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抢着为94岁母亲养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抢着为94岁母亲养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84年到94年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84年到94年的养老保险可以分成三个答案来回答:
1:计划内合同制工人84年到94年全部都是实际交费工龄。
2:93年之前除计划内合同制工人外所有的全民工和集体工都是有视同交费工龄。
3:93年之后全部都是实际交费工龄。84年到94年的养老保险也是这么算的。
94年参加工作2004年下岗的国企职工,因各种原因没有交社保,现在怎么办?
以前有国企工作的经历,下岗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保,但是你已经有10年缴费年限这里需要考虑两种情况,你是否已经到了退休年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哪些条件符合才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第一点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从是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其他对身体有害健康的工作,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
男50周岁,女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由医院出具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应当准予提前退休。
第二点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最低满15年。
缴费年限最低满15年,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跟所在省市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限确定,最早是北京市1992年企业职工个人养老账户。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是个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认为是为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大家在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可以上网查询或者去所在地的社保局详细咨询。
下岗失业职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去申请办理个人账户清算。还可以申请继续一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可以一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还可以把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养老保险上然后按相关规定缴纳或者补缴即可。
前几天有一个跟你经历相似的朋友问了我同样的问题,那位网友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只有11年的缴费年限,因为是下岗失业,然后身体状态不好,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他做的选择是退保清算。
还有一个网友是下岗失业人员,那她非常的幸运,他所在地区有4555社保补贴,因为这位网友还有五年退休,他申请了三年社保补贴,他只要交纳40%养老保险费用,其他由政府补助。这样的话,每年为自己节省几千块钱养老保险费用。
如果题主所在社区也有4555社保补贴的话可以去咨询并且申请办理。虽然社保补贴是属于地方性补助,有时间年限的要求,但是需要我们去咨询一下。
最后总结:
如果题主你是女性的话,之前在国企工有工作的经历,如果一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50周岁申请办理退休。
一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单独找到我。我们进一步详细沟通。
大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还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下面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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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已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04年下岗怎么单位也缴了九年。医保是01年12月份开始(四川乐山),也应该实际缴纳了二年,94年参工到O1年11月份之间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建议现在开始缴纳两险直到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180月)。养老险再缴6年,医保再缴13年;男性时间上没问题,女性估计医保差几年,女性达到退休年龄时医保可一次性缴纳达到180月(实际缴费年限),如果养老险没有达到180月,就继续缴纳直至达到后才方能办理退休。
你在国企上班10年,单位最少帮你交了9年社保,你最多再交6年社保,就揍满15年社保了,交了15年社保,退休时就有养老金。你带上身份证,到你参加工作的地方社保局,要工作人员一查就知道你交社保年限与金额了,不够15年,继续交几年。
谢邀!94年参加工作2004年下岗,这样算来有整10年工龄,94年以后的应该是缴费年限,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养老保险最低要缴费达到15年以上,建议继续缴纳五年达到最低15年以上,这样到退休年龄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先去查下,有没有社保帐号,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是否承认(因为各种原因,很有可能当初企业就没有移交档案给社保,没有购买社保或者社保对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可有其他规定等等)。查好以后,由社保确定你还需缴纳多少年或者补缴多少,然后你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交或者不交。
94年至97年在国企干过临时工,现在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可以吗?
我认为,本题目中提出的这个动意与诉求,心情上完全可以理解,但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不可能真正实现,压根上没有落实落地的任何可能性?要求补缴社保不靠谱的理由如下:
一是94年至97年,当时在国企干过的临时工,他们没有正式的身份认同,大家皆心知肚明,他们属于编外人员无疑了。应该说,他们这种身份就决定了自已的命运,也就是不可能按当时的固定工身份看待办理的;
二是当时的国企固定工身份人员,参保缴费也刚刚开始,有的甚止还没有真正开始实施个人缴费,一部分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比例开始由少到多,再降到目前的水准。当时临时工怎么可能按固定工要求对待呢!
三是从86年开始,企业招用全民劳动合同制人员,他们的参保缴费先行一步,早于固定工身份人员。这部分人员的缴费锣齐鼓不齐,少缴、漏缴、欠缴、断缴现象大量存在。作为有“正式”身份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姑且如此,那临时工可能建立参保缴费制度吗?
四是提出如此不切实际要求的人,也太过于大胆与单纯了,他们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看热闹不怕事情闹大。现在单位的固定工、合同工,当时的工资考勤挡案未毕都全在,那临时工身份者又该如何操作落地呢!
五是当时就没有临时工可以与固定工同工同酬的政策规定?你总不能拿现在的政策规定,去要求20多年以前的企业单位吧。而且,随着市场经济、关闭破产的实施,原来的工作单位你到哪里去找它,你的诉求又该如何去兑现落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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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不可能!因为国企是从九六年一月一日正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有些国企更晚!你九七年后就已离开,而且是临时工,有没有合同是一回事!即便有合同有没有约定是另一回事!因为当时缴养老保险是新生事物!很多人都不会在意!合同中没约定的事很容易就给你否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1994年到1997年在国企干临时工,现在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交养老保险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你都提到了你是临时工,所以说就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没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员工单位来给你补交相应的社保,并且1994年到1997年这个时间将近已经过去了20多年的时间,那么基本上是很难完成相应的维权的。
毕竟这三年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说你放弃这三年对你个人来说影响其实并不是很大,如果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确实比较长的话,那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获得养老金的待遇其实也并不会很低,只不过就是没有了,这三年相对来说可能会低一些,但是确确实实这三年想要正常的来补缴养老保险,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一个方面是过去的时间太长,另一个方面你既然没有跟原来的工作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就不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所以说只能够和员工的单位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员工的单位明确拒绝来补缴你的个人社保的话,那么很明显你就不能够享受到这三年的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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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同这个题目!应该把题目所设定的时间往长的拉,应该改成凡是从94年起在国家单位干过临时工的从业人员,该单位应该给员工补缴养老保险,补缴期限同员工工作时间一致。为了减轻个人的缴费压力,为了给国家更多的收缴养老保险金,应该把这种个人意见上升为国家政策,这样对于长时间干过临时工的人员,尤其对那些下岗失业人员就是天大的福气。因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参加临时工的人或者那个时候的下岗失业人员到现在年龄都不小了,基本上接近退休年龄了,这些人由于年龄比较大,工作现在很难找,同时由于以前更多的是从事的临时工,所以欠缴的养老保险金也是比较多的,如果能够让以前的单位替这些人负担一部分的话,其实是解决了多方面的问题,既给这些困难人员减轻了缴费压力,也为国家可以缴纳更多的统筹费用,同时也可以促进消费,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内循环。国家只需要给企业在政策和税收上给一些优惠就可以了。更为社会减轻了压力与负担,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不可以。 你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这个问题很难办到。
一个原因是94年到97年你在国企干过三年的临时工,干的时间很短,单位没必要给你补缴。再就是那时候企业规章,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单位也就只给正式工交养老保险,根本就没有给临时工缴养老保险的,那时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二 即是那时有给临时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就算单位给你拉漏了,你现在要求单位给你补缴。那你要有当时你在单位干临时工的合同,证人,当时的领导,当时的具体分管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吧。快三十年过去了,退休的,调离的,辞职的,去世的,你到哪里找齐这些人和证据呢,很难找全的。想找单位给补缴这三年的养老保险,几乎不可能的。
所以说。你虽然94至97年在国企干过临时工,但你现在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一是不可以,二是不可能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抢着为94岁母亲养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抢着为94岁母亲养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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