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生经常捉弄老师,老师崩溃自杀了,家属该去学生家里闹吗?
颇有针对性的问题。
我认为不该去闹。无论学生还是老师,自杀的人多多少少有些心理问题,脆弱,不堪压力。因素并不在一个人、一件事上。
现在的舆论氛围,总是要找个背锅的出来,而且有些更是严重双标,实在可怕。
不行!学生自杀,其家长可以去闹老师家!赔礼道歉下跪求饶赔偿甚至判刑!老师自杀,死了白死!安徽铜陵周安员老师就是例子!
所以,如果实在忍受不了,就辞职吧!总比死了好!
你这太搞笑了,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就得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何况一个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主的专业人氏居然被受教人整玩完了,你觉的这个为人师表的能力和素质怎样?那剩下的问题我想就不必祥细解释了吧。
我怀疑这个话题的真实性。
既然是老师,那就不是傻子,为什么要引来自己的学生的捉弄?并且还是经常捉弄。
难道一位有知识的成年人老师,还“斗”不过一位学生娃娃吗?简直有点令人难以置信。
即使真有被自己的学生戏耍至自杀的老师,那也是奇葩中的奇葩。简直是个笑话。
反正我不相信有这回事。
学生自杀班主任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泻药。判断学校、老师对学生自杀事件是否负有责任,需要分析导致学生自杀的原因,看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自杀是否有过错责任以及是否有因果关系。
如果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行为方式适当,没有过激语言、歧视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学过程符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正当教育,则学生因个人心理素质差等其他原因自杀的,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方式不当,如讥讽、嘲笑、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导致学生自杀身亡的,不论自杀发生在学校还是在其他场所,学校对此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首先,你得告诉我这其中到底发生了神马?我说的上述的不好的事情是否存在。
如何看待初三学生被老师强制剃了光头,十天后跳楼自杀?这事能怪老师吗?
在这件事件上公众讨论的焦点目前还在“理光头”上,但是我想结合我早年的一个经历呼吁大家一同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为什么学生才几天没上学,几天而已,老师就火急火燎的去劝退学?义正辞严的拿学籍说事?第二天就要去学校和教育局办退学手续,不能给学生一个缓冲吗?不能给家庭一个喘息吗?孩子厌学逃学家长已经压力很大了,为什么还要逼得那么紧?
是初三的课业压力大,老师恨铁不成钢,所以声东击西以“劝退”为计,逼学生回去上课?
还是初三升学指标压力重,老师不能容忍有人拖班级后腿,学校不能容忍有学生影响全局,所以想甩锅?
我无意贬损学校和教师群体,事实上我之前还写过为教师说话的文章,但是就事论事,就人论人,我觉得这件事里,理发可能是手段,劝退才是目的,理发不是关键,劝退才是重点。
多年前,我的表弟在初二即将升初三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遭遇。表弟就读于西安某重点初中,这个初中升学率很高,但是劝退成绩拖后腿的学生也是明目张胆十分出名。要知道,老师想让学生讨厌学校的办法有很多,大家自行脑补,成年人想对十几岁的小孩施加心理压力那不是易如反掌吗?我当时还去学校跟我表弟的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沟通过,给到的回复都是:”现在是xxx自己不想在这个学校呆了,不是吗?他应该去更适合他的地方。”那个班主任的表情我至今历历在目,一脸“XXX不可能留在我班里了”的样子,冷漠坚决,没有任何教育者应有的温度。而我的表弟,小升初时是以优异的成绩录取,经历过这个事件后,也就自暴自弃,后来就没有学上,现在虽以成年,但也没有什么稳定工作,在我看来,这个事件是他人生的重要转折。
所以此次”学生理发后跳楼”事件一出,我首先比较敏感的发现,这个学生是初三,老师先是带去理发伤害自尊,紧接着又去劝退,退学的结果是:弃学、弃学籍、弃考、弃中考(请见学生母亲的事件经过描述),还要在第二天就去学校和教育局办手续。把学生逼进一个进退不能的局面。这么急、这么个逼法,是不是有点用力过猛?别说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初中生、就是大学生、研究生、甚至成年人跳楼都有可能!
从学校给出的回应来看,说:家长一会要50万,一会要120万, 坦白说,我觉得学校这么回应很不地道,试想下,有哪个家庭会用孩子的生命讨价还价?西安市的公众应该都能了解,能上西电附中的家庭,一般来说中产阶层的可能性更大,怎么会一副钻到钱眼里的嘴脸?学校不向公众反馈家长的其他诉求,而突出把经济赔偿,显然是在误导和逃避关键。
涉事老师当时劝退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学校在劝退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我想并不难了解。题主是广电记者,可以调查下学校是否存在对毕业班部分拖后腿学生劝退的历史?本届初三是否还有其他学生遭遇过类似的劝退?
如果没有,那就真是偶然事件,如果真有,那此次事件性质就不同了,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了。如果真有,那学校就真是罪大恶极,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了。
我是艾茉,龙凤胎美宝妈,关注子女教育及优质教育规划,有更多问题欢迎关注或评论区留言。
这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
就表象而言,起因的确由于理发引起,然而谁曾料到,一次再平常不过的理发会结束一个鲜活的生命。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据网上爆料:10月22日下午4点,班主任在征得家长和该生同意后,陪学生毕某某去理发店理发,理的是平头,不是光头。(附有图片)
可能理发师是一个新手吧,理发短了且失去了发型,随之蔡老师给家长做了说明,并希望在孩子回家之后劝慰一下。
此后毕某拒绝上学,出家门戴帽子捂上大口罩严严实实,看来孩子心灵受到了重创,家长只好请了假。
休假期间,10月29日下午班主任主动家访,期间与家长为理发的事有过多次争辩,最后提出:如果该生无法上学可办理退学。
无奈,小李的父母商定后,打算11 月 2 日去办长期休学手续。
11月2日上午,毕某某在信息交流中表示,“自己是被家长逼的“。同天下午2点左右毕某某跳楼身亡,
谁也没有想到,小毕会在父母准备办理休学手续当日跳楼自杀。
这场悲剧,究竟是谁的错?
一、导火索是头发剪短了失了发型,影响到了“形象"。
二、明显因故请假,班主任不该武断地提出退学,而应该换其它老师好言相劝。
三、家长一定有严厉催促孩子上学的行为,并且有诸如"如果不去上课,只好给你办理退学手续“的意向性口头责难。
看似一个简单的理发诱因,三方的简单处事方式,最终导致了惨剧。
现在就可以下结论了,班主任有没有责任?
为了校容校貌的需要,规范学生的发式、服式是必要的,这方面班主任做的没有错。错在理发师,没有给孩子一个满意的发型,这才是导致惨剧的根本诱因。
班主任唯一的错误,就是没有平等地和孩子对话,应该承认"头发真的没理好“,然后劝慰“头无三日光“,戴上帽子不影响上学,最多坚持半个月再找别人修剪好。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无论如何不该在家访时提出退学。
当然就其事件本身而言,孩子从小娇生惯养,缺乏挫折锻炼,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太差,过于任性偏执,明鲜有认知方面的心理障碍。
当然,即将面临“退学"或“休学“的压力,是压垮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多年前听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得了白血病,不得不剃了光头,他自卑而绝望。为了不让他感到自己的"怪异",全班男生都剃了光头。
所以我想,杀死这孩子的,也许不是头发被剃得太短,而是某些异样的目光,某些幸灾乐祸的言论,一种被抛弃被孤立的感觉。我们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只是他一个人被剃发?头发的长短可以忽略,理发前是怎样的情境,理发过程中又是怎样的状况,理发后回到班上,迎接他的是什么?有人替他想过吗?
此前,我写过一篇文章《从一次体罚学生说开去,怎样避免惩戒后的极端行为?》,在这篇文章里,我讲到自己陪学生罚站的经历,经验告诉我,当惩戒不可避免,切忌单独当众惩罚一个学生,尤其是性格内向的孩子,他会感到全世界都在嘲笑他,他会有种被孤立的感觉,那种感觉会让他做出极端行为。
孩子的世界,我们有时不懂?可为人师者,你必须要懂,你经过专业的学习,你不懂,你就不配做老师。你以为你站在讲台上,让人仰望,你就可以忽略讲台下仰望你的学生的痛苦和感受。
每当有这样的事发生,就有人哀叹不敢管学生了。对此我想说,那叫一个"因噎废食",不被噎死的正确方法是要避免噎到,而不是不进食。同样,避免学生极端行为的正确方法,不是不去管,而是人性化管理,避免简单粗暴.学会察颜观色是一个老师最基本的技能。
我们在漫长的教学生涯中,不要忘了,师者的言行是在怎样地影响着一颗颗变幻多端的心灵。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在该事件中,法律会说:老师没有责任!可作为老师,你认为你真的,没责任吗?
看清楚理这个工头的照片是光头吗?老师花35给娃去了理发店给娃剪的头发,35理个光头?娃学习班级第九名~老师会劝退学习好的学生吗?我曾经也是西电的学生,仪容仪表学校会统一检查,不合格当然会影响班级整个荣誉,如果娃的仪容仪表合格,老师也不会亲自带娃去剪头发,如果家长按要求给娃剪头发了,老师至于亲自带娃再去剪吗?
再说剪头发都10天了~娃跳楼了~十天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家都了解吗?娃在家里呆了十天,家长给娃有劝导作用吗?给娃开导心里没?娃对于这个头有多大的不满?家长没发现?让娃最后自己跳楼了?家长这十天跟娃在家咋沟通的?
请大家理性对待这件事情~
老师有责任~家长更有责任~一味的要赔偿~是不道德的~死者为大~希望孩子一路走好~
作为一名家长,该学生极端的反抗行为,也警惕着我。都说现在的孩子心理太脆弱,没有经历过挫折,居然把头发视成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我想在今后对孩子的教育,要重视心理健康和抗压的能力。
很多孩子对生命缺少敬畏,缺少对死亡的认识。在中国很多家庭里性教育和死亡教育都是忌讳。觉得跟孩子说死太不吉利。有的孩子杀人,只是觉得刺激并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有的仅仅是模仿游戏或影视作品。我们作为父母也应该认真反省一下什么家庭原因造成这种畸形极端的性格!
一个老师把一个学生逼自杀了?
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承担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完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遭老师性侵轻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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