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社保不能自愿放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社保不能自愿放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可以自愿放弃吗?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与员工签署协议,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 同样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担心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已成为一个社会常识。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往往不为企业员工缴纳任何社保。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有些企业主自以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巧妙规避法律规定。其实这些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也可以说是自作聪明,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在在职时可能屈从于压力,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一旦离职,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那一纸保证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并不能达到企业主当初的目的。 法规来源:
公司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是霸王条款吗?
关于自愿放弃社保的问题,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企业就可以不缴社保吗?
好多人都认为社保缴了没啥用,会主动要求单位不要缴纳社保,多发点工资就好,并且还写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很多单位也认为,员工保证书都写了,是他们自己自愿放弃的,跟单位就没什么关系!但现实真的跟单位就没关系了吗?
这种想法是对社保大大的误解,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因此,员工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对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会有什么影响?
1、对单位的影响
① 单位将面临巨额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企业如果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经有关部门责令限期补缴时,需要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给员工缴纳一两个月还好,不给缴纳一两年了员工反馈,那单位可是要缴一笔好大的滞纳金呢。
② 单位将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万一员工发生工伤,所有的工伤待遇将由企业承担。
③ 单位将承担员工所有的医疗费用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职工生病就医,本可由统筹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用,则全部由企业承担。
④ 单位将承担员工所有的生育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女职工生育也就无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有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则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医疗费用均有单位自行承担。
2、对员工的影响
① 老无所养,老无所医
不缴社保费的,当期实际可支配收入是增加了。但由于没有缴纳社保,老了也就没有养老和医保待遇。无论是生活,还是就医,样样都要靠子女,增加了子女的压力。因此,从长远来看,此举是得不偿失。
② 失业期间没有保障
不缴纳社保费的,非个人原因离职后,也就无法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保叔有话说
社保是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就算员工写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书》也是无效的,单位依旧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仅员工自己享受不到待遇,单位也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得不偿失。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更多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欢迎关注【家加社保】。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注:部分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当然不可以!因为这是违法的,而且会给自己挖一个大坑。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根据社保法,社保是强制性缴纳的,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这一点勿庸置疑。
哪怕是员工自己愿意放弃缴纳社保,那么企业也是不能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必须是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给员工进行社保登记,缴纳社保。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无非就是为了多拿现金,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会和企业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
然而,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他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看似占了便宜,因为会省下很多的社保费,然而,其实这其中藏着一个大坑。
由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所以员工在离职后是可以通过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你要求你补缴社保的。
如果员工这么做的话,你不仅多给了他现金,而且事后还要给他补缴社保,这样一来,你还是没有省下钱,企业的负责人还有可能因此遭到失信联合惩戒。
如果你因为没有如实给员工缴纳社保并且拒不整改上了社保黑名单,并且遭到了失信联合惩戒,那么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出门坐火车,高铁飞机是不可能的了,旅游等高消费行为也会遭到限制,甚至子女上学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不缴纳社保是非常短视的行为,员工自己虽然多拿了现金,但是其实得不偿失,因为它无法享受养老金,医保报销等社保待遇,如果没有参保,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可能生一场病,那么他多拿的现金还不够支付医疗费,长远来看,这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也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到头来也可能得不偿失。
所以,及时如实缴纳社保非常重要。不要抱侥幸心理。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给中小企业主提个醒,自动放弃社保声明而不给员工缴社保千万使不得!
在我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有些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或者是员工本人的要求,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总之,要求员工手书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在承诺书中有“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无论任何原因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与单位无关”等等的字样,就这样上班了!
视频加载中...
我先讲一个真实的案例,发生在我熟知的一家企业里。
老贾的妻子汪朝云在某小规模公司担任保洁员一职,工作时间为7时至19时。入职时,公司人事部汪朝云手写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并免责说声明云云”的承诺书,然后就正式开始上班了。
2018年6月16日上午6时33分许,汪朝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吴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撞,汪朝云倒地当场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汪朝云与吴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9年5月31日,汪朝云的丈夫老贾向所在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地区人社局经核实认定为工伤决定,认定汪朝云骑电瓶车是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
事故发生后,老贾就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亡故妻子上班的某公司按工伤事故赔偿各项费用近80万元。此案件的争议在于,汪朝云向某公司提交的“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并免责说明”能否构成某公司主张应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处分的权利。而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认定工伤并无直接关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以及认定工伤并不以伤(亡)者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最终经过一裁两审,认定某公司要求老贾的妻子汪朝云提交的“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并免责说明”无效,工伤认定事实清楚,判决某公司赔偿因工伤死亡员工汪朝云家属各项费用计70余万元。
所以,有些企业想要通过要求员工手书“自愿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来规避缴纳社保的义务,以为这样就可以节省成本、不用负责了,这种操作千万使不得,弄不好因小失大!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企业就可以示激社保吗?社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保。
交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给劳动者不交纳社保,社保就是社会保障,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劳动者也不能随时放弃不交纳社保的权利,应配合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以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积极交纳社保,给劳动者提供一个保障平台,让劳动者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很多企业面临着这样的一些问题。一些企业职工尤其是年轻职工,不愿意缴社保,只希望工资高一些。
如果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企业可不可以就不缴了呢?
答案是,不可以。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是不可以私相授受的。
有些人认为缴纳社保是职工的权益,自己放弃就算了。殊不知缴纳社保实际上是职工的义务!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说得非常透彻,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必须”,代表的是强制性、义务性,这是企业和个人的共同义务。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是这样: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应当”在法律中也是表示“必须”的意思。
综上所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企业的违法责任
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企业要承担一系列的违法责任,惩罚会相当重。
第一,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会面临着企业诚信的缺失。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越来越完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拒不改正的,将会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第二,补缴社保要承担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缴未缴社保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日缴纳5/10000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必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滞纳金计算起来年化利率高达18.25%,对于企业来讲是相当不划算的。
第三,企业社保负担加大。多数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企业,会给职工工资有一定的额外照顾。最终在补缴社保时,要按照应发工资标准计算缴费基数。相当于提高了缴费基数,增加了负担。
第四,职工离职,企业违法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即使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体来看,企业不缴纳社保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于自身并没有太多好处。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企业必须对历史欠费负责到底。
社保可以自愿放弃吗?
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因为社保是国家提供的一项保障措施,任何人都可以选择是否参加。
如果个人有更加优秀的保障方式,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需要社保,完全可以自愿放弃。
当然,也要注意放弃社保可能会影响退休金等福利,需要仔细考虑后再做决定。
另外,放弃社保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保障,可能需要寻找其他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障措施,比如商业保险或者私人投资。
根据搜索结果1,社保不可以自愿不交。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即使签订了所谓的“协议”或“承诺书”,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劳动者为了不“减少”收入而“自愿”不缴社保是一种短视的违法行为。
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在我国,社保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险。
但是这个制度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等都是有规定的。
有些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或者不适合参加社保,比如有了其他更好的医疗保障途径、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对于这些人来说,可以选择自愿放弃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自愿放弃社保也可能会有一些风险和影响。
首先,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劳动关系中,则可能会影响雇主与员工的关系;其次,如果在社保缴费期间放弃社保,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社保待遇和退休金。
建议在考虑放弃社保前,仔细评估个人情况,并请专业人士提供相关建议。
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因为社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障制度,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个人可以选择自愿放弃社保,例如自雇人士或部分工种的灵活就业人员。
放弃社保的福利也就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保险福利只有在你主动放弃后方可生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保持社保。
如果需要节省一部分社保缴纳金额,可以考虑选择其他社保缴纳方案,例如单位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这种方案的人员,可能会面临缺少社保福利的风险。
社保是一项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一般来说,个人是不能自愿放弃社保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事劳动的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职工和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在某些特定的行业或者职业中,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自愿放弃或减少社保缴纳。但是这种情况有着很高的门槛和规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需要经过特别审批才能进行。
总之,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能自愿放弃社保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社保不能自愿放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社保不能自愿放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