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错发30万补贴追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错发30万补贴追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4050补贴什么情况会被强制追回?
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的。
4050补贴是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一项补贴。要求必须是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年龄要求,参加真实有效的灵活就业(对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有限定),签订《承诺书》,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工作人员不定时的查验后,认为灵活就业实事求是、符合查验条件的,给予上报,审核,发放补贴。如果存在隐瞒或作假的,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后、复核属实的,要对补贴予以追回,并给予处罚。
不该发放的补贴要求退回叫追回还是追缴?
追回和追缴在法律和财务领域中,虽然有时可以互换使用,但它们在具体含义和用法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追回通常指的是将之前发放的款项或物品重新收回,强调的是一种恢复原状的行为,比如追回错误发放的补贴,就是将不该发放的补贴款重新收回。
而追缴则更侧重于通过法律手段或行政措施,强制性地要求当事人归还非法所得或逃避的债务,它可能涉及到法律程序和强制执行力。
技能补贴有追回的说法吗?
技能补贴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一旦发放到个人手中,通常不需要追回。这种补贴是为了吸引和保留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技能补贴有追回的说法并不常见,也不符合常规的操作流程1。
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追缴补助金,本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这属于补助的钱,多发的你理应主动还,不还想赚点便宜也无可厚非。但是被工作人员追还的而不还的话,钱不多也不会怎样,只是人品问题被大家知道,会被议论不说,想要得到他人的帮助,或许会比较困难了。
建议主动告知钱补多了,或许是补助标准提高了也不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坦荡荡的活着总是爽快的,不要因为一点小钱失去更多东西,而这些东西是你暂时无法估量的。
我是一个乡镇民政办主任,同时也兼任镇残联理事长,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先不说不还会怎么样,先说一下为什么会错发、多发。弄清了这个,基本就知道了本人会不会不还。
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一种就是优亲厚友的违规资金。
工作失误
工作人员失误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以我们当地发放残疾人,包括低保等的工作流程,发放名单要经过四个环节,乡镇民政办、镇财政所、县民政局、县惠农支付中心,只有这四个环节都疏忽大意了,才会出现这种结果。当然了,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也并非不可能。
如果是工作人员失误,这个不难处理。县民政局通知一下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基本就是给村干部一个电话就搞定了。这并不是说乡镇和村干部欺压群众,因为即使本人不愿意退,可以在以后发放的时候逐月扣除。是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写一个情况说明就行了,工作人员也不会因此被追责。
违规资金
不管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还是低保金等,如果是优亲厚友造成的违规资金,一旦被查出,不但必须足额追缴违规领取的资金,肯定还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
这种违规资金,领取违规资金的群众也知道以后不会给了,索性耍无赖不退怎么办呢?
说是这么说,坚决不退的情况几乎没有。很简单,出现这种情况基本都是优亲厚友,领取人和工作人员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关系,领取人明知道如果不退,亲戚或者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会受到更严厉的处分,不会宁愿耍无赖都不退钱。更重要的措施还有,领取人会被列入黑名单。
不管是工作人员失误还是优亲厚友,这种违规资金基本都能足额追缴回来。但更重要的是,免责和追责一定要坚决,这样才能保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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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文
贫寒休要怨,
富贵不须骄。
善恶随人作,
祸福自己招。
摘抄
提问: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多发追缴补助金,本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是不会容忍不法之人,不管是初犯还是惯犯,法律是不会宽恕的,特别是贫穷的人们,更不能因着眛良心的事,否则贫穷还是永远的贫穷。
残疾人两项补错发、又多发,应该追缴回多发的补助金,针对残疾人知道了多领取了补助金,应该及时退回,一经发现,害了自己也害了好多的人,受连累的首先是发放补助金人员,严重者,开除党籍和党内外一切职务,罚款坐牢也是随时随地的。首先要认真对待,国家的公款进出都是有凭有据,决不允许任何人贪污公共款项。
在前十多年,有一个银行柜台前专员,给他人取款,因失误打错了一个数字(加了一个零),等于多取十万元现金,当时整理收据发票类,发觉现金不对,反复查找,最终找到了票据和取款人员,因取款人发生了贪心,不承认多收了银行给的现金,银行马上报警,以监控中发觉与银行人员回答的一致,警察及时将此人员抓回,收回超取现金外,还罚款一千多元,银行人员受到了严重处罚。从这个方面可以看得出来,只要是违法乱纪之人,法律是不容忍的。
奉劝:人人知道钱财好,切莫因着贪心走向犯罪的深渊。
补助金,是经过银行转账汇入的。接收人应该知道,他的应得是多少,突然多出是多少,应该及时的,完全的,主动的,退回去。
考虑到残疾人可能的认识能力,自卑,偏激,固执,这种事,社保机构应该主动联系,解释清楚,并且警告,如果不退出,对自己的信誉将会是一个重大的污点。不退回是不可能的,社保机构,银行有的是办法。区别在于是否主动。主动的,赢得尊重,一报还一报,以后办事,必然会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帮助,协助。
如果一直不还,一是采取紧急的应急办法,直接划走,好处是错误方的账面立即平衡。不好的是,残疾人会误以为,或者造谣,说银行的居然直接动了自己的存折,大势泼闹,引发他人的误解。
如果一直不还,有关部门应该出具书面文件,说明事由,解决方法。以后每月发给的钱款数,予以扣除,直到扣除完毕。
残疾人两项补贴错发,这话我就不原听了,你扶贫办干部是什么的!坐那吃干饭的,睁眼说瞎话,工作失职错把扶贫资金错发,这是什么后果。
作为负责任人领导,拍拍自己的良心,把扶贫款项分配给谁了,不残的也给重残少给,说真的这是没有深耕细挖,如果调查一下真相暴露,徇私舞弊的,满天过海糊弄过去,活蹦乱跳的人都是残疾人,不信去看看。
没有真凭句是不会乱说的,扶贫款项是专款专用,你们用拿去了,最后来一句“错发”谁相信,在农村大大小小事,挣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也不说就是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去管那些事。
本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看,本身岁数大了,还是三级伤残,我问你怎么要,穷的叮当响拿什么给你,真正身体健壮的,不好意思全部退还,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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