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铜陵男教师因师生冲突投江自杀,家属拟起诉校方及学生家长;生前被家长要求在全班面前道歉并赔偿。你怎么看?
这是继五莲二中杨老师事件的又一起让人心疼的家校矛盾事件。我坚决支持家属的做法,不能让周老师走得不瞑目。
1.回顾事情。
6月19日,周老师发现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和一位男同学起了冲突。周老师毫不犹豫地拉开了男同学,在拉扯过程中,因为那位男同学不服气,与周老师发生了肢体冲突。 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要求周老师道歉,并支付930元的医药费。 周老师拒绝道歉,也拒绝支付医药费,后来是他岳母支付的医药费。
后来周老师为此事夜不能寐,离家出走,最后却传来噩耗,周老师投江自尽。
2.老师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一个男同学和女同学打架,从力气上来说,男同学更胜一筹,周老师在劝架的时候,只能拉开男同学,万一打出了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老师的做法是完全没有错的,换做任何一个老师都会这样处理。
3.学生的行为也让人心寒。
好男不跟女斗,一个男同学居然跟女生打架,可见这个男生平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并没有因为周老师的出现 停止和女生打架,可见这位学生是多么的心高气傲,老师劝架时理应拉开男生,但是这位男同学竟然还和老师发生肢体冲突, 这样的学生该是怎样的桀骜不驯?
4.熊孩子的背后是熊家长。
这次事件再次证明了熊孩子的背后一定是熊家长,孩子的家庭教育决定了孩子的成长。
学生桀骜不驯,脾气暴躁,家长也好不了哪儿去。
家长多次到学校闹事,他并没有弄清老师为什么会这样处理。也没有意识到,万一他的儿子把这位女同学打伤了,后果将是他自己承担。他只是认为老师和他的儿子发生了肢体冲突,老师就应该道歉,就应该支付医药费。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难听一点,他就是想讹诈老师。
5.校方都做了些什么?
男同学和女同学发生肢体冲突,老师来劝架,拉开男同学,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难道这件事情作为老师不该管吗?或者是要等到向学校申请,联系家长,然后再去拉开打架的同学吗? 那么那个时候的后果又是由谁来承担呢?老师的处理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 校方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允许家长到学校胡闹?他们的门卫室是做什么的?家长一次又一次但学校滋事,这已经不是老师一个人的事情了,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 校方的立场何在?如果是老师的确做错了,老师可以道歉,但是在这件事情中,老师没有任何的错误,为什么也要让老师道歉?如果是老师把孩子打伤了可以支付医药费,但是孩子并没有被打伤,校方为什么要息事宁人?
医药费并不是周老师出的,只是他的岳母不想让把事情闹大,出了930元钱。校方就不应该同意事情这样处理,老师没错就是没错,不能背黑锅,这是原则问题,而不是只为将事情解决就结束了,一旦出了钱就承认老师错了。
学校有没有想过周老师都内心会是多么煎熬?有没有想过 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老师该怎么处理?有没有想过老师的权益应该有谁来保护?
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护身符,老师有教师“八不准”“六不”约束,但是当学生和老师发生冲突时,牺牲的绝对是老师。
一位负责的老师,一位有尊严的老师,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尊严离开这个世界,用他43岁的生命来证明自己没有错。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周老师用最决绝的方式来向这个世界宣战,来张邪恶宣战,这其中的痛苦不是旁人能体会的。
所以,我坚决支持家属的做法,替周老师讨回公道。
支持周安员老师家属上诉!也希望舆论能给予周老师支持!
其实从家长投诉周老师,要求周老师赔偿930元医药费那个时候可以看出,周老师的家人刚开始也是想妥协、息事宁人的。所以才会有后面周老师的不愿意拿出赔偿费之后,周老师的岳母帮他付了赔偿费。
周老师为什么坚持不付赔偿费?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没有做错当然不愿意支付这一笔钱。做老师做到这一步,家人都不能理解你,可想而知周老师当时是多么的憋屈!
如果当时在家长投诉周老师之后,家人坚定的站在周老师这一边,还有女生家长也坚决站出来支持周老师的话,我想周老师也不会走到投江这一步!
当然在周老师事件里,更应该谴责的是学校和男生家长!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纯洁、干净的地方。可是校领导明知周老师是被冤枉的,明知周老师只是尽了一个老师该的职责而已,却还给周老师施压,让他向学生家长道歉!只能说这些领导为了自己的乌纱帽,没有做人的底线,没有是非观!
而男生家长呢?网上有那么多家长起诉老师,不管有理没理,老师都得给家长赔礼并赔偿!人家都尝到了那么多甜头了,男生家长当然也是趋之如骛了。看看那些不辨是非的判决给社会起了什么样的示范作用!?
无论如何,让逝者安息!真的为又失去了一位好老师感到心痛!
只看到报道体罚,我想问问,老师不把孩子当亲生的才不会恨铁不成钢。调皮捣蛋,作业不完成,欺凌他人等等行为难道你作为父母不会批评甚至打骂?我遇到过这样的家长,孩子调皮人尽皆知,总算作妖把班上一个孩子的手摔断了(别人正常跑步,他故意伸脚),老师调查后,孩子也承认了!结果家长来后,进门第一句话是“崽,别怕,妈来了!”孩子看到妈来了,立马改口,我没有伸脚………结果,家长责备老师故意诬陷他儿子,并且大闹办公室,打骂老师…再后来,警察介入,无奈的说,这个家长在派出所备案太多………无法想象这样的家长能教务处怎样的孩子!!!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身为同行,我深感同情与痛心。
43岁,正是一家的顶梁柱,家有娇妻幼子,逝者已矣,可家人怎么办?
我不熟悉这位老师,因此这一趟寻短见的根本原因,无法下定论,但至少可以说他的死和受到家长的逼迫羞辱有关。
一个教室,当被家长逼着要当着全班的同学赔礼道歉。不说别的,至少在面子上是无法承受的,教师如果真的有错,像自己错怪的学生道歉也无可厚非,但家长也应该适可而止,不应该把人逼上绝路。更何况这个老师是去劝阻别的同学打架,他根本就没有触犯所谓的“红线”。
看到班上的学生打架,任何有良知的老师都会加以劝阻,更何况是男同学殴打女同学。试想一下,如果当时这位老师对同学打架视而不见,那又将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如果同学中出现了受伤的情况,恐怕,到头来老师还是得承担责任吧?
劝架难道也有错?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个社会的教育为什么到了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现在会有那么多的家长,敢于无视法律,在学校无理取闹?为什么学生在学校里受到一点点伤害,就要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到老师身上?
很多老师多自嘲地说:“我们是坐着吃面粉的事,却操着吃白粉的心。”教师的责任被无限放大,只要学生在学校里出了问题,教师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不管这个问题是不是你引起的。
教师责任大如天,教师地位贱如狗。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原本应该是亲密无间的,教室和家长的目的原本应该是一致的。本来应该是在同一条线上奔跑的人,为何竟然变得如此对立?我们的教育究竟在哪里出了问题?我们究竟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
我强烈的呼吁各方人士多冷静下来,理智地反思一下当代的教育现实。自责和谩骂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矛盾变得越来越尖锐,没有各方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一起讨论共同商商,才有可能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教育关乎到百年大计,我们拖不得也等不起。还望各界人士和各级部门能够尽快找出一条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一起如此,才能有效的缓解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矛盾冲突,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支持家属起诉。
先追问几个问题:
一、家长随意进入校园,任意妄为,校方制止没有?制止不了报警没有?警方都制止不了吗?
二、家长多次到校闹腾,他是怎么随意进出校园的?学校难道没有门禁制度?家长随意进入教室影响学生学习,这算不算非法干扰影响教学秩序?该不该追究其责任?但校方干预制止没有?报警没有?处理没有?
三、由于老师止制男同学和女同学打架事件,而遭男生家长不依不饶的追责,要求周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道歉认错!甚至还提出要开除周老师!之后,该家长多次来学校纠缠滋事,周老师只好报警,警方制止了该家长的要求,但是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家长多次闹事,校方也毫无办法,最后周老师的岳母替他出了930元的医药赔偿费。谁能知道这期间周老师受了多大屈辱?
四、一向刚强正值的周老师怎能忍受这般的屈辱?教师正常的管教学生还给管出罪来了?
天地君亲师,不求家长学生能对老师感恩戴谢,但也不该这样侮辱曾为孩子倾心付出的老师。
学校仍然还是社会中的一方净土,几曾何时这方净土都已经被肆意践踏的遍体鳞伤。而践踏的人不是恶棍,不是非徒,而是我们的家长。这是多么可悲又可怕现象?
这样的校闹现象还不能以法律的手段有效遏制的话,这将会蔓延泛滥成什么样的灾害?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案)》中, 5种“校闹”行为被视为违法:
1.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2.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 3.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活动; 4.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5.蓄意进行不实宣传报道或者制造、散布谣言。
参考一下,家长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坚决支持家属起诉。
学生受到批评导致自杀。这责任都是老师的吗?
前不久,看到中山大学一个男生作弊被老师抓了,后来这个学生跳楼了。当时,网络评论一片倒,觉得这个监考老师做得没有错。后来,学校校长也出面发视频支持老师。
我也是一名老师,经常和学生打交道。我们的学生都是00年左右20岁左右的孩子,很调皮也不听话。监考的时候也会碰到作弊的,考试前都会通知诚信考试自己作弊的后果,我们也会不留情面的抓起来。所以,这个事件出来以后,我也觉得监考老师的做法符合流程,并没有不妥。
学生收到批评导致自杀,那么就要探究一下学生到底犯了什么错。这个错出现前是不是他已经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他知道后果还明知故犯,受到批评,那只能自己承担后果了。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老师承担责任,可以分为刑事和民事两块。
一、刑事部分
1、如果老师的批评是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行为,没有出现辱骂、侮辱的,学生的自杀行为,老师是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2、如果老师的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如一般辱骂引起学生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不能因为引起学生自杀,就将其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当作犯罪处理。
3、严重不法行为引起学生自杀身亡,应当将不法行为与一起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犯罪程度时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如侮辱诽谤他人行为本身的情节并不严重,但引起他人自杀身亡便可综合起来认定为情节严重,将该行为以侮辱、诽谤罪论处。
二、民事部分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理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1、关于行为的违法性。在学校教育过程中,老师对不遵守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是职责所在不具有违法性。
2、关于老师批评行为与学生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每个人对待批评的承受力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这种反应通常与老师的批评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除非老师的批评行为采取了体罚、侮辱等严重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3、关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老师批评教育学生,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生自杀不在可预见范围之内。所以,老师主观上没有过错。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学生因受批评而自杀,老师在法律层面是不需负责任的。至于学校为了安慰自杀学生的家长,给予适当慰问,则另当别论。
老师有一部分责任,家长也有一部分责任。首选老师批评学生,要先了解这个学生是什么样性格,内向还是外向,还有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性格内向的孩子,你当着全班同学劈头盖脸大骂一顿,他肯定受不了。老师批评同学之前,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针对性批评,还有批评最好去办公室独立进行。另一方面,家长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平时没有教育孩子生命的重要性,要强调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要告诉孩子,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对生命的敬畏。在遇到金钱,爱情,权利,人性攻击等等挫折时候,都不能选择放弃生命。
我觉得不能完全是老师的责任,家长和老师对孩子的心理教育不同,当然现在的学生,确实不好管理,但是究竟什么样的方法,什么样的心理教育,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有帮助呢?究竟什么的批评方式才能让学生承受?学生的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呢?
学生受到批评导致自杀,老师肯定有责任,但绝不是全部责任。学生犯错是很正常的事,老师批评也是很正常的,但老师批评学生一定要掌握方法,搞清学生犯错的原因,搞清错误的来龙去脉,不能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批评,更不能言语过激伤及学生的自尊心,如果这样导致不良后果,老师是脱不了干系的。老师的批评要有理有据,并能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如果老师的批评没有什么过错,学生自杀了,老师是没有错的,只是老师心理受到伤害。
学生受到批评就自杀,学生的抗挫能力也太差了,一定要在这方面锻炼一下。人的一生不可能只听到好听的,不受一点委屈。如果一有委屈就生存不下去了,那也基本没意义。
学生被批评后回家自杀,老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1、负不负责任要看因果关系。被批评后自杀只是时间先后的关系,需要证明是因为老师的批评导致了自杀。
2、老师批评学生是履行老师的工作职责,是为了学生健康成长,行为本身没有违法。
3、老师批评学生的方式即使有些严厉、语言有些粗暴,也不构成学生自杀的前提,因为既然是批评就很难做到和风细雨。
4、如果非说老师有责任,就需要证明老师在批评的过程中有哪些行为违法,比如殴打、侮辱、污蔑等。
现在好像只要有人死了,就要找一个责任人,不论是为什么。不管那个老师是怎么批评语气语言怎么样,只要没动手导致死亡,还要老师负什么责任?社会是优胜劣汰,连这点批评都受不了,以后在社会如何立足,领导骂人比老师骂人厉害何止万倍
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教育、矫正,是教师的天职。
如果一个违规违纪的学生,连正常的教育批评都接受不了,动不动就以死相逼、以死抗争,将来何以走向社会?如此脆弱的心里素质,迟早会出事的。
此事件中,为学生的不幸感到惋惜丶感到痛心丶深表同情!但是,只要教师的批评教育是善意的、是正当的,没有违纪违法,就不必为孩子的不幸买单。
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希望警方介入,实事求是丶公平公正的作出判定。不冤枉任何好人,也不放过任何坏人。
老师被学校、社会、家长赋予了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对学生有权批评教育和表扬,学生听不得批评的声音,走极端,那是学生的事,与老师没有丝毫关系,所以老师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否则谁还敢谁愿意去当老师?没有老师的社会不可想象。
这问题让我这个当老师的,心儿怦怦怦跳,感觉后背发凉。祈愿上苍此等祸事不要发生为好!
现在教育安全第一,其安全包含有心理安全相关。现在的学生有部分“脆弱”得很,老师有批评学生要跳楼真会发生。某日,一学生迟到,某师责备几句,深感委屈,一下子“蹦”出教室门,直奔廊台,当是差点没把此某教师吓死。结果是:此老师再也不敢“犯险”了,学生生命不保,老师谈何教学?
当下,当老师还真靠点运气。若你责备了,批评了,甚至“敲打”了,学生坦然接受,算幸运;若你命不好,某天你因某“教育”惹到一“刺儿”,他就要用生命和你“抗争”一回,不产生结果,算双方命大,若来真格的“下去了”(自杀),追根溯源被某师批评过,前后有“因果”关系。该老师不会不被“经问”,承担多少责任,要看看当地上级调查结果对照当定“规定”而定。其师被处理是完全可能的,日子是难熬的!为师不易!
学生自杀新闻让我这个老师不敢也不知怎么教学生,怎么办?
学生自杀,表面原因可能是教师或者学生家长的管理不当。深层次原因是,伴随着国与家的不断富裕,老百姓的追求不断增多。要求孩子一定要考一个好大学好专业,找一个好工作,这就是其中的一个追求。现在,美国的学生也达不到这个要求啊,它们的学生考入大学的比例比我们中国低多了。反之,我们中国的学生家长的要求违背了教育规律,于是家长焦虑了,于是学生家长对教师、对孩子往往很失望,孩子活着责备之中,终究不堪重负,自杀了。现在,老师们要想撇清学生自杀的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因为教学成绩而导致学生自杀,管得了就管,管不了就顺其自然,学生的生命比教学成绩要重要得多,一个教师是承担不起学生自杀的责任的!学会明哲保身是没有错的。
诚如你所说,最近一段时间隔三差五出现报道学生自杀的案例,你作为老师有些茫然失措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你的这种心态我完全理解。
但我想说的是:首先,每天频繁报道学生自杀,对这一现象我们要客观理性的理解;其次,关于老师该如何教学生,也不必矫枉过正,该怎么教孩子怎么教。以下是具体阐述。
(一)对学生自杀的理解
每天频繁报道学生自杀,对这一现象我们要客观理性的理解。我提供三点看法。
1、自杀的学生的绝对数量毕竟是少数,占所有同龄阶段的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极小。现在发生的自杀学生的比例不会比以前的高多少。
之所以感觉好像有更多的学生自杀了,那是因为现在媒体发达了,传播渠道越来越丰富多样快捷,出现在媒体的报道多了,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学生自杀频繁。
2、你作为一名从事教学的在职教师,大可不必对媒体上的这些报道产生过多的恐惧,毕竟你实实在在具体要面对的是你现在所管辖的那些具体的有名有姓的孩子,与外面报道的无关。你只需要用心地关注到你视线范围内的孩子即可。
3、当然,外面媒体的那些报道,是在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你,你确实是要比以前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外面媒体的报道确实是给了你一定的提醒和警示作用。
(二)那该怎么教这些学生呢?
针对现在阶段自己管辖的学生,该怎么教呢?我提供三点看法。
1、原来怎么教,现在还是怎么教。我此处假定你是一名合格的老师,你在过去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已经建立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现在你无需怀疑自己,也无需矫枉过正,也无需诚惶诚恐,放松心态,该怎么教还是怎么教。
2、你要额外花一些精力,去关注那些有可能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这对你是一个新课题。你管辖的几十个学生中总会有几个学生,可能游走在正常学生之外,他们或许学习成绩差,或许家庭环境有一些异常,或许学习成绩很好但心里脆弱。。。这些你要逐个去了解去鉴别去认识。
3、如果你仅仅是一个语文或数学或英语等专项的老师,那我建议你在教学之余花一定的时间去学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儿童心理学,去学习可能导致学生心理出问题的原因是怎么,怎么规避这些问题等等。与此同时,你还可以学习和掌握心理咨询师的一些技巧,比如,同理心沟通,共情能力等。这有助于你更好地帮助你跟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沟通。
综上所述,对学生频繁自杀的现象,确实是要引起老师的重视,但又不必过于恐慌,要有针对性地建立预案,做到有的放矢,以便更好地培养出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的学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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