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中写有“乙方自愿放弃社保”,这么写合法吗?
作为我们就业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可以签这样的合同。但是,这一条会自动作为无效条款被过滤。
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而且也不是职工和企业私相授受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给职工交纳社保,这是国家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对单位处以应缴金额的1到3倍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500到3000元。
其实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相当不妥当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给职工交纳社保的情况下,职工离职还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单位欠缴的社保,会有劳动部门催缴,缴纳的时候要从正常应缴之月起,计算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拒不缴纳会予以罚款。罚款再不缴,那就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其实我们这一套法律流程是非常完善的,不过大家接触的比较少。或者听社会上一些传言偏听偏信,不相信国家的维权能力。
其实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去维权,一方面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另一方面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让更多的人受到损害。
我们去劳动部门维权,可能心情比较忐忑,但是只要我们按照要求依法维权,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受到国家的维护。
尤其是我们劳动关系确定,相关要求是非常简单的。比如说工作证、身份牌甚至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都可以。但是企业要提供相应的会计凭证等其它资料,还要安排专人跑。
因此,一般来说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被维权部门发现了用人单位损失都会更大。所以,还是依法依规的做一个合法企业的好。
谢邀请!劳动合同中写有乙方自愿放弃社保,合法吗?我国劳动合同法己明确规定,劳动法是受法律保护,也是每个企业应该遵守的一项制度,同时也是对每个公民的权利的保护。那么在每个从事就业或者是参于人才招聘的同时,企业必须要遵守劳动合同法所负于的承诺,然而对劳动者所提供应有福利,不得违反各项规定,如,五险一金,并有每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每月应该休息几天,工资(每月)是多少,如有一些企业有年休假,也必须要认真执行。如遇上少数的务工人员在遇到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要求放弃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费,并想把社保费打入工资中计算,只是错误的,同时也是违规的,企业主首先不得这样做,要宣传劳动法的重要性,作为务工人员也要认清社保是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能仅顾眼前利益,人总会变老的,总有一天当你老啦,总该有一份社保吧!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中写有“乙方自愿放弃社保”,这么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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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免交社保协议不合法并且协议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不管单位以任何形式不缴纳社保,这种行为都是违反劳动法的,同时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招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特殊人群:单位招用的未毕业实习生除外,兼职人员只缴纳工伤保险即可,这里的兼职人员是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
一是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该补缴社保费用并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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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中写有自愿放弃社保的条款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妄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该条款是违法的。
很多HR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员工看到自己每个月还要支出好几百元,就不愿意了,甚至要求企业终止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也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故意忽视给员工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甚至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在劳动合同中写上“乙方自愿放弃社保”。那么,这样做是否合法呢?
法律说:根据劳动法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强制性义务,这项义务不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免除;此外,用人代为还负有代缴社会保险的义务。“
所以,不管是员工个人要求,还是公司故意而为之,在劳动合同期间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
那么,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给予补缴或补足。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有哪些?
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由社会保险机构责令嫌弃缴纳或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 因没有依法为员工购买保险,造成的保险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劳动者可以随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说了那么多,你还觉得自愿放弃社保有理吗?
有些企业跟员工私下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签订这种协议是用人单位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很多用人单位了为了给单位节约成本,打着为员工好的旗号,让员工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自愿放弃交纳社保,这样员工到手的工资就能更多一些了,实则是公司节约的钱更多,但从根本上来说企业为自身带来了一些风险!
企业方面风险
社保法第五十八条大家都滚瓜烂熟,用人单位应当30天内给职工交社保,并没有说员工可以签署自愿放弃交社保的协议,大家需要知道这是法律规定,法律不同于其他文件的特性就是法律具有强制性,没有任何协议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协议本身无任何法律效力,如果遇到员工举报投诉或者社保局稽查,用人单位不仅需要如数为职工补齐所有社保,同时还需要承担每日5%%的滞纳金,并且面临1-3倍的罚款,企业得不偿失!
个人方面风险
社保五险包括如图险种,正常缴纳不仅可以提前为养老金打算,如果说年轻谈养老还很遥远,只考虑眼前到手工资。
那么,人吃五谷杂粮,头痛脑热在所难免,看病贵、看病难,不用说大家都一清二楚,如果没有医保,医药费自己根本承担不起,交了医保再去看病就能报销70%-80%,失业也是职场频发之事,工伤完全看个人运气和上天眷顾,如果这些都没有谁来保障你的权益?
如果不交社保,就算离开公司也是净身出户,什么保障也没有,所以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都缺少全局思维、长远打算,不要再盼着那点个人社保能让你的生活奔向小康,能交社保就交社保吧!
综上所述,就算员工自愿签署了放弃协议也无任何效力,并且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存在着巨大风险。
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很多小企业或者不正规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置员工的安全与幸福不顾,不为员工买社保。而有些员工也是为了多增加收入,也不愿意买社保。
这样两者就有了共同的利益点,于是就有企业和员工签了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或者协议,由企业每月支付300元左右给员工,员工签订不购买社保的协议,但是这样做是违法的。
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肯定不能免除。但是企业这样做也是冒了很大风险,最严重的就是工亡事故,要是出现一起工亡事故就基本上足以让小企业破产。二交了社保确实把这个风险转移了。
员工自己不同意买社保也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关系到自己以后待遇的享受。
有法院判例,企业与员工签订放弃购买社保协议出现工伤赔偿的案例,企业败诉由企业按照工伤待遇全部支付工伤待遇。
不合法的。
法律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强制性规定,不会因为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而无效,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遭到员工投诉的话,不仅需要承担补交的责任,还要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尤其是在员工要求不用单位缴纳社保,只需每个月给员工500元补贴就行,一些企业觉得很划算,毕竟缴纳社保要一千多,这样可以省下一半的钱,于是就依了员工的要求。
但是好景不长,员工离职后,不仅要求企业承担社保,还要求企业承担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这需要赔偿的数额就会远远高于社保这个钱。于是,很多企业学聪明了,不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主动给员工交社保。毕竟,违法的成本太大了。
在一些员工主动提议不交社保的企业,企业主都会认认真真的给交,就是这个原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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