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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父亲看病请假3天单位不批就走了违反劳动法规定吗?
虽然单位不讲情理,但是从法律角度单位是有权利不批假的。在单位不批假的情况员工擅自不上班是旷工的行为,根据单位规定制度处理,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几天视为严重违纪可按劳动合同法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员工旷工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的,员工还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妻子为给他父亲看病举债上百万,我作为丈夫是否有义务还这笔钱?
律师比我们懂法!
上百万的医药费,什么病花这么多钱。要我说放弃治疗才是明智的选择。一个垂危的老病人既使抢救回来,生存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既然妻子能举债上百万给老丈人看病,你又问有没有义务尝还,说明一个有能力借,一个有能力还,作一个女婿半个儿,帮助还款天经地义。这个“义”是亲情所在,与法律无关,对照法律的话,女婿不是无需还这笔欠款吗,同时按民间习俗女婿也不用还,除非老丈人无子。
以我之见,既使还也不应是全额替还,最多四分之一。
我认为这个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由是妻子单方面举债用于给其父亲治病,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2018年、2019年最高院连续制定了三个婚姻法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文件,对夫妻共同之债的认定规则更加明确。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儿媳和女婿,故,题中妻子举债为老父亲治病,虽然值得提倡,但是从技术层面来分析,妻子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之债。
最起码给她父亲看病应该告知你,没有和你知会就举债100多万,既然不把你当回事,那就让她自己还。
按常理老丈人生病你应该拿钱,但是不是拿那么多。如果老婆是独生子女,那你就有义务替老婆还债,如果她有兄弟姐妹,而只有她拿100多万给父亲看病,这样子不能接受你替他还债。
有些病,已经知道不管你有多少钱,花完了也未必治好他的病,真的就不建议举债看病,有机会看好的,哪怕借钱我还能够理解。
不能单讲法律,法律不外乎人情。看来你是有这个能力的。否则妻子也贷不了款。人间真情无价,现在一百万就是夫妻情,要么得人,灵肉合一,要么失人或者失心,得其躯壳。百万虽巨,不炒股,不赌博,报三春晖恩,情有可原。
事在缓急,既信夫妻情,又赌夫妻情,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爱与奉献,灵肉合一,毫无保留。
大难面前你左右摇摆,筑室道谋,也只二等丈夫之列。切莫声张,顺坡下驴,患难夫妻,人生有缓急,水火不避,肝胆相照。
抱柱可期。
所渭夫妻同心就体现在同甘共苦上,妻举债百万为父亲治病这是一个弱女子应有的担当和作为。你作为男宁更应为妻分挑重担共度难关否则要你还有什意义?话糙理不糙但尔相信你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父亲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后事所有花销都由我承担,两个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们吗?
我觉得没必要,
我有四个兄弟一个姐,我母亲每次住院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一直都这样,生活上都是我提供的,只是她不喜欢城里,喜欢农村老家,就住在弟弟家,几乎每星期买吃的零食,生活用品送回去,我觉得很有味道!
可能你觉得我日子很好过,其实我可以说兄弟之间我是最穷的,两个孩子未成家,老婆没上班,但,我觉得很值,人生,只有你养父母,才对得起父母养你!
她们几个不愿意出,你己经出来,问她要都不给,就是打官事打来了,亲情没了,比什么都可怜,钱可以挣!亲人无法扯断!
人在做天在看,为父母用最多的钱,一定有福报,十几年以前,我也有你这种想法,那么多兄弟不管凭什么我一个管,现在,母亲都85岁了,不想了,能再活几十年了,所以,我也就在老婆的一直怨恨着这么干,好象也挺好!
今生父母,兄姝,来生可能海角天涯!
其实一个男人没有必要过后去纠结这些父母的后事问题。只要顺利入土了就是大事。
我在娘家是大姐,在婆家是二嫂。我娘家还有一个妹妹和弟弟。父母生病的时候,他们都在外面打工,直到父母病危的时候才回来,期间不说我付出了什么,母亲在弥留之际给我说,安葬她的钱让我出,不要弟妹给,我只有说好,这样可能她才走的安心。过后酒水和安葬费用都是弟弟给的。弟弟说,平常不在家,全靠我照顾他是男人应该的(他离婚了,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跟着我,之前妈妈说不准要生活费),现在侄儿读大学了,弟弟也成家了。。再说婆家,老公公病了一周就去世了,等到通知他们弟兄回来的时候,大嫂说我真没有挣到钱,你们看着办,小叔子说我也没有钱,看着摆在堂屋灵堂里的老人,我说我有,你们回来看看就可以了,第二天老人上山了,我们这些操办的人还没有到家,小叔子居然跑了,大嫂也在打点行李了,家里还有十几桌的客人。我就跑前跑后忙了几天,不然怎么办?公婆去世的时候,他们居然电话都不接了,还是我在操办。。有天,我侄儿问我,怎么人家家里办个丧事不是伤心睡在那里的老人,而是几弟兄姐妹的大打出手。。我就说,你们几个晚辈,都只看到我是怎么做的就可以了,别人不管他。。。
很感动你的孝心,做儿女的必须要这样!但你父亲具体花了多少钱,你没说!你怎么做,是否告姐姐,我不给你意见参考!说我自己亲身经历吧,我父亲脑出血,花了20多万!我和两姐姐负担,哥哥最大一分钱没拿,而且还花了父母几万块钱!父亲去世后,我又给了大姐一万!我觉得,父母养老的事,就应该是儿子的担当!不可推卸的!2018年母亲突发疾病也去世了,母亲的丧葬费都是我一个人出的!俩姐姐一个哥哥,都没出钱!我离开老家的时候,又给了大哥一万!母亲去世后,还有几万存款,都让大哥哪去了!我问都没问他要!因为父亲去世报销医药费有,五万多!大哥说种地需要钱都让大哥拿去了!父母去世后,还有土地都给了大哥!我们三人都没和大哥争!如果你有这个经济能力!自己承担也无所谓!你在做,大家亲戚邻居都在看!你如果吧姐姐告了,即使你赢在了理!但是你可能永远的输了亲情!我做的事!我可以告诉各位做儿子的,尽孝义不容辞!我老家,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红星乡里新村!我姓侯!只有一个姓侯的大户如果各位不信可以去打听我是否在瞎说或者吹牛!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善人善心父母在天之灵会保佑孝子贤孙的!切记,赢在了理确输了亲情!
谢谢邀请,养儿防老,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虽然姐姐是你亲姐姐,但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你的姐姐己是外姓人家,也是和你媳妇一样,有公婆有家庭的人了。
分享下我弟弟的家事吧,我弟弟有二女一男三个孩子,都已成家立业。夫妻俩都是残疾人,六年前因喝酒脑出血瘫在床上,花了几十万元钱都没治好。按理来说应该是儿子侍候他父母,可欠了几十万外债要还,大女儿和女婿非常好,两个人在家伺候他父母,和照顾她兄弟的几个孩子,让他兄弟俩口出去打工挣钱还债。而二女儿远嫁他乡也不能照顾她父母。六年多大女儿俩口非常孝顺,把俩个残疾人父母照顾的非常周到。
所以我认为,亲兄妹不能斤斤计效,照顾父母是儿女们的应尽义务。但也有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外在因素是女婿是不是实心实意,姐姐的公婆是不是也有疾病,姐姐的家庭生活是不是困难。做为一个兄弟是不能让姐姐们左右为难的。
内在因素你们姐弟们是不是因为钱财而翻脸呢?
如果说是外在因素那么你姐姐是非常受委屈的,就好比那老鼠钻到风箱里…两头受气。如果是内在因素那还是你的过错,切记亲情比钱财更重要。
不管谁对谁错,养儿防老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如果都让女儿养老,那么现在就没有三千万光棍了。照顾老人做为一个儿女应该是有钱出钱没钱出力。各人有各人的难处,十个指头连着心,兄妹之间就不要斤斤计较了,因为你们是一母同胞。
我是农民我在农村,我关心我们农民的美好生活。
两个姐姐乃岀嫁之人,你就不要惹事生非了。
你俩个姐姐在未岀嫁前估计没少给家里做贡献,特别是两个女孩之后又生一个男孩子的家庭,父母对这个儿子如掌上明珠,平时生活中一直娇生惯养,在家里不知道干任何事情,两个姐姐做什么都要让着你。好吃的尽你吃,好穿的尽你穿,不挣钱光花钱。你结婚娶媳妇的钱可能都是你姐姐们给你挣来的。
一个家产现在都是你自己的,你的两个姐姐没有分一点家产,俗话说:穷家值万贯,一个中等家业完全可以抵住你的那些住院医疗费和办后事的花销,其实办后事你不赔钱而且还赚钱。你两个姐姐在办老人后事随的礼足够你用的了,另外亲戚朋友们随的礼就是你赚的钱。
人一定要知足,大量,千万不要得了便宜在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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