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上司以我曾强奸妇女被判刑为由,要开除我,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认为给出路,将罪犯改造成能改过自新、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我们党的一项政策。当然有些关键部门或领域是必须严把政审关的,但一般的劳动岗位还是可以给失足人员谋生的机会,以免他们走投无路重新危害社会。本题主入职时并没有政审要求,而且其还干了一段时间并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仅凭其有过历史污点就要开除其人,有违上述宗旨。我觉得不妥!
公司女上司非要以你曾经强奸过妇女被判过刑为由要开除你,到底合不合理呢?你到底该怎么办呢?
客观地讲,在这件事情上,无论是公司也好还是你也好,双方都有责任,谁也无法完全免责。
作为公司,之前并没有审查你的过往历史,也没有要你交待自己的过往情况,这是公司自己的问题。
而作为题主你,也没有主动交待自己的过往经历,显然还是存在不够诚实、想蒙混自己过往的嫌疑。
所以,造成目前的局面,公司和你,其实是谁也怨不了谁的,都得承受,都怨不得人。
这种事情况下,公司女上司如果一定要开除你,其实还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毕竟你的过往,情况还是挺让人心里没底的。
但是,如果公司真的要开除你,你完全不用客气,直接向公司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公司肯定也是无法拒绝和逃避的。
男上司要开除女下司,女下司脱了衣服告男上司性侵,你说怎么办?
现在的女人也是和过去,七八十年代的女人完全不同,过去一贯认为女性是柔顺的,也是软弱的。她们只会逆来顺受,顺从男人的意志,是待宰的羔羊。
如今时代不同了,她们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也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男人骚扰她们,她们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反击男人,如今的女人也是不好惹的,形形色色的女人都有。
如果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应该是支持的,如果搞歪门邪道甚至诬告,那是没有用的。
就比如题目所说,男上司开除女下属,女下属竟然脱光上衣,想诬告男上司,这怎么能得逞呢?
做什么都是要有证据的,现在监控手段普遍,想诬告也是没有这么容易的,可以录下证据,声音,影像等等,不是说女下属说什么就是什么,也是要经过调查的。
如果证据显示女下属是诬告,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开房后不满意,最后报警,告男人性侵。
警察经过调查认为不构成强奸罪,反而构成诬陷罪,因为这个女人是特殊职业者,经常和不同的男人开房,以此为业赚钱。
当时男的嫌她服务不满意,拒绝付款,女的以为自己吃亏,就去报警,结果查出,反而自己进了监狱,她这种职业是非法的,而且污告也是有罪的,敲诈没成功,反而把自己送进监狱。
作为题目所说的这个女人脱光上衣就可以成功告敲诈成功吗?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她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使用其他方法维护自己,采取这种诬陷上司的办法是愚蠢的。
什么都要讲究证据的,男上司没有接触她,也没有靠近她,都是有证据的。她想随便诬告男上司也是不可能得逞的,她自己反而构成诬陷罪,如果严重,将会接受法律的惩罚。
只要你没脱就成,最好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更好的是全程有监控。
这种假设纯属娱乐,现实中如果是真有这种情况发生,那也一定有其前因后果;否则,女人不可能这样做,除非神经病。
男上司要开除女下司,女下司脱衣告男上司性侵,该怎么办?
依我看,不会有这号不要脸的角色吧。即使有,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寻,属旷世奇才,脸皮厚得超过城墙。
就假设有吧,那也要从两方面来论述。
一是男上司本身有点不正经,曾经有意无意言语暧昧或挑逗过此女下司,更或两人还真有那么一腿。如果是这样,那女下司就是破釜沉舟了。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想得了便宜还卖乖,一脚踢到门之外,休想!如果如此,那男上司要瞎子吃豆腐,心里有数。妥善处理开除一事。建议暂缓一缓,不要火上加油。从此断绝非分之想,把女下司调查自己远一点,或保持距离,让时间来冲淡这矛盾后,再看情况来解决。
如果男上司人正经,一身清白。那怕个球。赶紧掏出手机拍照,当场报警。强奸是要讲证据的。我衣未脱,裤未解,心没动,你又非赤身裸体,又弄不到那罪恶之液,警方岂会轻易相信。男上司可以义正严辞喝斥:收起你这套鬼把戏吧,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就是告到天王老子哪里,今天也要把你坚决开除。我想,女下司听罢,会自讨没趣,逃之夭夭的。
总之,一句话,打铁还须本身硬。心中无冷病,大胆吃西瓜。为人不作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大家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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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被45岁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构成强奸罪吗?
年轻男人被45岁女人强奸,怎么看也看不明白是咋回事。一个正常的年轻男人对付一个女人不成问题,怎么会被45岁女人强奸。笔者认为强奸罪不能成立。因为女人强奸男人,男人不脱衣服女人是难得逞的,如果男人强奸女人,女人不同意男人会强行施奸,女人就不同了,打不过男人,你怎么施奸。
因此,女上司不应定为强奸罪。
多好的亊儿,报什么警!?
你本身年轻力壮,一位四十五岁的上司女子不可能把你强奸喽!既然这样,那上司一定觉得你又有才干又长的好看,就是这女上司会武功也不会强行的!因为她饥渴又喜欢你不会动粗的!
你就睁眼说瞎话吧!
谢邀答,法律应该是公平的!所谓的强奸仿佛,习惯了常听到男姓对女性的的抢奸。对于此类问题的提问真的觉得奇怪了。更感觉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吧?案件应该是依靠证据为准,真好奇的一个大男人,而且是年轻男子,反被女上司(45岁)所强奸?!真觉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类问题还是交司法部门去办案吧!
回答题主的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强奸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这就是(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2):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犯罪的故意。(3)违背受害人的主观意愿,形成了事实上的性行为。
而第一条则是强奸罪最重要的构成要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
题主提出的问题是年轻男子被45岁的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是否构成强奸罪?
律师认为:女上司不构成强奸罪。第一:它不是男性,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第一条。第二:因为男士没有性行为的意思表示,双方的性行为就难以实现。这样,也就不存在"强奸"二字一说。
如果女上司主观上与下属年轻男子具有发生性行为的主观故意,还得征求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同意了,就属于"同奸"行为,"同奸",则是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总则的违纪行为。
如果非要强迫与对方发生性行为,而对方坚决反对。男士报警,也只能按"猥亵罪"判处罚刑。如果猥亵行为较轻,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条例》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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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被45岁女上司强奸,事后报警,女上司构强奸罪吗?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是为了保护女性人身安全免受不法侵害而制定的,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男性。将这个女上司的行为定为强奸罪没有法律依据,直白的说是不能定为强奸罪的。如果事实清楚,且对男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近年来针对这类极其少数案件,有的地方已参照《刑法》第237条猥亵罪处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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