。因灾“重损户”农房修缮补助资金由原来每户补助1000元提高到每户补助2000元。
5、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标准。由原来每个遇难(失踪)人员8000元提高到20000元,发给其亲属。
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标准。冬令春荒生活救助由原来按人均90元标准提高到按人均150元的标准,实行分类救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紧急拨1.7亿救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紧急拨1.7亿救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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